法律援助申请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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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
一、加强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近年来,区政府一直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区政府调整了以区长为组长,以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贯彻落实《纲要》,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
(二)着力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我区加强了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法制办主任,并增配两名工作人员。区政府每年列支30万元作为法律顾问、执法培训、行政复议、法律宣传等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这有利于将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法制部门,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推动和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项工作协调会20余次,对我区现有的29件行政应诉案件实行全程跟进督导,协调律师和部门共同做好案件应诉工作。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专门制定了重大决策相关制度,以建章立制的形式将规范政府重大决策纳入法治轨道。我们专门聘请了xx律师事务所xx分所律师作为我区的律师团。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区法制办会同律师团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截至目前,律师团共审核修改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10余件,参与10余个建设项目的法律文书修改。通过完善重大决策的运行机制,规范政府行为,有效的推动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理顺执法体制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区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进行重新审核确认,经审核,全区共有29个行政机关,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6个行政委托组织,1 4个政府派出机关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全面梳理行政职权。行政职权的清理审核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单位执法依据、执法职权逐项审核,严格把关。
(三)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我们认真对全区执法部门和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主要采取了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基础考评和动态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方式,现场考评、抽查有关文件材料、对行政执法部门明察暗访等多种方法,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了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们采取听汇报、现场评查案卷等方式对全区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共计100余件卷宗进行检查,在评查活动中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评查执法案卷中及时发现的10余件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和分析,通过及时有效的指导和监督,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五)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我们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进行科学合理地细化和分解,使执法标准客观化。区政府先后出台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文件,各执法部门也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认真梳理,对行使条件、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细化和分解。
(六)全面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我们确定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讨交流创新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的方式、方法,总结好的经验在全区推广。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工作中依照法定权限,将执法岗位、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并量化到各执法队伍及其执法人员,并按《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力度,逐步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和办事公开等各项配套制度。
三、优化环境、促进和谐法治政府建设
(一)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软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庸、懒、散、奢”等专项整治,实施政府绩效考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改进和加强。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年均受理省“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等群众诉求3000件以上,办结率 100%。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双进双解,双推双促”系列活动,实施区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实名推进制,在全市首创“集中受理”新型审批服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42项,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干部队伍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全力做好民事纠纷调处工作。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72件,调处了经济转型期影响社会稳定、民生发展的相关热点、难点纠纷352件。调处成功1525件,成功率达到了97%,其中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6件,诉讼案件41件、群体访案件3件和家庭暴力案件7件。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们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今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
(四)信访制度完善,化解质量好。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完善信访代理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矛盾纠纷,较好地解决了大观苑三期超期安置等一批沉积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019案次、4078人次;办理群众来信524件,结案率100%。息访62件;受理各类电话投诉、网络投诉、纠风案件3459件,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8%。全区信访形势继续保持良好稳定局面。
四、加强培训,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打造一流行政执法队伍。今年,我们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先后举办了两期大型执法人员培训班,第一期主要针对各行政主体单位的主管领导,由市政府法制办何处长和辽宁省行政学院教授讲授依法行政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推动了法制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第二期主要针对各行政主体单位从事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提高其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水平。
(二)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29件,其中征收类诉讼案件26件,其他类型案件3件。为更好的处理这些案件,我们不断创新行政应诉工作方式,探索行政应诉案件协调机制。
一是规范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委托代理,明确区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必须由直接责任单位委托专人参与案件始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区政府委托律师团进行诉讼。政府法制办同时出台了《大东区政府行政应诉规则
》,要求每个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及时、全面、规范地整理、收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分析、研究争议焦点,认真起草答辩状等法律文书,依法提出应诉意见及其他处理意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交法院。
二是探索建立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工作模式。在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中,区政府法制办经审查,初步发现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者瑕疵的,区政府法制办协调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机关进行自我纠错,同时对于可以以和解、调解方式解决的行政纠纷,我们积极配合法院,协调具体行政行为作出部门做好行政纠纷的化解工作,通过协调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也促进了官民和谐,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五、注重实效,强化行政监督管理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今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特邀监察员,对行政执法和行风建设进行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科学决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性,全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46件,见面率、办复率100%,满意率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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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总结2
为了更好地做好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让广大村民群众更直接、更有效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同时提升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干部法律服务意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7月19日上午,石婆店镇组织举办了“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阐述了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条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问题。并特别强调了法律援助的三个意义,维稳、公平和救助。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此项服务,是每一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
此次讲座旨在提高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更全面、细致、熟悉的掌握相关法律援助规定,为更好地面对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总结3
新年刚过,为了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保障工作,区司法局决定召开这次法律援助工作站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寻求突破。这是一次工作交流会、推进会,也是一次工作调研会。各位都做了发言,很有见地,很受启发。时值阳春,万物复苏,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首选法援“开战”,目的在于推进法援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法律援助制度从无到有,法律援助队伍从小到大。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办案数量大幅增加。多办案件,多办有社会效益的案件,是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重要标志。从近几年的统计情况看,近两年的年平均办案增幅达到15%。这些案件中,有大量困难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维权,有破产安置、拆迁补偿等群体性纠纷的化解,有信访纠纷的处理,有特定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都意味着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有效维护,意味着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的有效排除。办案数量的增加,集中、直观、具体地展示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成绩。
第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争取,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目前,我区在全市第一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xx年,全区法律援助财政拨款和中央法律援助专项办案补贴11万元。已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实现了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的持续、稳定,推动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随着电脑等设备的'配备及信息化管理的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指派、办理、归档以及办案质量监督、经费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台帐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四,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目前,全区有依托司法所在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下一步我们将在每个村居建立联系点或联络员,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已初步形成。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由最初的1人发展到现在的5人。还有近百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虽然离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可喜的看到这个差距在不断缩小。
第五,社会形象日益提升。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主办、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已经被社会所广泛认知。伴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为老百姓热情服务,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添了光彩,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法律援助工作成果的宣传,提高了社会知晓率,营造了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健康环境。
二、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们要立足于国家法律援助现行体制的实际,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研究、谋划法律援助工作。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社会持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和政府公共资源有限性的矛盾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分析。公共服务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经历的问题,也是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将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考验的是我们的信心、意志和智慧;
二是经济发展的具体特点决定了我区法律援助的工作重点在农村,主要对象是农民,同时也不能忽视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这就要求我们在资源配置上要善于把握,长于运作;
三是法律援助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开展仅十余年,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和完善。因此,做好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的空间很大,关键取决于我们创新的程度和结果如何。依据这样的形势,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增加法律援助这一公共产品的数量,满足社会需求,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下一阶段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
法律援助工作群众需要,领导重视,政府支持,领导和群众的期待也很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出台措施,抓好落实,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案件在基层,接受援助的群众在基层,绝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也解决在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的关键所在。今年区司法局给每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传真机等设备,给工作站和法援中心。
基层基础建设首先要把队伍建设好,重点是提振法律援助队伍的精气神。在此基础上全面夯实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发展。
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完善一系列必要工作制度,同时特别注重对这些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的目的是保证质量,提升水平。特别是工作流程的规范,是出数量、出质量、出效率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对法律援助工作关键环节的规范,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
第二,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把服务为民落到实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动实践。司法部已经决定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延迟到今年年底。深化便民服务活动,要把方便人民群众作为宗旨和目标,带着感情与责任去工作、去服务。要在工作手段上实现创新与完善,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具体地说,深化便民服务活动,就是要在全面、扎实推行已有的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便民措施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提升效果。
一是要拓展服务领域,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的利益问题。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要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作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援助,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
三是要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完善法律援助与公检法部门衔接与配合,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工作程序,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援务公开,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沟通机制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四是要继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要推行网络申请、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指派方式,推行点援制。推进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多做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疏导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温暖。
各地要把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作为今年法律援助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指导和监督,省厅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考评、表彰。
第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存在着机构性质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一些地方事业性质的机构行使管理职能存在诸多障碍,导致管理无强制力或管理不到位;上下级管理机构之间业务指导关系不顺,影响了决策的顺利执行和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法律援助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要争取本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要保证各方面的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把经费真正使用在法律援助工作上。
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发挥应有的效益。
同志们,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光彩事业,人民群众欢迎,党委、政府重视,各级政府在人、财、物方面支持、投入的力度越来越大。作为具体承办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和工作部门,我们应该满腔热情地、认真负责地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来自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情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