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申请书【4篇】
【前言导读】此篇优秀范文“个人住房申请书【4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个人住房申请书【第一篇】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房屋地址)。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致此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个人住房申请书【第二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我于X年XX月份到参加工作。本人于X年XX月份购买了X小区住房一套(号楼XX户)。现在正在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参加工作时间短,收入低,经济压力大,缺乏资金,特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请给予批准办理,
谢谢!
致此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个人住房申请书【第三篇】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截止____年____月住房公积金余额____元,已有____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____ 元。现有____名职工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____元,借款人已自筹购房款____ 元,占购房款总额的____ %。以上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可转入我单位售房款账户,售房款账号为 。同时,我单位保证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此致
敬礼!
申请借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自住房买卖【第四篇】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