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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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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一篇】

1.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准时开诊,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

2.医师对就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及时治疗。并尽量做到复诊病人由初诊医师连续诊疗。凡疑难病人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

3.加强检诊工作,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6.对候诊人员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1.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认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详细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至病房或转院。对需立即施行手术的病人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本院无手术条件的,应及时转院。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专人管理,放置于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和消毒,确保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急诊病人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5.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领导亲临指挥。凡涉及法律和民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认真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工作,禁止一次性注射器具重复使用。

2.凡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3.对病人热情、体贴,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同时报告医生。

4.准备抢救药品器材,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各项抢救设备均应保持良好状态。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清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在门诊观察室进行观察治疗。

2.凡收入观察室的病人,必须按诊疗规范开好医嘱,填写门诊观察登记本,做好观察病历的记录工作。

3.值班医护人员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

4.值班医护人员要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观察病人的病情交接工作,必要时作书面记录。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取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准确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保养管理,做好防护工作。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病人随到随诊。

2.摄片由医师和放射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情况中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边检查。

4.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以保证归还。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上、下班应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步骤。x线机应定期保养和检修。

7.建立科(室)登记制度。登记簿内容应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

1、各项电生理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检查申请单。病人随到随查。

2、检查诊断结果应由主检医生及时在检查单上按规范要求填写,主检医生应签写全名,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3、每次检查应详细记录在检查登记簿上,并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诊断结果等内容。

4.诊断仪器设备由专人操作,上、下班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诊断仪器操作程序和步骤。

5.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保养,定期进行清洁卫生。对与人体密切接触的部件要按要求随时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尘等的防护工作。

6、b超室进行孕妇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和贵重药应按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灭菌。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有效期限重新灭菌。

3.器械浸泡液在有效期限内定期更换,并做好记录。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1.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擦洗,并保持干净整洁,确保用电安全。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次分娩要随时清理,定期消毒。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产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

4.各种产程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及时申领。

5.产房必须设置保暖设施,确保室内温度恒定。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按照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根据医嘱并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4.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5.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6.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7.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病人要穿病员服进入手术室。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械、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各卫生院自行规定。

2.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有关科室申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械时,必须经院长批准。

3.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和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以便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5)凡无菌日期超过规定有效期限的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4.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1)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要每次清洗。

(3)玻璃类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4)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5)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人编号,以便检查。

(6)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5.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洗刷一次。

(3)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5)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

(6)消毒工作实行严格的登记、灭菌效果的测试和登记工作

1.病区由护士长或护士负责管理,医师积极协助。

2.保持病区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4.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一次。

5.医护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不得在病房内吸烟。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或护士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1.住院医师每天上午查房一次。下午和手术日重点巡视。上级医师查房时,要做好准备,并报告病情。

2.主治医师对本病区病人的诊治全面负责。

3.各级医生对危重、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的病人,应随时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或会诊。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1小时内开出,应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生写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查清后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查对药物后执行,医生要及时补记医嘱。

3.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4.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5.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生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发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生报告。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向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4.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项目及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5.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6、口腔科

按《福建省医疗机构口腔科消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以科室为单位举行,也可以全院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业务科室的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时回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1.卫生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及时转院,应将病历摘要随病人转去。

2.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如患者家属要转院,应经家属签字后转院。

3.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1.病人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合作医疗证或医疗保险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人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人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人,介绍住院规则、病房有关制度、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卫生院优惠服务措施。

3.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出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人住院期间所用卫生院的物品。

4.病人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讲解出院可能出现的后果,如说服无效应由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1.卫生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史。病人复印病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4.病历保存按相关规定执行。

1.卫生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人流动日、月报。医技科室应填写好病人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人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卫生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人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书写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避免删改、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门诊病历应填好一般项目。由医生书写主诉、重点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及处理意见。

3.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的病历要在24小时内完成;对急症、危重病人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情况许可时,随时完成病历或入院记录。

(2)病历书写应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

(3)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一般病人1天记录一次,危重病人和骤然恶化病人应随时记录,慢性病人至少每2天记录一次,每周写一次阶段小结。

(4)科间会诊由会诊医生填写会诊意见并签字。集体会诊及疑难病例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5)手术病人的术前总结或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等,均应详细填写。

(6)医生轮换时,应填写交接记录。

(7)决定转科或转院必须书写记录。

(8)出院记录于病人出院前完成,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各项检查要点、治疗经过、出院情况和出院后建议。死亡记录当日完成,除写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上述两项记录均由经治医生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例讨论应做详细记录。

3.病历内容的排列顺序按常规执行。

4.凡有药物过敏史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有处方权的医生须将签字留样于药剂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实习医生的处方须经上级医生签字方可有效。

2.处方书写规范按《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处方药量以3天量为宜,7天量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4.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配发处方的药剂人员应签字。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卫生院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卫生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

2.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领导或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按规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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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二篇】

1、党支部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做到令行禁止。

2、坚持定期研究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支部大会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凡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一班人要团结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相互推诿、不争个人名利,勇于开拓创新。

4、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按“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力量,做好党员的发展、审查、评议、表彰和党费收缴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6、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大力提倡引导干部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加强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7、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党员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8、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干部职工按“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三篇】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根据实际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二、地方领导过“军事日”制度

地方领导过“军事日”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听取关于党管武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深入军营与部队官兵同吃、同操练、同娱东、过生活。

三、军地联席会议

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度会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驻县部队主要领导参加,主要交流沟通情况,研究双拥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协调军地的双拥活动。

四、走访慰问活动

“八一”、元旦、春节期间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到驻县部队走访慰问,征求意见。

五、现场办公制度

针对驻县部队存在的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由双拥办协调,请县领导或有关领导参加,到部队现场办公予以解决。

六、检查考评制度

坚持按照省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市有关创建活动的要求,做好创建和各项工作。每年对双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考核。每三年(按照省里的`要求和县里的实际情况)总结表彰一批双拥工作先进单体和个人。

七、岗位职责制度

县直各有关部门建立本部门的双拥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部门的职能、责任、目标、确保双拥工作任务完成。

八、工作汇报制度

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驻县部队每月向双拥办通报一次拥政爱民情况。

双拥联络员制度

军地互派双拥联络员在双拥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  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参谋,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

2、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3、  积极宣传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督促本单位落实双拥有关法规制度。

4、  及时反映和协助处理双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  注意总结经验、组织好双拥新闻报道宣传,积极向县双拥简报提供信息。

6、  收集保管好双拥工作文件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做好双拥活动登记、会议记录等。

双拥办工作职责

1、  及时向本县双拥领导小组汇报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

2、  认真完成本县双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  按时上报各项双拥工作报表和材料。

4、  指导基层双拥组织开展双拥活动。

5、  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

6、  收集整理好双拥工作资料。

7、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全县性的双拥活动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四篇】

遵循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查处逗硬,奖惩兑现原则,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科室及个人。

本细则的解释与实施由双流乡卫生院负责。本细则于2015年2月1日执行。

奖励范围: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给于物质奖励,成绩突出者与晋职级挂钩。

设科室和个人“优质服务奖”凡模范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效益显著,无严重违纪,无严重差错及事故,职工满意在85%以上的科室和个人。

临床医疗成效奖。临床医疗成绩突出,有效地救治病人,很好地完成上级各项任务,社会反映好的科室和个人。

获县级以上部门所授于的“先进个人”给于奖励。

职工以单位各为向省、市、县政府和其他部门争取的无偿投入,院方负责差旅费,业务联系费,并按争取金额的20%奖励个人。

凡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推等,造成不良影响者,查实一次扣当事月工资元。情节严重或给病人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者,由当事人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并扣当月工资20%。

凡收授“红包”或贵重礼物,向病人暗示索要钱物或趁人之危敲诈勒索,查实后除如数退还财物外,并按实际金额的5至8倍罚金,触犯法纪的.报上级处理。

凡私自介绍病人转院,外出检查,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当月工资元,并出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因此所发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不得擅自制定收费项目;不得乱收多收;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务人员不准为拉关系而少收或不收患者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以上几条,凡发现一条,除追回损失,退还全部现金外,院方扣当事人每次每条元,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二次以上的,除呈几何数字扣取工资外,报上级处理。

发现出假诊断书、假证明等。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元,并由当事人负因此发生法律法规和经济方面的全部责任。

工作不协调、不配合、不顾全大局的。每人每次扣当月工资元。值班不认真,清洁卫生不到位的,每人每次扣当月工资元。人走不关电、电炉、微机、电视的,每人每次扣当月工资元.

逢场中午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元.

搭车开药,搭车检查。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元.

未经本院批准私自购药、卫生材料、生物制剂的,发现一次除追回非法所得,以金额2—5倍扣款。

不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违反基本医疗管理办法的使院方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凡损害集体名誉,影响内部团结。有话当面和会上不说,无事生非的和病人吵架的每项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医疗器械,设备和办公用品人为损失和遗失的照价赔偿。

凡违反医护质量的要求及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发现一例扣发责任人工资元。

放射科丢失x片,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元,急诊随要随到,普通片不超过24小时,违反上述两条,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中西药房使用伪劣、过期、变质、霉烂药品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工资元,经药监部门检查出以上药品所超出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负责。

凡不按时出报告、出错报告,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工资元,凡违反操作规程和无菌操作要求,术前无会诊讨论记录,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工资元,并负责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防保人员依法办事,切实做好疾病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监督指导乡、村防保工作,严禁以下乡名义打牌等,年终考核低于前三名者,每人每月扣工作元,因此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爆发流行,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理。

院长应模范遵守职工道德规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及时解决院内各项纠纷和各科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以上发现一项扣工资元,违纪违法上报处理。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五篇】

一、为了切实实行医院院长负责制,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为了切 行医院院长负责制,明确管理责任和权限, 特制定本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长依据本制度规定的职权,对本单位行政、业务、 院长依据本制度规定的职权,对本单位行政、业务、 财务、 后勤工作统一管理; 使决策、 运行、 社会效益保持一致性; 财务、 后勤工作统一管理; 使决策、 运行、 社会效益保持一致性; 有对人事、财务、设备、信息、技术的运筹指挥权, 有对人事、财务、设备、信息、技术的运筹指挥权,对医院工作 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按等级管理要求管理医院。 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按等级管理要求管理医院。

三、院长在组织医院工作活动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院长在组织医院工作活动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卫生行政机关的决定。 院长必须时刻牢记维护国家利益, 保护国家财产, 政机关的决定。 院长必须时刻牢记维护国家利益, 保护国家财产, 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三者的利益。在医院管理过程中, 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三者的'利益。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必 须以社会效益为第一准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兼顾经济效益, 须以社会效益为第一准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兼顾经济效益, 合理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在各项政治或经济活动中,要自觉服 合理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在各项政治或经济活动中, 从县卫生局、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同时还必须接受县财政局、 从县卫生局、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 同时还必须接受县财政局、 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税务局、 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税务局、审计局劳动社会保障局等职 能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 能部门和国家银行的监督。 院长要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向医院党支部报告工作, 接受 。

四、 院长要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向医院党支部报告工作, 监督。要在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 监督。要在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在其积极范围内作出有关决定, 见, 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在其积极范围内作出有关决定, 关决定 负责 处理职工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处理职工提出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六篇】

一、从实际出发,精心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卫生下乡对口帮扶”“万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并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这项活动,院党政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讨论,精心制定了卫生下乡工作计划,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下乡活动。

为了切实把卫生下乡工作办实办好,院领导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院各科室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克服了医院资金短缺,医务人员缺少的困难,组织了巡回医疗工作组进行对口帮扶,每季度选派我院优秀中层管理干部到新城乡卫生院、阿嘎如泰卫生院,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技术规范,并组织新城乡卫生院、阿嘎如泰卫生院中层干部来我院参观学习3次。从而加强了乡卫生院的内涵建设。同时,我院从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角度出发,将我院一部分医疗器械于3月间分别捐赠于新城乡卫生院、阿嘎如泰卫生院,器械设备共38台,价值约30,8028余元。我院每周选派医疗内、外、妇、儿、中医专业专家下乡巡回医疗,近一年派出医务专家60人次,其中常住医生人数24人,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带教、病例讨论等方面的业务帮带,解决一些疑难杂症,共诊治患者1800人次,并协助彩b超、放射、检验等辐助科室开展常规的诊疗项目及规范操作流程。开展各类手术54台。举办了培训班3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30人次,负责接纳进修人员10名,为对口支援单位创收7万多元。通过帮助管理,培训人才,诊疗病人,送医送药等活动,把“送”和“教”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各级卫生院的管理、技术、服务水平;同时,我院还在当地积极组织开展义诊活动,参加义诊的专家共48人次。为当地农民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农民患者的健康需求,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欢迎和赞扬。

三、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专门成立领导机构。由石继海副院长主抓此项工作,由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外派人员按计划交接工作,每日补贴20元,报销交通费20元,工资、津贴、待遇不变,奖金以行政奖兑现,经费由专项经费支出,不足部分由医院财政支出。

4月15日上午,彭文标副院长参加了卫生局举行的动员会和启动仪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随后由中山市人民医院10名医师(其中有5名博士,外科、内科、心理咨询、超声等专家)和5名护士长组成的帮扶小分队一行15人来到我镇,开始了为期3天的“百名医师下乡帮扶农村卫生活动”。4月15日至4月17日,小分队分别到古镇医院及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1、开展学术讲座

15日下午,由小分队成员在院会议室为我院临床及社区医务人员开设了《急诊急救基本知识》、《下肢静脉血栓》、《心脏介入治疗》等三个专题的学术讲座,有65人次的医务人员参加。

2、实施诊疗工作

在16、17两天的工作中,专家们到古二、曹步等服务站诊室为广大群众进行诊疗和咨询活动,共为85人次的群众实施诊疗工作。

3、为群众义诊

小分队专家们主动到古二,古三的敬老院开展义诊和健康宣教工作,共为群众义诊126人次,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4、小分队专家们分5小组到我院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与医务人员进行交流、指导等,帮助完善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制度,对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诊疗规范的指导,为提高他们的诊疗技术作出努力。

二、指出存在的问题

通过三天的帮扶活动,小分队专家指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如下:

1、双向转诊制度不够完善,一些病人送往古镇医院诊疗后,并没有转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康复治疗;一些应上送医院诊治的病人仍留在卫生站中治疗。

2、个别社区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诊疗行为不规范,用药不规范,很少应用辅助检查帮助诊断疾病,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三、提出建议

1、希望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使医务人员自觉执行双向转诊制度,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2、加强对社区医生业务培训,规范其诊疗行为,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努力杜绝医疗隐患。

3、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各项功能,积极开展康复保舰健康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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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七篇】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务科。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3、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规范化培训医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值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科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6、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病室交-班报告、护理记录、交-班记事本。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品及抢救用物、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八篇】

一目的:为了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做到依法管药,特制定本标准。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特殊药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四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购进特殊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2、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应实行双人验收,并按规定逐项对品名、规格等各个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填写入库验收记录。

3、在药房设专柜,双人双锁管理,专人专账收付。

4、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凭处方按规定调配,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5、特殊管理药品应做到每日结清,每月盘点,发现溢损,及时处理,做到账物相符。

6、严格实行特殊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核查和上报及日常业务指导。

2、 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主要内容:

1、药房配合医院成立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由药房主任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发现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即时向药房主任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3、药房应协助医院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不良反应给病人的身体损害。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24小时内上报朝阳区药监局。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5、对于典型、严重、特别是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医院包括医护有关人员在内,进行讨论,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6、对于使用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也应遵守以上措施,及时上报朝阳区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7、预防接种及其它群体不良反应,向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中心报告,同时抄报朝阳区药监局,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2小时内上报。

8、逐步开展电子报表,对于用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医师药师转达,以提高安全用药。

9、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和事件后果给予一定处罚。

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药品质量稳定,防止变质失效,避免财产受损并保证储存药品安全有效。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从购进到销售各环节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2、库房管理人员,药房工作人员是本制度的实施者

四主要内容:

1、药品的购进 :

药品购入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合同法》及医院关于药品卫生材料设备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依法购进。

购入的药品应选择质量、信誉好的厂家,价格合理的品种。

购入的药品以3-5天为一周期,按需编订计划,不积压、不脱销,保证供应为原则。

购入的药品必须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首次购入药品应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有: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签章的质量保证协议。

4、药品销售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5、购入的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依据票据建立购进验收记录,项目包括来货单位、来货数量、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验收记录应保存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医疗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随货同行。

7定期对进货进行质量评审,一年一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2、入库验收:

1、根据医院情况:用量少、周转小、如单独药库,必会造成药品积压、过期、失效的风险,医院实行零药库制度(即:按正常程序验收入库,然后把全部药品转入药房分类分区存放)。

2、医院设药库管-理-员一名,负责药品计划采购入库、验收等环节的工

3、药库管-理-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进入药库乃至药房,切实保证进入药房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4、药库管-理-员应具有本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须经专业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入库药品必须根据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逐一进行验收,具体要求:

1)仔细清点整件及零货数量与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是否相符。

2)检查外包装袋质量,有无破碎污损、印刷字迹是否清楚、项目是否完整(来货单位来货数量、来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

3)检查内包装袋质量有无破损、渗漏、残缺等问题,检查标签说明书格式、内容、是否规范,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做好记录、报药房主任处理。

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还应检查是否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并应有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医疗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5)特殊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

6)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必须详细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字迹工整,应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做好电脑入库记录并打印记录。随货联一式两份,一份留药库备查,另一份和电脑入库记录交至财务做账。

8)电脑入库后,经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直接进入药房各区存放

3、药品储存:

1药房设调剂区、待检区、不合格区。调剂区包括西药、中成药、外用药、中药饮片区.

2验收后的药品,分区、分类进行管理。具体分为: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开存放,包装相似的药品也要分开存放.

2)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双锁、专柜、专账管理.

3)近效期药品(6个月以内)要有醒目标志,单柜分开存放.

4)颜色标志黄色—待检  红色—不合格  绿色—合格

3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区或冷藏区.

4、药品防护:

1、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察并记录温湿度,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存储安全。

2、每月循环检查库存药品的情况,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药房主任处理。

3、做好夏防、冬防及梅雨季节的养护工作,确保库存药品质量

药品拆零制度

一、目的: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用药需要,也为了方便临床用药,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节约药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拆零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工作人员对拆零质量负责。

四、主要内容

1、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药品拆零工作。

2、拆零必须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基本工具,如天平、药匙、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拆零工具,拆零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

3、药品拆零前应检查外观质量,发现可疑及性状改变的不可拆零销售,应就地封存,报告药房主任,妥善处理。

4、拆零销售剩余药品应立即封口,保持原包装,并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5、拆零药品必须装于拆零袋,药袋上应书写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

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合理用药,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3、国家关于规范、合理用药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责任:

1、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时,必须遵守此制度。

2、药师审方时具有监督责任。

3、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本制度。

四、主要内容:

1、注册到本院的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门诊部医务科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在药房签字备案后,方有处方权。

2、处方和医疗文书、门诊手册必须使用规范的通用名称。

3、药品的通用名称以《中华人民-国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名为准。

4、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没有中文名称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代号等。

5、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定期对药品通用名称的书写进行点评,报主管院长,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6、药师审方时,对处方是否使用通用名称有监督的权利,发现不规范使用药品名称的处方,有权要求医师更改。

7、对于处方书写不规范,医院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具体参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8、常用药品通用名称见附件。

附件一:药品通用名目录。

附件二:西直河医院药品目录。

药品新品种筛查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药品的购入,防止药品过多过滥,保证药物的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向工作方案》。

4、《药品分级使用原则》

4、医院关于药品购入的`有关制度。

三、责任:药房、临床医生是本制度的实施者。

四、主要内容:

1、根据药品的分级使用原则,筛查本院用药情况,为药品合理应用提供条件。

2、本院新增药品品种需遵守以下程序:

1)医生根据临床需要,提出新增药品计划,报门诊主任复核。

2)门诊主任复核后,交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进行筛查。

3)医院药事管理小组筛查后,如确需增加,报主管院长批准。

4)由药库管理人员向药品经营单位申报进药计划。

5)药品按照首营品种验收入库。

6)药房向临床医生送达新到药品通知书和药品说明书。

3、药事管理小组对新增药品筛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个品种,处方组成类同复方制剂1-2个品种”。

2)是否违反药品分级使用原则。

3)是否属于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

4)本院药品中是否有同类可替代品种。

5)是否存在购销领域中的非正常状态。

4、上述筛查的项目,除第三条可考虑外,违反任何一条,均不得购入新品种。

5、对于一些不是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中常用的非处方药,本院又没有的品种,有些病人确实既需要,药房需按以上程序申请购入。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一、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减少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贮存和养护质量。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人员包括库房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2、所有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处理,库房管理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入,库存的有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应填写效期药品表,报主管院长批准,由主管院长协调有关部门催销。

4、药品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不到6个月的药品设单柜集中存放、陈列,并做销售控制,防止大处方,及在病人手中失效。

5、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6、过期失效药品参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销毁。

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一、药品的采购,必须根据本院业务工作范围,各种请领计划、储备情况和财务条件,以销定存,有计划的进行购买,防止积压。

二、购进药品必须验收入库(详见药品验收入库制度)。

三、按药品性质分类管理。做到数量清楚、陈列整齐、定期盘点。并要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和有效期等要求。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变等,过期药品未经药检部门鉴定,不准使用。

四、药品管理实行卡片制,必须凭原始单据入库,凭请领出库单出库,并登记帐卡,保持物、帐、卡相符。不准凭处方和白纸条发放药品。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九篇】

根据州人大会2015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9月25日至29日,我带领由州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州卫生局、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到霍尔果斯口岸、乌苏市、沙湾县、奎屯市,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访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阿勒泰地区人大工委对当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自2003年5月《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州各地在卫生应急体系、预案、物资、队伍、培训、演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具体体现在:一是各地采取开辟新闻专栏,举办专家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组织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了《条例》的宣传教育。二是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组建了应急处置队伍,开展了禽流感、甲型hini流感的防控、“奥运安保”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等应急演练,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了公共卫生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疫情监测报告处理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建设,加强了人员培训和应急物质储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各卫生医疗机构建立了急诊科、手术室、发热门诊、计免门诊,同时改进和购置了一些医疗诊断治疗设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疗诊断水平和应急能力。四是各地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建设,认真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等工作。目前,州、地、县(市)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各乡镇及部分私营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了80%。五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等部门的检查,开展了行业隐患排查工作,有效地预防了传染病的爆发。加强了餐饮业卫生监管,实行了食品卫生许可准入制度,全面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公民对《条例》的知晓率还比较低,缺乏有效地应对防范知识,甚至一些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对《条例》也不熟悉。有的地方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着麻痹松懈思想。如霍尔果斯口岸卫对《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视还不够,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协调工作还要加强。

(二)《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还不完全到位。各地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卫生应急平台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单设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编制,无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一旦出现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势必影响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未能形成县、乡、村三级预防、预警、控制和处理综合应急机制。应急演练的规模、强度、次数不够,实战经验不足。尽管有的地方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但仅仅局限于卫生系统。

(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问题突出。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滞后,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缓慢,卫生技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较低。各乡镇卫生院受房屋条件所限,均没设立规范的传染病门诊,医院的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条件简陋,有的地方传染病人与其他病人同在一个地方门诊、挂号、取药,容易造成医源性感染、传播。

(四)一些地方经费投入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无法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需求。有的县市医院医疗设备陈旧,传染病防治缺乏必要的医疗设备,只能应对一般情况的急救和普通传染病的治疗需要,难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突发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州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村防保人员的学历偏低、技术不精,与繁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及监管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年龄偏大,业务人员面临断层的危险,州、县市疾控中心近十多年内未进过新人,青黄不接,现有的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知识更新,与疾病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别外,村级防保人员偏少、技术能力偏低,还有的村没有防保员,使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受到严重制约。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各级政府要多措并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建立和完善全民动员机制,努力做到对个负责和与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群防群治,全面提高紧急应对措施落实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各级政府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保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入,完善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硬件设施和设备配置,提高应急防控能力。抓好应急药品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全面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方面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努力构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防护屏障。

(四)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细化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建立和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全面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监测,加强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健全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和制度,及时公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和工作动态,保障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知情权。要努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支撑及物资保障机制,超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夯实农村公共卫生基础。加强对公共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和管理,增强处理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应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注重对公共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切实解决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技术人员青黄不接的断层问题,加强基层特别是村级卫生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得到有效改善。

(六)依法加强监督,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各级人大要不断加强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评议以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实用卫生院院感工作制度大全【第十篇】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

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院疾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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