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镇创建工作计划范例精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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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镇创建工作计划1
老龄问题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我镇现有总人口99271人,其中六十岁以上老年人有14380多人,占总人口%。人口老龄化必将给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老年人的今天就是中年人的明天,也是青年人的后天。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努力掌握老龄工作的主动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二、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创建工作的总目标是通过一年的努力,把我镇创建成为市老龄工作先进镇,村村创建成为敬老模范村。做到政策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到位,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到位。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充分体现,并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具体要求和措施
根据市老龄委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组织,发挥作用明显。各村、各单位必须健全和完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协会组织,配备好一名老龄工作专(兼)职干部。要制订好老龄工作计划,创建敬老模范村措施,做到创建工作有人抓、老年事情有人管、活动经费有保障。
2、落实老年政策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涉老纠纷的调解。镇司法所每年组织1-2期老年法规的讲座,增强全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宣传科要利用现有的宣传工具不定期地收集宣传敬老爱老助老的典型事迹,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3、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搞好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各村对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老年人必须做到应保尽保。除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之外,分散的五保老人要按照五保供养规定供养好。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各村、各单位要实施村生活补助慰问,临时救助和结对帮困活动。
4、老年服务设施健全。各村(社区)老年活动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老年服务设施不足面积的要及时完善和解决。活动室各项制度管理规范,并组织开展一些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和参与上级各项比赛活动,以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断改善老年活动环境。
5、加强考核,规范各项管理。镇民政科、老年协会要健全年度验收考核细则。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敬老模范村和先进老年活动室的要求,做好三簿二册的台帐登记(三簿:老年活动记录簿、调解纠纷记录簿、会议记录簿,二册:老年人花名册、老年人健康档案册)。
6、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全镇中小学生要以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活动要有计划、形式要丰富多彩,从小培养青少年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
1、镇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创建工作,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村、社区创建领导小组要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计划和敬老、爱老、助老的工作措施,定期召开老龄工作会议,研究老龄工作。要保证老年协会的活动经费,管好老年活动室。要切实抓住薄弱环节,解决好本村、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老龄工作做好做扎实。
文明镇创建工作计划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列入**市年度生态示范创建(包括生态县(市)创建、生态示范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计划的县(市、区)、乡(镇)、行政村。
二、考核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生态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标准。
三、考核验收程序
(二)列入**市省级以上创建名单的县(市)、乡(镇),经过创建,自查达到验收标准的,将申请验收报告、总结材料、技术报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报**省环保局进行正式验收(审核)。
(三)列入**市市级生态示范创建名单的村,经过创建,自查达到验收标准的,将申请验收报告、总结材料、技术报告报所在县(市)环保局,由县(市)环保局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市环保局进行正式验收。
四、奖励办法
(一)目标奖励
完成生态县(市)或部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每个奖励50万元,记重大业绩一次。
完成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总额10万元;完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6万元。逐级申报命名的,奖励金额补足总额。
完成部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经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总额5万元;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经省环保局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总额3万元;完成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经**市环保局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1万元。逐级申报命名的,奖励金额补足总额。
(二)特色奖励
鉴于生态示范创建的示范性和先进性,为鼓励探索和创新,设立特色奖励,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挑选2个在生态示范创建中对环境改善、污染治理、生态建设方面具有推广、示范、借鉴意义的生态工程予以褒奖。特色奖励最高金额为5万元,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先进性评价,视其科学性和推广性价值予以一定奖励。
(三)先进个人奖励新晨范文网
对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县(市、区)、乡(镇)、村领导及环保相关人员。奖励名额为全市每年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20**元。
以上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市政府年度环保预算,目标奖励和特色奖励资金应用于受奖励单位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处罚办法
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示范创建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所签定的责任目标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
2.生态示范区建设考核指标
3.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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