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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汇聚(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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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一篇】

(3)招考职位设定专业为“××学科门类”的,则《指导目录》中学科门类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

(4)招考职位不限制专业的,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5)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指导目录》的,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6)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名称未纳入《指导目录》,参考执行《指导目录》。

(7)考生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考生所学专业方向,该考生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职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职位。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二篇】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是否需要体能测评?

需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3.什么时间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入围人员可以关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各市指定网站的后续信息。

4.如何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合成的比例为6:4。

5.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6.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7.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8.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0.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11.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12.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录用程序。

13.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4.招考中哪些环节可以递补?

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体能测评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如何规定?

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15〕7号)精神,自2015年2月5日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三篇】

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及《申论》(甲)。

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及《申论》(乙)。

丙级:笔试科目《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1甲级: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

2乙级: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

3丙级: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试。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四篇】

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能报考。这里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有: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十三条“对拟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依据本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回避关系。”

3.如何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按以下要求进行判断:

(3)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别的,报考人员根据该目录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属于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时,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4)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时,才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应先征求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该目录范围的,参照第(4)条处理。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6、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除此以外就是“未落实工作单位”。

6.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对待。2018年毕业的,应在2018年7月15日前提供经认证的学历学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未经认证的,不可以报考。

7.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不可以。即使在此期间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从2014年3月1日起,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帮助工作或跟班学习等,下同)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基层工作经历认定中有关党政机关的级别有何规定?

列入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须为县级、乡(镇)级机关。这里的“县级”、“乡(镇)级”主要是对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域而言。如平果县卫生局、桂平市教育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级别虽为县处级,但在行政区划上属于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的,则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范围。如河池市卫生局、自治区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等。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什么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具体包括:

(1)服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主要指2008年以来由省级组织部牵头选聘到村任职工作和到社区担任党建工作组织员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3年。此外,2007年以前,由我区市级以下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村级组织任职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老村官”)也列入此范围。“老村官”无服务期的规定。

(2)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指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招聘的、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任教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

(3)服务“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指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选派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

(4)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指由省级共青团牵头选派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1-3年。

13.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界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通过借调等方式离开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工作累计达90天以上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及时予以解聘。从解聘之日起,离岗时间不计入其服务基层项目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时,不符合基层服务年限要求的;在服务期内,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14.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时,能否跨县报考?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定向职位。如桂平市的人员只能报考桂平市的定向招录职位,不能报考平南县的同类职位。

不可以。

16.填写报名信息时“学历(位)”和“专业”是否要对应?

必须对应。报考人员填写的学历(位)与专业必须在同一个层次(即同一个学历(位)证书上的专业)。如,考生张三2015年获得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社会学,2017年通过深造又获得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报名时,如果张三学历填写为“专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社会学”;如果学历填写为“本科”,其专业必须填写为“法学”。

17.毕业证或学位证丢失了怎么办?

报考人员可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报考。《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8.什么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

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入伍并退役的人员。即报名前,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双重身份的人员。

19.大学生退役士兵能否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的职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既可以报考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也可以报考招录退役士兵的职位。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必须是2018年应届毕业或2016、2017年毕业未就业,且需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20.如何理解生源地?

“生源地”指报考人员报考大中专院校时其户籍所在地。没有报考大中专院校时户籍所在地的信息时,如报考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一般从报考人员的中学经历来判断,如果其所在中学为外省的,一般可以判断其生源地为外省。

21.如何判断“特岗教师”等服务项目人员是否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五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2017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失信人员范围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8部委《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为依据。失信人员名单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查询。

属于。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后还可以参加此次报考吗?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辞职且得到批准的,可以报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辞职但未得到批准的,视为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同意报考证明。

6.正在参加中央单位或其他省市区公务员考试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在参加海南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单位或其他省市区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招录单位应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7.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招录单位审核。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8.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年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2017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在2017年毕业且于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应届毕业生网上身份确认时,需上传贴有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将于2017年7月毕业、加盖院系或学校公章、签署日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其面试、考察、体检或录用资格。

10.报考年龄如何规定?

报考职位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即199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0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年龄规定。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考生年龄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

11.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如何界定?

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海南省市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海南省市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

12.少数民族市县是指那几个市县?

少数民族市县包括: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13.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是指哪些?

根据《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琼人社发〔2015〕177号),以下60个乡镇为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

(1)东方市:江边乡、天安乡、大田镇、东河镇、板桥镇;。

(2)五指山市:毛阳镇、南圣镇、番阳镇、水满乡、畅好乡、毛道乡;。

(3)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万冲镇、尖峰镇、大安镇、千家镇;。

(4)临高县:南宝镇、调楼镇、和舍镇、博厚镇、东英镇、皇桐镇;。

(5)定安县:岭口镇、富文镇、龙湖镇、雷鸣镇;。

(6)屯昌县:南坤镇、新兴镇、乌坡镇;。

(7)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本号镇;。

(8)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七叉镇;。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六篇】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3月31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是否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

完善报考信息后,可以再报考同一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是否可以再报考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5.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6.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分别咨询各市、省直管县或省直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查询《招考公告》和《职位表》。

7.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后该职位被取消的,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可以。取消招录职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4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不含被核减的职位)。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七篇】

>如何把握好练题节奏

练题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广大考生必须有这个正确的认知。真正的目的是通过练题,更加准确的理解面试的本质,发现自己在表达方面、逻辑方面和内容方面的问题不足,为自己练习后的知识补充和思维训练提供依据。不能为了练题而练题,更不能片面去追求练题的数量而忽视质量和改进问题。

二、把握节奏。

当然练题保证一定的数量是必要的,先有量变才有质变。训练要遵循一定的节奏,具体在练题环节节奏的把握建议是:

数量方面,每种类型的题目建议练习20道左右,因为每个题虽然类型一样或相似,实际都有具体的不同信息点,所以一定数量的题目也就可以增长不同的知识点,对于考生知识面的扩展和精准审题意识能力的提高都很有必要。

题目先分类练习再成套练习,分类练习是为了集中时间掌握各类题目的命题特点和审题思维习惯养成,进而深入准确把握命题人的考察意图并能优秀的展示。另外一般面试都是包干制时间,成套练习可以形成对表达时间的总体把控,便于提高未来考场的适应能力。

时间安排方面,坚持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练题一到两套。我们现在还不清楚自己将来面试的具体时间段,包括抽签分组是上午或下午,所以两手准备没有错。严格按照基本考情进行练习。完成后通过视频回放或录音复盘,找自己的不足,如交流感如何?自信度怎样?流畅性够不?简洁准确度以及表达内容有什么不足,用问题意识发现自己的短板,进行针对性的改正和弥补。

三、注重方法。

练题目的实现既要靠科学节奏把握,更要注重方法技巧的应用。考生练题常见误区有: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发现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了。所以练题需要坚持质量为王,有强烈的问题意识,练题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最终追求。审题不清就要注意抓住题目每个信息点不能遗漏,并提高辨别重要核心信息的能力,比如问法、核心话题、其他信息(身份、矛盾问题、限定条件等);概念不清就要查阅资料进行知识补充以精准把握其内涵,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如背景、内涵、问题表现、影响原因及解决措施等;逻辑不清就尝试绘制思维导图,形成对题目的系统认知和理解;表达不清就可以写逐字稿清晰化到写答题要点突出重点。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练题既可以自己练习琢磨领悟,也可以找有经验的老师进行指导点评开悟。记住,面试就是实战,明确目的,把握节奏,注重方法,在积累中提高,在练习中成就。

相信通过上述内容的学习,考生们对面试过程中的节奏把握有了一定的了解,接下来还需要不断练习,熟能生巧,在面试中取得佳绩。

公务员职业规划指南【第八篇】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所以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4.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省、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8年年初毕业的春招毕业生,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8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以报考。

8.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不是。职位中学历、学位的要求均为起点(最低)要求,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低学历、学位职位。

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可以报考。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10.可否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

不能报考。

11.可否凭党校学历证书报考?

可以报考。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

不能报考。

不能报考。但可以报考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14.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市监狱戒毒机构、各市级以下经济开发区、设区的市级局下属各县(市、区)分局工作和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6.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7.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18.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19.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20.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人员身份如何认定?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21.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认定?

(1)由我省征集入伍的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2)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3)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18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指南第9条政策执行。

安徽籍: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2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否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报考人员应立即如实主动报告情况,并中止我省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26.艰苦边远乡镇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对本市户籍如何界定?

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

有要求。招考职位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8.如何选择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考生以专业目录未载明的专业报考的,可以报考设置为××门类、××类和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设置为“××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

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报考。

30.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如何报考?

我省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专业不限的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取得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或大专、专业不限的职位。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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