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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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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设立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任期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后,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

第二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章程》和党内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五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经党组推荐提名和广大党员推荐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党支部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全市和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具体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财政工作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汇报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党的建设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具体由宣传委员每年年初提出党课安排计划经支委会议审定后按计划进行。支委会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第十八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配合党组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局党组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各委员、党员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根据单位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

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员;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以党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小组为单位,本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进行督导。

第二十一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按照《党章》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选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党支部、所在党小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党规。

5.能否廉洁从政,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党员管理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色党员”。

党支部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生活,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党小组组长书面请假,但每名党员必须在连续六个月内至少参加2次以上党的组织生活。确因身体、生活不便等原因不能按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本人可申请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党章》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或者因身体生活等不便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又不申请转移本人组织关系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小组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二十六条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二篇】

2019年,在上级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的支持下,我坚持学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工作,积极团结两委班子,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尽职尽责、廉洁奉公,以务真求实的作风,开拓进取、团结奋斗,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下面,我把上半年履行职责的情况做以汇报:

一、坚持学习,把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履行好职责的基础。不学习,思想就会落后于形势,行动就会脱离实践。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为此,我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完善自我的首要任务。在学习方法上,坚持学以致用,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一是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坚决贯彻执行,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城区办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等。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我坚持把和自己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学习重点,并在工作中自觉坚持依法行政。

三是向实践学习,向其他干部群众学习,实践出真知。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我始终注意观察和总结,注意向身边的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学习,学习他们严谨的工作态度,果断处理问题的能力,较好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才能。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吃不准的问题,坚持向上级领导早请示、早通气,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领导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我时刻告诫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要从严要求。

一是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一个忠于党和人民事业的人,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无论多大困难,多么艰苦,总是乐于接受,千方百计不折不哲的去完成。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集体观念,识大体、讲原则。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去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自觉主动的安排部署,超前抓、大胆抓、从严管,敢于承担责任。

三是廉洁自律。处处事事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搞以权谋私,从严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名义谋取私利,生活上勤俭节约,不搞大吃大喝、拉帮结派,不参加任何不健康和庸俗的娱乐活动,为人诚实,公道正派,较好地维护了党的廉洁形象。

四是勤政为民。无论是分管农村工作还是意识形态的工作,种类事情都很多,自己一心扑在工作上,从无怨言,并坚持在工作中锤炼自己的坚强性格和务实作风,维护好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形象。

三、切实搞好基层组织建设,认真搞好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而基层组织建设是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本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城区办党委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注重对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积极性创造性,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动党员在经济发展中带头建功立业,在社会事业建设中带头献计出策,真正让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关注民生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情况。

一是投资10余万元,改造扩容输电设备,村东大巷增加一台变压器并对村北变压器进行了扩容;二是投资15万元,改造村西排洪渠300米;三是投资15万元,改造铁路涵洞口和村民文化活动中心前大路等。

半年来的工作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我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每一位干部辛勤工作、齐心奋斗的结果,我坚信,在上级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郭村的发展大有希望,郭村的明天会更加美!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三篇】

教办离退休老干部支部,现有党员6人。这些老干部在职时是并肩工作的同事,在生活中既是和睦相处的邻居,也是亲密无间的朋友。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老干部第一党支部一班人,紧紧围绕创建“五好”党支部目标,精诚团结,和谐共事,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创新载体,明确主题,组织得力,成效显著。

一、巩固学习阵地,抓好活动落实。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支部为了便于大家学习和开展活动,针对过去学习地点距离远,人员又分散,老弱病残多的问题,经和党总支领导协商后,把党员活动室建在了支部成员较集中、场地较宽敞的柳山初中阶梯教室,在教办的帮助下规范了学习资料,完善了各项制度,配备了活动器材,如电视机、dvd、桌椅板凳,还有文化体育器材等等,各类读书齐全,做到了有学习场地,有活动内容,有规章制度,有学习心得专栏,大家都能按时到场,集中学习、活动。大家高兴地说:“有了新的活动场所,学习的劲头更足了,心情更舒畅了,活动内容多了,更丰富了大家的晚年生活”。

学习交流是构建和谐支部的关键。构建和谐支部关键是要在思想上有共鸣,在情感上有沟通。因此,教办老干部党支部始终抓住学习交流这一关键环节,并且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坚持每个月的5日为支部学习活动日。今年,大家在生活会上通过研读《支部生活》、《老干部之家》等学习材料,及时学习讨论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家积极发言、认真记录,并把学习材料拿回家中自学。在学习讨论活动中,支部还特别强调,要求每位党员都要发言,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交流这种形式,真正达到了“用学习武装头脑,用学习融洽关系,用学习带动支部发展”的活动目的。

根据创先争优活动安排部署,结合老干部党员的特点,他们狠抓学习、讨论和落实,着重解决认识和实践问题。支部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做好笔记、写好学习心得,要求大家结合学习内容,就身边人和事,社会发展变化,改革开放成果等展开讨论,对形势进行分析,通过学习大家更加认清了形势,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生的重大变化。()自去年至今,支部还着重学习了杨善洲、沈开未等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对照自身建设找差距、比不足,组织党员召开《感悟人生》主题座谈会,将创先争优向纵深推进,受到良好效果。在整个活动中,每名党员撰写心得3-5篇,做笔记5-8千余字,使学习落到实处,改变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文化生活。

过活动,为老人们增添了无穷乐趣。通过组织老干部象棋大赛,不仅能让老干部聚在一起切磋棋艺,一决高低,还可以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对支部建设和镇区发展讨论出一些闪亮新颖的观点。每年的元宵节和七一,老干部秧歌队还会自编自演锣鼓秧歌,全面表现退休老干部的精气神儿。

三、紧跟时代形势,发挥党员余热。

发挥余热是构建和谐支部的有力体现。离开工作岗位,社区成为了老同志们新生活的落脚点,大家走进社区、融入社区、沉浸在“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喜悦中。结合社区党组织党员多且多数为离退休党员的特点,我们以社区为阵地,积极参与到社区党组织建设中。支部多名党员都积极参与到社区楼门党员代表、社区党员设岗定责、社区治安巡逻等活动中,充分带动了社区党员、群众投入到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和谐家园的事业中,为大家树立了榜样。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他们积极响应党总支号召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围绕中心,服从大局,紧跟形势,开展好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余热,使老同志个人愿望与国家前途,民族愿望紧密结合起来。老干部刘证同志,退休后仍热心老干部工作,他工作积极主动,学习抓的紧,老当益壮,精神焕发,积极为老干部订阅书报、杂志,并亲自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到家中,还积极为镇区的建设建言献策,深受领导和机关干部的信任。支部书记张乐图同志,年已69岁,任劳任怨,跑前跑后为党支部和老干部工作整天忙碌不停,积极奉献。党支部的几名老同志虽然岁数不小,但是他们发挥自己的专长,从各个他们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同时努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另外,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支部还提出了新的一年的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即:“支部争当模范支部,党员争做先进党员”,同其它兄弟支部展开竞赛,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前列。

四、尊重爱护,支部党员相互扶持。多年来,支部党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爱护,始终是一个和谐的集体。支部委员各有分工、配合默契,都分别负责联系支部党员,保证各种信息、精神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位党员。支部开展活动我们坚持民主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并且始终坚持“老同志优先”的原则。如:遇到外出疗养等活动人数有限的情况时,支部都会将参加活动的机会尽可能的让给老同志,支部其他党员非常支持,毫无怨言。对年高体弱的老同志更是关怀备至。对于参加日常支部学习不便的老党员,支部就把报纸订到老人家中,并定期上门与老人沟通交流。对于支部的一些规章制度及重大决策也亲自上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老干部党支部始终坚持下大力气抓好“两项建设”,用更高的热情,更热心的参与,写好“用心灵交融感情,用生活构建和谐”的新篇章。

总之,他们通过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积极引导大家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利用党支部这个组织,创建更多的活动平台,使大家有充分施展才能的机会,把工作做的更好,把各项活动开展的更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四篇】

2019年5月28日14:30,2019年春季学期第二党支部第四次支部会议在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孟靖朝主持,全体支部成员到场参加。

会上,成员们首先进行近期思想汇报,分享自己的政治思想学习情况,探讨交流时政热点话题,并阅读学习近期人民日报上的重要内容。

接着,在孟靖朝书记的带领下,党支部成员集中讨论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他首先介绍了《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条例》共10章46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最新蓝本。《条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规定了党员教育的基本任务,在党员学习的内容、方式以及实践要求等方面均有所要求。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使全体支部成员了解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的内涵,理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由孟靖朝书记进行会议总结,他强调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党性修养,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对同学们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在思想上对标看齐,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希望在行动中勇于担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希望在生活中谨言慎行,坚持底线思维。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五篇】

下班党员的工作职责是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使自己成为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纽带。在下班工作中真正做到“以身作则、可亲可敬、有的.放矢、及时处理、深入广泛”。

具体规定如下:

一、树立党员“一旗二好三能四在前五先”的公众形象。

一旗: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二好:党员思想道德好,学习行为好。三能:党员平时能够看出来,困难时能够站出来,关键时候能够冲出来。四在前:党员的思想教育做在前,重活脏活干在前,同学有难帮在前,诚信文明带在前。五先:先察、先想、先训、先做、先进。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1、入党普通积极分子。

(1)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有政治意义的活动3―4次,要有计划与总结。

(2)按《学生党员发展与管理教育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3)每期按支部安排,依《重点积极分子群众意见调查规定》对所有重点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社团、组织进行广泛调查。

(4)找重点积极分子谈话。

(5)征求班主任意见。

(6)向支部大会汇报情况。

(7)向重点积极分子反馈评议结果。

(8)注重锻炼重点积极分子的工作能力。

2、党校学员。

(1)在确定了积极分子名单之后,依《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分子考核办法》中的各项内容,推荐上党校。

(2)按票数由高到低找积极分子本人谈话,同时了解群众意见。

(3)征求班主任意见。

(4)在支部大会上提交讨论。

(5)公布业余党校学员名单后,一周内反馈支部对积极分子的评议。

(6)随时向党校班主任了解联系班级学员的情况。

三、评议不合格或不参加积极分子活动者,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

四、协助班主任管理班上事务。

五、实行党员负责制。党员对所联系班级的管理不做形式上的规定,但党员要对所下班级出现的学习、生活、纪律全方位负责,及时找当事人谈话。

六、完成调研报告,真实调查并研究同学的思想状况。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六篇】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四条。

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

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

第五条。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六条。

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党支部的职责。

第七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

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1定。

3.机关、后勤党支部: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教学、科研,面向基层,深入实际,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抓好勤政廉政建设,支持本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4.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管理部门开展适应老同志特点的各项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老同志与在职人员的关系,增进相互理解,支持现任领导做好工作,发挥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九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增选支部委员。

第四章。

党员教育与管理。

第十条。

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教育要紧紧围绕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个中心来进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是:

1.党的基本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3.党的基本知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拒腐防变教育。5.党的纪律、共产党员道德规范和先进性教育。6.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

第十一条。

党员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上党课、参加党校培训、观看电教片、外出参观、社会调查、听形势报告、开展演讲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个别谈心、自学等。

第十二条。

党支部要不断健全和改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是:

1.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维护党员权利。

2.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做党分配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活动,表彰先进,教育后进。4.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5.及时接转和严格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搞好党籍管理,建立党员登记卡。

6.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在流动党员中做好管理工作。

7.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一至两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要求每次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指定专人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采取适当形式向支委和党员反馈信息。在民主生活会上,支委之间,党员之间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评议中要敢于揭露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认真做好对不合格党员2的教育和处置工作。

4.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要向党支部汇报思想一次,可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进行。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工作建议等。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四条。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及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积极要求入党的大学生、教学科研创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高知识群体中要求入党的优秀人员等。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党支部要及时、认真、经常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本单位政治学习的组织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群众政治教育和学习任务。

2.坚持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状况分析会,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3.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个党员至少要联系1-2名非党群众,经常和联系对象谈心,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

4.积极宣传先进模范典型,在单位内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团结互助,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章。

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第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应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全体党员的批评、监督。

第十八条。

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由党性强、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对本单位业务工作较熟悉的同志担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总支秘书、党员团总支书记或优秀辅导员担任;机关、后勤等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支委会成员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加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

第十九条。

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组织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或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同时要充分发挥每一个支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条。

支委会成员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促进班子团结,保证党支部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支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争当端正党风、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时,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进xx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参照《xxx党支部工作细则》和《xxx系统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按照公司《党组织建设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关系在xx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可将范围扩大至向xx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第二章支委分工。

第三条xx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机构设置为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支委分工如下:

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党建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做好党员学习教育、会议安排工作,负责创先评优工作。

纪检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做好群团建设工作。

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四条“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一般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召开。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安排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研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事宜;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党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部署、报告工作。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和总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奖惩等日常党务工作;讨论决定支委会提出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小组会:传达党委、党支部的决议;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时事学习及党性教育;讨论非党积极分子及非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等事宜。

(五)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每年党员教育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讲好党课。党课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可采取宣讲、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条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全体党员必须自觉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党日活动是为便于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从实际情况出发,定期利用半天或1天时间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选举党支部委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党员鉴定;组织党员开展公益活动等内容。此外,也可通过选择具体的一个主题来进行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条件进行个人总结,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一)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每年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至少进行1次评议。

(二)评议内容: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推动企业发展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确处理公司、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和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3.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理违纪党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四章组织发展。

第九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在公司党委指导下进行,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必须严格按照《xxx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发展党员。

第五章学习教育。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按照公司党委要求做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xxx主义、xxx思想、xxx理论、xxx重要思想、xx发展观和xxx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红船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和xx精神等。

(八)推进公司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财经、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其他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最新知识。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厅党组和公司党委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结合起来;同加强思想建设和提高工作能力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学习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学习方式包括:

(一)集体学习研讨。党支部应当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视频等形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党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学xxx台,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六章党费收缴。

第十四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

第十五条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党员应自觉严格按照标准按月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将全部党员党费上缴公司党委。

第十七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七章党内监督。

第十八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九条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有人、财、物等管理职权的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六)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七)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要及时谈话提醒。对党组织和党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

(三)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的工作应接受党员的监督、接受党员评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xx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开始实施。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第八篇】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企业转型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6.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注重把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技术骨干。

7.处理好党支部日常工作,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8.协助上级党组织履行好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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