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档案管理指南热选(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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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档案管理指南【第一篇】
1.文书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包括上级领导机关来文、学校发文,包括各种通知、决定、批复、下达的计划等;本馆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则、细则、办法、公约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到:
1)凡应归档的资料、文件,应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及时整理原始资料分类归档。
2)对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馆领导阅后,及时收回归档并做好登记,存放办公室备查。
3)对所保管的文件,应定期清点,凡与本馆有关的备查文件原件归档,副件保留。
4)年底按档案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2.业务档案的管理。业务档案包括日常业务工作统计、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业务报表、文献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及馆务会议纪要、图书馆大事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
1)各部室做好工作统计,每月上报办公室归档。
2)业务报表,要留底归档存查。
3)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要及时分类归档。
4)年底按业务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3.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档案包括图书馆职工的基本情况、科研情况、考核、奖励情况、先进模范典型材料等。对此类档案的管理做到:
1)掌握本馆职工的学历、专业、年龄、业务、职称、工作履历等基本情况,对调入、调出及离退休人员及时填写登记簿,建全人事档案及跟踪管理。
2)及时准确记录本馆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调动情况及知识结构,年龄层次、职称结构情况。
3)及时做好职工的考勤、考核、奖励与处分情况的记录,要归档存留备查。
办公室档案管理指南【第二篇】
档案管理亦称档案工作。是档案馆(室)直接对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利用服务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总称,也是国家档案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下文是关于办公室档案的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1.文书档案管理。文书档案包括上级领导机关来文、学校发文,包括各种通知、决定、批复、下达的计划等;本馆制定的。
规章制度。
1)凡应归档的资料、文件,应在工作告一段落后,及时整理原始资料分类归档。
2)对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馆领导阅后,及时收回归档并做好登记,存放办公室备查。
3)对所保管的文件,应定期清点,凡与本馆有关的备查文件原件归档,副件保留。
4)年底按档案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2.业务档案的管理。业务档案包括日常业务工作统计、
工作计划。
专题规划。
工作总结。
业务报表文献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及馆务会议纪要图书馆大事等。对此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
1)各部室做好工作统计,每月上报办公室归档。
2)业务报表,要留底归档存查。
3)工作计划、专题规划、工作总结、采购留存、馆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要及时分类归档。
4)年底按业务类别整理、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存放办公室备查。
3.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档案包括图书馆职工的基本情况、科研情况、考核、奖励情况、先进模范典型材料等。对此类档案的管理做到:
1)掌握本馆职工的学历、专业、年龄、业务、职称、工作履历等基本情况,对调入、调出及离退休人员及时填写登记簿,建全人事档案及跟踪管理。
2)及时准确记录本馆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调动情况及知识结构,年龄层次、职称结构情况。
3)及时做好职工的考勤、考核、奖励与处分情况的记录,要归档存留备查。
为加强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编辑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20xx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20xx年以下。
第六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部门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电网档案盒。
第十二条办公室按照校研究生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档案盒,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干部档案盒,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档案系指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
标准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达到标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有计划地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四条标准档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的和长期的两种。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
(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
(二)标准报批稿;。
(三)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
(四)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
(六)标准报批公文;。
(七)标准申报单;。
(八)标准发布本;。
(九)标准正式出版本;。
(十)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
(十一)标准作废通知单。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长期保管:
(一)论证报告;。
(二)。
调研报告。
(三)试验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稿(最后一稿);。
(五)标准送审稿;。
(七)标样。
第五条永久保管的,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长期保管的,应当是现行的和最近两次修订的标准的档案。属长期保管的废止标准档案,继续保管十年。标样在保管期限内已经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标准档案。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档案,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务院行业标准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其主管范围内的行业标准档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标准档案。
企业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企业标准档案。
第七条本办法所列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标准档案;。
(二)编制目录、索引、卡片等查询工具和参考材料;。
(三)负责组织和承担标准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四)监督检查标准档案的修改、补充和复制;。
(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永久的标准档案的移交手续;。
第八条标准档案由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收集有关材料并加以整理,向相应的标准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提供。
第九条标准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单位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及参与制定、修订标准的其他单位,在制定、修订标准工作中所积累的标准文件材料,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按长期保管的要求管理。
第十条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除标准正式文本外,在标准审批、发布后三个月内,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按规定向档案管理机构一次归档。标准正式文本出版后,及时补充归档。
第十一条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整理,标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立卷、登记、上架。
标准文件材料归档时,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补充、更正。
第十二条标准更改或废止后,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将更改单或废止单的原稿、出版稿和审批文件及时归档。
(一)各类标准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使用频繁的各种报告、标准草案各稿、正式版本以及意见汇总处理表可以归档两份。
(二)归档的标准文件材料是原稿或打印稿、复印稿。
(三)永久保管和长期保管的标准档案分别装订立卷。
(四)标准文件材料的幅面大于a4(210×297mm)的,按a4幅面折叠;小于a4的,粘贴在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
第十四条保管标准档案,应当有档案柜和库房,并有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鼠、防尘、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保管标准档案,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一般每两年检查一次,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修补或复制。
第十六条管理标准档案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借阅制度。
标准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十七条任何个人不得将标准档案占为私有,凡损坏、隐匿、丢失或泄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标准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当定期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有单位主管领导、标准化人员和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下进行。
对已经超过保管期、失去保存价值的标准档案,应当编造清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销毁,并注明销毁时间和处所,由监销人员签字后,将清册归档。
第十九条对标准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违反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给标准档案工作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档案管理指南【第三篇】
在档案交接半个月来,公司同事的配合和领导大力支持下,我在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的同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档案管理流程,建立档案管理方案,把档案管理纳入规范。
化制度化程序内。
二、对各部门档案统一核对编号,按照编号进行升序排列。
通过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了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查阅效率。
三、对各部门人事档案进行了信息核对和分类整理。
对水磨、手绘、窑炉、钢网、切割、厂办、生产、质检、储运、人事、维修、后勤、喷涂、打样、包装、安保等16个部门的人事档案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学历进行核对补充,同时着手在职人员核查与人事档案的分类整理。
通过档案核对我发现档案中存在少数离职员工档案还未从在职人员档案柜移除,员工档案工号重复和个人信息错误现象并及时把相应档案标记处理。
四、做好相应的定置及档案橱子钥匙的保管,整理积压基建档案。
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柜,设立专人管理人事档案和档案柜钥匙。把未及时入档的个人材料及时入档,对已入职但无相关档案资料个人信息的员工做标记处理,尽快按要求进行归档、补充入档工作。
五、提高档案管理规范性程度,加强档案安全管理意识。
将档案管理纳入规范化程序内,认真做好档案管理的安全防范工作。档案柜在不用时及时关闭上锁,关闭电源,防止其它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发现的问题:需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操作,对新入职员工及时建立基础档案,试用期过后及时进行档案存档工作。只有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才能更好的做好员工在职管理工作,为企业战略决策和改革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加强人事档案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方式继续加强自身工作能力,严格的做好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鉴定、分类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杜绝一切有损企业利益的泄密事件发生,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推进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良性运行做出有力的贡献。
二:
时光匆匆,转眼我已经在x公司渡过了四个多月的时光。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份正式的工作,对我来说意义特别。在这四个多月的学习中,在上级领导的带动下,在全体成员的帮助下,我紧紧围绕档案室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作以简要汇报。
一、20xx年度主要工作。
(二)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资料归档相关工作;。
(四)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单位档案室进行常态化管理,专人管理,按照标准对已入库档案进行保存,做好档案的收藏和保密工作。
(五)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完善借阅程序,一般只限于在“档案阅览室”使用,并进行登记。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裁剪、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确保档案的保密、完整与安全。
(一)在工作初期,对工作认识不够深刻,操作中缺乏全局观念,对公司档案管理缺少认识和分析,没有把实际工作上升到全局的体系中来。通过这一段时间脚踏实地的工作,我认识到每个岗位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作为整个工作链条的一部分,都是至关重要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有些枯燥,可是却是公司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公司成长过程的一种忠实反映和记载,直接影响到公司最终的经济效益。基于以上的认识,奠定了我工作的信心!
(二)档案管理中,我发现有的档案整理不够规范到位,给档案的备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隐患,档案填写中还存在着比较大的随意性。我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会给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造成不便,我告诫自己,档案管理自始至终是非常需要耐心和细致作为保障的工作,不打无准备的仗,耐心细致的心理状态必须是首要的。在自己能力的前提下,努力综合领导同事的力量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一个广泛而有力的体系来努力保障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减小工作的难度,使工作更容易成功。
三、20xx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及改善措施。
(一)精益求精抓信息。要继续扩大信息覆盖面,健全信息网络,把基层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对全公司档案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总结出来,及时进行勾通反馈上报。同时,要保证信息质量,做到报喜与报忧相结合,力争在各级评比中取得更多的嘉奖。
(二)尽职尽责抓保管。要严格档案保管标准,提高档案保管质量、做到档案的及时收管、著录、保存等。明确档案管理程序,完善使用登记制度,禁止无登记、无审批私自取档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各项制度办事,做到收管有规范、使用有制度、办事有纪律,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继续抓好档案保管工作。要不断加强保管知识,自觉抬高保管标准,利用网络学习其它省、市在保管工作上的先进工作方法,努力适应新形势下保管工作的需要,树立档案室良好形象。
(四)任劳任怨抓档案。一如既往地抓好档案保管工作,为办公室其他同事解除后顾之忧。
四、合理化建议。
(一)档案借阅通过oa申请,能更好的规范管理档案的借阅情况。
(二)借阅完毕及时归还,以免造成遗失、损坏等问题。
办公室档案管理指南【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使之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要求,参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种类;根据国家的规定要求和劳动人事管理的特点,将劳动人事工作形成的诸多材料整理分成三大类:职工个人档案、专业技术档案、文书资料档案。
第三条职工个人档案主要由记载个人在历史各个时期表现情况的原始资料,各项工作能力素质状况和有关背景材料等构成。它主要包括职工履历、社会关系、职务、学历、工资变动情况、奖惩记录等以及各个时期的表现鉴定。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人技师)档案主要由记载其技术状况的原始材料和考核评聘等有关的材料构成,它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申请表、工作总结、所在单位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聘任或解聘书、高、中、初等级变化记录和评聘工作的有关资料。
第五条文书资料档案主要由记载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活动的主要过程原始材料、各项重要而且常用的劳动人事政策规定的目录或摘要、劳动人事系统各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正式文书、各种劳动人事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资料构成。
一、档案的建立。
1.职工个人档案,凡是新进公司的职工,劳动人事部门应按规定内容为其建立个人档案,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整理分类、编号。
2.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对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管理部门或岗位提供的职称(职务)评聘的有关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归档。
3.文书资料档案。对文书管理提供的各类文书资料,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汇编成册、编号归档。
二、档案的日常维护:档案的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录、内容增删、订正、输入电脑等项内容,重点是增删、订正、更新。
三、档案的查询、借阅:档案查询、借阅管理的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公司的管理需要制定查询、借阅档案规定,对档案的查阅、借阅实施管理。
四、档案的传递:档案的传递主要指职工个人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传递到流向单位。
一、职工个人档案。
1、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
2、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反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情况。
二、文书资料档案。
1、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书资料.
2、能够及时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的文号、文件、标题或摘要。
一、凡新聘职工个人档案应在报到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建立,应在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管理部门或岗位移交有关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三、文书资料档案的建立,首先由文书管理岗位每年二月前将上年度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岗位,然后由档案管理岗位在接到后30天内完成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摘录、输入电脑等工作。
四、应在有关岗位提供变更内容后的一个月内,对档案的有关内容进行增删、修正。
五、档案的查询、借阅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年4月前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七、文书资料档案的分类、目录编排、编号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确定。
八、档案管理岗位应及时为公司各方面提供档案资料查询。
第九条人事档案查阅、借阅。
一、查阅档案的范围。
1.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3.因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4.编写公司史、地方志、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酌情提供其履历和自传材料给予查阅。
二、借用档案的范围。
1.领导因审批职务任免、出国、晋升和享受待遇考察了解等需要借用有关人员的档案;。
2.商调职工需要,将档案寄送接受部门(分支机构)审查;。
3.本部门有关领导因对于政治审查、考察、考核需要详尽研究而暂时借用。
三、出具证明材料的范围:出具证明材料,指的是按需要和允许提供利用的范围,将人事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内容摘抄或复制成单项的材料,用以证明该人员的有关情况。这种方式一般只限于审批案件、出国留学所必须提供的证据、证件等。凡因入团、入党、入学、参军、提干、出国等进行政治审查,需要了解其父母或亲属的情况时,一般不能查阅档案,可由干部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四、查阅、借用档案办理程序。
2.借阅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档案,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方可调出档案。
五、查阅、借用档案的注意事项。
1.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在查阅时不准边阅边议档案内容,更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2.查阅档案时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
4.查阅档案需到档案室进行,原则上不得带走;特殊情况需借出的,必须在当日归还。
5.借用的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转借,不准交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用完及时归还。
办公室档案管理指南【第五篇】
摘要:目前,我国在编工作人员的数量非常巨大,其中有一大部分在编工作人员是在基层的一线工作。这种情况,导致了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很大比例都集中在对基层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上。如何提高基层在编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作用,规范基层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便成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文章主要针对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的常见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一些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与规范的建议,供有关部门及人员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