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科学立法、依法行政、法律服务及法治宣传,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科学决策支持。
一、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2.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重大实践活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3.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需继续执行的公布有效文件目录清单,需修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的按程序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重要文件公布后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三、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不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5.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均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决策事项,对决策或者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部门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违反决策或者文件制定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努力提高决策质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6.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与本级司法部门密切沟通,并争取支持和帮助。特别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诉讼案件办理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强化公职律师管理、监督等工作,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服务,有条件单位尽可能培养1名公职律师。(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四、扎实开展依法行政
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不符合通过年审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证件。(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8.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主动公开的类别、内容和形式,围绕退役军人关心的切身利益事项,拓展主动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图表、动画、视频、H5等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局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布,扩大政策知晓面。(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9.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深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提高应诉能力、遵守庭审规则、积极发表庭审意见,发挥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带头示范作用。落实行政应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10.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功能。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监督力度,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五、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11.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下基层”各项工作,积极协调联动,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
12.建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我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优待合作工作运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跟踪检查,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同时,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13.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做好普法宣传。制定发布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利用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效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14.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全市系统法治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全省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提升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15.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整理总结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创新工作,向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等报送信息。(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七、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6.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律事务培训列入系统业务培训内容,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法治观念强、专业素养高法制工作队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17.强化业务指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综合运用蹲点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点对点指导、手把手教学,特别是对复杂疑难情况,要帮助经办人员做好政策法规理解、个案要素提炼、逻辑推理等工作,着力提高业务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