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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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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力度,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知晓度,丰富信息渠道,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关爱,营造良好氛围。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宣传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树立系统良好形象,推动信息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制定2024年度工作方案。

一、重点宣传内容

(一)成效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及实际举措和成效。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特色亮点工作的提炼加工和综合归纳,报送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

(二)政策宣传。全年聚焦《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制定出台的配套政策,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

(三)重点工作。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服务、接收安置、抚恤优待、英烈褒扬、军休服务管理、双拥创建、困难帮扶援助及机关党建、结对扶贫等工作的进展和总结情况。

(四)典型宣传。重点宣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等先进退役军人和先进退役军人工作者典型,聚焦"兵支书"、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家、抗战老兵、抗美援朝老战士等优秀退役军人,聚焦拥军志愿服务联盟、"X老兵"先锋服务队等社会力量,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五)热点关注。服务对象普遍关注、需广泛周知的重要通知、公告、公示;在接访处访过程中发现的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涉及本部门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突发事件等舆情;需要市局知悉的各类工作信息。

二、宣传方式及渠道

(一)政务信息。通过内部信息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在系统内部开展交流借鉴。主要渠道有:部、省厅及其所属单位的信息简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两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两办)的信息简报等。

(二)新闻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广大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进行新闻宣传。主要渠道有:部、省厅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及微信公众号;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和相关报刊杂志(附件1)等。

(三)其他。市两办约稿,按照约稿要求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收集汇总、发布上报、督促考评。

2.各县(市、区)局办公室、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相关稿件的撰稿、审核、报送工作。其中,从部、省厅、相关政府部门获取的与本系统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公开信息,相关责任处室可进行整合或提出转载建议。

(二)加强工作规范

1.高质量完成约稿任务。局办公室根据上级宣传工作要求及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定事项,不定期发布约稿通知。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对待,保证质量,按时报送。一般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3个工作日,综合性约稿任务报送不超过5个工作日。

2.预约采访报道。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需协调媒体采访报道的,需提前2个工作日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3.强化稿件审核。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报送信息,需填写《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2)。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的信息,由办公室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校审,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再报市局办公室编审;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报送的信息,由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校审,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

4.规范报送渠道。各县(市、区)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普通非涉密信息稿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办公室(联系人:戴雨虹);涉密信息必须通过保密渠道报送,严防失密、泄密。统一报送格式,稿件以"Word+原图"形式报送。

(三)优化宣传队伍

1.系统内信息员队伍。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及新闻稿件撰写、报送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的专业化素质。

2.系统外宣传队伍。与X新闻传媒中心加强合作,本系统重要新闻稿件及时在电视、报纸、网络传播。

(四)严格激励奖惩

1.明确目标。明确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对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对重大信息瞒报、误报、漏报、迟报,或未按时按量完成约稿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

2.计分规则。被市局官网采用的每条计1分,被市局政务选题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市两办采用的计4分;被省厅(含官网官微及所属事业单位)采用计2分,被省两办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部(含官网官微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及微信公众号综合采用的计3分,单独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计20分;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每条计5分。相同内容信息计分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分;信息内容获相应领导批示肯定或推广的,双倍计分。各县(市、区)与市局处室共同合作的信息,各自计分。

3.建立晾晒比拼机制。局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及稿件录用情况进行晾晒排名通报,年末根据《2024年度X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进行考核加扣分。

附件:1.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范围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范围

一、国家级主流媒体

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总台、中央电视台、中央国际广播电台、科级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新社、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网、人民网等。

二、省级主流媒体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央视网、中新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青网、央广网等网站的浙江省级地方频道;浙江日报、浙江省广播影视集团(浙江电视台、潮新闻)、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退役军人》杂志、《新时代中国双拥》杂志、《中国双拥》杂志及网站。

附件2

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审批表

标 题

内容摘要

发布平台

局官网□ 政务公开网□

望潮APP□ 协会公众号□

发布栏目

是否涉密

表现形式

文本□ 图文□ 视频□ 其他□

更新情况

新增信息□ 调整信息□ 删除信息□

经办人

经办处室

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2024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类型

单位

基本任务分值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椒江、黄岩、路桥、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

150

X湾新区社会发展局

20

市局

思权处

50

安置处

50

优抚处

50

双拥办

50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50

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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