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 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秋季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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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1
第一条:签订对象:岗位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期限:壹年(20xx年9月~20xx年8月)
第三条: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强调安全工作,每周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初步了解消防知识和重大灾难预防知识,使学生在遇险、遇火、遇难时能及时自救,及时报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记载(资料齐全,按时上交安保处存档)。
3、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护导工作,早晨、课间、午间,学校集体活动,班主任和值日教师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4、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带学生外出,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由各部门组织的一切活动要严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5、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大扫除(没有教师在场严禁学生上教室后窗凉台)等各项活动。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6、班主任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合法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7、值日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将学生安全出校门。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严禁提前放学,一切责任由违反规定者自负。
8、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一)班主任职责
4、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协调各项活动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强生活管理;
6、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
(二)任课教师职责
3、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必须提前报教导处安排;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教导处批准。
6、学生休息时间严禁集体补课(学生个人自愿除外);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律取消学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致死、致伤、致残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对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除参照上级指示精神处理外,扣除并直至取消全学年岗相关奖励和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等。
3、对上级领导部门布置的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4、学校对各责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学期考核,凡达标的责任人,方能认可完成任务获得相应绩效工资。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岗位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2、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3、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4、责任书共一页一份,学校保存一份存档,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签字(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2
1.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拆卸改装宿舍里的电气设施,宿舍内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和存放电炉、电热杯、微波炉、热得快、吹风机、电夹板、电热宝、电热水袋、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酒精炉、音响、炭火炉等电器设备。
3.禁止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管制器械。
4.离开宿舍时切断宿舍电源;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点蚊香、吸烟。
5.禁止将流动食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牌,自觉抵制淫秽、邪教等非法内容的各种资料。
6.保管好个人物品,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擅自留宿外人,拒绝让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7.宿舍无人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宿舍门和箱柜,休息时要插好门栓。
8.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晚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专业部请假。
9.自觉维护宿舍正常秩序,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的管理。
10.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擅自挪动、拆装和毁坏消防设施,不堵占消防通道。
11.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接受有关部门的整改意见。
12.其他有关事宜,自觉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几点,全体住宿学生要认真执行、坚决做到,否则由此而引起的认识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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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灵璧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乡小学(幼儿园)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六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学年初要根据《朱集乡中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评估标准》,逐项抓紧落实,层层签定各种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由学校及时向中心校、乡党委和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交通要道旁的小学,要设立警示标志,推广小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的经验,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
五、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关键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小学生饮食安全。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同学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同学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健康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守则。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特别要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电脑室、仪器室、实验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部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九、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的详细预案,把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凡发生师生死亡或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应在2小时之内报中心学校和乡党委。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书面向中心学校报告,中心学校按自已的职责权限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各校要根据《朱集中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评估标准》精神指导平时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学校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检查。并且与人事任免、奖惩结合起来,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将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十一、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4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防止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稳定、社会稳定,使我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订六十铺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交通安全的副校长、副园长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2、中心学校校长与各中小学校长、园长,各中小学校长、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分别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
3、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杜绝重、特大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发放安全教育传单,特别是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符合规定的安全校车,不要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超速车等,不准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
5、学校负责校车的排查登记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上报。确保校车不漏登漏报,确保学生部乘坐有安全隐患的校车。
6、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校外车进入校园;与家长配合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7、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确保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协调对车流量大的学校门口设置交警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及学校重大活动时段维护交通秩序。
8、学校要负责门前的交通路口的值班工作,组织学生结队通过马路。学校放学要实行路队制。
9、制订交通安全预案,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时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全年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对本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镇中心学校将于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对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依法给予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凡由学校原因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学校校长签字:
二0xx年十二月八日
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5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的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__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学生姓名:
班主任:
学 生(签字):
20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