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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道德与法律教育工作计划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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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教育工作计划实用【第一篇】

1、本学期学生学习情况与上学期基本相同。基本懂得了学习生活规则,初步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多数学生文明有礼貌,能遵守课堂学习规定,能积极学习,能安全健康地学习生活。

2、还有少数学生比较顽皮,自我控制能力差,在课堂上、集体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甚至个别孩子有模仿社会上不良言行的现象。

3、几个班的孩子还是有些差别,因此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现有情况调整教学,有不同的方法开展教学,激励所有孩子努力学习。

1、教材在呈现形式上,从儿童视角出发,通过大量的图画、照片、学生作品等鲜活的样式,给孩子一个耳目一新的感觉。从儿童自身出发,运用儿童语言、对话、旁白等形式,让儿童置身其中,增加了教材的趣味性、可读性与启发性。

2、教材在知识结构上,每个单元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基本线索设置主题。

3、教材在内容特点上,突出了学生的“生活性、活动性、启动性、开放性”等特点。

4、教材在实现教育目标上,各单元设计既有各自比较明确的设计意图和侧重点,具有发散性、自我性,又按照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的结构排列,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由近及远螺旋上升。能够较好地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综合的课程目标。

1、通过第一单元《让我试试看》的教学,帮助孩子们做勇于挑战的人。并通过尝试种下一粒子,学会呵护、养育小小的生命。

2、通过第二单元《我们好好玩》的教学,引导孩子们多做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了解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传统游戏活动,学会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场地创新健康安全的游戏。

3、通过第三单元《绿色小卫士》的教学,延续上学期“公共场所”单元的学习,进一步引导孩子们从生活的点滴认识到人类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生态环境的需求和保护。在社会生活中养成爱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等良好行为习惯,学习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渗透《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制教育。

4、通过第四单元《我会努力的》的教学,引导孩子们学会正确认识自己,学会掌握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持之以恒的意志品质,同时用积极的心理暗示鼓励自己做得更好。

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

1、充分体现教学的生活性,遵循儿童生活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密切联系儿童生活的主题活动和游戏为载体,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体现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

2、遵循教材开发性的特点,重视本课程面向儿童整个生活世界。重视地方、学校、教师与儿童的创造性。在教学中积极探索教材扩展到家庭、社区及其他生活空间的方法,使其教学寓于生活。

3、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对儿童进行深入浅出的道德的、科学的、生活的启蒙教育,为儿童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实际生存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他们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正确价值观打下基础。

4、积极鼓励儿童直接参与主题活动,游戏和其他实践活动,使儿童通过活动、动手动脑,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5、珍视儿童机动生活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与学生和平相处,以诚相待,使学生享受愉快、自信、有尊严的学校生活。

6、教学活动形式:

搜集调查、讨论交流、合作探索、情景模拟,实践活动,游戏与欣赏,讲授与故事等形式。

道德与法律教育工作计划实用【第二篇】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社区、服务市民”的原则,依托文明市民学校,以市情和形势任务为重点,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出发,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全面系统地对社区的居民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科学知识、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治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社区广大市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干劲,调动全民参与建设社区的热情,推动街道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二、 主要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通过市民学校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推动街道精神、物质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更好地为社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 教学内容

市民学校以素质教育为根本,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对居民进行形式多样全方面的培训。引导他们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职工进行下岗再就业培训,引导他们爱岗敬业。同时针对广大市民的需求,创新教学形式,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计算机培训等。

四、工作要求

1、市民学校要制定具体的教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并根据形势、任务和创建要求及时调整内容安排,并按照要求建立文明市民学校学习笔记。

3、各社区市民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社区居民特点、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按照市民学校建设标准开设好相关课程,既要注重理论学习与学习科学知识的结合,又要重视宣传教育与道德实践的结合,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精神的指引下,把社区的市民学校工作搞得更加有声有色,让的居民加入学校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学知识、信科学的新局面。

道德与法律教育工作计划实用【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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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道德与法律教育工作计划3篇 工作计划一 一、学生基本情况:1、本学期学生学习情况与上学期基本相同。基本懂得了学习生活规则,初步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多数学生文明有礼貌,能遵守课堂学习规定,能积极学习,能安全健康地学习生活。

2、还有少数学生比较顽皮,自我控制能力差,在课堂上、集体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甚至个别孩子有模仿社会上不良言行的现象。

3、几个班的孩子还是有些差别,因此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现有情况调整教学,有不同的方法开展教学,激励所有孩子努力学习。

二、教材分析:1、教材在呈现形式上,从儿童视角出发,通过大量的图画、照片、学生作品等鲜活的样式,给孩子一个耳目一新的感觉。从儿童自身出发,运用儿童语言、对话、旁白等形式,让儿童置身其中,增加了教材的趣味性、可读性与启发性。

2、教材在知识结构上,每个单元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基本线索设置主题。

3、教材在内容特点上,突出了学生的“生活性、活动性、启动性、开放性”等特点。

4、教材在实现教育目标上,各单元设计既有各自比较明确的设计意图和侧重点,具有发散性、自我性,又按照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的结构排列,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由近及远螺旋上升。能够较好地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综合的课程目标。

三、教学目标:1、通过第一单元《让我试试看》的教学,帮助孩子们做勇于挑战的人。并通过尝试种下一粒子,学会呵护、养育小小的生命。

2、通过第二单元《我们好好玩》的教学,引导孩子们多做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了解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传统游戏活动,学会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场地创新健康安全的游戏。

3、通过第三单元《绿色小卫士》的教学,延续上学期“公共场所”单元的学习,进一步引导孩子们从生活的点滴认识到人类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生态环境的需求和保护。在社会生活中养成爱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等良好行为习惯,学习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渗透《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制教育。

4、通过第四单元《我会努力的》的教学,引导孩子们学会正确认识自己,学会掌握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持之以恒的意志品质,同时用积极的心理暗示鼓励自己做得更好。

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1、充分体现教学的生活性,遵循儿童生活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密切联系儿童生活的主题活动和游戏为载体,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体现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

2、遵循教材开发性的特点,重视本课程面向儿童整个生活世界。重视地方、学校、教师与儿童的创造性。在教学中积极探索教材扩展到家庭、社区及其他生活空间的方法,使其教学寓于生活。

3、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对儿童进行深入浅出的道德的、科学的、生活的启蒙教育,为儿童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实际生存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他们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正确价值观打下基础。

4、积极鼓励儿童直接参与主题活动,游戏和其他实践活动,使儿童通过活动、动手动脑,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5、珍视儿童机动生活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与学生和平相处,以诚相待,使学生享受愉快、自信、有尊严的学校生活。

6、教学活动形式:搜集调查、讨论交流、合作探索、情景模拟,实践活动,游戏与欣赏,讲授与故事等形式。

工作计划二 一、学生基本情况:1、本学期学生学习情况与上学期基本相同。基本懂得了学习生活规则,初步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多数学生文明有礼貌,能遵守课堂学习规定,能积极学习,能安全健康地学习生活。

2、还有少数学生比较顽皮,自我控制能力差,在课堂上、集体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甚至个别孩子有模仿社会上不良言行的现象。

3、班上的孩子还是有些差别,因此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现有情况调整教学,有不同的方法开展教学,激励所有孩子努力学习。

二、教材分析:1、教材在呈现形式上,从儿童视角出发,通过大量的图画、照片、学生作品等鲜活的样式,给孩子一个耳目一新的感觉。从儿童自身出发,运用儿童语言、对话、旁白等形式,让儿童置身其中,增加了教材的趣味性、可读性与启发性。

2、教材在知识结构上,每个单元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基本线索设置主题。

3、教材在内容特点上,突出了学生的“生活性、活动性、启动性、开放性”等特点。

4、教材在实现教育目标上,各单元设计既有各自比较明确的设计意图和侧重点,具有发散性、自我性,又按照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的结构排列,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由近及远螺旋上升。能够较好地实现情感态度、行为与习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综合的课程目标。

三、教学目标:1、通过《让我试试看》的教学,帮助孩子们做勇于挑战的人。并通过尝试种下一粒子,学会呵护、养育小小的生命。

2、通过《我们好好玩》的教学,引导孩子们多做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了解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传统游戏活动,学会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场地创新健康安全的游戏。

3、通过《绿色小卫士》的教学,延续上学期“公共场所”单元的学习,进一步引导孩子们从生活的点滴认识到人类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生态环境的需求和保护。在社会生活中养成爱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等良好行为习惯,学习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渗透《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制教育。

4、通过《我会努力的》的教学,引导孩子们学会正确认识自己,学会掌握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持之以恒的意志品质,同时用积极的心理暗示鼓励自己做得更好。

5、在教学学做“快乐鸟”一课中给学生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四、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1、充分体现教学的生活性,遵循儿童生活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密切联系儿童生活的主题活动和游戏为载体,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体现道德寓于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

2、遵循教材开发性的特点,重视本课程面向儿童整个生活世界。重视地方、学校、教师与儿童的创造性。在教学中积极探索教材扩展到家庭、社区及其他生活空间的方法,使其教学寓于生活。

3、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对儿童进行深入浅出的道德的、科学的、生活的启蒙教育,为儿童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实际生存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他们在价值多元的 社会中形成健全的人格和正确价值观打下基础。

4、积极鼓励儿童直接参与主题活动,游戏和其他实践活动,使儿童通过活动、动手动脑,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5、珍视儿童机动生活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与学生和平相处,以诚相待,使学生享受愉快、自信、有尊严的学校生活。

6、教学活动形式:搜集调查、讨论交流、合作探索、情景模拟,实践活动,游戏与欣赏,讲授与故事等形式。

工作计划三 一、教学指导思想 本册教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思想主轴,全景展现中国腾飞的历史进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面临的时代挑战和作出的积极应对,引导学生心怀祖国,倾听、讲述和思考中国故事,感受与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与传递中国力量,追梦出彩,共享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做自信中国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积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前瞻性要求与青少年思想品德发展、法治素养提升、健康人格形成的基本规律相结合,努力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时代命题。

二,学生情况分析 进入九年级,学生感受、认识和参与生活的范围不断扩展,思想水平和情感能力快速提升,对国民身份认同的心理需要日益凸显,“做一个怎样的中国人”逐渐成为这一时期青少年思想和精神发育的核心主题。从九年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品德发展需求出发,在不断扩展的生活场域中聚焦“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将“我”的生命感受与国情、法律、心理健康和道德诸领域的知识相融合,推动学生对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所生发出的不同主题开展深度学习,在自我探索与自主建构的基础上对这些价值观念逐步认同、接受和内化。

三、教材编写遵循的原则 1.关注生命教育,引领生命成长 2.基于学生实际,由浅入深 3.关注学生的生活,注重体验 4.针对学生的问题,在对话、探究的过程中引领 四、教学任务 读懂教材,用好教材,实现立德树人的育人使命 1、认真研读、挖掘教材,充分做好教学准备 教材对教师专业化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教材中的一些主题本身具有一定的难度,如生命教育、自我探索,需要教师加强相关理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教材内容,领会编写者意图。(教材中暗含了大量方法指导,如思维导图) (1)尊重教材 ◆尊重教材,基于文本又不拘泥于文本。

◆尊重不等于封闭,新教材能激发新问题、新思考、新讨论、新实践。

(2)深读教材:立足编写依据读懂教材。

◆一个使命◆一条主线◆三个逻辑统一◆上册八个主题 (2)深读教材:立足课程目标读懂教材 (3)立足学生发展特点读懂教材 ◆国家意志和学生经验、认知之间的矛盾 (4)立足多维方式读懂教材 用结构方式读懂教材(从教材结构——单元结构——课结构) 2充分利用教材栏目,关注学习过程 道德与法治教育特别强调学习的过程性和实践性,强调要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丰富多样的活动,在体验、辨析与践行中生成知识,提升能力,形成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教材设计的栏目为教学活动过程的顺利展开搭建了很好的脚手架。

3、增强情境体验与对话,提高教学开放性 教材的编写力图促使教师和学生能够与教材设计的内容与问题情境产生一定的共鸣或思想冲突,能够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真实的内在体验、感受进行对话,而不是仅仅浮于表面形式。这样的对话无疑会增强课堂的开放性,如何对课堂生成部分进行恰当的承接、整合、转化,是对老师的挑战。

4、创造性地处理教材,拓展教材,开发资源 基于学生、教师、学校和地区实际,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处理教材,开发教学资源,努力实现教材的严肃性与教学的活泼性的有机统一,教材的相对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性的有机统一,教材功能的发挥与学生成长的有效对接。(譬如,方法与技能的拓展) 5、提升专业素养和品格修养,保障课程有效实施 教材对教师专业化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教材中的一些主题本身具有一定的难度,如生命教育、自我探索,需要教师加强相关理论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教材内容,领会编写者意图。(教材中暗含了大量方法指导,如思维导图) 五,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及措施 1.树立正确的教学观,以培养人为目的,为人师表,寓教于乐,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教师要充分利用我校有限的多媒体资源。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精心组织课外实践活动。

2.按学校的要求,认真备课。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知识、备教法,做到心中有书,熟练掌握教材,努力学习。深入钻研教材,深入分析学生情况,确定好教学环节的重点难点,科学安排教学过程。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讲课时充分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精讲多练,及时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训练,提高起综合运用能力,同时进行思想教育,使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

4.搞好学生课前预习,让学生提前对课文有大体的了解,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做到课堂有练习、课后有作业,并且当堂的知识当堂消化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搞好课前、课中两个提问;做好课堂、单元、期中、期末测验的准备及分析总结工作 5.认真做好后进生的工作。以鼓励为主,不轻易批评。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建立自信心,做到因材施教,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与策略,提高其学习兴趣。

6.虚心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多听课,不但要多听本课老师的课,还要多听其它学科老师的课,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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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教育工作计划实用【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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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小学德育课程的名称由《品德与生活(社会)》改为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改变后,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能否融合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鉴于道德与法律的深层联系以及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互相支持,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两种教育可以融合。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党的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为了落实这一要求,xx年4月8日,教育部发文将小学的《品德与生活(社会)》起始年级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后续年级将逐年更名。随着课程名称的改变,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关系成为本课程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对于二者的关系,人们自然会想到:既然课程名称已经改成了《道德与法治》,那么就应该在本课程中将它们进行融合。人们之所以会有这种融合的想法既是现实的要求,也是自然的反应。从现实的要求来看,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是公民素养的核心。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也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公民的道德素养和法治素养并不高,亟需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中小学阶段是公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整体提升的关键时期,因此,在中小学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并将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进行融合是符合现实要求的。从自然的反应来看,既然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被归属于一门课程,那么人们自然会认为两种教育应体现出一种综合性。此外,xx年版的《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对于本门课程性质的界定也是综合性课程,这种综合性思维的惯性也会让人们在课程名称发生改变后,自然地想到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融合。事实上,在过去的《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中,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包含前法律教育的规则教育)就是以儿童生活的逻辑进行统整的。虽然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融合是符合现实要求的,也是人们的自然反应,但是这两种教育融合的学理依据到底是什么呢?两种教育的融合有没有限度呢?两种教育能否相互替代呢?这些问题都成为了课程名称改变后必须思考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不能从学理上澄清两种教育的关系,论证它们融合的依据和限度,那么在融合的实践中就可能会违背教育学的规律,并削弱两种教育的效果。要从学理上论证两种教育融合的依据和限度,首先需要厘清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不过,要厘清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二者的关系是伦理学和法学的重要问题,至今仍存在不少争议。耶林曾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一般而言,自然法派从应然层面认为,道德与法律密不可分,因为法律需要通过道德来论证其合理性,即善法才是法;实证法派则从实然层面认为,道德与法律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律可以独立于道德而存在,即恶法也是法。虽然至今两派仍然存在着争论,但是基本的共识是:既不能把法律等同于道德,也不能忽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与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社会是以生活世界的形式出现的,道德和法律存在于生活世界中,二者是同源共生的关系。只是生活世界合理化到一定的阶段,道德和法律才开始分离的,相应地,道德和法律才具有了自己的独特逻辑。不过,二者的分离并不代表它们不再发生联系,对于完善社会生活而言,道德与法律是可以互补的。1.人们自觉遵守的法律须有道德的基础在现代国家中,法律往往充当着国家权力的组织手段,并由国家权力为其提供实施的强制力保障。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它是一种外在的“他律”规范。但是,如果法律想要公民自愿地尊敬它,进而遵守它,那么法律必须由一种建立在原则之上的道德予以补充。这是因为,道德正当性往往是法律正当的基础和前提。庞德在梳理道德与法律关系之历史的基础上指出,法律既不能远离伦理习俗,也不能落后太多。因为法律不会自动地得到实施。必须由单个的人来启动、维持、指导法律装置的运转;必须用比法律规范的抽象内容更全面的事物,来激励这些人采取行动,并确定自己的行动方向。换言之,要想人们自觉地尊法、遵法,就必须竭力地探寻那种服从法律一般义务,“而这种义务必须,也有必要是道德性的”。2.实现道德选择上的自由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富勒认为,要搞清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道德。于是,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道德,即“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如果说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的话,那么义务的道德则是从最低点出发,它确立了使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致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从两种道德的特点出发,义务的道德与法律的制定具有一致性,但是,愿望的道德对法律却不具有任何直接的意义。因为,法律不可能强迫一个人做到他的才智所能允许的最好程度。关于两种道德的区分,非常有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实现道德选择上的自由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富勒认为,虽然我们没有办法强迫一个人去过理性的生活,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法律将较为严重和明显的投机和非理性表现排除出人类的生活,进而创造出一种理性的人类生存状态所必须的条件。事实上,在一个没有制度性框架公正地分配权利与义务的社会中,即使有人从事某种崇高的行为,也不会被人们所崇敬,反而会被讥讽为迂腐。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为道德自由提供了底线的保障。不过,法律也不能僭越道德的领地,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因为,在道德与法律之间有一条分界线,从这里往上,追求卓越的道德开始发挥作用,从这里往下,确保底线的法律开始发挥作用。如果过度地拔高底线的法律要求,可能会导致人们厌恶卓越的道德追求。3.对于改良人类道德而言,法律是“道德教育家”法律不仅能为人类道德选择上的自由提供底线保障,还能弥补道德功能上的不足。由于道德交往局限于生活世界,其调节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和冲突,因此,道德规范的有限协调作用不能转化为大规模制度的整合功能,这有赖于法律的弥补。随着社会的世俗化和复杂化,法律更是成为人们解决冲突的重要方式。除了这种互补层面的作用,凯恩指出,我们还可以将法律作为道德领域的深度思考的指南针。因为,“法律的颁布可能制定出诚实和人道的标准,最终改变和提高现有的道德”。虽然,法律的介入不能解决道德的分歧。但是,在民主的社会里,通过法律的制度性资源,它可以改善道德分歧的潜在负面社会效应。即使在道德领域意见普遍一致的时候,法律也可以通过它的制度性资源加强道德。因此,法律可以成为布雷思韦特所称的“道德教育家”。法律对道德的改良还体现在它可以让抽象的道德走向具体。其原因是道德“必须基于值得追求的价值观念。但是这些价值观念是泛泛的,它们本身不能决定人们在某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行为。我们很少能从价值观直接演绎到要求的行为”。比如,虽然社会成员有纳税的道德义务,但“没有法律就没有付特定数额的税的道德义务”。

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着深层的联系,那么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1.在教育目的上两种教育共同促进公民素养的提升对于完满的人格而言,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都很重要。人性往往兼备“天使”与“恶魔”两种本性。因此,人性的问题单靠道德是不能解决的,还需要法律来保障。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更是要通过法律对其公民身份进行确认。因此,公民既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也是道德意义上的人。对于中小学的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而言,它们不同于专业的伦理学教育和法学教育,其应定位于儿童公民素养的提升,而公民素养又是一个整体。因此,中小学的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在教育目的上是可以做到统一的,即共同促进儿童公民素养的提升,虽然两种教育侧重于公民素养的不同方面。2.提升两种教育的实效性都要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新课程改革之后,中小学德育课程确定了“品德培养回归儿童生活”的基本理念,其目的是要解决过去德育课程的知识化取向以及由此造成的道德教育实效性偏低的弊端。因为,知识化的德育课程只能让学生获得“关于道德的知识”,而不是“道德知识”,所以,它对于儿童道德素养提升的效果,正如杜威所言是间接的、是微弱的。正如上文所言,中小学阶段的法律教育不是专业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一种提升公民法律素养的教育,即重视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法律教育。因此,对于中小学阶段的法律教育而言,法律知识的学习也是第二位的。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提升儿童的法律素养呢?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就是法律教育要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因为只有对接了儿童的现实生活,才能让儿童直观地感受到法律就在自己的身边,才能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对于自己生活的保护,对于自己生活的意义,从而激发他们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相反,如果法律教育是脱离于儿童的现实生活,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知识记忆层面,那么作为公民素养的法律教育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看来,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不仅可以提升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同样也可以提升法律教育的实效性。3.道德教育能间接地提升法律教育的实效性如果要想培养儿童自觉的法律意识,就必须重视道德教育,因为,当道德与法律背后的精神共通时,道德教育是可以促进人们自觉守法的。从价值层面看,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肯定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倡导和颂扬的行为。道德是法律的内在伦理基础,是法律公正属性得以维护和法律得以自觉遵守的必要条件。因此,道德教育的深入开展,有助于法律教育的进行,法律教育之深入,也能推动道德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在一般情况下,道德教育背后的价值追求与法律教育背后的价值追求也是相通的,即建构儿童美善的生活。只是道德教育要求凭良心的判断,时加反省,自惩自奖。如果这种道德教育能够成功的话,那么法律教育就容易取得成效了。因为,法律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儿童的法治意识,即心中有法。而心中有法与心中有道德在形式上是一致的。从这个角度而言,不仅道德教育能促进法律教育,法律教育也能促进道德教育。4.符合教育规律的法律教育具有间接道德教育的功能涂尔干在《道德教育》一书中曾指出道德的首要要素就是“纪律精神”。看来,道德与法律在形式上是有某种相通之处的。因为,如果说法律是通过外在的权威让人服从,那么道德则是让人服从于内心的权威。对于此,提出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柯尔伯格还曾明确指出,儿童不经过服从外在权威的阶段是不可能达到服从内在权威的阶段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教育是可以为道德教育提供某种基础的,从而具有间接道德教育的功能。在教育目的上,符合教育规律的法律教育是要做到以理服人,使公民心悦诚服,进而将社会法律纳入公民自己的良心,自律践行。在教育思路上,符合教育规律的法律教育不应对学生进行肤浅的说教或恶意的灌输,而应把法律的文明价值,法理理性说明清楚。换言之,符合教育规律的法律教育正是因为重视学生自觉地尊法,进而遵法,使得它具有了间接的道德教育功能。因此,中小学在进行法律教育时应重视法律背后的精神,比如,法律背后的公平与正义,法律对于弱者和特殊人群的保护等。此外,如果教师还能以道德的方式来进行法律教育,那么这也是在进行一种间接的道德教育。因此,中小学教师在进行法律教育时,应该力求“接童气”,应尽可能使教材和教学的呈现形式、表达方式与儿童的心理特点相适应。相反,如果教师不尊重儿童的身心特点,不尊重儿童的生活经验,完全按照外在于儿童的知识逻辑进行法律教育,并在教学过程中以灌输为主要方式,不关注儿童对法律的直观感受,那么就可能产生负面的道德后果。

(三)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处理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第一层融合依据是道德与法律在儿童生活中的并存。虽然这是一种表层的、显性的融合,但它却是一种符合儿童生活特点和教育规律的融合,符合道德与法律共同社会生活起源的融合。具体而言,这种融合有两种具体的做法。第一种做法是从现实的生活需求出发来融合两种教育。比如,在三年级上册第6课“让我们的学校变得更好”中,教材在一个山区儿童失学的真实情境中,呈现了《教育法》中有关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的法律条文。这种设计使得法律教育不再是外在于儿童的生活,而是直接对接他们真实的生活需求,从而激发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在这个环节的设计中,教材还呈现了一首真实的失学儿童所写的诗,它又可以唤醒儿童的同情心,发挥道德教育的功能。第二种做法是以儿童的生活场景或者生活事件来融合两种教育。因为,道德与法律都与儿童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说道德与法律是儿童生活中帮助他们更好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那么编写者就可以通过儿童的整体生活来融合两种教育,让它们对儿童生活产生整体的影响。比如,在小学一年级上册第4课“上学路上”中,教材就是以儿童的上学路这一生活场景来融合了多种教育,当然其中也包含了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因为,在上学路上这一真实的生活场景中,既会涉及父母、老师以及其他人对儿童的关心和帮助,也会涉及交通规则的内容,前者属于道德教育的内容,后者属于法律教育的内容。

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不仅可以是表层的、显性的融合,也可以是深层的、隐性的融合,即重视法律背后的公平与正义,重视法律对特殊人群的保护,展示法律正义与温情的一面。因此,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法律教育还体现了法律保护儿童的温情一面。比如,在六年级上册的法治专册中,教材有一个单元专门讲法律对于儿童的特殊保护,让儿童认识法律对儿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同时引导儿童认识到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以及树立起“法律红线不可碰”的法律意识。再如,在法律教育的相关内容中,教材还重点突出了儿童应该具有基本的法律理念和法律精神,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还让儿童初步认识法律不止是保护公民权利,同时它也是国家机构行为的尺度。法律既是保护我们每个公民的,也是保障国家有序运行的。这种教材设计其实是在法律教育中渗透了法律背后精神的教育,揭示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深层联系。3.重视法律教育对道德的改良作用法律对于道德具有改良的作用,可以成为“道德教育家”,因此,编写者也要尝试通过法律教育来改良道德。如果说道德教育从价值层面向儿童指明了行动的方向,那么法律教育则确定并细化了这种行为的底线和具体要求。比如,在三年级下册第8课“大家的朋友”一课中,教材不仅通过公共设施的拟人化表述以童趣的方式唤起了儿童对于公共设施的爱护意识,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条文,让儿童明确了破化了公共设施会遭受哪些不同程度的惩罚。如果说前者唤起的还是一种较为抽象的、模糊的道德意识,那么后者则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明确的法律底线。

(一)道德与法律毕竟是不同的

道德和法律有各自独立的领域,我们不能期望将道德与法律合二为一,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作用的方式不同虽然道德与法律都是人们行动的指南,但是二者在与国家权威和强制力的关系上却有着显著的不同,这也决定了道德与法律不同的作用方式:前者是非强制性规范,后者是强制性规范。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习俗和内心信念的力量,以“应当”如何的方式调节人的行为。道德制裁的效应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社会个体自身的道德信念。与道德相反,法律主要是通过各种制裁来发挥作用,因而它必须以某种切实的事物为依据。这也形成了道德与法律作用方式的另一种不同,即“道德涉及人的思想和情感,而法律只涉及人的行为”。虽然在良心的法庭上一项从事非法行为的明确意图或愿望几乎和实施非法行为一样可憎,但是,没有哪个世俗法庭会惩罚仅仅拥有前者的人。2.调节的范围不同道德与法律都拥有各自独立的领域。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一些重要的法律领域至少会表现出一种道德无涉的特征。比如,我们是否要求两名或三名证人来见证遗嘱,就是与道德无关的;另一方面,某些道德领域的问题,也不需要法律干预。马里旦就认为,“在自然或超自然秩序中,心灵的隐秘、行为的自由、道德律的普遍、将良心向上帝诉说并追寻上帝的权利,所有这些事物都不应受到国家的干预。”从二者的独立性来看,道德的法律化,反而会减少人们自我反思的空间和自由,不利于人之自由的实现和人格的完善。不仅如此,无视二者独立性的做法也会伤害法律,庞德指出,将道德等同于法律,以及推定应然命题可以单凭道德与法律的同一性作为权威的法律规范,造成了一些有害于法律成熟期之明晰思考的混乱。3.有效性基础不同区别于道德,法律的有效性是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内在统一。事实性要求法律以制裁为后盾强制人们接受和遵守法律,这种实然有效性只是纯粹的接受,不涉及接受者的信念和态度。但是,单纯依赖制裁并不能保证人们自愿的、普遍的服从,因此,法律还需要规范性向度,它指正当之法必须建立在合理理由的基础之上。没有事实性向度,法律就无异于传统的道德。没有规范性向度,法律将无法持存下去,也就无法发挥其社会整合功能。哈贝马斯曾区分了道德的有效性与法律的有效性,他认为,道德的有效性称之为公正性(rightness),它指明规范“值得”被普遍承认,这是因为道德规范能够联结接受者的意志。因此,道德律令的制定者同时就是服从道德律令的接收者。这也就是说,道德律令包含了一种内在的服从,因为它是制定者自由意志的选择。而法律有效性则称之为正当性(legitimacy),正当性这一术语更为关注的是程序和起源,而不是实质的价值,因此,“民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由此看来,道德与法律的有效性基础是有不同的侧重的。

道德与法律在作用的方式、调节的范围以及有效性基础上存在着不同,这些不同也意味着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一般而言,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内容的不同,因为,道德教育指向的内容是道德,法律教育指向的内容是法律。从这点不同出发,在进行中小学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时,应要让儿童体会道德与法律不同的作用方式、调节范围以及有效性基础,并体会道德与法律在完善社会生活中的不同作用。其次,人们会想到的就是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方法的不同。道德教育常用的方法有提高道德判断力的两难故事法、培养道德敏感性的角色扮演法和澄清价值观的价值澄清法。而法律教育常用的方法有加深理解的案例教学法、促进体验的法律模拟法庭法等。从教育方法的不同出发,在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时,应该选择不同的方法,提升两种教育的实效性。除了内容和方法这两种显著的不同外,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还存在着其他的不同。比如,教育时间起点的不同。按照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儿童要到第四阶段,即“以权威、法律和义务为定向”的阶段,才对法律概念有初步的理解。虽然处在第一阶段的儿童,偶尔也会使用“违法”这一概念,但这时的儿童还未能形成法律概念,不能理解法律是一种什么规范,之所以不违法,纯粹就是为了避免惩罚。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心里,不违法与不违父母、老师的指令是一回事。到了第四阶段,儿童才能理解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个人及其利益的一种准则。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告诉我们,儿童的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开始的时间是有差异的,如果说道德教育从较小的儿童就可以开始,那么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教育则需要等儿童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才能开始。当然,这不是说,在儿童发展的早期不能为法律教育打基础,高德胜就指出,在儿童较小的时候可以开展“前法律教育”,即规则的教育,来为未来的法律教育打下基础。

(三)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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