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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购计划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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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方案【第一篇】

根据20_年酒店年度总计划,酒店将在淡季对酒店内部进行装修,为此我们采购部工作做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货品采购渠道问题

1、根据仓库所出具的库存单,要求各部门据此进行物品、食品及调料的申购,处理库存积压,力争装修前做到零库存。

2、装修期间合理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即使性物品的及时采购,装修期间配合各部门车辆使用。

3、定点供货商。加强对定点供应商货品、价格、质量的监督,提高供货商所供货物品的品质,加强食品卫生、保质期等方面的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零售店采购。所有零点采购食品均要求商家出具质量检疫证明,其他采购物品均索要保修卡和发票。积极配合财务部健全台帐、保证随时能通过工商防疫、动检等部门的检查。

二、关于新品的发现和采购计划

主要是通过每日一次的市场调查对当日市场上出现新菜品经过询价后少量采购,通知一、二楼厨师长进行新品研制,每周一由两位厨师长到市场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三、对采购员的管理制度

1、对采购员加强货品质量、价格的监督管理;对驻郑州发的海鲜类货品要尽量提高存活率,对郑州多发的调料类及冻品要提高质量确保无变质、无过期现象并提高驻郑采购员的工作效率。

2、对店内所需要物品的采购、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段,确否工作有条不紊,对需要及时采购的物品要在第一时间购回。

3、配合财务、仓库掌握库存货品数量,对不必要物品不予采购,做到零存确保酒店现金流通顺畅。

四、采购车辆的管理

1、不断强调采购员行车安全意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制度。要求采购员外出执行任务时着装干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注重礼节礼貌,使用礼貌用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对采购员行车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和督导,规范驾车操作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要求采购员熟练掌握路貌路况,少行弯路,节约采购成本。

3、在本职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随叫随到,不扯皮、找理由,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常督导、常检查,抓典型、重处理!

五、物价控制和节约

1、所有采购物品均详细掌握其市场行情,耐心讨价还价,坚决买到,从一点一滴进行节约。

2、所有供应商送货价和每日零星采购价每日填入"采购部每日价格对比表",每日对照,探寻规律,要求供应商及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供货价,一经发现调价不及时,则按最底供货价倒推一个月进行货款清算。

3、每日准时准点带领采购员到市场采购,对当天所有货品价位认真咨询、掌握,以便对供应商供货价进行核对并采购质、价最低的货品。及时将新品购回交于厨房进行新品研发。对当日沽清的货品尽努力组织货源,力争不影响当日销售,确实断货的商品及时通知厨房。

4、接受厨师长每周一时常调查监督,不定期对驻郑采购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年度采购工作计划方案

采购计划方案【第二篇】

各部门于每年度末编制跨年度物资用品计划送财务部,由仓管员汇总出“年度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送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交仓库、采购、财务各一份,采购人员根据计划表的要求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

2、月份计划

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份的用品计划编制成“采购计划单”送财务部审批,经仓库核实总仓库量并计算需采购数量后送审计主管复核;“采购计划单”经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采购人员根据计划单上的要求采货物。

订做品或需在外市采购的物品应预留足够的采购时间,使用部门对所需采购时间不清楚的应向采购人员咨询,以提前下达计划。

3、月间追加计划

各部门如月间因营业需要临时增加物品使用量,可做追加计报财务部,经总仓核实后送财务经理审批。

4、用品计划分类

各部门制订的用品计划除按性质分类外,须区分消耗品与耐用品分别填制计划单。

1、酒水及干货类由使用部门每半个月制订一次《采购计划单》,由部门经理签名后送财务部;贵重物品的采购计划(如鱼翅、燕窝、干鲍鱼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2、计划期间需追加采购的,或由于市场行情变化需要增加存货量的商品,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名后送财务部。

1、使用单位根据每日报需用量,填写《每日食品计划单》,此计划单视同采购申请适用于不设库存的餐饮原材料、酒吧及客房用新鲜水果等。

2、各厨房负责人或使用部门经理签核后,在每天下午四点前将第二天的《每日食品计划单》转采购部,追加计划应预留必要的采购时间。

1、各部门需增添设备时,填写“采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名后送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单价在二千元以上必须以报告形式报批;大宗设备购置申请必须对设备性能、购置必要性以及产生的经济交益等作详细说明。

2、设备采购计划应单独填列,不应包含在每月用品计划中。

1、各部门申购物品原则上由申购部门负责保管,总仓不设库存。

2、对印刷品根据部门使用量确定三个月的存量标准,部份用量不大的可根据印刷量与价格对比适当确定每次印刷量;存量设定要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3、对常用易耗文具设适量库存,各部门根据需要经审批后到仓库领用。

采购计划方案【第三篇】

我们树立“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的观念,积极落实采供工作要点。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最大限度为公司节约成本”的工作原则。根据市场调查及所需原料,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我们强调采购工作透明,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不论是大宗材料、设备还是小型材料的零星采购,都尽量多的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即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时候,也始终坚持这个原则,邀请审计部相关人员一起询问比价,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即确保工作的透明,同时保证了工程进度。

1、完善制度,职责明确,按章办事。

通过组织学习《采购管理战略》和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通过换版之机,完善了更具操作性的《材料、设备采购控制流程》、《采购及供方评价作业指导书》等采购管理制度。制度清楚,操作有据可查,为阳光采购奠定了理论基础。

2、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开招标。

采购部按项目部和施工单位上报的采购计划公开招标,竞标单位保证在三家以上,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

3、形成监督机制。

做好价格和技术规格分离和职能定位工作,价格必须经采供部和审计部,产品必须经公司管理部门审核,形成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防范、抑制腐败。提高采购人员即计调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购买材料,减少旅游产品的成本,保证旅游产品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提高企业利润。

二、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等方面开展工作

围绕“控制成本、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的`工作目标,要求计调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注重沟通技巧和谈判策略。要求各个长期合作供应商在原价位的基础上下浮5至8个百分点(当然针对部分价格较高而又不降价的供货商我们也做了局部调整)。同时调整部分工作程序,增加了采购复核环节,采取由计调部副经理在采购人员对旅游基本要素询比价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再由计调部经理进一步复核,实行“采购部的两级价格复核机制”,然后再传送审计部复核。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成本,为旅行社节约每一分钱。

三、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协调

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应商管理,本着对每一位来访的供应商负责的态度,制定了《采购供应部供方信息表》,对每一位来访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登记,确保了每一个供应商资料不会流失。同时也利于采供对供应商信息的掌握,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信息空间。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录,在进行邀标报价之前,对商家进行评价和分析,合格者才能进入合格供方名录、才具有报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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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方案【第四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 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 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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