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计划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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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大全【第一篇】
(2013年12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4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3年4月17日。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第一年,是贯彻实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做好法律案审议工作。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2014年法律案审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审议的法律案1234环境保护法(修改)(4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改)(6月)资产评估法(8月)。
行政诉讼法(修改)(10月)。
预算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审议。
(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12安全生产法(修改)(2月)。
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4月)345678910航道法(4月)广告法(修改)(6月)行政复议法(修改)(6月)立法法(修改)(8月)食品安全法(修改)(10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12月)证券法(修改)(12月)。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12月)。
以上项目初次审议时间,可以视情适当调整。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适时安排审议。
(三)预备项目。
修改教育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著作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刑法等,制定中医药法、期货法、粮食法、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国防交通法及单行税法等。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4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还有一些立法项目,条件成熟时可以视情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法律案调研起草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抓紧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案的审议工作。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法律草案,要注意听取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举措和改革任务,对需要修改完善法律的制度性建设问题,要按照既稳妥又主动的原则,加强研究,尽快启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密切跟踪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了解社会需求,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努力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特点、优势和作用,把办理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同制定、修改法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律案的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论证、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的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针对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注意直接倾听基层群众和一线干部的意见。探索邀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同志直接参与法律草案起草和修改工作。坚持并创新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调研方式,探索建立听取、收集基层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综合运用蹲点调研、跟踪典型案例、“暗访”、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调研方法,多层次、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一手材料。
做好立法项目论证、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继续选取若干立法建议项目,对立法必要性、立法时机、立法条件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继续完善和认真做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工作,对法律草案的科学性、法律出台时机、立法的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估,保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的法律草案质量。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完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法律草案二次、三次审议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常态化,逐步建立健全公众意见表达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或者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予以及时回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法律解释。要逐步研究建立针对性强、反应及时、便于操作的法律解释工作机制,保证法律正确贯彻实施。
督促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制定法律配套法规的,有关方面在法律草案起草阶段,应当同时研究起草法律配套法规,努力做到配套法规与法律同步实施。有关法律修改后,督促有关方面对已有的配套法规及时清理、修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健全法律配套法规制定的跟踪督促反馈机制。
抓好立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案起草、审议阶段及其通过后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为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于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重要法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解读,掌握舆论主导权。
开展法律理论研究。继续开展对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立法实践;继续抓好立法技术规范的研究和补充完善工作。
四、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立法工作人才,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可靠组织保障。加强与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联系,加大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工作研讨以及培训力度。开好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
(2013年12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4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3年4月1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监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紧紧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完善询问、质询等各项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以简政放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经济转型、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情况,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情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情况,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金融监管和监管协调机制实施情况,健全银行业审慎监管、化解银行业不良资产情况,加强证券期货监管、规范和发展债券市场、风险化解和处置等情况,强化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增强保险保障功能、完善资金运用监管等情况,规范“影子银行”业务、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处理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等违法金融活动的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情况,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和法律实施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特大事故处理情况和原因分析,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情况,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推动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实施、资金投入及工作推进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情况,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情况,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财政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情况,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财政水利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规范司法公开情况,规范立案、庭审、调解、再审、执行等行使审判权情况,规范司法解释制定和备案情况,加强司法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规范司法公开情况,规范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行使检察权情况,规范司法解释制定和备案情况,加强司法人员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除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外,决算报告应当重点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批准2013年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展情况,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及问题,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批准2014年预算决议的情况,2014年1—7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听取和审议的四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情况,旅游的市场执法监督、投诉统一受理、安全综合管理、景区流量控制及门票价格制定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旅游市场的规范情况,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一日游”等问题的治理情况,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情况,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京津冀、东北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污染物排放的综合治理情况,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和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大气污染监测制度、公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情况,改进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发展清洁生产技术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等人身权利情况,依法打击拐卖、虐待未成年人和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等违法犯罪情况,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提高专利质量情况,促进专利运用和推广情况,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情况,推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三)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专题询问,要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重点,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第一项专题询问由法律委员会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二项专题询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三项专题询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委会办公厅予以配合。
五、开展专题调研。
(一)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三十年来民族地区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的情况和问题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建设土地环境质量评估与备案制度情况,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情况,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情况,对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围绕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编报水平、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围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公务员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务员考录、考核与培训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公务员法配套制度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
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备案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围绕常委会工作重点和立法工作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主动审查,继续推动地方建立法律制定或修改后地方性法规的常规清理机制。研究探索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结合相关法律的修改工作,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014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工作实效。专项工作报告要紧扣各方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执法检查要加大力度,在深入上下功夫,增强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专题调研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要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各项监督工作报告所提意见建议、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适当时限内及时落实、认真改进、作出反馈。加大对监督工作新闻宣传的力度,依法将有关监督事项及成效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人大工作计划大全【第二篇】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切实服务镇党委中心工作镇人大要继续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紧紧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发展、稳定这个第一要务,不断增强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工作开展及时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履行职责,适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做出决议决定,确保中央、省、市、区委及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深入贯彻《监督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综合利用法定形式,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视察调研等法定监督形式,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和意见,听取政府专项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政务服务等工作专题汇报,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扎实开展“__”普法检查,提高全镇人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法制镇建设,要关注民生,对旌东示范片项目建设、畜牧业发展与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运行等全镇中心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要听取土地复耕情况的工作报告,密切联系群众,继续深化代表工作,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思想,继续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代表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水平,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继续深化代表工作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加大督办力度,扩大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代表小组的指导,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特长和优势,提高代表的调研和视察的水平。
四、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学习新的《选举法》,深刻理解其修改内容的法律内涵,并针对我镇情况做好调研,为今年第4季度开始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加强组织宣传,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五、大力加强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继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效能建设,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密结合人大主席团工作实际,完善人大主席团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秩序和落实办理制度,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调研、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新的一年,我们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有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人大主席团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团结拼搏,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全面落实镇__届人大第六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为推进全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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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大全【第三篇】
2005年,镇人大主席团将在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委九届五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决定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胆探索,奋力进取,为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不懈的努力。现对2005年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筹备召开***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以往各届人代会组织筹备工作所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代会筹备组织工作的运作,形成相对有序的操作模式。并努力做好和不断改进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对代表建议采取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督促政府认真给予答复,实事求是地解决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代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宪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每季度安排一个集中学习日,由各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组织代表集中学习,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
三、组织代表每季度开展一次视察活动,主题如下:
1、第一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对城镇社区建设进行视察。
2、第二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对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视察。
3、第三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对河谷旅游开发工作进行视察。
4、第四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对切克台村农民减负工作进行视察。
四、组织镇长约请人大代表活动。时间初定在7—8月份。主要听取镇长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来的工作计划、目标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职能,也使代表更多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五、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县人大的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
六、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县人大交办的各项事务。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检举,对反映出的重大违法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同时做好县人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005年3月18日。
人大工作计划大全【第四篇】
xx镇2020年人大工作计划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之年。2020年镇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抓手,以代表建设意见督办为重点,以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作保证,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使镇人大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人大。
1.认真做好县镇人大代表的培训,制定培训方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组织法》、《选举法》等内容,由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人大干事等分别授课,并对授课内容进行考试,党委书记做。
总结。
让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
2.切实开好镇本年度2次人代会,镇人大主席团严格按照会议日程细则的安排,依法按程序保质保量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
3.经研究制定《xx镇对镇直单位工作开展评议的方案》,以评议的原则,主要内容为依据,按照评议的规则,开展工作评议运用好评议结果,实行评议责任追究。
4.狠抓代表小组建设。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全镇划分五个代表小组(县人大代表小组、xx代表小组、xx代表小组、xx代表小组、xx代表小组),确定小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各小组活动正常,活动室建设达标六有标准,各小组代表建立微信群,相互交流人大工作的内容。
5.建立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按照要求县、镇人大代表在各自的选区建立联系各选民制度,并建立详细的花名册,切实开展代表小组各项工作。
6.按照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3月20日和9月20日为代表小组接待选民日,按照计划安排各代表小组代表在各自的接待地点接待选民,做到有登记、有交办、有督办、有反馈。
7.做好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11月20日为代表向选民述职日,确保每位县人大代表在任届(当届)期间述职1次,力争扩大镇人大代表述职面。
8.积极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县镇人大代表至少集中培训1次,县代表小组开展3次调解活动,2次执法检查,其他4个代表小组有组织开展分别开展2次活动,为县17届人代会五次会议做好准备工作。
9.注重代表建议督办,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反馈、回访、测评制度,对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审议发言及闭会期间反馈较为集中的建议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
10.开展好镇人大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设立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对本镇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本级决算进行审查批准,对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定和决议进行撤销。
11.加大人大工作宣传。深入实践,开展代表互动交流,宣传报道代表的先进事迹,展示基层代表风采,传递正能量。
12.注重实践创新。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更好发挥代表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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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计划大全【第五篇】
一、依法开好人代会,确保人大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行使。
主、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是乡镇人大的首要任务。今年3月份,我们通过认真组织筹备,于3月16日顺利了召开我镇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2件,已分别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时,请来教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专题学习。通过学习,镇人大的整体素质有了提高,在此基础上,镇人大还通过日常工作的开展,经常深入到村组及相关站所,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从而使学习与调研有机结合,调研与监督有机的结合,为更好的参政、议政,更好的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增添了活力。
三、抓好民主与法制建设,努力推进依法治镇工作的不断深入。
议”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进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得到尊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也得到明显的增强。五是正确对待并认真处理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参与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工作,为群众来政府办事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能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解决和答复的及时汇报,全镇人民的民主与法制意识正在不断的得到增强,从而推动和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项发展。
四、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和促进政府各项工作。
镇人大十分注重工作监督,努力通过监督,促进和推动政府的各项工作。
督办与支持相结合,在有关案件办理工作的党政联席会上,积极献言献策,反映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帮助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在落实工作中,督促有关单位做到急办的先办,能办的积极办,暂不能办的在做好答复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去办,努力使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能够尽快的得到妥善解决。
(二)狠抓了工作视察和督查。今年以来,镇人大先后组织了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开展了防汛工作检查、安全生产检查、中心小学收费督查、水利兴修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的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在开展工作检查和督查中,发现多处安全隐患,并督促相关及单位整改,及时的消除了隐患。
五、扎实做好人大评议工作,不断提高评议效果。
二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