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报告后续工作计划(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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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计划1
1、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为领导当好参谋,做好教育干部的调整任免工作;
2、办理毕业生招聘录用和就业安置,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负责全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4、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搞好老干部管理和慰问工作;
5、负责城区学校党务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党费收缴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1、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确保教育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对学校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
3、按时汇总上报教师工资变动情况,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发放;
4、做好统计工作,按时完成月报、学年初报表、年终决算等统计报表;
5、制定校改计划,搞好校舍改造工作;
6、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完整;
7、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对学校财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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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报告后续工作计划2
我于20__年10月15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刚来公司的时候,很担心怎么和别人一起生活,怎么做好自己的工作。但公司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员工的转变,也让我很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在这个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地做好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不懂就虚心向别人学习,不断完善充实自己,期望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刚进入职场时,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需要领导纠正的错误;但是,在总结过去,学习未来之后,这些经历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的时候思考的更加全面,杜绝了类似的错误。在此,感谢部门领导的指导和帮助,感谢提醒和纠正我工作中的错误。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在过去的三个月里,我学到了很多,也意识到了很多。入职三个多月了。刚开始,经常紧张;盖恩斯刚进入社会时压力很大。但只有这样,才有足够的空间激发自己的潜能,其次,没有偏见;在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对工作有了必要的了解。现在基于以下原因,申请确认,希望领导批准:
1、经过三个多月的自身努力和同事领导的帮助,我有很强的处理工作的潜力。希望尽快得到大家的认可。
2、目前,我在各方面的潜力都需要提高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为了发展自己的潜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潜力,需要为个人发展设定短期和长期目标。但是,在工作岗位不稳定的前提下,这件事是不能开始的。
3、因为我是外地来的,所以生活费比别人高。现在刚入职,工资还没转正就打折了,很难养活。期待求领导给我机会继续锻炼自己,实现梦想。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齐展望完美的未来!
最新后续工作规划范文简短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的指示精神,坚持共同富裕、市场导向、依法依规、依靠群众、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精准把握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管护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稳定群众增收渠道,实现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和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资产范围
第二条 扶贫资产范围。本细则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包括驻村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和其它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三条 扶贫资产分类。扶贫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一)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等具有经营性质的固定资产,以及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二)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公厕等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生产生活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第三章 资产清查
第四条 清查程序。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市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市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镇(街道)、村(社区)具体实施。根据扶贫资金流向,清查资金投入最终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分类摸清项目资产底数,由镇(街道)、村(社区)逐级建立台账,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汇总并审核确认后,报乡村振兴局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总台账。
第五条 清查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现有扶贫资产所有权认定及登记造册工作,所有扶贫资产运营管护到位,能稳定持续受益和发挥效能。
第六条 清查重点。项目资产清查的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项目资产清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产名称、类别、资产属性、资金投入、资产规模、资产权属、购建时间、确权情况、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等信息。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要充分利用已有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每年第一季度应对上一年度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情况进行清查,及时更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基础台账,办理项目资产移交、确权登记等手续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第四章 确权登记
第七条 基本原则。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稳妥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开展确权登记。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尽可能下沉到村集体和个人,不得与民争利。
第八条 分类确权。扶贫项目资产实行分类确权登记,确权方式包括由市政府印发确权文件、颁发确权证书等形式。
(一)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参考目前的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市内跨镇(街道)、跨村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资产权属可以按比例确权到获得收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市、镇(街道)、村级实施的到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根据签订合同(协议)的条款确定产权归属。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职能。
(二)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资产确权和管理。
(三)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其中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不明晰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第九条 时间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确权;新实施项目形成的帮扶资产,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完毕后三个月内将所形成的资产清单和相关资料及时移交给所属镇(街道)和村,资产逐个移交到村,建立移交清单。村委会根据资产移交清单,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同时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做好入账核算及登记工作。
第十条 公示公告。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信息需在市、镇(街道)、村三级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须于30天内将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给对应产权归属单位管理。扶贫项目资产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产权归属单位登记造册,市、镇(街道)、村三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
第五章 运营管护
第十一条 分类管护。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
(一)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市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指导村级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
(二)对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制定管护流程,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其中,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环卫公厕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可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参与管护,对管护人员开展绩效考评。
(三)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促进到户项目资产持续发挥帮扶效益。
第十二条 创新模式。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对特色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可引入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扶贫项目的经营管护,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模式。光伏扶贫电站等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实行集中统一运营管护。
第十三条 管护经费。项目资产管护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管护经费占资产收益比例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负责落实,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到户类资产管护经费由农户自行承担。
第六章 收益分配
第十四条 基本原则。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不得用于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之外的其他债务偿还。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后续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到户类资产收益由农户自行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 程序规范。项目资产产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提出,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级行业主管及乡村振兴部门备案。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应及时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 用途范围。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要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通过设置一定条件,采取公益岗位、开展产业奖补、鼓励参加村级劳务等方式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劳动增收。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鼓励通过资产收益支持带贫机制健全、帮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发展。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第七章 资产处置
第十七条 处置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进行拍卖、转让、报废等方式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方法和处置方式等。
第十八条 处置程序。拍卖、转让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须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公开。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不得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十九条 资产担保。原则上不得用扶贫项目资产为村集体、其他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确需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资产安全。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条 分工负责。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确权、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处置等相关工作。市委农办要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 各司其职。市人民政府要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管理责任清单。市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既不缺位,也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理清扶贫项目资金来源,加强扶贫项目资产收益资金使用监管,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绩效评价;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资产产权属于村集体的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效率。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第二十二条 监督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风险防控。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运行、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切实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其他资金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的项目资产,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参照本细则落实。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依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后续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事科工作计划4
各位优秀的领导:
xxxx年新的一年马上已将到来,为了在新年度内能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请各部门领导于20xx年1月11日前提交xx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度工作计划。
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背景,也就是情况分析,了解部门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要求。规划出一定时期内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要求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规划,有明确的衡量标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3、工作方法、步骤和措施。在明确了工作任务后,根据主观条件,确定工作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任务的完成。
4、团队建设和培育教导。下一年度的团队建设规划,能够开展什么样的培训及想得到什么样的培训?
5、费用预算及费用控制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费用预算,并明确费用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