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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招生工作计划【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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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小学招生工作计划【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_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_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__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_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_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_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_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_〕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_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_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秋季小学招生简章【第二篇】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我们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公开、公平、公正”、“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参照往年划片招生的做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今年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学校为文峰学校、文昌小学、实验小学、莱师附小、南关小学、和平小学、实验二小、儒林小学、西关小学、西至泊小学、盛隆小学、白龙路小学、城厢中心小学、古柳中心小学、古城小学(现在古柳中心初中校内)、柳沟小学和徐格庄小学,招生范围为城厢街道办事处和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具体片区划分附后。今后,将根据城区新建小学和小区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提交材料

今年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x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的,或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x年7月16日)。自20xx年起,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第一监护人共有比例不低于房产总面积50%的,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2、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x年7月16日)。

3、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需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房屋查询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4、对于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上述规定第3条所指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合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6、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除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新生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适龄新生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7、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产的,同上述1、2条。

8、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另外,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务工,截止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9、报名时须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10、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符合市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与学校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市教体局将联系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持假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该新生的学区就读资格,待全市招生结束后,调配到其他小学就读。

三、开具房屋查询证明相关安排

为防止往年开具房屋查询证明扎堆拥挤现象,今年将按学校分批进行,适龄新生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于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6日实验二小片区;6月27日盛隆小学片区;6月28日古城小学、柳沟小学片区;6月29日古柳中心小学、徐格庄小学片区;6月30日南关小学片区;7月3日西关小学片区;7月4日儒林小学片区;7月5日城厢中心小学片区;7月6日白龙路小学片区;7月7日和平小学片区;7月10日西至泊小学片区;7月11日文峰学校片区;7月12日实验小学片区;7月13日文昌小学片区。同时,各学校将安排一名负责人员在现场登记。家长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后,须到现场学校工作人员处报名登记,登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城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x年7月17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全市其他非城区小学招生时间与城区小学一致)。报名地点为城区片内各小学。

五、录取顺序及日程安排

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先后录取:1.有片区内户口和房产的;2.有片区内房产的;3.有片区内房产,但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4.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的;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6.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片区内住房和户口的;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

7月17日,符合上述录取顺序1-4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到城区片内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

7月18日,符合录取顺序5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城区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若该小学报名已满额,可到全市其他小学咨询报名。

城区各小学将在7月19-21日,联系相关部门对新生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确定招生名单。

符合录取顺序6的适龄新生家长可在7月22日城区小学报名结束后,到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咨询报名。

各位家长朋友,请按照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片区小学报名的,该小学在已满额的情况下,有权拒收。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有了您的积极配合和理解,我市招生工作一定会有序、顺利地进行;有了您的大力支持,全市教育事业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借此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小学招生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在XX区区委区政府的关怀下,在教育局招考办的指导下,在各群众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XX区汤村小学的招生和考务工作任务已经顺利完成。

一、基本情况

汤村小学创建于1949年,坐落在九龙镇汤村教育路旁的农村小学,至今已经走过了六十多年的风风雨雨。2006年9月,旺村小学和大涵小学撤并到我校,成为我校的分校区,使我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我校占地面积总共约1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共3200平方米,有教职工55人,其中教师45人,小学高级教师24人。近几年来,在各部门的支持和学校的努力下,我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辍学率为0%,毕业升学率为100%,教师敬业爱岗,学生勤奋好学,现我校校风、学风不断向好发展,教学成绩稳步提高。

二、招生工作总结

今年,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和XX区招生办工作的意见,采用“统一时间招生、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招收居住在汤村行政村和旺村行政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为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把“汤小”招生工作汇报如下:

(一)按要求招生,明确招生对象

我校严格按XX市XX区教育局(穗萝教今63号)文件精神和《今年XX市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按区的招生计划要求,今年汤村小学一年级将开办两个班,招收一年级新生名额共有80名,但实际我校一年级开了2个班,实际新生有66人,能做到计划内招生。

此外,我校严格明确招生的对象和年龄。凡居住在XX区汤村和旺村的两条行政村的适龄儿童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大涵行政村按实际需要和区的要求到九龙二小报名就读),年龄要求满6周岁,即:具有本校招生地段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才能成为我校一年级新生。

(二)让学生家长明确报名时间和报名手续

按XX区招生办要求,我校确定今年5月14、15、16日(周六、日、一)三天为报名时间,要求监护人在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带齐相关资料到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时,我校有专人负责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并认真核查各监护人带来的报名手续材料。要求地段生(本地)报名要出示:

(1)以小孩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计划生育证明。非地段生(非政策性照顾类)报名要出示: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监护人以前年度及现在的本地段居住证(暂住证);

3、监护人历年至今在我区缴纳社保金证明;

4、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5、监护人在本区纳税证明;

6、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有房产的带房产证,租房的带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或村委会证明);

7、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因根据调查,我校没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所以此类学生我校无需登记。

(三)让监护人明确报名地点和办理人以及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1、地 点:xx

2、办理人:

黄锐宏主任 电话:xx

何锦培老师 电话:xx或xx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分配学位,录取通知书由学校通知家长于今年6月10日到我校领取。

4、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20日。

(四)招生具体措施

1、认真参加XX区的招生会议,明确其招生要求和流程。

深刻体会“二0xx年XX市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招生文件精神。

我校成立了汤村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愫谦校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根据今年招生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汤村小学今年招生工作方案》。李校长组织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今年小学招生文件精神,使每一位参加招生的教师掌握有关招生政策以及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坚决做到依法招生,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办事。教导处对招生工作小组的教师进行招生业务培训,要求大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微笑”面对家长,掌握接待家长、与小朋友谈话了解情况的方法和技巧。

3、加强学校宣传力度,塑造学校良好形象。

加强学校的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我校的办学理念,了解学校校园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师资队伍建设等。一方面,召开学生家长会,发挥家长们的宣传作用;另一方面,发动全校师生关注左邻右舍的适龄儿童,派发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发挥全校师生的宣传作用。

4、到各村委和幼儿园派调查适龄儿童人数和名单,并派发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公告及学校简介,发挥村委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宣传作用。为了做好今明年的一年级招生工作,我校教导处黄锐宏主任特到村委了解近5年本地段“今—2015年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人数调查”,以确保到时无一适龄儿童遗漏入学。

5、精心布置招生场所,合理安排报名程序。

(1)场所布置。在学校校门口出示招生展示板,展板上张贴上“汤小”招生公告及报名程序,并在一楼会议室门口墙上贴上“一年级新生报名处”!

(2)人员安排。此次招生工作,我校安排了学校行政、有丰富招生经验的老教师和有责任感的骨干教师担当,报名程序依照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要求。招生的周六、周日,我校还特设了安保组,由陈伟光主任负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6、耐心解答家长疑问,安抚家长过激情绪。

由于招生前的宣传、准备等工作做得非常详细周到,故在本次招生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出现家长在学校吵闹的现象。虽然个别儿童与招生要求的年龄相差几天或一两个月,因而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产生一定的不解,但经过耐心的劝说和解析后,家长能感受到学校的诚意和爱意,从而接受学校的建议,达到该年龄阶段才来报名。

今年,学校能圆满完成了“汤小”招生工作,有赖于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家长们的选择和信任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汤小”招生工作,使我们全体教职工看清楚了形势,找到了奋斗目标,同时也增强了凝聚力,我们相信,只要上下一心,齐抓共管,汤村小学一定会迎来辉煌灿烂的明天。

小学招生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1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1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3〕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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