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计划【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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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学招生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区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7691723.接待人员:汤金山。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4月13日下发到居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招生办法:
1、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8月31日前出生)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7周岁。
3、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5、申请入学所需材料①父母一方的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④购房产业或租房合同;⑤预防接种卡;
四、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文财;副组长:汤金山。后勤服务:沈兴禄
组员:王科、李永俊、时英贵。
五、招生范围: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
在松江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八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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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业辅导班招生简章【第三篇】
一,节省家长时间&提高孩子成绩
目前小学教学全面采用新教材,学生学习难度增加,多数家长无暇顾及孩子的功课作业,孩子不好学,成绩徘徊不前,怎么办?为此我们特开设家庭作业辅导班。该班旨在于:辅导学生完成当天学校布置的各科作业,解决作业中的疑难;复习旧知,预习新知;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大幅提高孩子学习成绩,减轻家长负担。
二,教学内容及目标
(1)辅导家庭作业:帮助和督促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老师布置的当天作业;明确作业要求,解决作业中的疑难;帮助学生掌握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规范作业格式,复习巩固所学内容,预习新课。
(2)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以学校教材为基础,同步、综合、加深各门课程。因材施教,结合每一位学生的特点进行辅导,查漏补缺。在学生掌握义务教育课本所学的课程知识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巩固、提高。以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复习旧知,预习新知。针对学习重点和难点进行复习和巩固。启迪思维、一题多解,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达到同步辅导的极佳效果。帮助学生掌握正确、高效的解题方法。
(4)培养综合能力。开展团体心理辅导,通过游戏和训练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增强交往能力、情绪调节能力、挫折应对力等。
我们的教学宗旨
一、轻松学习提高成绩
二、对孩子负责,让家长放心
三、减少家长照看孩子时间。
四、培养孩子的兴趣,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我们的师资力量
特聘请有爱心,有耐心,长期从事小学语文、数学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来授课。他们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因材施教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上课时间:周一------周五下午(17:30-----19:30)
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00元一学期300元
地址:富康花园A7幢一单元东车库
联系电话:
秋季小学招生简章【第四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x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范围为:
光明大道以北→长白山路以西→浦东路→黑龙江路→翠竹谷路以南→景山路→太行山北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x年,鉴于实验学校新校区未建成,市实验小学对金地花园、安侨公寓继续执行招生过渡政策。
三、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实验小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3)x9年9月1日至x0年8月31日出生。
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
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近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
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xx市新城武夷山路517号,xx市实验小学教学楼(1)。
六、入学资格审验
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凡通过学校入学资格审验的材料,请家长于x年7月25日(星期一)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所交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xx市实验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