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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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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一篇】

为加强校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各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校学生会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学生会各成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学生会工作总则

一、学生会各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各成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各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四、学生会各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七、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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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会各成员考核制度

八、学生会各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班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九、学生会各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十、学生会各成员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对学生会各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校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第二条 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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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会各成员考核制度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学生会各成员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鼓动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公关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善于同学生交往,做学生的朋友。

5、调研能力要求学生会各成员能够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的工作。

第三条 考核办法

1、建立《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各成员档案》。

2、每月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的形式给予鉴定。

3、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其余副主席考核,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考核,其他干部由主席团考核,各部干事又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学生会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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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会各成员自任命当天须建立考核表。

3、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每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学生会主席负责考核各副主席,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负责副部长,实行层层负责。

6、考核总成绩在本部门排在前两名者,可获得优秀干部称号。

第五条 考评形式

学生会各成员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附加分20分封顶,共计12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

第六条 考评细则

一、考 勤

1、 值 日

按学生会《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部请假,请假扣1分。

2、 会议考勤

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者扣3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办公部说明,否则按缺勤处理,请假扣1分。

3、 活动考勤

(1) 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3分。

(3)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4、 会议记录

(1)学生会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办公部进行不定时抽查

(2)会议记录缺一次扣2分,笔记不工整、乱写乱画者视情节扣1—3分。

5、 临时工作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成员必须回复,不回复扣3分!累计3次不回复劝退,累计5次不回复开除。

二、学习成绩

(1)学生会各成员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20%者计10分,评为中十名者计5分。获院级荣誉者加5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

(2)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2分。

(3)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

(4)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

(5)主席、各、副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本学年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态度与形象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积极向上,能够积极参加党、团校的知识培训给2分。

(2)衣着大方朴素,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发型符合大学生形象给2分。

(3)与部内干事,其它各部门干部干事及班级同学团结相处给2分。

(4)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以身作则,能够真正起到先锋的力量榜样的作用给2分。

(5)高度热爱团委、学生会这个组织, 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维护团委、学生会品牌形象给2分。

四、工作素质

(1) 能及时的做到上传下达,高效的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开展本部门工作以及辅助配合好其它各部门完成工作给10分。

(2)在工作中具有组织、管理、观察、协调、表达、交际等各方面能力给5分。

(3)能够主动向组织提供具有创新性的意见、及具有建设性的建议给5分。

第七条 劝退项

1、考试作弊者

2、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3、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4、不注重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长期不工作者。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事前先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勤一次处理,迟到者及时到办公部补到以免按工作缺勤处理。

2、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提前半月并以正式方式提出申请,由负责老师审批并备案。

3、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管理制度的干部应自动辞职。

4、若有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者,一律免职。

5、每周例会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五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

第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学生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xx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内容

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会议考勤、活动组织、协调合作、学联建设、工作效率、突出贡献等。

具体评价标准详见学生会成员考核评分细则。

三、考核办法

1、各部长的考核由主席团成员根据其日常表现和上交的工作总结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考核表,作为最终考核分数。

2、副部的考核由各组织本部成员根据其日常表现和上交的工作总结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考核表,将最终评定分数汇总后提交至主席团。

3、主席团的考核由各位主管老师根据其日常表现和上交的工作总结进行评议,结合考核表,作为最终考核分数。

4、考核在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xx大学学生会成员考核评分细则

学生会部长考核表

学生会副部长考核表

副部长考核打分表

学生会主席团考核表

主席团考核打分表

2012年1月1日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二篇】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院学生会指导下的代表东方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为加强东方学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也为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现将实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考核制度。

东方学院学生会设有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体育部、女生部、青年志愿者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10个部门,每个学期将对各部门,部门干部以及部门干事进行考核。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每个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各部门正副部长整理上交每个月的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的方案、新闻稿、照片、部门会议台帐。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部门工作开展情况30分

活动材料(计划、总结、方案等)20分

纪检部考核15分

工作台帐15分

干部素质10分

例会情况10分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其数量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学生干部的考核由团委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活动参与情况占80%,学生会干部互评分占20%;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工作表现30分

例会出勤(见附件2)2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ppt个人总结20分

工作笔记10分

附件2.例会考勤: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一学期请假或缺席例会3次及以上者将取消优秀干部评选资格,一学期缺席例会总数三分之一者将进行劝退。

东方学院学生会将对学生会干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学生干事,其数量占其所在部门干事总数的20%;各部门干事考核主要由所在部门正副部长一同进行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及主席团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例会出勤,述职报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例会出勤(见附件3)30分

活动参与情况20分

工作态度10分

干事互评10分

工作笔记10分

述职报告

(电子稿总结+2分钟演讲)20分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三篇】

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民主集中制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 ,奖惩结合原则。

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

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组织部听

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

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

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分,请假扣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

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现

1、各部门每向团委学生会递交一份合格的活动策划或文件加2分,该策划或文件得到认可并成功实施再加2分。

2、各部门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活动的,将记录备案,在每学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 2 分 / 次。

(三)工作态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成功;

(3)能经常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交流思想。

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2、主席团对各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记载并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3、主席团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严厉打击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4、干部量化成绩将作为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的重要依据。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四篇】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总则: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xx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核原则:

五、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团委、主席团监督;各部部长、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张贴,并时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再议)。

八、附考评表一张(再议);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班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两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该人1分。

2、值日人员迟到、早退扣分。

3、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该同学本学期不具备评选先进个人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再议)。

4、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再议)。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团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一律自动退会;

4、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投票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办公室收集、处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学生干部鉴定表报送院学生会存入本人档案。

学期总分最高的部门在原给予先进个人名额基础上按本部们人数的20%多给予先进个人名额,最低的扣除20%的名额。

总分前3名在全体大会上表扬,最后一名点名批评,部长作自我检讨。

测评加减分。

每月测评名次。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五篇】

为维护和规范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形象,完善组织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以期全面提高院团委学生会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健康的正面形象。故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为中心,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特此制定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学生会考评、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干部应坚定不移的遵循党的指导思想,坚守政治立场,能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有着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二条学生干部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纪法规,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来做为自己的日常行为准则,力争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青年。

第三条学生干部须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及生活中应做到衣冠整洁、谈吐文明、勤奋学习、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客观公正的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完善并提高自我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积极组织并带领部门与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在日常工作与活动中能够做到统筹全局、开拓创新、认真负责,充分并合理的发挥团队优势,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坚决反对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仅针对用于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学生会制定,考核对象仅限于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全体成员。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共分为四大项,分别为:出勤考核条例、个人综合素质拓展条例、个人平时表现奖惩条例、部门加减分条例。其中,出勤考核分每月统计一次,学期结束时按每月平均分计算,其余三项一学期统计一次。

第三条本考核制度满分为100分,总共预置60分基础分用于统一扣除。其中,部门出勤考核条例预置50分基础分,用于扣除;个人综合素质拓展条例无基础分,加分上限为20分;个人平时表现奖惩条例预置10分基础分,加分上限为20分;部门加减分条例无基础分,加分上线为10。

第四条每学期学期结束前最后两周应停止所有工作,使院团委学生会下属所有成员均能专心复习迎考,故学期结束前最后两周不计算任何出勤考核分数。

第一节、出勤考核条例(预置50分,以用于扣除)。

第一条全体学生会干事应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履行值班义务。由于部门活动、课程安排、考试、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值班者,经所属部门部长批准并通报秘书部后,方可缺勤。迟到或早退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2分/次(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的扣除1分/次,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以内的扣除分/次,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的扣除2分/次);无故未到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3分/次。

第二条值班实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应部门和个人(代签和被代签的人)扣除2分/次,负责签到人员发现却并未及时制止的的扣除5分/次。已值班但未签到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

第三条值班时间应主要用于完成工作及学习任务,适当进行个人素质拓展。在工作与学习之余,可适当休息和娱乐。如发现值班期间长时间进行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在值班期间,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学习工作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

第四条值班人员应注意时刻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在值班结束后,所有值班干事将办公室卫生打扫后方可离开。如第二天值班人员发现前一天办公室卫生未经打扫,应及时上报,前一天所有值班人员扣除分/次。值班期间,如发现随地乱扔废纸、果皮等垃圾,或随地吐痰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2分/次。

第五条院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应按计划每周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无故不召开会议的部门扣除5分/次。各部门每周召开的例行会议要求所有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到场,由于课程、考试、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例会者,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缺席。迟到或早退者,相应个人扣除1分/次,无故缺席者,相应个人扣除3分/次。

第六条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凡通知到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全勤。由于上课、考试、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活动者,应事先向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经批准并通知秘书部后,方可缺勤。迟到或早退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无故缺席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3分/次。

第七条在活动所须经过的策划、准备、执行、结尾等四个环节中,在没有特殊困难的前提下,凡不能按时、按需,并符合最低完成要求的完成团委老师、主席团、活动主要负责人、所属部门部长所加其的任务者,相应个人扣除2分/次。在活动的准备和执行现场,如发现偷奸耍滑、不听指挥者,相应个人扣除4分/次。

第八条在值班、例会与活动现场等公共活动和公共场所,凡院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均应注意衣冠端正、谈吐文明,且佩戴好工作证件。凡发现值班、例会和活动期间有穿戴拖鞋、短裤、背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分/次。无故不佩戴证件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分/次。

第九条在院团委学生会所组织的所有公开活动中,所有团委学生会成员均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团委学生会在广大师生中的正面形象。凡在各项公开活动中有严重影响院团委学生会正面形象的行为与言辞,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5分/次,情况特别严重者,视情况加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10分/次或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十条凡个人在每月一号至当月底出现请假超过5次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2分,请假超过当月应出勤次数的半数时,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5分;个人在每月一号至月底出现无故缺勤超过5次者,相应部门和个人扣除5分,无故缺勤超过当月应出勤次数的半数时,相应个人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十一条在院团委学生会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凡不服从活动主要负责人调遣,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和本部门主义者,相应个人扣除5分/次,其所属部门扣除2分/次;情节特别严重者,视情况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二节、个人综合素质拓展条例(每学期其加分上限为20分)。

第一条凡参加我校举办的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等竞赛活动,在系部获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1、、分/次;在院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2、、1分/次;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1、分/次,积极参与者,相应个人加分/次。

第二条凡由学校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的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竞赛,获竞赛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4、3、2分/次,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2、、1分/次,积极参与者,相应个人加分/次。

第三条凡由学校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的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竞赛,获竞赛一、二、三等奖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6、5、4分/次,集体获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4、3、2分/次,积极参与者,相应个人加1分/次。

第四条同时获得竞赛类活动个人和集体奖者,按高分项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同一竞赛不同项目同时获奖者,只记最高奖项所得学分。参与不同竞赛项目或获奖,可累计加分。同部门不同成员同时获得同一比赛的集体奖者,部门加分不得重复算分。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凡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者,相应个人加分;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党课结业者,相应个人加1分;被评定为预备役党员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3分。

第六条凡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8分;获得班级一、二、三等奖学金(1000元、600元、200元)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5、3、1分/次;获得其他社会奖助学金且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相应个人加5分/次。

第七条凡在校期间获院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5分/次;获得系部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公寓管理干部者,相应部门和个人加2分/次。第八条凡拥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能正面体现当代大学生优秀道德素质修养的先进事迹者,为宣扬我校及院团委学生会积极、健康等正面组织形象做出巨大贡献者,可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个人5-10分/次奖励。

第三节、个人平时表现奖惩条例(预置10,加分上限为20分)。

第一条凡向院团委学生会提出具有开创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建议并被采纳者,相应个人加3分/次。

第二条凡相应个人的出勤总数达到其在相应学期中可出勤次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时,相应个人加2分;相应个人的出勤总数达到其在相应学期中可出勤次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相应个人加分;相应个人的出勤总数达到其在相应学期中可出勤次数的百分之百时,相应个人加5分。

第三条凡在院团委学生会的公开活动中表现出积极踊跃、吃苦耐劳、团结同学等优秀品质,得到大家广泛认可,并在每月月末总结中,经活动主要负责人点名表扬者,相应个人加分/次。(每次活动最多可表扬3人)。

第四条凡能积极主动、及时高效的配合本部门部长及部门其他成员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者,由本部门部长提议,经主席团批准,并在月末总结上公开表扬且无人反对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加2分/次。(各部门每月最多推荐2人)。

第五条凡在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各项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和帮助其它部门的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者,由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或被参与日常工作的部门部长提议,经主席团批准,并在月末总结上公开发表且无人反对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加1分/次。(各部门每月最多推荐1人)。

第六条由活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部长提议的加分项目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反对草率鲁莽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如经发现,立即撤销相应的活动主要负责人或部门部长的提议加分权,并撤销其所提议的所有加分项目。

第七条凡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均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不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如经发现存在欺诈、作弊、做伪证、知情不报、欺上瞒下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个人扣除10分/次,或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八条在校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者,凡被系部通报批评者,相应个人扣除5分/次;凡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等处分者,相应个人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九条凡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做好学生榜样,努力学习,故出现期末考试挂科者,挂科一门,相应个人扣除5分;挂科两门,相应个人扣除10分;挂科出现两门以上者,给予开除院团委学生会处分。

第一条每个部门每学期预置100分,以用于各项规章的加分或减分。

第二条每学期部门成员出勤率最高的三个部门,可按出勤率排出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相应部门加8、5、3分的奖励。

第三条每学期学期结束时,凡个人前三项总分排名第一、二、三的成员所在部门,分别给予相应部门加8、5、3分的奖励。

第四条每学期学期结束时,按照部门总分高低给予各部门排名,部门总分获第一名的部门,其相应所有成员加10分;部门总分获第二名的部门,其相应所有成员加9分;并以此类推。

第五条如出现个人或部门总分相同时,排名并列获前一个名次,并将后一个名次空出。例:如部门a和部门b同时得分101分,按总分应排名第三,则部门a和部门b同时并列第三名,并将第四名位置空出,直接排第五名。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六篇】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七篇】

1)、掌握有关钢筋的规范及强条;。

2)、熟悉并操作钢筋下料、制作、绑扎的各个流程;。

3)、掌握钢筋工程的验收程序及验收规范;。

4)、掌握钢筋下料单的编制;。

5)、掌握制作及绑扎的日工作量;。

6)、掌握钢筋代换的有关知识;。

7)、总结如何降低钢筋的消耗量;。

2、木工班考核。

1)、掌握有关模板的规范及强条;。

2)、掌握不同构建的模板放样图;。

3)、掌握简单模板支撑体系的计算;。

4)、熟悉并操作模板下料、安装、支撑的各个流程;。

5)、掌握模板工程的检查验收复核程序及验收规范;。

6)、掌握模板安装及支撑的日工作量;。

7)、重点掌握楼梯模板的操作及安装;。

8)、总结如何降低模板的消耗量以及如何通过模板工程来提高商品混凝土成型质量;。

3、商品混凝土班考核。

1)、掌握有关商品混凝土的规范及强条;。

余下全文。

2)、熟悉并操作商品混凝土浇筑工艺;。

3)、掌握配合比的设计;。

4)、掌握商品商品混凝土的进场质量控制;。

5)、会分析商品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6)、掌握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量计算;。

7)、掌握泵送商品混凝土的相关知识;。

8)、掌握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计算,包括大体积商品混凝土,冬季施工商品混凝土等;。

9)、掌握商品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以及试压、评定;。

10)、掌握商品混凝土工程的检查验收及验收规范;。

11)、总结如何降低商品混凝土的消耗量;。

二、安装工程。

1、水暖班考核。

3)、掌握各检验批、分部分项等工程的验收标准及规范;。

5)、熟练掌握福莱及广联达预算软件,并能独立完成工程预结算软件输入;。

6)、能够完成水暖工程的预算,并能初步看懂建筑图和结构图;。

7)、能够独立完成水暖工程各项资料,包括隐蔽、控制资料、检验批、分部分项等资料;。

8)、总结如何现场施工优化节省材料,如何将施工与预结算相结合降低成本。

2、电气班考核。

1)、掌握有关电气工程的验收规范及强条(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自动报警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中建八局企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03-200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339-2005)。

2)、熟悉并掌握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预留、预埋空洞的施工工艺及操作流程;。

5)、掌握电气工程的验收程序及验收规范;。

6)、掌握电气工程预算的编制和材料计划的编制;。

8)、掌握电气配管及避雷焊接的日工作量;。

9)、总结如何降低电气工程的消耗量,节约成本;。

学生会考核制度目的【第八篇】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1.平均绩点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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