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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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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1

据悉,每年已有超过150万的育龄女性从项目中获益。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医院的规范化建设,更离不开医务人员专业素质的养成。

为强化此项目的专业性,过去三年,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牵头组织了一系列咨询员的系统培训工作,通过初高级咨询员培训、优秀咨询员评选等方式,帮助参与该项目的医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

在另一个层面上,参加该项目的各家医院也不遗余力地充分利用院内资源,提升相关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锻炼人文素质,重沟通

“这个项目最大的特点是一对一的服务模式,这种方式提升了医院优质服务的水平,同时也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郭晓玲谈道。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1年,是当地最大的妇幼保健中心。2012年医院妇科申请加入PAC公益项目,2013年正式成为PAC优质服务医院。目前,医院围绕该项目成立了专门的医护团队,共计10余人。为了保证项目高质量的开展,医院要求从事专业咨询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8年以上的临床经验,经过专业培训拿到执照后方能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当医护人员与流产后女性坐到一起时,我们更多强调的是交流与沟通,而不仅仅是诊病。”郭晓玲强调,医院计划生育科室为此每月都会召开一次总结会,了解当月PAC公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难点、患者满意度以及专业知识传授是否到位。与此同时,科室还专门开展情景演练,通过为医护人员创造医患沟通情景,模拟演练来提升医护人员的沟通交流水平。

按照PAC公益项目的要求,医护人员在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时,需要告知对方人工流产的危害和可能的并发症。然而,类似于“高危流产”、“胎盘异常”等专业术语往往会对患者造成理解困难,为医患沟通平添许多障碍。由此,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自然也就成为情景演练的一大要义。

“如何在沟通中学会更好地倾听,让患者产生信任感,是情景沟通演练的重要内容。”郭晓玲称,人工流产女性对于隐私尤为敏感,这就更需要医护人员在与患者的交流中格外注意沟通技巧,“这个咨询的过程一定是双向交流,而不仅仅是单向陈述。”

培养综合实力,促发展

在谈到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时,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院长韩忠厚强调,唯有提升项目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质,PAC公益项目才会有更大的推广空间。

韩忠厚指出,PAC项目的推进不应只局限于医院内部,其健康宣教的内容同样需要获得更多社会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有鉴于此,由他执舵的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正将健康宣教关口进一步前移,与大专院校联合设立了“生殖健康课堂”,对在校大学生开展生理卫生、科学避孕、性健康知识的普及。除此之外,该院还与电视台合作了妇幼栏目,通过媒体向大众传播健康教育知识。

“将健康知识普及给广大社会民众,提升全民的健康素养,才可能让更多的育龄妇女受益。”韩忠厚称,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当地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及基层妇幼保健业务的指导监督检任。面对每年1万多人次的计划生育手术量,宣教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无疑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的医护人员必须能够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开展对应性的沟通交流,传播健康知识。”韩忠厚强调。

但单凭这些还远远不够,“(PAC公益项目)咨询同样要依托医院强大的技术实力,只有综合实力提高了,才可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进来并从中受益。”韩忠厚谈到,PAC公益项目的实施需要计划生育科的良好发展,而计划生育科的发展需要依托医院综合实力的提升。该院地妇产科作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目前已然能为计划生育科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人工流产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技术,有时也会出现并发症,危及患者的生命。”韩忠厚称,该院为此始终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科的医护人员在全院各科室进行轮转的制度,藉以丰富和拓宽医务人员的知识面。

回头再看,此举无疑具有一箭双雕之效。“一个是提升了局部能力,再一个是提升了整体能力,PAC公益项目与科室发展乃至医院的整体发展协调并进,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和补益。”韩忠厚表示。

打造带教队伍,建平台

2014年11月16日,PAC项目三周年总结推进会在钓鱼台国宾馆盛大开幕。会上,这份沉甸甸的“PAC公益项目突出贡献奖”最终花落中国人民第二二医院(以下简称“202医院”),这也使得该院成为全国仅有的三家受到该奖项表彰的医院之一。

收获此殊荣,该院院长白晓忠却并不觉得意外,“202医院实至名归。”他说,在这之前,作为一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军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研究所已早早落户于此。医院在技术方面不断创新,曾先后建立了紧急事后避孕中心、人工流产安全质量监控项目,并研制了多功能人流机和宫颈扩张镇痛棒等,从而大大降低了人工流产手术的并发症。也是在2014年,该院还荣获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妇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2

近几年来,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线,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拓宽服务领域,广开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坚持面向群众,大力实施“三大工程”,由于我区存在技术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技术水平偏低等薄弱环节;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5年为***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提升年。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抓基础阵地建设,创一流服务环境。近年来,我区将抓好阵地、完善网络作为建设计生服务体系,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区基本形成以区站为龙头、乡站为主体、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环境优美、技术精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技术服务网络。一是为解决我区设备配置低、技术人员相对贫乏、服务能力相对偏差、不能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等问题,区人口计生局领导小组先后几次召开会议,确定2015年为***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提升年,局领导对服务质

量提升活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计生服务站长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对具体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充分激发每个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局党组专题研究、讨论并召开动员大会确保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建设及工作规范》的要求,近几年,投资1100万元对6个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严格按标准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对区、乡计生服务站外观颜色、标识设置、象征图案、人员服装、站内科室设置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处处体现出计划生育和人文关怀特色,为育龄群众提供了温馨、舒适、科学的服务环境。全区技术服务机构均达到了“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三是加强服务室建设。2008年,区政府把家庭幸福指导站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将其列入全区十件便民实事。全区目前建设家庭幸福指导站65处。建设完成后,区人口计生局坚持“建、管、用”并举的原则,将家庭幸福指导站有效利用,使其成为人口计生部门与育龄群众之间的桥梁,促进家庭幸福、群众满意。

抓能力建设,创一流服务队伍。一是配齐配强技术队伍。针对技术人员欠缺的问题,公开招聘5名大专及以上医学学历的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站,部分乡镇解决了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为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人员保障。二是提高服务能力。为确保完成提升年活动提出的工作目标,局领导与相关医院协商,2015年度对全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第一期8名同志(区站3人,镇、街道5人)自2月28日,已前往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各科室进行为期

3个月的学习培训;近期将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分期分批对计划生育妇幼保健队伍进行培训,推动知识更新、技能更新,为优质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推进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再就是深入开展技术岗位大练兵活动,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按照送出去“学”、派下去“练”、请专家“带”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技术过关、爱岗敬业的技术服务队伍。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强技术服务实力。区综合服务站对全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装备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区、镇(街道)服务站严格对照部级一类站所医疗器械设备要求,在原基础上提升必要的医疗装备。2015年区综合服务站将投资

100万元左右,购置更新检验、超声等必要设备;镇(街道)按照计生妇幼保健优质服务工作要求,将投资100万元左右,购置和更新B超,乳腺诊断、微波治疗仪等设备,领导已对医疗设备市场进行考察,近期将购置生化分析仪、彩超等医疗设备,不断满足服务提升对设备的需要。

二、以人为本,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区综合服务站担负着为全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重任,同时还担负着为辖区群众免费提供术前咨询、四项手术、术后随访和妇女病普查等服务。一是认真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区综合服务站将有关知识制作成光盘,印刷成明白纸,加强了对育龄群众的宣传培训指导,使每名群众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前,均接受规范的避孕节育知识培训指导,育龄群众知情分别达到95%以上,育龄夫妇避孕知情选择指导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加强了术后随访工作,制定了随访服务工作规范,统一了随访范围、程序及处置原则。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取消城区范围内设置的6处药具免费发放点,加强村级药具管理规范及药具免费发放、随访工作,对全区各药具站的药具效期等进行查看,确保群众的身心健康。二是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面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通过对持《生育证》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育龄夫妇进行孕前培训、孕前查体和优生四项病毒监测等综合措施,我区出生婴儿缺陷率已连续

10年控制在3‰以下,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另外,还对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建立了优生监护档案,进行了全程优生监护,监护率达100%,举办了病残儿父母优生培训班。对高危家庭全部实行重点生育监护,帮助他们进行家系分析,优生指导,减少了出生缺陷发生。三是开展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依托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导站,利用流动服务车,组织技术人员自带医疗器械进村入户,开展健康普查活动,服务范围由育龄妇女扩大到50岁以上的人

群,得到了一致好评。

三、建章立制,完善服务质量

在抓好硬件建设、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们还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一流的管理水平上下了功夫。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区乡两级计生服务站均结合实际,建立种各科室管理制度,实行挂牌上岗,着装服务,设置公开监督台、服务承诺和热线电话等措施,保证了有岗必有人、有人必负责。出台了区乡计生服务站病案管理规定,统一了病例及各种文书的书写记录。还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诊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勤考核制》等制度,制订了工作纪律、职工工作情况考评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到了奖惩有度、奖罚分明。村级也都建立了《随访服务制度》、《人口信息上报制度》、《避孕药具发放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健全,提高了技术服务人员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为优质服务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质量监控。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坚持定期开展技术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技术服务安全、可靠及各项指标达标;同时,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工作质量,对消毒、灭菌、护理、手术、医疗文书等进行多环节的把关,从空气消毒、器械浸泡、高压灭菌等方面,提高消毒、灭菌质量。三是加强依法执业

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四、工作设想:

1、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技术人员素质提高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对区乡现有技术服务人员有计划的分批次送到上级医院或业务部门进行系统化、正规化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计划生育新技术等方面;注重选调具有医学专业学历,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真正造就一支懂管理、会服务的技术服务队伍。

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区、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加强装备,配强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村级服务室的网底作用,巩固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导站,坚持“建、管、用”并举,为广大群众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3、对全区农村、下岗、无业、区直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的免费生殖健康查体工作,查体项目区乡根据各自条件安排,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乡镇,由区计生服务站自带仪器设备联合乡镇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乳腺诊断与治疗、妇科检查、B超检查、血压测量、不孕不育病诊治等检查,切实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百村服务”行动,充分利用“流动服务车”及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导站,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妇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其核心任务就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围绕避孕节育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满足群众需求,既保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又让人民群众更满意。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由医疗、护理、药具、咨询等多方面的人员完成,护理工作在是技生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护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1 基础护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服务对象不同于医疗单位,面对的是健康或亚健康人群,虽然实行基本免费服务,但是基础性的护理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在耐心细致的观察病情、准确及时执行医嘱方面,在查对制度、消毒隔离等制度的落实上,在各项操作的规范标准、护理文书准确完整方面,都体现出基础护理工作的重要性。护理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建立尊重、和谐、有礼、友善的医患关系,塑造计划生育行业良好形

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扎实护理理论知识,熟练护理操作技术,注重操作前后对病人的评估,操作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做到眼快、手轻、心细,关注患者诊疗每一个细节,注重礼仪形象,规范护理操作流程,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打造温馨家庭式贴心服务,实现优质服务全程化。2 宣传工作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护理人员除承担门诊住站护理外,还承担育龄妇女普查、普治、随访等工作,与育龄群众接触最为密切,是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重要力量。根据群众不同需求,积极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对新婚夫妇讲解性生理、性卫生、优生优育等知识;指导孕妇孕期保健;对产后妇女提供产后保健、育儿指导,帮助其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向育龄夫妇介绍妇科常见病症状、预防及简单治疗;指导更年期保健等。

3 心理护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在安全有效的基础上,重视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躯体护理,更重要的是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应用不同的心理护理。

由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绝大多数为健康个体,同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缺乏了解,由于惧怕手术、惧怕疼痛、惧怕影响以后生活等,会产生恐惧心理。容易出现紧张、恐惧、焦虑、担心、忧郁等心理和生理应激反应。有害的心理因素除不能更好的配合医生完成各项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外,对躯体具有致病作用。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施行避孕、节育、绝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以及相关的医学检查,都是在健康人身上进行的,这种实施手段,对躯体都是一种创伤性治疗,尤其是对接受手术的育龄夫妇,会产生较严重的心理刺激,由此引起的消极心理十分明显,并直接影响手术的实施和手术效果。 转贴于

患有生殖道疾病、性传播疾病的育龄群众,由于生理变化及疾病的折磨,人的精神状态、生理状态、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方式都会随之改变,会出现特殊的心理需求与心理反应。担心别人远离自己,怕受到冷落、鄙视,家庭关系紧张,常常希望家人、同事关心自己,患者心事重重,情绪低落,产生孤独心理,焦虑紧张。服务对象在接受治疗时,情绪不稳定,易怒,依赖性增强,希望得到重视和关怀,通过护理人员与之交流沟通,尽可能满足其精神需求,并提醒家属安慰和体贴患者。通过交流与理解,建立起一种共同参与、平等的、朋友式的护患关系。良好的护理工作可帮助这些服务对象适时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照顾,支持和抚慰,及时减轻心理压力,使治疗的效果更佳。

在计划生育服务中,护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牢固树立人道主义精神,把护理事业看做对广大育龄妇女应尽的职责,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始终,使服务对象感到亲切、信赖、安全,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用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对受术者进行有效咨询与指导,尊重和保障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益,重视健康教育及人文护理服务,以满足育龄妇女的需要。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逐步引进现代管理方法,更新护理管理理念,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向孕前服务型转变,技术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相关的临床服务的扩展。

妇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4

“**”期间,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基本实现儿童发展各项目标。全省儿童的生存环境日益优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儿童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全省妇幼卫生现代化稳步推进,儿童卫生保健系统管理和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到20*年底,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至‰和‰,比2000年各下降了%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新生儿低体重发生比例分别为‰和%;儿童四苗接种率稳步上升,儿童保健保偿制度和精神卫生知识普及逐步推开,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

——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儿童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各项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和整合,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男童和女童接受基础教育的差异已基本消除。全省幼儿入园率不断提升,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小学5年巩固率达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比20*年提高个百分点。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省各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儿童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儿童图书馆和农村儿童文化园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成21个儿童图书馆和13个部级、30个省级农村儿童文化园,57个市、县(市、区)图书馆设有少儿图书室。儿童文化精神产品日益丰富,全省广电系统共开办2个少儿频道和31个少儿栏目,各出版社年出版少儿图书、音像制品总量上亿册(件)。儿童成长环境不断净化,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教育和保护网络,省领导连续七年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主题帮教活动,产生较好效果。全面优化儿童生活环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比20*年提高个百分点。

但是,我省儿童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儿童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现,社区儿童文化娱乐及活动设施不足,城乡儿童平等享有教育、保健、发展等资源存在差异,因流动引发的儿童权益保护、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加快推进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二、“十一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10年)》,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儿童优先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儿童权利,推动全省儿童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培养造就新一代优秀人才。

(二)总体目标: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法律保障、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增强儿童创新能力和科技素质,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到2010年,继续保持我省儿童发展整体水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重点指标力争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三)具体目标

1.提升儿童健康水平。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和15‰以下。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稳定在95%以上。加强儿童心理卫生保健,降低儿童心理疾病发生率。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建设100%达到省定标准。

2.增强儿童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0-6岁婴幼儿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努力提高0-3岁儿童及其家长受教育率,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到90%。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普及率达到99%,巩固率达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以上。逐步推行随班就读机制,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5%。80%的城镇社区开办家长学校,农村普遍建立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加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开展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

3.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每四年举办一届省少儿艺术节。加强部级动画影视产业基地建设,全省每年制作5部以上质量较高的儿童题材影视(广播)剧、动画片。加强健康文化产品生产,全省儿童书籍、音像制品出版(包括再版)数年均递增5%以上。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办好各级电台电视台少儿节目,省和13个省辖市及60%的县建成有独立建制或独立挂牌的少儿图书馆;城镇社区和乡镇村(居委会)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全省各乡镇文化站均设立儿童文化活动阵地。净化儿童文化娱乐环境。

4.加强儿童法律保障。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程,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95%。80%的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加强儿童权益保障,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80%。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量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切实履行全面司法保护的职责,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建立少年法院。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被告全部实施法律援助。

5.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农村改厕率达80%以上。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儿童的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抽查批次合格率达85%以上;开设校本课程,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省辖市及90%的县建立儿童活动中心,所有乡镇建立1处以上儿童校外活动阵地。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各省辖市依托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站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三、“十一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和任务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大力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1.把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变,增加妇幼卫生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实现妇幼卫生体系基本现代化。

2.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分级设置、属地管理、分工合理、运作有效的原则,省、市、县(市、区)分级设置妇幼保健机构,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区达90%以上。深入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和扩大爱婴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保障。

3.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全面实施《母婴保健法》,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筛查诊治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80%以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切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认真实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特别是苏北农村加强现代生育观念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5.进行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对儿童生理、心理健康领域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进行多学科研究,推广适宜技术。

6.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逐步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或统筹。

7.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与服务。城乡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疾病的防治、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儿童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普及优生优育、儿童均衡营养等妇幼保健知识,4-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5%左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

8.改善儿童体育活动条件。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儿童积极参与校外体育锻炼和活动,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达98%以上。

9.增加妇幼卫生工作投入。省、市、县(市、区)要调整卫生事业经费列支结构,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逐步开展免费婚检、特殊群体儿童体检。重点加强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乡级卫生院妇产科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二)儿童与科技教育

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1.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化。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全面实施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区域教育现代化工程和扶困助学工程。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逐步在全省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努力缩小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性别之间的差距。

2.大力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积极实施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师资培养,为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保障教师特别是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他们的各项待遇。

3.加强特殊群体儿童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女童、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享受义务教育。加快农村特别是苏北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步伐,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

4.加强儿童早期教育和科技教育。将幼儿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90%。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加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建设步伐,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

5.加强儿童性别平等教育。积极开展性别平等教育理论和课程研究,培训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增强他们的性别平等意识。

6.加强家庭教育。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加强对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继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省和13个省辖市建立家长学校网站。

7.加强儿童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课外活动中的作用。

(三)儿童与文化

加快繁荣儿童文化艺术事业。

1.组织少儿文艺创作评比。设立江苏省儿童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专项奖,省政府不定期举办儿童文化艺术创作展演暨颁奖活动,推动儿童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推出江苏儿童文化艺术精品,提升江苏儿童文化艺术创作的水平和地位,繁荣少儿文化艺术。

2.开办少儿专题节目。办好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少儿频道节目及其他省辖市电视台、电台少儿栏目,有条件的县(市)电视台、电台设置儿童专题节目。

3.开展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校艺术课教学质量,把艺术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优秀的文化素养。

4.培养少年儿童文艺新人。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儿童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组织儿童文艺团体,培养艺术新人。

5.加强农村和社区儿童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将儿童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儿童文化艺术教育和活动阵地建设的步伐,重点加强农村儿童文化设施建设。

6.加强网络及音像、图书市场监管。对各级各类少年儿童网络、网站以及少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成长的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的案件和市场,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组织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和读书活动,增强青少年科学文明素养。

7.加强儿童图书馆建设。将少儿图书馆、图书阅览室建设和各级文化馆、图书馆设立少儿专门场所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省群众文化先进县评选标准和“两馆”评估定级标准之中,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四)儿童与法律

健全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1.加强和完善立法保护。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条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

2.扩大普法宣传。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儿童,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公民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3.强化司法保护。对于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治拐卖、虐待、遗弃儿童等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有效保障流动儿童的各项权益。开展少年法院试点和推广工作,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工读学校和未成年人管教所建设。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4.加强社会保护。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顿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周边地区商业网点、音像市场和网吧,教育引导儿童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预警信息采集点工作,定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红黄蓝”三级预警信息。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减少青少年犯罪。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少年维权工作。

5.开展儿童自护教育。加强儿童法律知识和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自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的培训、实践和竞赛活动,提高儿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五)儿童与环境

全面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1.依法加强生态保护,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全面实施“绿色江苏”工程,加强生态省建设,不断减少环境污染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能力和质量,增加人均公共绿地占有率,建设绿水青山的新江苏。

2.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村儿童生活质量。积极开展以“六清六进”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以苏北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养成农民现代文明生活习惯为核心,以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开展“文明村庄、清洁家园”创建活动。

3.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儿童产品安全。省、市、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大型游乐设施质量检测和监控;完善儿童产品安全检查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4.加大社会福利投入,帮助困境中的儿童。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护,省辖市依托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站全部建成设施独立、管理分区、具备教育条件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倡导儿童福利社会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兴办社会儿童福利院。继续开展对孤残儿童、贫困儿童的社会救助,探索适合孤残儿童身心发展的抚养方式和途径。

5.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提高儿童的社会实践参与率。把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作为全省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加大政府投入。现有的儿童校外活动教育阵地要充实内容,加强管理,服务于儿童素质教育;各类教育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宫等优先、优惠、免费向儿童开放。要以儿童为主体,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他们的校外和节假日生活。

6.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保障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各类传媒要广泛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禁止传播色情、暴力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

四、“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和组织实施

(一)重点项目

1.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建立与江苏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推进市、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全省13个省辖市和90%的县(市)均建成1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实现“五有”标准:有活动设施、娱乐场所、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和数字化条件。

2.母婴健康工程。重点对苏北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乡级卫生院妇产科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改造和配套建设,全面改善妇幼卫生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包括对妇幼保健机构、乡级卫生院妇产科添置必要的或对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设备;对业务用房进行扩建、对危房进行改建,以满足开展业务需要。

3.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期改造工程。建设儿童剧院,同时进行中心内部道路改造。

4.省儿童少年基金会科技楼改造工程。出新美化、添置适合儿童科技活动的装置和设备。增设供儿童学习、娱乐、活动的设施。

(二)组织实施

1.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儿童规划》的组织实施。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儿童规划》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儿童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管理儿童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儿童规划》实施情况要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3.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实施《儿童规划》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目标任务分解制度、责任签约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测统计和评估制度、主要目标排序公布制度、示范带动制度,定期总结交流《儿童规划》实施情况,推动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4.各级政府要为《儿童规划》实施提供人、财、物的保障。要根据地方政府财力和实施《儿童规划》的实际需求,把《儿童规划》实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儿童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三)监测评估

1.要加强对《儿童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测评估,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儿童发展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儿童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有效干预措施,为如期达标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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