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样例(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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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一篇】
1、学校必须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对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的质量、价格、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要召开次以上会议,定期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3、学校食堂应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炊事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出售给学生的.饭菜要明码标价,确保数量和质量。
4、学校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5、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6、学校应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每日菜谱、“营养餐”价格、“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学校应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二篇】
食品健康营养培训是我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于食品的健康营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以下是我对于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了解到了食品的健康标识与包装的重要性。在培训课程中,我们学习了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如何阅读和理解,以及如何正确选择食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日常饮食的选择非常关键,通过正确阅读食品标签,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食品的成分、热量等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选择和控制我们的食物摄入量,保持身体健康。此外,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增稠剂等,学会了如何正确甄别和选择添加剂含量较低的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对我们身体健康可能带来的风险。
其次,我了解到了饮食的均衡和多样性的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饮食宝塔的构成和功能,以及不同食物对我们身体的作用。这些知识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只有保持饮食的均衡和多样性,才能获得全面的营养。比如,我们需要合理摄入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以满足身体对各种营养需要的要求。而放弃某一种食物或长期偏食某一种食物往往会导致食物摄入不均衡,从而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健康问题。因此,培训课程中强调饮食的均衡和多样化,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饮食选择和搭配非常有指导意义。
再次,我了解到了饮食疗法在一些健康问题中的应用。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一些常见的健康问题,如高血压、高血脂等,以及相应的饮食疗法。通过了解和学习,我明白了一些特殊食物在对抗某些健康问题中的作用。比如,富含钾和维生素C的食物可以帮助降低高血压和高血脂的风险;富含纤维素的食物可以改善肠道健康;而含有抗氧化物的食物可以预防自由基对身体细胞的损害。通过培训,我不仅帮助了自己更好地改善饮食习惯,还能够将这些知识运用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以帮助更多人改善健康。
最后,我了解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食品安全的基本概念和起源,以及食品安全与健康的密切关系。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石,我们需要通过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监管,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而作为从业人员,我们更应该加强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的关。此外,正确保存和加工食品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需要妥善处理和储存食物,以免食品变质引发食物中毒等风险。
在这次食品健康营养培训中,我不仅学习到了关于食品的健康营养知识,还对食品标志与包装、饮食的均衡和多样性、饮食疗法以及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这些知识帮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选择和控制食物,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使我能够向他人传递正确的食品健康营养知识。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食品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名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使命,将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保障人们的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三篇】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
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四篇】
食品对人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选择营养健康食品是维持身体健康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营养健康食品,并在实际生活中实施起来。在我个人的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了选择健康食品的重要性,并且得到了一些体会。
首先,我发现选择营养健康食品能帮助改善身体健康。之前,我常常吃一些高糖、高脂肪的食品,这导致了我体重的增加以及健康的恶化。然而,当我开始注重选择营养健康食品后,我逐渐发现自己的体重开始下降,精神状态也变得更加积极向上。通过摄入更多的蔬菜、水果和全谷物,我发现我的消化系统变得更健康,皮肤也变得更光滑。因此,我坚信选择营养健康食品是改善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
其次,我认识到选择营养健康食品能够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以前,我经常感到疲倦和精神不集中。然而,通过饮食的调整,我发现自己的工作和学习状态得到了改善。我开始选择富含维生素、矿物质和蛋白质的食品,如鱼类、豆类和坚果等。这些食品提供了充足的营养物质,使我拥有了更多的精力和专注力。我发现自己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并且能够更好地处理压力和挑战。
此外,选择营养健康食品有助于预防慢性疾病。饮食与健康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不良的饮食习惯会增加患慢性疾病的风险。而选择健康食品可以提供必要的营养物质,减少患病的机会。例如,我现在更加注重摄入富含抗氧化剂的食品,这有助于保护我免受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相关疾病的侵害。同时,我也减少了摄入盐和含糖饮料的量,以减少患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风险。通过选择营养健康食品,我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免受慢性疾病的侵害。
最后,选择营养健康食品也有助于塑造良好的生活习惯。一个健康的饮食计划是一个健康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选择健康的食品,我开始尽可能规律地进食,并且减少了对零食和快餐的依赖。我还开始研究食谱,并自己动手做饭,这不仅为我提供了更多的营养,也提高了我对食物的认识。通过不断的实践和调整,我逐渐养成了良好的饮食习惯,使之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选择营养健康食品对个人的健康至关重要。通过我的实践经验,我深刻认识到了选择健康食品的重要性,并得到了一些体会。选择营养健康食品可以改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预防慢性疾病,以及塑造良好的生活习惯。因此,我鼓励每个人都要注重食品的质量,并选择营养健康食品,以保持自己的身体健康。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五篇】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就业形势分析: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就业方向: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毕业生可从事人群的营养指导、保健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防病治病、医院临床营养治疗和指导食品配制。
就业单位如学校、幼儿教育机构、宾馆、医院营养科、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管理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和卫生管理机构等。就业岗位:营养师、区域经理或主管、销售经理、区域销售经理、厨师、销售代表、区域经理、学术推广员、城市经理、农业技术销售培训生、营养咨询代表、客服专员等。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就业前景:营养学专业在专业学科中属于医学类中的`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其中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共17个专业,营养学专业在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中排名第4,在整个医学大类中排名第6位。针对营养学专业,招聘企业给出的工资面议最多,占比63%;3-5年工作经验要求的最多,占比54%;大专学历要求的最多,占比63%。截止到2013年12月24日,37538位营养学专业毕业生的平均薪资为4938元,其中0-2年工资2999元,3-5年工资6999元。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六篇】
天吃个鸡蛋,多吃点素菜和水果,尽量多元化。
要明白食品营养和健康的关系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健康。
健康不是一切,但失去健康就会失去一切。身体健康才能创造一切物质与精神的财富。而任何财富却难于换取健康,健康和金钱并不是一种等价的交换,良好的健康,源于科学和知识,而不是来源于财富,地位与权势。
据who(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1989年的定义是:在生理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和社会适应良好四个方面健全。who制订的身体健康的初测十项标准:精力充沛,生活工作不疲劳;乐观积极,承担责任不挑剔;善于休闲,睡眠良好;适应各种环境,应变能力强;能抵御一般的感冒和传染病;体重适中,体型比例协调;视力良好,反应灵敏,眼睑不发炎;牙齿清洁,齿龈正常不出血;毛发有光泽,无头屑;皮肤,肌肉有弹性,步履轻松有力。
其次我们应明白营养是什么。
营养作为一个名词、术语已为众所习用,但对它的确切定义却未必准确了解。“营”在汉字里是谋求的意思,“养”是养生或养身,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应当是“谋求养生”的意思。确切地说,应当是“用食物或食物中的有益成分谋求养生”。“营养”一词确切而比较完整的定义应当是:“机体通过摄取食物,经过体内消化、吸收和代谢,利用食物中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作为构建机体组织器官、满足生理功能和体力活动需要的过程。”研究人体以及其他生物的营养问题的学问被称为营养学。
人类在生命活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从外界环境中摄取食物,从中获得生命活动所需的营养物质,这些营养物质在营养学上称为“营养素”。人体所需的营养素有碳水化合物、脂类、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共5大类,其中营养素不能在体内合成,而必需从食物中获得,称为“必需营养素”。其中包括9种氨基酸:异亮氨酸、亮氨酸、赖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缬氨酸、组氨酸;2种脂肪酸:亚油酸、亚麻酸;碳水化合物;7种常量元素:钾、钠、钙、镁、硫、磷、氯;8种微量元素:铁、碘、锌、硒、铜、铬、钼、钴;14种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c、烟酸、泛酸、叶酸、维生素b12、胆碱、生物素;加上水等,共计40余种。其中碳水化合物、脂类和蛋白质因为需要量多,在膳食中所占的比重大,称为“宏量营养素”;矿物质和维生素因需要的相对较少,在膳食中所占比重也较小,称为“微量营养素”;矿物质中有7种在人体内含量较多,叫做“常量元素”,有8种在人体内含量较少,称“微量元素”。这些营养素在体内有三方面功用:一是供给生活、劳动和组织细胞功能所需的能量;二是提供人体的“建筑材料”,用以构成和修补身体组织;三是提供调节物质,用以调节机体的生理功能。营养素有这三方面的作用,可见营养素是健康之本,是健康的物质基础。人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都需要能量,如物质代谢的合成和分解反应、心脏跳动、肌肉收缩、腺体分泌等。而这些能量来源于食物。已知,生物的能量来源于太阳的辐射能。其中,植物借助叶绿素的功能吸收利用太阳辐射能,通过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和水合成碳水化合物;植物还可以吸收利用太阳辐射能合成脂类、蛋白质。而动物在食用植物时,实际上是从植物中间接吸收利用太阳辐射能,人类则是通过摄取动、植物性食物获得所需的能量。动、植物性食物中所含的营养素可分为五大类:碳水化合物、脂类、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如果加上水,则为六大类。其中,碳水化合物、脂类和蛋白质经体内代谢可释放能量。三者统称为“产能营养素”或能源物质。
正当我们吃的主食由粗变精之际,发达国家却大踏步走上回头路。在俄罗斯、东欧,主妇们热衷于黑面包;在德国,全麦面包销路大畅;在新西兰,"主食吃杂一些,配以豌豆、蚕豆等"已成为政府的号召;美国则把粗粮和蔬菜列为"食物指南金字塔"的基座,这与我国"粗茶淡饭保平安"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国与发达国家在饮食习惯和观念上的逆向变化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提醒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审慎对待热度日高的饮食"西化"误区,不能再沿着错误的道路盲目走下去了。所以,我们要大声疾呼:注意均衡营养、注意膳食平衡!
饮食得当助美丽。食物满足身体的各种营养需求,有适当量的蛋白质供生长发育、身体组织的修复更新、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要从食物中吃出美丽来,就要注意生活的饮食习惯。饮食的要点就是:合理偏食为健康充电,缺啥补啥;少食肉类食品和动物性脂肪,多吃植物性食物和新鲜蔬菜及水果,注意蛋白质摄取均衡,减少不良的饮食习惯。还应根据不同的年龄段选择不同的食物。饮食满足身体的各种营养需求,有足够的热能维持体内外的活动;有适当量的蛋白质供生长发育、身体组织的修复更新、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有充分的无机盐参与构成身体组织和调节生理机能;有丰富的维生素以保证身体的健康,维持身体的正常发育,并增强身体的抵抗力;有适量的食物纤维,用以维持正常的排泄及预防某些肠道疾病;有充足的水分以维持体内各种生理程序的正常进行。
饮食要遵循食物中热能和各种营养素含量充足,种类齐全,比例适当;饮食中供给的营养素与机体的需要两者之间保持平衡。饮食的结构要合理,既要满足机体的生理需要,又要避免饮食构成的比例失调和某些营养素过量而引起机体不必要的负担与代谢上的紊乱。人体需要42种以上的营养物质,包括各类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各种维生素、各种矿物质、必须微量元素和水。能构成42种以上营养物质的饮食必须由多种多样的食物来源来实现。每天进食要保证三大营养素的合理比例,即碳水化合物占总摄入量的60%~70%,蛋白质占10%~15%,脂肪占20%~25%。碳水化合物主要由谷类、薯类和淀粉食品构成,控制食糖及其制品。脂肪主要以植物油为主,减少动物脂肪。脂肪中的饱和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之间的比例一般为1:1:1。蛋白质中应有1/3以上的优质蛋白质(动物蛋白和大豆蛋白)。维生素要按供给量标准配膳,有特殊需要者另外增加。一般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三者之间的比例为1:1:10较为合理。食物中钙磷比例也要适当。食物中钙磷比例在2:1~1:2之间基本符合机体的吸收和发育,若维生素d营养状况正常时,不必严格控制钙磷比例。
坚持均衡营养的原则,做到科学配餐,就是根据食物的形状、结构、化学成分、营养价值、理化性质进行合理选料,合理搭配。首先是配餐的质量,配餐的色、香、味、形;其次是配餐的营养素种类与数量,使每一份菜和每一餐菜的各个不同菜肴间的营养成分相互配合,满足食用者的生理需要,并达到合理营养的目的。这种配餐方法就可以称为科学配餐。科学配餐的原则有三点:
(1)一日三餐的热能应当与工作强度相匹配:避免早餐过少、晚餐过多的弊病。热能分配以早餐占全日总热能的25%—30%、午餐占40%、晚餐占30%—35%较为适宜。《陆地仙经》中曾有一诗:"早饭淡而早,午饭厚而饱,晚饭须要少,若能常如此,无病直到老。"但现实生活中却出现这样的怪圈,常常是"早餐马虎,中餐凑合,晚餐全家福"。而科学的吃法应该是"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有许多人不按这个比例安排一日三餐,而是采用2:4:4,甚至1:4:5的分配比例,造成晚餐吃得过饱过多,对健康有害无益。
(2)三餐的间隔要合适,三餐饮食的量也要适当,同时还要讲究饮食卫生。三餐时间合适、比例适当这一条比较好理解,就是早饭要认真吃,晚饭不要吃过量,每餐间隔4~6个小时,不要暴饮暴食,饥一顿饱一顿。
(3)注意膳食结构的平衡:主要是主副食搭配要注意酸碱平衡,主要做到杂粮与精粮的平衡;干、稀的平衡;副食要做到生、熟搭配平衡;荤素搭配平衡。由于烹调原料的品种和食用部位不同,所含营养素的种类和数量也不同,只有通过科学搭配,才能使每一种菜所含的营养素更为全面、合理。荤菜方面,既要有四条腿的猪、牛、羊(任选其一种),又要有两条腿的鸡、鸭、鹅,还要有一条腿的鱼类;素菜上要照顾到根、茎、叶、花和果类蔬菜都要有,还要配有豆类、菌类和藻类。总之,食物不要单一,一天内或一星期内达到平衡即可。
在膳食酸碱平衡方面,主食和副食平衡十分重要。纵观我国中医文献,自古以来评论人体健康状态时,常用"精、气、神"三个字来描述身体健康。"精"字的一半是米、另一半是青--绿色的食物蔬菜;繁体的"气"字里有米;"神"字的右边是在田地里种庄稼。汉字是智慧的符号,所以"精、气、神"三个字告诉我们不能不吃米,即不能不吃植物性食物。中华民族的祖先素有"世间万物米为珍"之语,可见我们的先人从生活实践中已深刻认识到五谷杂粮是须臾不可离的主食。
主副食比例适当是保证营养平衡的前提,即热能大部分取自碳水化合物,也意味着谷类、各类主食--米饭、馒头、麦片是膳食中能量和蛋白质的主要来源。植物性食物也提供了部分矿物质、微量元素、维生素和膳食纤维。另外,为满足对膳食纤维的需要,应适量选择粗粮。如荞麦不仅膳食纤维丰富,而且含苦味物质芦丁,对增强血管功能,治疗高血压、冠心病和糖尿病相当有效。当前有些人为了减肥,不吃主食,这是十分错误的。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一旦吃了过多的鸡、鸭、鱼、肉以后,会感到发腻,这就是"轻度酸中毒"的表现。富含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膳食纤维的瓜、果、蔬菜是碱性食物;而富含蛋白质的鸡、鸭、鱼、肉属于酸性食物。餐饮中应掌握酸碱平衡,两者不可偏颇,只有平衡、方可益补得当。如终日饱食膏粱厚味,酸碱失衡,将严重影响健康。难怪古人诗云:"厚味伤人无所知,能甘淡薄是吾师,三千功行从此始,淡食多补信有之。"。
膳食的酸碱平衡早已引起关注,大凡鱼、肉、海产品、贝类、蛋类等都是酸性食物,多食会使血液从弱碱性转为酸性,令人倦怠乏力,重则记忆力减退、思维能力下降。营养学家提醒大家要注意吃一些低脂肪、高蛋白,富含膳食纤维和维生素的食物,这样才能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平衡。因此菜肴的荤素搭配不能忽视。
当然在我们进食时,也要注意有良好的就餐习惯。
食宜暖,少吃凉的食物。
膳食的冷热平衡饮食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指出了膳食的冷热平衡。“食宜暖”,生冷食物进食过多会损伤脾、胃和肺气,微则爲咳,甚则爲泄。体虚胃寒的人,应少吃生冷食物,特别是在夏日更应慎重。民间也强调“饥时勿急,空腹忌冷”。反之,饮食也不可太热,否则易烫伤胃脘、咽喉。据报道,在华北地区食管癌高发区,居民就有喜饮热水、热粥的习惯。故古代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指出:“热食伤骨,冷食伤肺,热无灼唇,冷无冰齿。”所以,膳食应当注意冷热平衡。
食前忌动,食后忌静,就餐前后动静平衡。
就餐前后动与静的平衡同样很重要,因爲人们每天饮食中所摄入的各种食物及营养与身体的热能消耗之间必须保持平衡。《论语·乡党》篇中说:“食不语,寝不言。”说明古人主张食前及食中宜静而专致,不可分心、高谈阔论,以利纳穀和消化。古人言:“饮食即卧,不消积聚,乃生百疾。”医学食疗古籍称“食后便卧令人患肺气、头风、中痞之疾,盖营卫不通,气血凝滞故而”,所以饭后要适当活动。俗话说“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说明进食后缓行散步有利于健康。
胃好恬愉,进食前后的情绪平。
进食前和进食中保持平静愉快的情绪有利于消化功能正常进行,与此相反则会危害脾胃。《素问·举痛论》中说:“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很难设想,人们在气血紊乱的情况下,还能保证消化功能的正常进行。古人说:“食后不可便怒,怒后不可便食。”进食过程中一切反常的情绪都应尽力排除。
音乐对于消化功能有很大裨益。
《寿世保元》中说:“脾好音声,闻声即动而磨食。”因此,我国道家不仅提出了“脾脏闻乐则磨”之说,还发展了一整套“音符”和“梵音”等,奏出柔和清悦的音乐以配合进食。
俗话说:“吃在脸上”。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吃”是美容养颜过程中不可忽略的重要方面。所以,皮肤养护要遵循以下原则:
1、少食肉类食品和动物性脂肪。在一定条件下,肉类食品和动物性脂肪在体内分解过程中可产生诸多酸性物质,对皮肤和内脏均有强烈的刺激性,影响皮肤的正常代谢。皮肤粗糙,往往是血液中肌酸含量增高造成的。
2、多吃植物性食物。植物性食物中富含防止皮肤粗糙的胱氨酸、色氨酸。可延缓皮肤衰老,改变皮肤粗糙现象。这类食物主要有:黑芝麻、小麦麸、油面筋、豆类及其制品、紫菜、西瓜子、葵花子、南瓜子和花生仁。
3、注意蛋白质摄取均衡。蛋白质是人类必不可少的营养物质,一旦长期缺乏蛋白质,皮肤将失去弹性,粗糙干燥,是面容苍老。但肉类及鱼、虾、蟹等蛋白质食物过食,可引起过敏。
4、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肤色较深者,宜经常摄取萝卜、大白菜、竹笋、冬瓜及大豆制品等富含植物蛋白、叶酸和维生素c的食品;皮肤粗糙者,应多摄取富含维生素a、d的果蔬。如胡萝卜、藕、菠菜、黄豆芽等黄色,绿色蔬菜以及鸡蛋,牛奶,动物肝脏。同时还要摄取充足的维生素和足够的植物纤维素,以防止因便秘而带来的皮肤和脏器病变。
5、少饮烈性酒。长期过量饮用烈性酒,能使皮肤干燥、粗糙、老化。少量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可促进血液循环,促进皮肤的新陈代谢,使皮肤产生弹性而更加滋润。
6、适当饮水。正常的成年人每日应饮水2000毫升左右。充足的水分供应,可延缓皮肤老化。
7、少摄入使人肥胖的事物。肥胖是导致皮肤老化和病变的危险因素。但不可过分节食,以免皮肤失去活力。
8、睡眠充足。充足的睡眠既可清除身体疲劳,也是使皮肤保持健美的一味良药。
9、适当药浴。凡含有柠檬酸和维生素的中草药或水果、蔬菜,均可做成药浴剂。
叶永铁老祖宗曾有说教:“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以现在科学的说法称为蛋白质的“互补作用”,意即是要获得人体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素,必须注意食品的合理搭配,切忌吃荤不吃素或吃素不吃荤。同时,合理的搭配亦能提高蛋白质的生理价值,因为各种蛋白质是由多种氨基酸组成的,甲蛋白质所缺乏的某种氨基酸恰为乙蛋白质所含有,乙蛋白质所缺乏的恰为甲蛋白质所含有。例如小麦、小米、黄豆、牛肉分别单独食用时,其生理价值分别为67、57、64、76,而混合食用时其生理价值可达89,大大提高了食物蛋白质的利用率,反之未被利用的蛋白质则排出体外,劳而无功,颇似小时曾念过的课文《一个豆瓣的旅行》。实际上,我国北方地区主食以杂粮为主(南方以大米为主)撇开气候、水土等因素,就其摄取的蛋白质看已接近或达到完全蛋白质的生理价值。因此,北方人普遍体格健壮魁梧,脸庞红润。近来随着生活的富足,都市中有相当部分的儿童出现肥胖症,其症结都在于对某类食物超常的食欲感。由于对某种营养素超常的吸收和利用能力,它与成年者出现的热能过剩、脂肪沉积出现肥胖有着本质的区别,应及时调整控制其膳食结构。年轻时曾知晓一个人有怪癖,他常常吞食一些墙土,让人费解,其实从饮食营养学角度看,皆因其胃酸过多,无意中发现掺有石灰的墙土吞食之后人体感到舒服,达到酸碱中和的目的。而现在只要几片苏打片就可解决的问题,在当时缺医少药的情况下,人体自身的修补与对环境的适应性,令人叹为观止。而今环境条件越好,人类机体自我适应、自我完善的意识已逐渐褪化减弱,但并非消失。例如一个不会吃辣椒的人,长期在四川生活并经常吃一点辣,则就有可能会喜欢吃辣椒。一个长期吃较多肉的人,其体内消化蛋白质和脂肪的酶的活力会升高。一个长期吃素者,其消化液中的淀粉酶活性会升高,其蛋白质酶和脂肪酶活性则降低。因此,中枢神经在参与机体对营养素的摄取、消化、吸收和利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避免进餐时精神忧郁、阅读书报或考虑其它问题。有条件可在进餐前听一段轻松愉快的音乐,在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温度适中,布置优雅的餐厅就餐,则更为快事。
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思考和建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向来都是人民生活之根本,国家稳定之基础,社会发展之前提。而最近接二连三爆出的社会食品安全问题,搀有苏丹红的咸鸭蛋,含有孔雀绿的多宝鱼,加农药的金华火腿等着一连串的食品质量问题的曝光,却大大增加了我们对这一国之根本的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原有制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明显有些“力不从心”,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当前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而且当前的政管力度尚需加强也是原因之一,个别地方政府处于对保护地方利益或一己私利的考量,对于食品造假者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加助长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此外,当前社会“金钱至上”“利润第一”的道德观无疑更加深了造假者的危害性。纵观原因种种,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从多方面着手,才能真正解决当前问题。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大致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各种法律和规范的制订。好的法律和规范不仅能够打击造假违法者,而且还可以保护守法者,规范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合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健康,政府引导很重要,而政府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通过制订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制订了完善合理的法律政策体系,就等于对于那些不顾人民生命安全的造假者堵死了最后一道漏洞。使他们在违法造假时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二、要加强政府行政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执法必严”就成了打击造假者最直接最严厉的途径。地方各部门因加强自身管理和对市场的监管,不能因为处于各种原因而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视而不见。最为人民信赖的执行者,在这点上因该充分展现一个为人民生命安全保卫者的形象。
三、加强新时代的社会道德教育刻不容缓。所有那些昧着良心的造假者无一例外的是道德沦丧的德典型。对于这种金钱至上,一切向看的社会风气,只能从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层面上去解决,要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新风气,大力学习“八荣八耻”的新时代精神,从根本上消除造假,违法赖以生存的土壤。从食品安全入手,只有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
结论:
俗话说的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健康对我们来说实在的太重要了,面对现在社会的各种食物,已不是以前那种粗茶淡饭的生活了,各种多样化的食物不断涌现,而人们也出现各种困惑,肥胖等系列的现代病也开始不断出现,食品营养与健康这门课应该推广成为为大家广为接受的一门学问。作为当代大学生,学习和宣传健康的饮食方式义不容辞。这些前提是我们要理解什么是营养,而什么状态是属于健康。我们在饮食的过程中既要做到营养的均衡,平时也要注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营养与健康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它不仅仅需要我们注意自己日常的饮食,养生的料理和营养的搭配。还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不断完善关于饮食营养与健康的相关内容和实施制度;在全国各地的学校开设饮食营养与健康的课程;加大宣传力度,使民众了解这一门学科的重要性等等。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七篇】
1、名博食品,健康又时尚。
2、您的健康,我们来把握。
3、一身轻松,就在杭州名博。
4、绿色名博,健康你自己。
5、名博,只为改变肥胖中国。
6、好生活,享名博——名博食品。
7、想减肥,找名博。
8、营养看我的,健康看你的。
9、养生食品,名博天下。
10、食名博,营养美味样样夺。
11、与名博交友,和三高分手。
12、关注生活,来自名博。
13、健康的人生,从名博开始。
14、健康新势力,美丽原动力。
15、均衡营养不胖人——名博食品。
16、只长健康,不长脂肪。
17、你的生活,太太为你打理。
18、减肥降脂,名博美食。
19、系出名门,博你欢心。
20、拥有了名博,健康与微笑常在。
21、厚积而薄发——名博食品。
22、天下健康路,名博来帮助。
23、名于外,博于内——名博食品。
24、食品万千,名博当先。
25、健康生活,我有名博。
27、绿色名品,博得健康。
28、能燃脂的'绿色食品——名博。
29、名博食品,健康食在。
30、我的健康,名博作主。
31、绿色名博食品,让您健康放心。
32、有名博,“三”不再高。
33、平衡原理,只为让您健康地瘦。
34、名博食品,关爱生命。
35、健康新关怀,营养在名博。
36、传绿色名,博健康易。
37、为肥胖名不平——名博食品。
38、优质生活,健康名博。
39、健康你我,博爱人间。
40、吃出来的健康,名博助您实现。
41、名博食品,健康前行。
42、名博产品,只为健康生活而生。
43、食明博,换健康——名博食品。
44、名博食,不与脂肪妥协。
45、健康人生路,名博来呵护。
46、名博食品,越吃越瘦。
47、杭州名博,给您心交心的建议。
49、选名搏,选健康——名博食品。
50、名博食品好,减肥防“三高”。
51、君·衡选择,博·健康之名。
52、名博名博,快乐生活。
53、名食名品名博,美滋美味生活。
54、名博降脂肪,营养保健康。
55、营养绿色,呵护健康。
56、名博食品,家的味道。
57、举头望名博,低头是健康。
58、均衡营养,自然健康自然瘦。
59、用名博,把那份爱找回来。
60、选名博,美好生活健康过。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八篇】
近年来,中国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按照食品的原料和加工工艺不同,食品分为28类525种。目前,全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2%,20xx年全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产量分别达到:小麦粉5193万吨、食用植物油万吨、鲜冷藏冻肉万吨、乳制品万吨、啤酒万千升、软饮料万吨,啤酒、食用油、饮料、味精等食品的总产量位居世界前列。10人以上企业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20xx年上半年,对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10类中国消费量最的食品组织国家监督抽查,除水产制品抽样合格率为85%外,其余9类食品专项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肉制品抽样合格率达到%。
食品工业的三特点:
三是产品结构趋于优化,精深加工食品的比重逐渐上升,软饮料制造业形成了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果蔬饮料、茶饮料等多元化发展的态势。
影响食品安全的三隐患:
三是食品生产潜规则屡屡曝光:奶粉中含有xx氰胺、毒豆芽、毒火腿、毒酒、毒泡菜、毒黄花菜、苏丹红、雀巢奶粉碘超标、光明变质奶、红心鸭蛋等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中国的对外形象。
(一)食品企业(包括小作坊)的基本情况。
我市有食品取证企业10家,签约食品小作坊558家,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加工坊约1827家,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的型企业有6家,仅占企业总数的%;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到3亿元之间的中型企业有50家,也仅占企业总数的%;而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有3393家,其中不符合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小作坊有18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绝部分规模偏小,且小作坊和私营食品企业占较比重,它们在设备投入、人员使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不能保证要求,甚至盲目降低原材料成本,导致产品质量极不稳定。据20xx年统计结果: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实现利税亿元,其中利润亿元。
(二)产业特点、特色。
1、区域特征明显。
我市食品行业区域分布较为明显。各个地区由于文化、历史、传统、地理等因素的不同,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中,行业分布明显、产祈位发展,带有鲜明的地方特征。海安形成了以米、食用油和禽蛋制品为主的食品工业发展格局;xx的肉制品、黄酒、白酒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如东和启东借助临海之势,形成了水产加工的产业链;xx富豪啤酒、海门羊肉均做出特色。但是,数量上的优势未必就能转化为质量上的强势,海安的食用油企业数目多,却缺少龙头企业;xx的白酒企业数多,却缺少品牌企业;启东、如东海产品企业多,但与宁波、连产业发展存在很的差距。
2、产品种类齐全。
我市食品企业数量多,门类广,涉及食品种类近500种。
3、特色产品多。
像xx的白蒲黄酒、xx茶干、xx潮糕,xx的新中乳、xx脆饼,市区的费家扒鸡等具有浓郁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产品有几十种之多,这些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
(一)、监管的措施、效果。
1、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市场准入竖家针对食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现场核查关,凡是不符合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真正做到[]宁缺毋滥;同时加强服务,动员助具备基本条件的小作坊取证。仅20xx年全市新增取证食品企业281家,换证企业104家。持续确保我市符合取证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
2、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以巡查、回、年度报告审查、添加剂备案、监督检查、强制出厂检验和加严检验等手段,多管齐下,力求监管工作富有实效。根据、b、c、d分类监管原则,结合季节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拟定巡查计划,确保每周都有巡查小组在外突击检查,每月一小结,通报问题企业,确定回计划,确保整改到位。今年累计巡查、回取证企业1598家(次)、小作坊778家(次),发现问题553个,已整改到位539个。市区年度报告审查80家、添加剂备案累计77家、托加工备案53家。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报批工作,目前当地政府均已批复第一批允许存在的小作坊及产品目录;同时督促小作坊改造生产条件,监督小作坊履行各项质量安全承诺,通过重点扶、督促改造,全市有34家小作坊整改提高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对高风险食品重点监管。
二是开展监督抽查。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先后对辖区内涉乳制品、水产品、年货食品等开展监督抽查。
(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监管界线不够明确。
二是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跟不上,许多标准标龄过长,有的已经滞后,明显不具备应有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技术内容方面与wo协定存在较差距。
三是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要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经费没有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量的小作坊式企业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农村。目前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过程中,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仅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聘请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这就需要工作经费。同时,许多基层质检机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专项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相关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匮乏,严重制约着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根据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今后将不再进行卫生许可,两证并一证,质检部门职能增加了,责任加了,但监管队伍没有得到应有的扩充,监管难以到位。食品监管的机构仅设到县(市)级,基层乡镇政府部门无专职的监管人员,不能形成基层的监管网络,无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必要的监管工作,尤其是面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的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缺乏专职人员进行有效监控,而这些区域往往又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
3、食品小作坊监管难度。
全市2385家食品小作坊,遍布各地。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素质、检验能力等均达不到应有要求,具体映为质量意识淡薄,无标生产情况严重,产品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工业用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这些小作坊、小企业具有简易性、季节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给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较的难度,给食品安全造成较的隐患。
(一)、探索食品企业电子动态监管方式。
20xx年以来,我局依托自主研发的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了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目的、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为措施、以强化过程监控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的完整的质量监管链条。该系统使用“.n”语言,采用bs架构,监管终端依托xx质监电子政务工作平台,企业终端由xx质监局主页电子监管平台接入。该系统能够按照全过程监管的目标要求,通过监督企业实行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报告、变更全告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配合现场巡查、回、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措施,以“动态监管组合拳”,形成对食品企业365天天天监管的态势。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由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三个部分组成,实现档案、监管、动态、沟通等四功能。
1、系统组成。
(1)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部分。记载了企业相关证照的基本内容,以及人员结构、产值效益等。其中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较为详细地记录了企业产品信息、质量控制、主要生产设备、行政许可、认证认可、综合评定、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等基础信息。为确保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系统禁止企业对自身的基本信息任意修改,如确需修改,系统会将修改的内容自动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只有经监管人员审核通过的信息才会保存。
(2)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部分。这是实现对食品企业实时动态监管的主要手段。这部分总共包含了十四个小模块,分别为:产品信息、生产设备、检测仪器、质管人员、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生产报表、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不合格品、托检测、行政处罚和生产许可。每个模块都是由1到2张相对立的含有相关关键字段的动态数据信息表组成,记载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关键控制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日常巡查”模块,就记载了由监管部门根据《江苏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回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区食品企业的分类分级,进行巡查回检查的历史记录。“监督抽查和托检测”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国家、省级和市级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托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的历史记录。“行政处罚”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质监部门行政处罚的历史记录。
在上述十四个模块中,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和生产报表这四张动态表是食品企业动态监管的精髓所在。企业每次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情况都要求及时录入,包括采购产汽称、规格、批量、时间、索票验证情况,添加剂名称、用途、作用、使用范围等;企业每批产品的生产情况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都要求及时录入,包括生产时间、数量、出厂检验情况、基本销售去向;添加剂名称、用途、作用、使用范围、最允许使用比例、实际最使用量、备案情况等,出厂检验通过电子版本直接上传至系统。这些动态表的信息由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录入,不经监管部门审核直接保存,由企业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系统监管端口能同步接收到企业报送的数据信息,监管部门根据这些信息通过系统对企业发出相应的监管指令。
(3)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部分。这部分主要由通知公告、咨询交流、监督提示三个功能对话模块和待审核企业数据、企业登录日志、企业操作统计、企业密码管理和在线企业信息等五个辅助功能模块组成。监管部门通过这些模块进行数据审核、发布政策资讯、通知公告和监督提示、接受企业咨询,和食品企业实现动态实时交流,实时掌握食品企业在某一时间段内登录使用情况。
2、系统的主要功能。
1)分级管理、分类查询,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做到全覆盖。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全登记、全备案,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了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执法查处等完整的质量信息档案,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市局和县(市)局监管人员可以按照权限、实现分级管理、分类登记、分类查询、分类监管。
2)严把两头,突出中心,食品质量监管实行全过程。按照全过程监管要求,从企业产品原辅材料进货登记验证台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记录、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流向记录等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使任何质量安全问题都可追溯,确保监管关口前移,严把源头质量关。
3)实时申报,互联互动,监管信息更新实现全动态。定期提醒食品监管人员,按照监管等级定期巡查,远程登陆查看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并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比对,变事后监督为事先服务,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记录巡查内容,明确企业需要整改的项目和期限,做好巡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巡查的有效性。
4)及时发布,加强沟通,政策要求落实实现全方位。依托辅助监管模块,及时发布食品最新政策资讯,企业登陆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实时签收会议通知,点对点进行政策咨询,远程进行释疑解惑,实现监管部门与企业“和谐监管”的问题。实现信息的实时交换,突出监管双方资讯交流功能。同时,质监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向企业发出网络监管提示。
(二)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对高风险食品安全性和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开展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
(一)明确分工,制定制度,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1、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安全范畴,各级党政府每年要研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食品安全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要健全乡镇食品安全机构。在乡镇、街道一级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机构和具体人员的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3、政府要强化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管牵头部门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食品安全的“抓手”。
4、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年通过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的自查、抽查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履行监管责任的情况,严格问责制。
(二)突出监管重点。
加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把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作为重点监管地区;把区域性、季节性高风险食品作为监管品种;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窝点,乱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对象。
(三)食品加工作坊要扶强去小。
“十一五”期间,小作坊监管将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原则,在摸清底数、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鼓励小作坊联营发展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分类监管,并探索建立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的监管措施,原则就是逐步提高其控制能力、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减少危害、确保安全。
具体做法是:对数量较多的同类小作坊,由政府协调,集中在一个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便于监管;二是把已达到条件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点积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使其取证;三誓励走联合生产加工的路子,把分散的、有限的生产加工资源整合起来,使之壮,达到规范的标准。
(四)加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
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为契机,各级新闻媒体要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及时报道宣传,各执法部门也要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教育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引进课堂,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市、县两级政府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对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食品安全常用的、基本的知识,便于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应机制,提高整个质监队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应预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快速应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手册》,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快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应联动机制,使一线工作人员面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掌握主动,应迅速,处置果敢。
二是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对发生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重食品安全事故时,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及时就有关情况向市局、地方政府汇报,做到第一时间层层汇报。
三是实行定期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制度和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专家评估制度。通过评估了解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准确掌握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原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九篇】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将《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6月29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问:请问《条例》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请问《条例》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有哪些实招?
答: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上,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宣传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中央宣传部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法规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履行职责,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
第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按照多能一体、维稳维权的战略要求,加强练兵备战、坚持依法从严、加快建设发展,有效履行职责。
第四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和防卫作战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对在执行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武装警察,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协助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衔级制度,衔级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法律另行规定。
第八条人民武装警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役军人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和指挥。
第九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
内卫部队按照行政区划编设,机动部队按照任务编设,海警部队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具体编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时执行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织指挥。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时与人民解放军共同参加抢险救援、维稳处突、联合训练演习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战区指挥。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战时执行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战区组织指挥。
组织指挥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立任务需求和工作协调机制。
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抢险救援等需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需求。
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向负责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出需求。
第十二条调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坚持依法用兵、严格审批的原则,按照指挥关系、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组织实施。批准权限和程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遇有重大灾情、险情或者暴力恐怖事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采取行动并同时报告。
第十三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根据执行任务需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指挥机构,在指挥机构领导下,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实施组织指挥。
第十四条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武装警卫、武装守卫、武装守护、武装警戒、押解、押运等任务,执勤目标单位可以对在本单位担负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进行执勤业务指导。
第三章任务和权限。
第十五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担负下列执勤任务:
(一)警卫对象、重要警卫目标的武装警卫;
(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
(四)重要的桥梁和隧道的武装守护;
(五)监狱、看守所等场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七)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任务,协助监狱、看守所等执勤目标单位执行押解、追捕任务,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国防军工单位等执勤目标单位执行押运任务。
前款规定的执勤任务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处置动乱、暴乱、骚乱、非法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主要担负下列任务:
(一)保卫重要目标安全;
(二)封锁、控制有关场所和道路;
(三)实施隔离、疏导、带离、驱散行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四)营救和救护受困人员;
(五)武装巡逻,协助开展群众工作,恢复社会秩序。
第十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主要担负下列任务:
(一)实施恐怖事件现场控制、救援、救护,以及武装巡逻、重点目标警戒;
(二)协助公安机关逮捕、追捕恐怖活动人员;
(三)营救人质、排除爆炸物;
(四)参与处置劫持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事件。
第十八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主要担负下列任务:
(一)参与搜寻、营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
(二)参与危险区域、危险场所和警戒区的外围警戒;
(三)参与排除、控制灾情和险情,防范次生和衍生灾害;
(四)参与核生化救援、医疗救护、疫情防控、交通设施抢修抢建等专业抢险;
(五)参与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第十九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三)协助执行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
(五)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或者在现场以及与执行任务相关的场所实施必要的侦察。
第二十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时,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一)正在实施犯罪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违法携带危及公共安全物品的;
(四)正在实施危害执勤目标安全行为的;
(五)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的。
第二十一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等执行逮捕、追捕任务,根据所协助机关的决定,协助搜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和住所以及涉嫌藏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违法物品的场所、交通工具等。
第二十二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任务使用警械和武器,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遇有妨碍、干扰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排除阻碍、强制实施。
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需要采取措施的,应当严格控制在必要限度内,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和组织权益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二十五条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经现场指挥员出示人民武装警察证件,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个人和组织的设备、设施、场地、建筑物、交通工具以及其他物资、器材,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费用;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出境执行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等任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义务和纪律。
第二十七条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依法履职尽责,坚决完成任务。
第二十八条人民武装警察遇有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及时救助。
第二十九条人民武装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抗上级决定和命令、行动消极或者临阵脱逃;
(二)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
(四)体罚、虐待、殴打监管羁押、控制的对象;
(五)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
(六)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七)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
(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条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应当按照规定着装,持有人民武装警察证件,按照规定使用摄录器材录像取证、出示证件。
第三十一条人民武装警察应当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为了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向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报下列情报信息:
(一)社会安全信息;
(二)恐怖事件、突发事件的情报信息;
(三)气象、水文、海洋环境、地理空间、灾害预警等信息;
(四)其他与执行任务相关的情报信息。
中央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采取联通安全信息网络和情报信息系统以及数据库等方式,提供与执行任务相关的情报信息及数据资源。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获取的相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依法运用。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任务和建设发展相协调的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预算。
第三十四条执勤目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担负执勤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执勤设施、生活设施等必要的保障。
第三十五条在有毒、粉尘、辐射、噪声等严重污染或者高温、低温、缺氧以及其他恶劣环境下的执勤目标单位执行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享有与执勤目标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保护条件和福利补助,由执勤目标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保障。
第三十六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专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装备、证件、印章,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监制和配备。
第三十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加强对所属人民武装警察的教育和训练,提高依法执行任务的能力。
第三十八条人民武装警察因执行任务牺牲、伤残的,按照国家有关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三十九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执行任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给予协助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协助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任务牺牲、伤残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或者相应补偿。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对所属单位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人民武装警察受中央军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人民武装警察执行执勤、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任务,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中央军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各级监察委员会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者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人民武装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通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按照有关规定将处理结果反馈检举人、控告人或者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人民武装警察在执行任务中不履行职责,或者有本法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四十四条妨碍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任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侮辱、威胁、围堵、拦截、袭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的;
(二)强行冲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武装警察执行追捕、检查、搜查、救险、警戒等任务的;
(四)阻碍执行任务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通行的;
(五)其他严重妨碍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标志、警械装备、证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海上维权执法任务,由法律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防卫作战任务,依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
第四十九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戒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人员在执行本法规定的任务时,依法履行人民武装警察的有关职责和义务,享有相应权益。
第五十一条本法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
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促进提升校际交流、来华留学、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质量。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5.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6.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7.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8.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9.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22.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一)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三)营造良好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答: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作为“龙头之战”“最硬的一仗”,成立专门工作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开展全面系统调研。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分类开展专题研究,深度访谈专家学者,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师生代表、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文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部委、地方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意见建议。四是认真研究论证完善。文件起草过程中,同步就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政策点开展论证,对各方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文本,形成《总体方案》。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体方案》,近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答: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到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进行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
《总体方案》的基本定位和考虑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答:《总体方案》充分考虑教育评价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第一阶段: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第二阶段: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重点设计了五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3项任务。二是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5项任务。三是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5项任务。四是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项任务。五是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相应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2项任务。
答: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为推动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工作机制,《总体方案》提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主要设计了三项改革任务。
第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在健全领导体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第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提出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在评价方式上,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第三,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总体方案》在改革用人评价部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了相关改革要求。同时,《总体方案》还从抓好组织实施的角度,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
答: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动把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具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来说,一是完善幼儿园评价,提出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二是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三是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提出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四是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答: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职责。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履行职责,《总体方案》设计了一系列改革任务。
第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提出:一是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四是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第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提出:一是强调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二是在幼儿园教师评价方面,强调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三是在中小学教师评价方面,提出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四是在职业学校教师评价方面,提出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五是在高校教师评价方面,提出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的限制性条件;落实教授上课制度,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六是在教师工作量核定方面,提出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七是在平台建设和激励机制方面,提出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等措施。
第三,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提出: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三是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四是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五是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答:高校教师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科研评价对于激发教师创造力、提升学术和社会贡献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在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中还比较突出,不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科研水平。为引导树立科研评价的质量和贡献导向,加快破除“唯论文”等突出问题,《总体方案》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分别进行了政策设计。
第一,突出质量导向。教师科研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第二,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第三,改进高校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
食品营养与健康管理【第十篇】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将《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6月29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
答:《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问:请问《条例》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有哪些规定?
答: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问:请问《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有哪些规定?
答: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问:请问《条例》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有哪些实招?
答: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上,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宣传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问:请您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中央宣传部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法规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将《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宣传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条例》稿。2019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目前,《条例》全文暂未下发。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条例》共13章53条。
1.对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作出规定。
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是为实现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所进行的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动。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关于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2.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作出规定。
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三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是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六是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七是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3.对加强基层宣传工作作出规定。
考虑到基层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条例》把基层宣传工作单列一章,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上,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村(社区)党组织配备宣传员;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设置宣传工作机构;高校党委设立宣传部;国有参股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宣传员;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宣传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在阵地建设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机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在经费保障上,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