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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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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各村(居)委会,镇内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旨在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举措,牢固树立“抓宣教也是抓落实”、“抓宣教也是抓治本”、“传播力也是领导力”三个理念,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红线,从严执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民安全素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落实,为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和实现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一)集中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部署。

(二)普及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知识。

(三)重点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案例。

(四)广泛宣传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三、活动安排。

1.开展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传活动(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安全生产月”期间,镇安委会将向各村(居)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发放《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辅导资料,镇班子成员要组织进行专题学习。镇安委会要组织宣讲团到各村(居)及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进行宣讲,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1次职工专题学习活动。

2.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20xx年6月10日至25日)。

(1)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县安委办组织的监管业务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安委办的相关培训。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主管行业领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3)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在全镇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警示教育片集中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图片展、一次安全教育大讨论、一次安全专家讲座。5—7月,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一起看1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向企业负责人宣讲1次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与企业负责人开展1次谈心,同时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员工开展类似的“三个一”活动。

4.上好安全生产教育课(20xx年6月1至10日)。

由全镇所有学校、机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负责组织。要求所有承办单位均要有授课教案、教育培训课的签到记录。

(1)学校:学校重点教育学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应急自救等安全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

(2)机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

(3)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立足岗位开展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

5.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20xx年5月至12月)。

镇电视台要求每月至少播放1条以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广告要突出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和不同风险,重点结合汛期安全、水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方面制作针对性强、触及灵魂、极具警醒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二)开展统一咨询日活动(20xx年6月中旬)。

20xx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镇安委办6月16日上午组织在镇综治办门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镇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参与。活动要按照“五有”的标准,做到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20xx年5月上旬至6月下旬)。

积极组织全镇所有高危企业和工商贸行业企业职工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由县总工会牵头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其中职工参赛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赛由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参加《邵阳日报》或《邵阳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达100%。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20xx年6月20至25日)。

各部门单位、各重点行业领域要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活动形式做到体现行业和单位实际,简单有效,推动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要整理好应急演练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演练记录、演练总结和应急救援预案修改方案等书面资料和活动影像资料,并将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材料于6月28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王剑锋任组委会主任,胡颖、廖倩任副主任,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夏年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及指导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活动开展所需的人、财和物,保障活动有序开展,做到有方案,有具体部署,有活动实施材料。

(二)精心组织实施。活动涉及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单个活动的详细实施方案,将每个活动环节的内容及责任细化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个活动有特色、有实效、有亮点、有影响,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着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宣传安全生产,在辖区内或单位的重要场所、重点地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至少悬挂宣传横幅一条,张贴宣传标语20条。

(四)加强总结考核。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活动信息。活动情况汇总表要于6月28日前报镇安委办,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5日和7月1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各管区、村、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各项工作的落实,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字[20xx]16号(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20xx年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上档升级,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安全新提供强大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组织领导。

由镇办公室、经贸委、安监站共同组成大束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管区、村、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

五、活动要求。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好各项活动。

(一)突出“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主题,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管区、村要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同时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管区、村、组基层单位,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努力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组织开展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四)6月份第三周为国家确定的应急预案演练周。

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参加市“组织的各项活动。镇安监站、团委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和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各管区、村和镇直有关部门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于7月2日前报送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_手机:_)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报〔20**〕5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县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燃气使用、公共安全、校园、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中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到位、监管盲区不排查整治,预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2.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问题。

3.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4.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5.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通行证、车辆灭火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桥梁的隐患排查,治理道路防护设施防护不力等情况。

2.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客车、货车、面包车、运输学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规运营和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班线客车倒客抢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重点加大对全镇砂石料厂等相关企业的资质、安全状况、生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乱采滥挖、越界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对居民楼下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予以取缔。

(五)消防安全方面。

1.加强农村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柴草堆垛之间、堆垛与建筑物是否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家畜圈舍10米范围内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和电气线路布线不规范、线路老化和未穿管敷设等问题。整治村民房屋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在非安全距离内同时使用炉灶和液化气;是否违规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生产生活区防火分隔不到位、柴草等物料与建筑物未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等问题。整治农村群众随意烧荒、焚烧垃圾、枯枝败叶等问题。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汽车站、敬老院、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情况。

3.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加大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

(六)建筑施工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其它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落实情况。

(七)燃气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八)公共安全方面。

加强举办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预案,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情况,并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九)校园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上下学期间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管控不力,运输学生车辆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严查严治学校课间操、放学等活动安全措施不力,安全教育不落实,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等问题。

(十)旅游安全方面。

对小泉丹霞、西大村羊蹄沟度假村等旅游地和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及游客安全的隐患进行整治。

(十一)特种设备方面。

锅炉、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整治;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对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检验情况。

(十二)工贸等行业领域。

对磨坊、油坊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十三)其他重点领域。

安排电力、卫生、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

此次安全大检查自20**年11月30日开始至20**年1月30日结束,由各村和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自行开展。镇应急管理所对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开展检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大检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qq、乡村大喇叭、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做到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本辖区、本领域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报追责等执法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有力开展。

(四)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靠实安全生产责任。此次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镇上也将把此次大检查的工作情况作为今年目标责任中社会事业模块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委办〔2016〕1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动员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集中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新要求的专题活动。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宣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定。镇安办还将组织宣讲队伍到各村(社区)宣讲。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组织宣讲队伍,领导要带头宣讲,深入村(居)和企业,集中宣讲,做到镇、村(居)全覆盖。

每年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镇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设置展板,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咨询台,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民安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应急科普知识等。

(2)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3)镇安办成员单位要各自督促各主管行业企业落实至少悬挂一副安全标语,要组织本单位、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悬挂宣传标语。

5.宣传要求。

(1)要精心布置,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负责解答、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凡是有工作制服的必须着制服装。

(2)要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周。

(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天府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活动。

要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组织业务过硬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深入各村(社区)、行业(领域)、企业,积极参与资阳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资阳行一一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曝光被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基层活动。

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在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送安全知识、文艺节目和安全警示教育等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法治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七进”活动,努力把安全法治和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依法治安的意识。

(五)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要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拍摄警示教育片。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干部与企业家谈心对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处出事故,全镇受警示”。

(六)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突出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1.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企业“五个一”活动。

要督促辖区企业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职工分别年初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度建设。

2.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特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结合身边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案例,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3.开展一次“隐患大家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各村(社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向县安办至少报送一个企业职工查找整改隐患的典型案例。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开展一次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请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职工本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性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要提早谋划“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实现“上下联动”。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同时,注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

(三)媒体互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不断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统筹协调,强化考核。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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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六篇】

安全生产工作肩负的是重要的社会责任,关乎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下面是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分享。

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辉安字〔20xx〕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至9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常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

三、检查内容。

(一)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治理烟花炮竹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应急预案。

制定及演练情况。

4、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5、建筑工地: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手脚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6、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村、各企业、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办。

(三)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全镇各村、各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至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发动和安排企业开展自查,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深入检查,全面推进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监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本单位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认真负责,加强反馈。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所属辖区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监办。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省、沧州市、河间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结合我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际,认真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委会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及31个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聂增辉兼任。

三、内容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十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消防、危险化学品、保温橡塑、驴肉加工、“十五小”、农村大型聚餐、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

四、内容分工。

1、镇安监办负责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涉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存储、使用行为的整治。

3、镇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打非治违”工作,对无证无照、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打击取缔。

4、镇教委牵头负责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和学校校舍安全工作。

5、镇电管站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7、镇质监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是对无证照驴肉制品的屠宰加工予以取缔。6月1日前完成。

8、镇城建办牵头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对未经规划许可,无证照建筑施工行为予以治理。

9、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所有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上报镇安监办及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10、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及各村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监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到位,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整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抽调得力人员,成立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标本兼治,确保效果。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七篇】

各村、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2015。

10。

号)和沙河市安委会相关文件(沙安。

2015。

6

:

8

16。

日起至。

10。

31。

日。

在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其中重点为:

(三)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四)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我镇成立以镇长侯新江为组长,各口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站成员及包村干部、

34。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车延国同志兼任。

1.

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情况;

2.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及落实情况;

3.

企业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

企业隐患排查建档、登记、上报情况。

1.

煤矿。

整合改造和停产待整合矿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值班值守情况。

2.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尾矿库汛期“四个一律”、“五个到位”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情况。

3.

道路交通。

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

建筑施工。

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等措施落实情况。

5.

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储存仓库储量、人员巡查记录、消防设备设施状况;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批发企业仓库内储存品种与经营许可范围是否一致;储存仓库内是否存放了非烟花爆竹制成品;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是否符合规范;储存场所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储存库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是否存在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及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6.

消防。

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7.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场所现场管理,各类重大危险源点检测监控,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源的审批、购买、运输、锁定和日常安全检测情况。

8.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的锅炉,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现象。

9.

教育。

学校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校车管理情况

10.

冶金有色建材。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问题。

11.

职业健康。

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监督员;是否依法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申报;对场所检查出不符合标准的,是否立即采取措施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作业场所是否设置有公告栏,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公告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公告;存在生产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的醒目位置,是否设置了符合标准的警示标识;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职业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近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自查自纠要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必须有安排部署文件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所有检查排查必须建立专门档案,记录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全过程;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并记录在案;对排查重大隐患需要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制定预案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控管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安监站。各企业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镇安监站的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对大排查工作要进行周密谋划,统筹协调,严密组织;要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要采取集中执法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提高大排查效果。要与深化“打非治违”相结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百分之百”。

各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参与到大排查工作中,排查整改一批隐蔽性、专业性、制约性的深层次隐患,切实提高大排查工作的效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正值高温高湿的暑期和主汛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

9

月份要开展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

周年活动,

10。

月份又遇“黄金周”,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把这次隐患大排查作为促进工作、保障安全、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严密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事故教训,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要把严格执法作为隐患大排查的重要手段,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隐患大排查要以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强化基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还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举报事故隐患单位,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整改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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