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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热选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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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一篇】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结对帮扶困难户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文明单位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确保结地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再就业;每户帮扶对象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

单位驻地所在社区内的3户结对困难户。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克服怨天尤人、消极悲观、等靠依赖等思想情绪,坚定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决心。

(2)在向3户结对帮扶对象各提供帮扶资金3000元的基础上,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积极通过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增强致富意识和工作本领;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通过发动党员干部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3)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

(4)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局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__区民政局。

____年4月18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二篇】

同志们:

第一,要在对标对表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从今年起到2025年,国家每年开展一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这是国家从战略层面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今年11月份国家将首次开展后评估工作,主要内容涵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四个方面,主要是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是否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进行评估,各级各责任部门要对标对表,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零,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全面完成,确保我州在国家、省首次后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一要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监测对象12760户36526人,其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915户3623人。州里《关于做好全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结对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测帮扶对象、责任、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文件要求,全力抓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的监测帮扶工作,8月底前要明确好结对监测帮扶联系人、结对监测联系人和结对联系人,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要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全州共有易地搬迁人口万户万人,147个安置点。要全面落实搬迁群众就业产业后续扶持政策,继续多渠道加强就业、产业、创业帮扶,确保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稳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要统筹抓好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普惠制幼儿园、医疗卫生服务、农贸市场、小区超市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力做好安置点的社会治理工作,就近纳入当地行政村统一管理,就近解决搬迁群众的就医、就学、生活、办事等问题,确保搬迁群众更好地实现融入发展。三要抓好稳岗就业保障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做好全州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近就业稳岗工作,做好5568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在就业车间稳岗工作,做好全州2万个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岗工作。要针对当前疫情影响,加强就业动态监测,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特别是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无就业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积极创造条件转移就业,对公益性岗位减少导致没有再就业、增加收入出现困难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制定解决措施,消除致贫风险。四要抓好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各项保障工作。要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20xx年我州脱贫人口参保率为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为100%;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继续享受“一站式”结算,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要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对脱贫人口的基本医疗、大病救助政策稳定不变,特别要突出抓好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帮扶。州县市自定的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主要帮扶政策,要分阶段延续、优化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实现平稳过渡。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坚决落实好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户家庭的教育扶贫资助、雨露计划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不漏不错一人一户。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要及时进行审批认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五要抓好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作。要加快饮水安全“回头看”问题整改,聚焦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改、改彻底,全面整改到位。要持续动态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强化供水运行管护,压紧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管护责任,确保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全面达标。今年州政府安排投资6373万元,实施1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6处乡镇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早竣工早受益。六要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20xx年,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有1138个村(社区、居委会),10万元以上的有542个,但总体实力较弱,承受市场风险能力低。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进一步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要在优质高效上狠下功夫,全力提升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近年来我州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当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要加快推进生产提质增效。要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从全州面上来讲,要继续大力发展茶叶、油茶、烟叶、柑橘、猕猴桃、中药材、蔬菜和特色养殖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势特色百亿产业。从区域发展来讲,要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一大批特色产品核心区和优势产业带。要坚持走规模效益发展之路,在稳定柑橘、猕猴桃等优势水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以百合为主的中药材基地,适度发展特色时鲜水果,抓实蔬菜产业布局,有序开展茶叶扩面,到2025年,全州稳定提质农业特色产业基地400万亩以上,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村有1-2个主导产业。要坚持走优质高效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有效发力,精准对接消费市场,不断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要加快推进加工提质增效。当前我州农产品附加值低,质量效益不高,关键还是我州农产品精深加工存在短板。要大力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酒鬼酒、沃康油茶、老爹生物、德农牧业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扩大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内大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全面打通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力争到2025年创建乡村振兴农业领军龙头企业30家,培育或引进销售过亿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茶叶、柑橘等出口企业10家左右。要认真总结推广湘西农业科技园区的经验做法,对已经创建的392个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示范园、产业园、精品园质量效益,新创建乡村振兴农业园区30个,每县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集约发展。三要加快推进销售提质增效。今年,受疫情和市场多方面影响,我州农产品销售面临特殊严峻复杂形势,8月16日,州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全力组织好农产品销售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州销售工作一盘棋思想,继续实施领导挂帅、政府和市场双向发力、全州上下协同推进的农产品领导销售机制,制定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压茬推进猕猴桃、金秋梨、柑橘等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各县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农产品销售责任机制,确保农产品不滞销,争取卖个好价钱。要全面用好各种渠道资源,加强与全国各地大市场、大公司、大龙头企业对接合作。要依托市场主体抓销售、请进客商抓推销、积极走出去抓展销、策划活动抓促销等多种方式,全面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要发挥好供销社、农合会和农业特色产业产销联盟作用,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市场终端有效对接。要落实销售奖补政策,州政府已经制定了今年猕猴桃、柑橘等大宗特色农产品销售奖补政策,先行安排600万元奖补资金,以销量论英雄,只要是销售我州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只要达到奖补条件,实行即销即奖即补。各县市政府也要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加大奖补激励,充分调动广大销售商的积极性。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农产品销售运输,确保农产品销售不受影响。要抓好总投资7600万元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180余个产地冷藏保鲜新建点,确保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永顺县、凤凰县等猕猴桃主产区,要加快推进大型气调库建设,确保9月底前投入使用,有效缓解猕猴桃等农产品产地保鲜压力。这里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县市要抓紧抓好烟叶采收、烘烤和收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充分保障烟农利益。四要加快推进品牌提质增效。近年来,全州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形成了以“湘西香伴”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的湘西特色系列农产品品牌。要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积极推介“湘西香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湘西黄金茶”“保靖黄金茶”“古丈毛尖”“湘西柑橘”“湘西猕猴桃”“龙山百合”“湘西黄牛”“湘西黑猪”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我州更多的农产品加快实现品牌价值提升。

第三,要在宜居宜业上狠下功夫,全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要立足我州农村实际,以村庄发展规划为牵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一要精心规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聚焦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和宜居、宜业、宜游“三宜”功能,按照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牵头制定时间表、任务图,科学有序推进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今年394个村庄规划编制,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对于地理空间相邻、地形地貌相近、产业结构相似、各类资源共享的多个行政村,尽可能合并编制,不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按照“镇村一体”形式,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重点突出居民点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防灾减灾等内容,并适当“留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村情民意,不能简单的按照城镇规划套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更不能一个模子套到底,要充分调动村民对规划编制、家园建设的参与度,编制出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的村庄规划。二要精致建设。要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对照乡村振兴要求和标准,重点围绕乡村道路拓宽、错车道、安防工程、村组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机耕道,以及文体广场、卫生室等,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加快补齐文化体育、公共照明、公共服务中心等设施短板,逐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比如,在农村公路建设上,今年要完成160公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完成村组停车场建设400个,建设农村危险路段安防工程100公里以上,完善推进建制村物流点和停车场、招呼站等公路配套设施建设。三要精细管理。要坚持建管用并重,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规划许可实施,保留乡村特色风貌。要落实《湘西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考虑村民建房合理需求,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科学确定宅基地建设规模及范围,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要抓好已建成项目的管理,解决好重建轻管、权属不清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使一项项民生工程成为一件件暖心工程。要抓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乡村风貌保护力度,加快农村乱搭乱建、违规建房、“空心房”等综合整治,加强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宣传利用,下足“绣花”功夫,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第四,要在绿色生态上狠下功夫,全力促进乡村绿色发展。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州乡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目前全州生态护林员达到8993名,每年向护林员和农村群众直接补偿生态资金3亿元左右,惠及120万人左右,同时,油茶、茶叶、柑橘年产值接近85亿元,逐年还将稳步提升。要继续发挥好生态优势,抓好退耕还林巩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及油茶等经济林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探索出一条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的有效路径。二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治厕所、治垃圾、治污水、治容貌”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确保今年完成77500座农村厕所改造、16299户电气线路改造、213座乡镇垃圾焚烧炉整治和68个农村大团寨消防水池、27座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座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以及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00吨/天)、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天)的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三要抓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要全面促进农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数字农业,推广适宜我州的农机应用,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采取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积极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农村群众破除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五,要在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乡村振兴保障工作。州委全会作出了《关于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奋力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的决议》,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制定了系列具体实施方案,就是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指南,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凝聚起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一要强化人才支撑。要按照《湘西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要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要立足农业产业融合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依托湖南农大、吉首大学、湘西职院、吉大师院等院校,加大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村科技人才、乡村电商人才、乡村旅游人才等人才培养力度,为乡村振兴和“接二连三”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人才支撑。要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搭建好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畅通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渠道。二要强化要素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从中央到省都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更大。各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政策,分门别类列出争取的资金、项目等清单,列出财税、金融、土地、投资、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清单,逐级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资金等要素支持,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资金项目投入,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州县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比例,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重要地位相适应。今年要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投入乡村振兴,到“十四五”末达到8%以上。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三要强化督查督导。今年国省开展后评估工作时间非常紧迫,要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坚持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实行数据一周一比对、情况一月一抽查、结果一季一通报。要加强对上级反馈问题和督导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清零。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一些工作衔接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差距、项目进展不理想、资金支付率较低、涉贫信访案件等问题,要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巩固脱贫成果问题较多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队及派驻单位,要通报约谈问责,切实发挥督查督导“指挥棒”作用。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三篇】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1号)精神,根据《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1〕23号)和《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党发〔2022〕1号),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开新局,特制定本要点。

(一)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

1.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一是抓牢关键环节。优化动态监测,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帮扶专项行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体系,按照6700元的年度监测标准(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倍为底线,综合物价指数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增幅等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不设规模限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通过产业、就业和政策衔接等综合手段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精准帮扶,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应帮尽帮。严把退出关口,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测对象、预警对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易地搬迁户”等重点人群,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清理。三是强化数据分析。健全完善跨部门工作会商和数据交换比对机制,管好用好国家和省防贫监测信息平台,围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3+1”保障等情况,定期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加大“贵州防贫申报”微信小程序的宣传力度,提升农户对防贫监测的政策知晓度。围绕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定期督导。定期对县乡两级预警线索核查、易返贫致贫户识别纳入、帮扶措施落实、风险消除等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发现的漏认定、风险消除不实、快进快出、“体外循环”等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计分。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评估负面清单。

2.持续巩固拓展“3+1”保障成果。聚集“3+1”保障情况及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一是巩固拓展教育保障成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确保脱贫家庭子女不失学辍学,其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加大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关爱力度。提高搬迁点学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学校建设,2022年新(改、扩)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10所、幼儿园2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开展困难学生识别工作,确定学生拟资助名单,按时拨付学生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在当学期内全部拨付发放完毕,落实应助尽助。持续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让受益学生和儿童吃得安全、营养和健康。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围绕“四新”“四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促进各职业院校特色、错位发展。二是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力度,实现脱贫人口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各级按比例匹配的资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低保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救助对象管理)参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确保参保资助应资尽资。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保综合保障。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动态新增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边缘人口等特殊人群监测。持续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三是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强化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农村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将鉴定为c级、d级的农村危房按程序纳入农村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全程参与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按时按标准落实补助资金。四是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压紧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切实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八项机制”,重点针对工程建后不通水、水源水量不足或枯竭、水源水质污染、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对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发挥好96669供水保障平台作用,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问题及时响应处置,保持动态清零,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工作。开展搬迁劳动力就业专项帮扶等行动,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劳动力自主创业。采取定岗式培训、订单式培训、以岗委培、以岗促培等方式,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加大就近就业、劳务输出、就业跟踪监测、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措施,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推进“十个一”工程提质工作。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创建“十个一”工程(完善一套工作机制、设立一个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配套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建成一个“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一个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一个老年人活动场所、设立一个派出所或同等规模警务室、设置一个公共安全服务中心、引进一个规模以上扶贫车间、实现一个社区领办一个以上合作社企业)为抓手,以现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和提升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是持续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安置区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促进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利用安置区现有资源资产,创办党建引领下的社区集体经济,做好与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实施一批有潜力、有特色、可持续、有收益的后续扶持项目。实行安置区门面、商铺、地下车库等商业性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置。将安置区社区集体经济打造成为先行探索区、样板区、示范区。对搬迁群众迁出地的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实施流转、转租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发展特色产业。四是持续推进搬迁群众融入工作。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平台;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做好搬迁群众户籍迁移。保障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在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享有同等权益。按照“群众自愿选择”原则,持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转移接续,对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搬迁困难群众,按安置地标准纳入相应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和急难问题的搬迁困难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搬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4.抓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时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以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充分利用民政、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依托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动态开展全排全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帮扶机制。三是加大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等救助范围;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健全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综合评估急难救助需求,实施综合救助措施,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二)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

5.持续抓好乡村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特色种植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发展蔬菜350万亩、辣椒90万亩、食用菌13万亩(亿棒)、中药材100万亩、水果175万亩,巩固茶园万亩。二是推动生态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加强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建设,加快建设集成式圈舍,实施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经营。持续稳定生猪产能,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调优生态家禽产业结构。实现生猪存栏360万头、出栏400万头,肉牛存栏120万头、出栏45万头,肉羊存栏90万只、出栏65万只,家禽存栏2750万羽、出栏3850万羽。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和扶持力度,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合作社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发展。创建省级示范合作社450家、省级示范农场100家,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引进和培优电商企业20家以上,示范企业10家以上。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四是提高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力争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达55%以上。推动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积极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等投向茶叶、刺梨、皂角等农业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持续做好稳岗就业。一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等重点群体外出务工情况或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易返贫致贫劳动力预警和响应机制。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家庭成员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针对性服务,保障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二是全面提升劳务输出规模和质量。推动落实广州—毕节东西部协作《促进稳岗就业协议》,发挥好省外劳务对接机制和省内就业帮扶基地等作用,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是积极拓展就地就业渠道。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持续办好就业帮扶车间,统筹用好公益岗位,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继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四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扎实开展“技能毕节”和“头雁领飞”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2022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000人。五是鼓励能人返乡入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效应,鼓励外出就业创业成功人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认真落实有关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劳动力等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扶持。六是强化欠薪治理。严格按照“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要求,着力抓好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和极端事件。

(三)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三类帮扶”

7.切实抓好东西部协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东西部协作工作有专班专人负责。制定出台新阶段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等支持政策。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要赴广州结对市、区、学校、医院等进行调研对接。二是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劳务协作,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转移到广东省和其他地区就业。统筹协调好广州市帮扶资源在资金支持、人才支援、引进企业落地等方面重点向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做好消费协作,统筹加大对消费帮扶支持力度,继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申报等工作。三是加强区域协作。加大企业引进力度,通过“广东企业+贵州资源”“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广东总部+贵州基地”“广东市场+贵州产品”等模式,积极引进更多企业落地毕节。加快毕节·广州产业园建设进度,引联优强龙头企业入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产业园区发展。扎实做好7个脱贫县农业园区打造共建工作。四是促进乡村振兴。开展人才互挂,构建人才互通桥梁,继续选派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广州交流学习。加强对援黔干部后勤保障和慰问表彰等相关工作。强化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3月31日前,完成切块到县资金项目审批;5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报账,并按要求收集完善资料。东西部协作县(自治县、市、区)结对资金应在资金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建设。五是注重工作创新。充分学习广州市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做法,并复制借鉴推广。争取东部地区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有新突破。努力建设贵州东西部协作典型毕节示范区。

8.切实抓好定点帮扶。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对接联络,配合中央统战部、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民革中央、农工党中央、招商局集团等单位选派干部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每月汇总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持续做好32个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的协调服务。及时调整市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和市直单位定点帮扶点,强化对市直单位定点帮扶乡镇的工作成效考核。

9.切实抓好社会力量帮扶。持续推进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已实施的烟草扶贫新村项目开展审计并落实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烟草美丽乡村项目落地落实。实施好毕节市“同心活水工程”等社会捐赠项目,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及提款报账。强化世行贷款项目的后续管理。开展世行贷款项目成效总结。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风文明、示范试点“四项举措”

10.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村庄现有格局肌理风貌基础上,突出实用性,保留个性特色,通过微改造、精提升,逐步改善村庄环境,强化内在功能,提高生活品质。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拓展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塘沟、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五净四美”(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垃圾处理能力区域不平衡问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30户以上自然村寨收运设施覆盖率达65%以上,省、市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覆盖率达100%。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统筹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以群众需要为导向,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经济实用、群众易于接受”原则,2022年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4万户以上、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16%以上、实施80个村农村环境整治。新建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129个、5g基站3500个。

11.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一是筑牢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健全“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加强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村主抓的“三级联动”机制作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健全村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好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作用,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渠道,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村委事务,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残联等各类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组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经验做法,推广“群众会+”“寨管家”等治理模式。三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贵州精神和毕节试验区精神,大力选树典型示范。五是加强乡村人才保障。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驻村干部选派和管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各种引才措施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完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用好乡土人才。

12.着力推进乡风文明。一是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整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文明实践阵地。组建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在指挥中心、系统平台、人才队伍、信息共享等方面融合发展。二是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早婚早育、低俗婚闹等突出问题整治,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培育文明乡风。三是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实施“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市级组织开展120场“送文化下乡百场演艺工程”,县级至少开展40场送文化下乡演艺活动,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2022年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5%。

13.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精准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应有权益,充分调动农民参与试点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财政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刚性规定,明确负面清单,搞好利益联结,禁止使用财政资金“垒典型”“造盆景”,通过盘活试点村存量资产及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试点村建设,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推进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产业项目和村庄建设项目有序实施,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基础设施项目。强化资源聚合,推动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向试点村倾斜。充分发挥驻村规划师和产业指导员作用,规范建筑风格,提炼村规民约,发挥乡贤作用,强化治理创新,探索形成乡村治理系列导则。推动惠农政策、党建引领等在试点村优先聚焦集成,探索户厕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实用技术路径,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

(五)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扶贫“三资”监督管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问题整改排查和过程管理、风险防范等“五个重点”

14.抓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规范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2022—2024年)滚动项目库建设,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入库论证,规范项目入库程序,调整优化入库项目,提高项目入库质量,确保项目库数据录入及时、信息准确。二是序时推进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省级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之日起,6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及时录入系统备案,确保3月底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安排率达100%;6月底中央和省下达资金安排率、开工率达100%,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50%以上;9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75%以上;12月底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达95%以上。三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常态化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认真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督查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报账资料,提高资金报账率。四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建立线下线上项目台账,实行月调度、月排名、季通报、不定期提示,对工作滞后且连续排名靠后的县(自治县、市、区)进行约谈。

15.抓实扶贫“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盘活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开展“三资”化解债务专项行动。一是规范资产管理台账。按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资产三种类型,对2013-2021年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社会捐赠、世行贷款、恒大集团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分类建立台账。二是严格扶贫资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管理体系。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三是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做好扶贫项目后续管护运营、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效益。高质量完成2022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改革。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活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补贴、奖励、贴息等杠杆作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和投入方式。五是有效利用乡村资源。着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林地、房屋、生态、人才、文化等资源,充分发挥其最大效益,帮助债务化解注入“源头活水”。

16.抓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统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支持,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一是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市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二是推动资源倾斜。推动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社会力量等帮扶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落实产业技术顾问制度,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三是用好用活政策。推动用好乡村振兴产业贷、富民贷、小额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农险经办机构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广农业保险和农产品价格险。统筹处置存量土地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17.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和过程管理。一是狠抓问题整改。聚焦国家、省和市级督查检查、信访线索、舆情反馈等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实行“开单”督导。做好省对市县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数高质量考核工作。建立乡村振兴督查检查调研闭环管理机制,到县到乡开展工作。实行开单式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围绕国家和省后评估具体内容,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5”工作方案和“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县(自治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情况实行专项评估,采取专项检查或交叉检查等方式,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实行差别化跟踪,年终根据后评估情况及平时掌握工作情况综合评分,过程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作为年度工作成效参考。

18.抓实风险防范。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切实有效把各类风险降至最低。一是防范大规模返贫风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排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分类纳入帮扶。二是防范财政衔接资金使用风险。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效益,坚决防止跑冒滴漏和腐败问题发生。三是防范扶贫项目欠款欠薪风险。全面开展网络舆情、12317反馈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销号。四是防范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通过系统调度平台,定期分析研判,提前提示逾期预警,确保如期还款。五是防范民生资金未兑现风险。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惠民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应发尽发。六是防范网络舆情风险。加大上级部门转办涉贫网络舆情信访件办理力度,实地查实查细且妥善处置。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体制,县乡两级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帮扶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强化行业指导。各级教育、住建、水务、卫健、医保、人社、民政、生态移民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主动加强数据分析对比,提供业务指导和问题线索,帮助基层干部熟练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内容,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验做法,主动对接国家、省、市级媒体,挖掘先进典型,策划专题报道,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影响力的宣传精品。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县(自治县、市、区)要认真汲取国务院大督查和新闻媒体暗访曝光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舆情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教育大整顿,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努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强化要素保障。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金融产品上优先支持,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脱贫成效巩固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用足用好国家、省支持政策,实施科技、资金、企业进乡和学生、能人、乡贤回乡“三进三回”助推乡村振兴行动。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对贯彻落实较差的部门和县(自治县、市、区)进行通报,并视情况及时进行追责问责。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四篇】

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美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袁湖村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高于大顺镇农民平均水平。

(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

继续开展“干部包户”活动,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脱贫户近期状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不发生返贫。帮扶人到户走访每年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两个月联系走访一次。对调动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时为其脱贫户调整新的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脱贫户,积极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逐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

帮扶责任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逐户摸清脱贫致贫风险、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方案措施,完善一户一档等管理资料。

(四)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袁湖村基本情况、发展优势、产业布局和存在的问题,和村干部、群众共商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并根据落后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乡村振兴开发规划。

(五)宣传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实施。

通过三会一课、村民议事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加强群众吃饭、穿衣、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六)指导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袁湖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整理归档党建资料。充分调动发挥村支部、村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堡垒与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群众基础。指导和帮助袁湖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七)积极协调项目支持。

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袁湖村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和村容村貌。

(八)开展消费扶贫。

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对袁湖村开展消费扶贫,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脱贫户过程中,对农户家中多余农副产品,以及袁湖村的扶贫产品(酥瓜、香瓜、土鸡、鸡蛋等)进行市场价收购,拓展袁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倡导单位工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在组织春节、中秋等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考虑购买袁湖村特色农产品。

(九)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

利用袁湖村蔬菜大棚和瓜蒌基地等资源,支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创建,引导农牧业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鼓励袁湖村农户学习和发展种植草莓、瓜蒌、香瓜等经济作物。帮助袁湖村推进袁湖村3000平方米牛舍项目落地,改善产业结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五篇】

一、总体要求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10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在全县xx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安置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脱贫地区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除外)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六篇】

20**年龙沱乡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下一年20**年是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我们即要巩固脱贫成果,又要完成新的减贫任务,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扎实有效推进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龙沱乡是山区乡镇,原有贫困人口142户402人,通过20**年、20**年、20**年3年的努力脱贫83户285人,剩余贫困户59户117人;原有贫困户5个,20**年修文村退出贫困户,现在剩余贫困村4个;龙沱乡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目标任务是29户106年,20**年按照上级要求完成3户14人,剩余26户92人。

1、20**年龙沱乡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市级贫困村分水村的脱贫退出。要对照贫困村四通四有一无一低于退出标准查漏补缺,确保水、电、路、通信四通;确保每个村有集体经济、有多功能活动场所、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有一个好支部;确保村内无三房户和危房户;确保贫困发生率低于3﹪。

2、20**年龙沱乡贫困户脱贫任务:完成21户43人脱贫。其中:分水村2户5人,张山村2户2人,联乡村2户7人,龙沱村7户12人,赵沟村4户9人,三合村2户2人,修文村2户6人。要对照贫困户七有一无一达标退出标准,确保20**年退出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有稳定增收项目、有信息网络、有劳务输出、有社会保障。人均纯收入超过3500元,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真实做到脱贫致富。

3、20**年龙沱乡易地搬迁任务:完成15户58人易地搬迁任务,确保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易地搬迁原则,做到20**年易地搬迁人员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存在原址重建、就地新建问题,不存在搬迁对象因建房而举债的情况。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龙沱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龙沱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任务,落实专题会议制,做到每月一次专题会,每周一次讨论会。注重日常监督,我乡将以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及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基础,成立了日常业务巡查小组,年内累计开展各类检查督导工作。

2、提前谋划统筹部署。20**年初我乡党委、政府将安排驻村工作组下到基层实地调研、访贫问苦,对20**年退出贫困村、贫困户收集第一手资料将面临的各种问题形成报告报党委会研究,统筹规划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保障20**年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3、积极对接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针对我乡脱贫工作中的薄弱的情况,乡扶贫工作组积极对接发改局、扶贫移民局、农办等相关部门,将我乡的具体情况形成书面请示上报,争取我乡20**年度脱贫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完。

4、严控程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5、社会帮扶齐发力。20**年我乡将进一步加强同百企帮百村的对接企业的联系,进行针对贫困户具体情况进行帮扶,如:产业支持、提供就业岗位、提供部分物资捐赠等帮扶措施。争取通过社会各界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让龙沱乡贫困人员早日脱贫致富。

6、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培训力度。20**年继续在全乡开展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政策学习,加强学习教育力度,扩大学习教育范围,建设一支能打好脱贫攻击硬仗的干部队伍。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七篇】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挂联村“四个好”脱贫目标,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沉下去贴着帮、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改善贫困村条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一超六有”问题,夯实基础、巩固脱贫成果和谋求持续发展。帮扶责任人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做到对帮扶対象“三清一全”,积极宣讲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助力脱贫,助力增收,并提升巩固脱贫成效,使帮扶户不返贫。

(一)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局机关党员干部以“一对x”结对帮扶形式,每周1次到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看望和帮扶,主要工作是走访了解情况,分析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制定和落实帮扶计划,坚持扶贫与励志结合,日常帮助和临时救济结合,物质帮助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着力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贫困家庭存在的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要加大扶智力度,提高致富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按照“五个一批”帮扶措施,细化帮扶措施,做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就业扶持帮扶,对有因病、因残的贫困户给予医疗救助帮扶,对无房户、易地搬迁和灾后移民实行危旧房改造、重建工程,对精准识别无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进行低保兜底,保障贫困户基本生存需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各帮扶联系村要成立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利用群众大会、院坝会及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各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典型、悟得透的事理,能接受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贫困户的思想意识,帮助贫困户树立新观念,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思奋进,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防止脱贫后返贫。

(三)狠抓基层党建,发挥党员示范。一是帮扶xx村、xx村、青松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村级党建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清正廉洁。二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相关活动,通过老党员带动年轻党员、局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村支部,搭建党员帮扶平台,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和致富能力,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帮扶优秀农村青年、返乡回引人才并在其中培养1—2名基层党建的后备力量,不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的文化年龄和知识结。四是督促指导村两委切实整改专项巡查反馈,季度检查发现,日常工作存在的各项问题,做到有台帐、有措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抓好基础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村办公阵地扩建。帮助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100平方米,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90平方米和青松村阵地标准化建设,争取在6月底前完工;二是抓好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对现有饮水工程管护,确保群众有安全饮用水,同时完成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三是加快实施危改工程。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xx村13户农户,xx村15户农户,青松村12户农户在聚居点房屋建设工作和所有房屋拆旧复垦工作。实施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县上要求,依程序按规定,清单管理,实施好xx村28户,xx村49户,青松村20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群众住上安全住房;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工程。帮助xx村完成1社2公里社道路硬化及“六大公路”(六门乡大风垭至六门乡)、黑响公路、六九公路日常管护保洁保畅工作。

(五)助推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按照“一步成园”和产业覆盖到村、能力提升覆盖到户”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帮扶,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大产业和以“五小经济”为载体的贫困户小产业。一是帮助xx村在2、3社扩面种植花椒100亩,帮助青松村落实300亩茶叶股权量化激励机制。二是按照“村委会+农户(贫困户)”发展模式,按照xx村、xx村、青松村整体规划发展产业,在群众房前屋后、荒山荒坡栽植花椒,发挥产业连片效应,形成各具特色的贫困户“五小经济”园小产业。三是加大对已有花椒、核桃、茶叶产业的管护工作,确保增收。四是发展种养殖大户,带领农户发展生猪、鸡(鸭)、鱼、蔬菜等养殖业。五是指导xx村经营好桔杆碳化加工合作社,xx村东西部协作计划有关工作,以确保集体有收入,群众有分红,并于年底前兑现20xx年分红。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审批局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党组书记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任副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为成员。全局脱贫攻坚帮扶具体工作由副局长xx负责统一安排,各第一队长按要求负责做好联系村工作,统筹指挥联系村帮扶力量,第一书记xx、xx分别负责xx村、xx村具体帮扶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第一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

(二)加大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危改易迁、道路饮水、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村办公阵地、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监管力度,从规划、招投标、材料、施工等源头抓起,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技术关、清廉关,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基础建设顺利竣工验收。切实加强对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产生倍增效果,为贫困户庭院经济建设注入活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定期到帮扶村督促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日常管理,确保驻村帮扶时间到位,工作提质升位。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严守安全红线、廉政高压线、维稳底线、群众路线,杜绝慵懒散浮拖、出工不出力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发生。对因政治站位不高,履职不到位、帮扶责任不落实等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2.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认真落实《柘城县返贫监测帮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县级多部门参与的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加强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对确定的预警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针对返贫致贫原因,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切实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八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xx现场办公会和市第x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动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落实“一平台、三机制”防返贫致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帮扶效能,精准施策、真帮实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xx县xx村乡村振兴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xx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x任组长,副局长xxx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xx、xxx组成,xxx兼任联络员,履行驻村工作职责,负责各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落实。

(二)坚持扶志扶智。教育引导xx县xx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决心,重点在帮助掌握林果产业技术上下功夫,在种养项目上找门路,不断增强农民自身造血功能,使其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项目,逐步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

(三)强化工作责任。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加油干。乡村振兴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工作和基层工作,要扑下身子,扎根基层,做好调查研究,熟悉各方面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

(一)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乡村振兴的组织根基。

1.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四史”的学习,指导开展村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上讲堂、讲党课活动,带领广大村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引领普通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xx村全面振兴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持续促产业兴旺,打牢乡村振兴的基础。

1.探索新模式培育产业。以xx、xx、xx等支柱产业为抓手,推进“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强精细化、科学化、合作化管理,实现现有产业的提质增效,带动村民收入稳中有增。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水利设施的短板,加强蓄水、引水等设施的建设,提升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产业稳产增收。补产业设施的短板,争取在xxx小组新建1个小型果蔬交易市场,检修进村道路的排水沟,促进安全生产。补移动通信信号的短板,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加强在xx村交通沿线、可多别小组的移动信号基站建设,实现主要生活区和生产区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支撑农业及乡村民宿的进一步发展。

3.促进乡村经宿经济发展。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护林员巡修茶马古道和鸡街梁子赶集步道,挖掘茶马古道线路价值,积极融入到xx县全域旅游版图内,促进xx村内农家乐、精品民宿、户外运动等第三产业逐步发展。

4.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培育集体经济项目,盘活旧烤烟房、旧校舍、交易市场、集体土地等资产,采取外租、参股、资产置换等有效实现形式,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的情况。

5.强化技术培训指导。邀请农业部门专家针对xx村林果产业实际,开展果树种植管理和品种选型培训。鼓励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走访农业企业、种植基地、乡村振兴示范点,进一步提升xx村林果产业种植管理水平。

(三)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绘就乡村振兴的新图景。

1.抓好村庄规划。引导村组干部群众树立“我的村庄我规划,我的村庄我建设”意识,扎实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逐步推进项目清单落地见效。

2.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xxx、xxx、xxx等3个小组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实施庭院经济助推人居环境提升、人畜分离助推人居环境提升、两污分离助推人居环境提升等工程,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3.推进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和盘活利用土地工作。指导xx村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原则,“严守法规政策不逾越、群众权益不受损”两条底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拆除农村危房、闲置旧房及废弃建筑物,盘活利用村庄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实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

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村情、民情。局领导班子协助主要领导每季度到驻村点及联系村实地调研走访1次,了解掌握我局下派工作队员工作情况,同时深入调研驻村点及联系村的发展优势与潜力、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指导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深入调研驻村点及联系村工作,并提出富有成效的改进意见建议。

2.扎实做好访贫工作,制定帮扶措施。驻村队员坚持到户走访,及时掌握新的村情、民情,与村“两委”持续开展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大排查,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要求,对“三类监测户”因人因户制定细化帮扶措施,做好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推广应用好“省政府救助平台”。

3.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特别是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优势,多方协调争取,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加强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扶危救困、分类帮扶、动态帮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返贫风险的底线。

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乡村振兴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定点帮扶的工作要求,要深入村组开展帮扶工作,真心实意、一心一意地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要坚持“到位不越位,指导不主导”的原则,在澧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同xx村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为群众解决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廉政勤政。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九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的实施【第十篇】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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