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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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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第一篇】

4、实行低年级学生上学和放学家长接送制度。

5、坚持学生请假制度,履行好请假手续。

6、坚持晨检和午检制度,做好晨检和午检记录,做好与家长的联络工作。

7、继续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充分发挥门卫的作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8、继续实施校内大型活动、校外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学生出游和进行校内外集体活动时,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实施。

9、继续实施安全事故即报制度。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遇到发生在本学校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做好处置的同时,必须在2小时之内将有关情况报送给上级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按程序越级上报。对因影响事件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使用危险物品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玩仿真危险玩具,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二十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小学校务委员会。

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第三篇】

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指示为宗旨,紧绷安全心弦,务实工作,教给学生安全常识,养成处处注意安全的.好习惯,保证班内外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全面提高我班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的安全隐患,使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

内容主要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体育运动安全、网络安全、劳动和日常生活安全(含防骗、防溺水、防雷等)、禁毒、校园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等。

1、继续抓好安全教育:我班将充分利用手抄报、红领巾广播台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老师晨会、安全卫生课和周一班会,继续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高度认识“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做到反复强调,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进一步完善规范制度:

我班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做操、集会、上课、下课、上学放学、劳动等等都将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程序。同时,还将经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3、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我班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防盗、防火、防水、防毒、防活动伤害等防范措施严格按上级要求办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作好妥善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4、加强校内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做危险性游戏。体育课上,教师要工作到位,思想集中,严格督促学生的动作规范,方法科学。开展活动前,我班将认真组织,确保安全,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离群,不得上危险地段,不得做危险举动,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1、教育教学安全:

(1)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到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3)加强班级的用电管理。

(4)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做到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勉强。

2、交通安全:

(1)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晨会的必讲内容,教育同学靠右行、靠边行。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确需乘车的学生要加强等车及坐车时的安全教育。

(3)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回家。

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第四篇】

学校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场所,学校安全工作就成了社会公共安全的重中之重。班级是学校的细胞,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大力加强班级安全教育工作,以预防为主,以排查隐患为重点,加大整改力度,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

我班安全管理工作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谐校园”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举措,不断增强全班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有力防范一般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技能。进一步完善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全面(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类、教育考试安全等),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次数每期不少于2次,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定期开展有专题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学校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4、巩固“平安创建”、“警校共育”成果,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强化校园内文化、班级文化建设氛围。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5、学校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好专题安全培训。

(一)、提高安全工作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一岗双责”

l、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中小学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时时讲、处处行,做到“安全警钟长呜”。

2、加强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领导。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班级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班级安全工作格局。

3、建立和完善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在‘精、细、实”狠下功夫,用制度和扎实工作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重点要全面学习学校校舍、场地、设备设施检查制度;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女生安全教育保护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学生在行课期出校门的请假登记制度、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安全行走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4、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设岗,岗岗有人,人人有责,检查及时,整改到位。班主任与班级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全班教育学生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构建责任承诺体系。

(二)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科学规范管理,层层夯实基础

1、利用学校和班级一切宣传资源,广泛宣传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安全工作学生人人皆知,“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安全工作与各项活动相结合;安全工作与各项评比竞赛相结合;安全工作与家长教育相结合。全校上下形成“知安全,懂安全,守安全”的良好局面。

2、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继续开展好“平安创建”、“警校共有”、“安全日”等活动。

(1)告诫和警示学生乘座合格车辆,不搭乘“三无”车和超员车。

(2)通过各种方式、渠道严禁学生搭乘农用三轮车,防止交通事故。

(3)加强每天下午放学的路队管理;

(4)全校各班要把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5)学校通过安全知识竞赛,“珍爱生命、关注安全”演讲赛、安全知识宣传单发放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1)八(3)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廷昭(班主任)

副组长:马小军(班长)李存福(团支部书记)刘世科(体育委员)

成员:其他班委成员和各小组长

2)责任分工:

贾廷昭(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总责;

马小军(班长),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主管安全工作;

马小兵(劳动委员)负责班级的环境卫生工作。

刘世科(体育委员)负责班级的外包干区卫生工作。

马小军(生活委员)负责中午食堂用餐时的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各学科科代表结合各学科内容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小组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确保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特别是课外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李存福(团支部书记)随时检查班级门窗、桌椅、黑板、电路及各种悬挂物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必要的地方要张挂警示牌,要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1)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对学生进行自护、自救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防火、防洪、防震训练;

3)对学生进行个人、饮食卫生及用电、用火安全教育;

4)对学生进行课间活动以及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教育;

5)其他安全法制教育。

2)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班队、晨会、宣传栏或墙报多渠道广泛宣传;

3)激励广大小干部增强责任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要用安全促和谐,用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用安全树立班级的良好形象,时时讲安全,事事保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设法解决,并及时报告班主任,要特别预防学生可能受到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拟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内外有关安全的规定,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5)每学期初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监护责任协议书;

6)坚持每周对班级各种设备设施排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班主任担任女生辅导,管理好女生的生活;

10)安全工作与学生的道德素质测评挂钩,与学期末评选各类先进挂钩;

11)认真落实好安全报告制度,一周一汇报。

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第五篇】

安全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师生人身安全、家庭幸福平安及社会的稳定。为使教师、学生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对安全工作真正作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教育到位、遵守到位。在教育教学的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小学生安全工作暂行条例》及时对学生进行一日常规教育。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教学管理和学生人身安全的组织者和责任人,不但要终于职守、严以律己,而且要关心学生,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教师必须安排好学生一天的学习、生活,学生离校时教师必须带队把学生送到安全地带。

3,通过班会、活动课、专题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防火、防震、防电、防毒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5,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7,课间、活动课、体育课、实验课、各种活动教师要注意保护学生。

8,在校期间不会客,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当学生、学校利益受到侵害时,教师要挺身而出,敢于斗争。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及时到校,按时作息,不随便在校园内追逐打闹。

2,不随便到校外餐点买零食,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吃霉烂变质的东西,不喝生水。

3,不随便到汪塘、水库、河流洗澡,不在高大建筑物、高压线、大树下避雨,不爬高,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外出时必须经家长同意或带领。

4,上学、放学路上要排好队,不追逐不打闹,不随便爬机动车辆。

5,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及影视制品,不到游戏厅、录象厅、网吧等地方玩耍。

6,上体育课、实验课时一切听从指导教师安排,不准乱动物品。学校组织各种活动要听从安排。

7,对身边发生的危险事情及时报告或报警。牢记"110120xx9"等特殊号码。

8,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谅解,如有矛盾请老师解决。

三,对负责任的要求

1,学校负责人对全校安全负责,并督促监督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校会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并上好安全知识课。

3,关心学生的衣食住行,严禁学生乱买零食,坚决取替学校周围的小卖部,强化学校周边环境。

4,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对体育用品、试验用品严加管理并实行教师负责制,用时严格登记,定时交还。

6,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7,定期开好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使学校、家庭互相沟通,共同管理学生。

8,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一日常规检查,及时总结反馈。

9,监督接送学生用车,对违反规定的及时制止,不听劝阻者上报有关部门。

10,为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利益,敢于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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