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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应急预案实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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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应急预案【第一篇】

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季节性自然灾害。一旦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对全镇的经济、生态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将造成重大危害。为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做到周密组织,科学决策,快速有效地投入抗洪抢险之中,妥善处理洪涝灾害事故,把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洋湖镇2021年度防汛预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洪抢险责任制,在现有的人力物力条件下,以防为主,全面布置,保证重点,统一指挥,服从大局,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全力防汛抗洪抢险,确保安全度汛。

(二)指导思想。

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落实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动员全镇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汛度汛工作。

(三)组织机构。

洋湖镇防汛指挥部是全镇防汛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镇域内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

洋湖镇防汛指挥部。

政委:袁芳。

指挥长:桂涛。

副指挥长:

成员:

镇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抗洪抢险组、治安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救灾组、宣传组和抗洪抢险队。

1.防汛办公室。

主任:谢鹏。

成员:杨卫夏李兴。

防汛办公室地点设在水利站。

防汛办公室职能:

(1)执行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编制防汛预案。

(3)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4)掌握防汛工作情况。

(5)上传下达防汛指示、反馈防汛信息。

2.抗洪抢险组。

组长:胡学全。

职责:组织洋湖镇抗洪抢险队和预备役民兵及时赶赴现场,尽快投入抗洪抢险中。

3.治安保卫组。

组长:周风雷。

职责:负责现场保卫、治安秩序的维持和疏导交通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组长:郑友元。

职责:负责后勤食品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郝银贵。

职责:做好药品和伤员的救护准备工作,协调医疗卫生部门派救护队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抢救和转移治疗。

6.救灾组。

组长:宋璨。

职责:负责组织灾后安置工作。

7.宣传组。

组长:查国文。

职责:负责防汛宣传、动员、报道工作。

8.抗洪抢险队。

姚献忠、胡良杰、占基祥、江资龙、吴成友、何庚、钱俊岑、李兴、刘培军、王杭斌、欧阳青玉、卢绍坤、邓汉波、李志春、王国斌、江孝方、甘劲国、郝银贵、吴概全、肖学堂。

9.各村也要成立一支由20人组成的抢险分队。

(四)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抗洪抢险责任制。

防汛抗洪抢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村及驻镇单位要通力合作,识大体、顾大局、积极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我镇防汛度汛工作贯彻始终。

1.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抗洪抢险责任制,镇长、村主任、单位一把手是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机制。

2.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全面负责村域抗洪抢险工作。

3.严格值班制度,从5月1日起,镇防汛指挥部、各村、各单位防汛组织进入防汛期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要全天候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协调工作。

4.宣传、监护责任制。加强宣传力度,各村要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人员进行调查登记与其监护人签订责任状,对无监护人的采取村集体监护,全力做好各项汛前防范和转移准备工作。镇中心学校对各中小学学生上防汛课,传授防汛度汛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发现险情及时报告,禁止儿童、孕妇和老年人直接参与抗洪抢险。

5.巡查责任制。加大巡查和处置力度。各村、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责成专人积极深入责任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确保安全度汛。

6.重点部位责任制。在主汛期对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看护,死看死守,确保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安然无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汛前检查,掌握一手材料。对水库、塘坝及行洪沟、险房等,在汛前做好全面细致检查,对险工、险段、危房和重点工程做到一清二楚,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备足备好防汛物资。防汛物资是防汛抗洪抢险的物质基础。

(三)抢修险工、险段。对所有的护地坝、行洪沟和其它水利工程设施不安全部位,抓紧抢修,清挖沟渠,以防打口子,漫坝没沟,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洪能力,达到雨大不倒房,水大不冲田,安全度过汛期。

(四)建立巡逻队伍巡查堤坝和其它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边报告边采取应急措施,各险段责任到人,严防死守,随时准备抗洪抢险。

(五)成立抗洪抢险队。镇成立一支由20人组成的抗洪抢险队,随时待命实施抗洪抢险。各村也必须成立抗洪抢险分队,每村不低于20人。抗洪抢险队员以男性青壮年为主体。镇抗洪抢险队和各村抗洪抢险分队在汛期要按要求备勤,每名队员要保证随叫随到,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六)撤离疏散。各村指挥部对辖区内危险地段易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的校舍、民房,以及地势低洼积水潮湿、下雨渗漏的土坯草房的农户,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有条件的要在汛前搬迁,无条件提前搬迁的要安排专人负责通知,确定好转移地点和撤离路径,一旦发生险情,使受灾村民及时顺利到达安全地点,避免伤亡事故。

(一)抗洪抢险有关责任单位。

一旦发生汛情,在报告区防汛指挥部的同时,洋湖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辖区各部门、单位投入抗洪抢险。各部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1.抗洪抢险组由洋湖镇抗洪抢险队和预备役民兵组成。接警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尽快投入到抗洪抢险中。各村也要在村干部的组织下调动本村抢险队员及青壮年实施抗洪抢险,所有队员必须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抢险中要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积极冷静不盲从,实施科学抗洪抢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2.医疗救护组由洋湖镇卫生院负责派救护队到现场,对伤员施实及时、有效的抢救护理及防疫灭病工作。

3.治安保卫组由洋湖派出所负责现场保护、治安秩序维持和交通疏导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财政所负责组织物资供应。

5.救灾组由民政所负责组织灾后自救工作。

(二)抢险调动。

一旦发生特大险情,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指挥部及调动抗洪抢险组、物资供应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救灾组、宣传报道组,以上各村指挥部、各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及时到位,履行职责。

(三)重点工程、部位。

各村在负责辖区全面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基础上,要抓好如下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

中心学校:小学校、教学点。

民政所:敬老院、养老院。

其它部门也要确定各自的防汛重点。

(四)总结。

包括洪灾规模、损失、抢险时间过程、组织调度、抢险队员使用、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概况;指挥员战略战术的运用决策,成功的经验和教训,指挥员的体会;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吸取的教训和改进建议等。有关材料整理成卷,归档保存。

为确保本防汛预案顺利实施,要求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做好2021年全镇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二篇】

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新冠肺炎疫情:

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员工管理

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入住老年人管理

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消毒隔离

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资料整理归档

报告记录;

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工作方案;

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后勤保障

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区民政局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镇办民政助理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负责人担任,镇办事处民政办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二)敬老院安全小组。

敬老院内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敬老院工作人员组成,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办事处和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如遇盗窃、伤人或暴雨等突发性事件,对院民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伤害时。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工作。

4、通知伤者的亲属。

5、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报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确保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我局特建立乡镇敬老院重大人员伤亡、人员失踪、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乡镇敬老院负责人以下简称院长,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安全员为成员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调度、工作安排、决策处置等工作。

1、工作人员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闻讯即动。

2、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快速反应,临阵不乱,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预案处置工作。

3、严格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

乡镇敬老院内的宿舍区、食堂、活动室等范围。

1、要随时应对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2、乡镇敬老院一旦发生下述应急预案所指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得到消息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使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4、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经常检查所辖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五篇】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祝县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发生地震并对各养老福利机构造成影响时应对处置。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县,造成养老福利机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县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成立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处置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政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任:彭祥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刘雄梅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李桂林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职责:负责民政系统防震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制定、监督落实、汇报总结等。

(二)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

组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李文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孙承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喜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王英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司良善县区划边界事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和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地震发生后下沉养老福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民政养老福利机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

组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进宝岔口驿敬老院院长。

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文斌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办负责人。

陆婷婷社会救助办负责人。

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杨广智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同舫县养护福利中心负责人。

张生荣天祝县康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组。

组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俞树珍慈善协会秘书长。

李国平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王英生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职责: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审查无募集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社会捐助;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登记及相关政策宣传。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办公室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安排服务机构专责组赶赴受灾养老福利机构。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养老福利机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局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地震发生后,立即安排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赴灾区养老福利机构。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人员,发动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各养老福利机构要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各机构第一时间就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联络就近乡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养老福利机构或者在乡镇卫生院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立即带领养老福利机构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5、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宣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民政领域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1)做好民政领域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专业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养老福利机构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有感地震发生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民政领域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内养老机福利机构基本恢复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局地震应急结束。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六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范围内已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突发疫情,启动本预案。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突发疫情事件,采取分级处置原则实施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企业作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一级应急单位。复产复工企业应当建立复产复工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配备应急隔离场所。

(二)第二级:按照“属地属园”原则,确保复产复工企业突发疫情时候,早发现、早隔离、早就诊,尽量缩小传播范围,最大化利用已有公共资源。企业所在地对应的镇街或园区和区卫生健康委为二级应急单位。

各镇街和园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集中人员隔离场所,联系辖区派出所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厂区进行封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对企业厂区进行消毒。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分类筛选企业员工中的接触人员、疑似人员、发热病人,并按程序将发热病人送到市、区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区经济信息委: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疫情企业现场,负责对接联系企业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按区卫生健康委、镇街或园区要求做好员工分类隔离处置、封锁厂区、消毒,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抚、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隔离场所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基本工作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业可根据行业和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工作组。

(一)综合组:执行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联系镇街、社区保持信息通畅;企业突发疫情时,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镇街、园区、派出所的指令;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运行。

(二)处置组:负责处置员工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的临时隔离,必要时联系镇街、社区防疫车辆转运发热员工;负责配合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开展对员工摸排和监督管理,分类处置人员、封锁厂区、消毒等相关工作。

(三)后勤组:负责企业员工的后勤物资保障,按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各类物资及场所。

(一)企业员工在厂区内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第一时间通知属地镇街或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同时做好防护,将有症状员工送至企业的临时隔离点单间隔离。

(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或园区接到企业疫情信息后,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三)区经济信息委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疫情企业,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相关专项小组启动应急响应。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七篇】

为指导全省养老机构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人员;

(五)发现“黄码”人员;

(六)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一)联防联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应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坚持从严从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机构疫情影响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平战结合。养老机构应实行分片分区管理,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等相对独立,住养老人生活区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小单元,责任到人。疫情应急状态下,根据涉及人员的活动区域,精准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

(三)精准防控。养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院内活动轨迹与接触史记录。疫情应急状态下,能迅速配合开展流调,精准排查。根据流调结果和人员轨迹,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养老机构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下设综合协调、流调转运、区域管控、护理服务、健康监测、清洁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或工作岗,具体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机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工作组或工作岗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综合协调组(岗):负责对接属地民政、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流调转运组(岗):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现场流调,协助甄别机构内密切接触人员、次密切接触人员等重点对象;设置机构内人员转运专用通道,协助做好人员转运工作。

区域管控组(岗):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封控级别,划定管控区域,设置隔离栏、警戒线和单向通道,实施人员出入管控;负责各区域安全巡查和视频监控管理。

护理服务组(岗):负责住养老人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和防疫宣教等工作;及时掌握老人出现疑似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

健康监测组(岗):负责院内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全员健康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院内人员抗原自检或核酸检测工作;跟进抗原和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反馈。

清洁消杀组(岗):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开展清洁消毒;协助相关机构专业消杀人员进行终末消毒;规范处置垃圾、污水污物和医疗废弃物等。

后勤保障组(岗):负责机构供水、供电、供气、供餐、网络以及车辆应急保障;负责机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与调配;统筹做好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一)信息报告。

出现上述应急情形的,养老机构应于30分钟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民政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机构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二)封闭管理。

机构通过院内广播、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快捷方式,30分钟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立即停止一切室内外活动,佩戴好口罩,禁止不必要的接触和人员流动。关闭机构所有出入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只进不出。同时立即通知院外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社区管理。

(三)转运隔离。

针对不同应急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单采初筛阳性人员和抗原阳性人员。立即将阳性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转运复核等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复核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2、混采初筛阳性人员。立即将所有相关混采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样本单采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单采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3、阳性病例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立即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4、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院内人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机构内所有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5、疑似感染症状人员。立即将疑似感染症状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排查。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6、“黄码”人员。对“黄码”工作人员,要求立即返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对“黄码”住养老人,立即转移至属地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机构隔离观察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隔离观察室使用独立空调、通风系统,防止空气交叉感染。进入隔离观察室的护理人员应执行二级防护要求。

(四)分区管控。

养老机构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对院内区域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实行分区管理,可精准划分至楼栋或单元,区域之间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1、封控区。对机构内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感染人员的生活区域、活动区域、隔离观察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严格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一律不串楼层、不串房间,实行单人单间单卫居住。不具备单人单间单卫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由属地民政部门统筹安排部分人员到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居住。封控区内所有服务工作由非封控区人员承担,须做好二级防护后方可进入。送餐实行无接触交接。服务人员不足的养老机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应急支援。

2、管控区。对机构内其他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严格落实“人不出区、减少流动、严禁聚集”。工作人员可在区域内为住养老人提供服务,用餐实行送餐分餐。住养老人尽量避免相互接触,并尽量减少与工作人员接触。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行整体封控管理。

(五)风险排查。

1、人员排查。落实人员边管控、边排查措施,同步排查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有无与上文所述应急响应六类情形人员共同生活居住、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等情况。密切配合各级流调溯源,确保24小时完成流调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2、核酸检测。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单管核酸筛查,并按照要求制定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方案,按规定检测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严格执行核酸采样各项防护要求,检测人员进入机构采样的,要求在机构外穿戴或更换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品,携带设备须经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机构要因地制宜设置分区采样点,封控区和管控区须分别设置登记、候采和采样区域,规范设置标识标线,人员保持至少1米间距,严防采样期间传播风险。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自行组织开展核酸采样,通过无接触方式送检。

(六)环境消杀。

1、规范消毒。协助专业机构人员及时对转运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和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对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的环境、食品等进行消杀和处置。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施设备高频接触部位和食堂、厕所、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的规范消毒。

2、垃圾处理。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规范处置垃圾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制剂消毒后,密封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七)后续管理。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养老机构,应按照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出入管理、物品交接、健康监测、心理关爱、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工作,保障应急响应状态下机构的严格管控与平稳运行。

养老机构应通过公告、电话、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住养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机构疫情管控措施和工作安排,并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口径发布消息,及时回应住养老人及其家属关切,不得随意传播不实言论。强化机构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协同做好处置工作。

针对应急响应启动的不同情形,第一、二、三类情形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并经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第四、五类情形,经排查检测解除疑似风险、黄码转绿码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养老院应急预案【第八篇】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敬老院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了切实加强敬老院的安全保障,特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陈鑫(乡长)。

副指挥长:何青山(纪委书记)。

王丽君(党委副书记)。

谢庆(人武部长、副乡长)。

成员:邓文雄(民政所负责人)。

舒杰(安办副主任)。

戴仕龙(交管办干部)。

赵明宏(广播站长)。

王在金(敬老院常务副院长)。

下设办公室(乡民政所),由邓文雄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电话:xxxxxxxxx。

1、乡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3)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2、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乡党政办、乡民政办等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民政分管领导、乡民政办、乡安办和指挥长指派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质,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的乡领导、乡财政所等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乡纪委书记、乡民政分管领导及乡纪委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敬老院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敬老院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敬老院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隐患摸排。

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日常摸排管理,做好以下几点。

1、建材安全:人员宿舍、作隔热保湿层,地面、墙面是否采取无障碍措施,建筑物是否属危房,服务场所周边是否存在地质安全隐惠,文体娱乐场所使用是否安全有效等。

2、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是否处于自动位置,防火巡查制度及每日巡查记录是否严格落实等。

3、电气安全: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燃气是否泄露,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等。

4、食品安全:食品是否定位摆放、分类存放,食品原料是否腐烂变质或有毒,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是否分开制作或存储,是否有留样柜并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炊事人员是否办有有效健康证件等,食材采购、食材出入库、食品留样等是否记录留痕。

5、人身安全:是否与老人签定入院供养协议,是否有身体健康情况评估资料,供养对象外出、回院是否有监护人接送,是否严格履行出入院登记手续,是否有围院挡墙、大门,管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等。

6、其它安全:老人居室内是否有如电热毯、烤火炉、电插壶、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是否私藏管制刀具、有毒物质、易燃易爆易引发火灾等危险品,是否在寝室内吸烟、酗酒,厨房刀具是否专人保管,是否有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乡相关站所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敬老院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敬老院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乡上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乡党委、政府申请支援,由乡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1、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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