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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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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一篇】

20xx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434”工作法为抓手,以打造“六张名片”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人民调解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20xx年继续作为全局的大事要事。一是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明年在全县30强企业、大中型居民小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巩固完善乡、村、城区人民调解组织。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以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要抓巩固抓提高。城区人民调解组织要抓拓展、抓突破。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办公设施及相关制度等。四是抓好广大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由于20xx年全县各村两委会换届结束,一大批新的调解员上岗,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需提高和充实,计划进行12场次的培训活动,将全县12个乡镇450个村以及各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员全部进行巡回培训。五是通过抓典型,抓案补,着力提高调解的数量和质量。培树典型,建立一支金牌调解队伍,人员在5至10人,由局统一安排,跨区域跨行业重点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将他们好的工作方法和调解技巧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学习,切实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争取明年书面调解3000件,口头调解3000件,实行“以奖代补”,重点补贴优秀人民调解员,发放办案补贴奖励10万元,激发和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硬任务、重担子。明年我们继续加强服务管理、推进社会协同配合,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一是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网络信息监控平台系统,利用手机终端达到对所有服刑人员的电子监控,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双重管理。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轮流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20xx年我局将对新入矫人员进行入矫宣告仪式,让他们在心理上主动认识社区矫正的意义,并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起到规范其行为的作用。乡镇司法所要实行“周汇报、月见面”制度,将相关情况归纳入档。档案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县、乡三位一体的功效,积极探索一条标准化管理模式。五是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已经建立的两个阳光工程安置基地,我们将进一步进行充实完善安置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让两劳释放人员重新走上正常人的生活,为__经济建设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为社会增加和谐音符。

“3・8”、“3・15”、“6・26”“12・4”等重大节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网络普法”搭建群众“连心桥”。在我县司法行政网站集群、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足不出户学法懂法。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在加强法制宣传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宪法》的宣传,要大力引导,以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使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各类法律服务行为,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法律援助工作以降低门槛儿、拓宽领域、积极办案为抓手,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明年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在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妇联、残联、工会、关工委等部门配合建立工作站,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二篇】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心得体会,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三篇】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四篇】

一、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为平安县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搞好诉调对接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近期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全力做好司法所规范化迎验工作,确保在全市名列前茅。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和司法行政网站建设,实现三级联网确保年前完成建设任务。四是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近期积极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基地,有效安置一批无业可就的刑释人员,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和杜绝托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

二、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构建法治县,为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服务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律师工作积极开展“所所结对”活动,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为部门服务。二是公证工作,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把工作领域向基层延伸,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扎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拓展服务领域,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

四、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努力改善局机关的办公条件。

据了解近期司法部将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拟联合出台文件用三年时间分三批改善县级司法局办公条件,建筑面积m2以上,出资比例国家、省和市县分别为3:4:3。本着用足用好政策,按照“宜急不宜缓”越早建设优势越大的原则,为能赶上第一批建设计划,力争近期向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确保明年开工建设。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五篇】

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双拥创建的整体水平,为全县社会的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双拥工作,积极为驻金部队开展法律服务、维权法律援助、拥军法制宣传、涉军纠纷调解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制度、不断巩固拥军阵地,努力使我局双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三、工作任务。

1、健全机构。

要根据县双拥办的工作要求,在县司法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并建立日常办事机构。确保我局双拥工作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程。

2、加强双拥阵地建设。

(1)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涉军法律援助站。建立健全拥军工作机制,落实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坚决杜绝因法律援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上访、矛盾激化等情况。

(2)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涉军调解工作站,对涉军纠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并为涉军纠纷案件提供诉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涉军纷纷,积极维护和促进我县军地和谐关系。

3、开展拥军活动。

(1)要结合“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活跃军营普法工作。

(2)要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深入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不断提高官兵的法律素质,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3)与驻金部队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开展“八一”、“十一”拥军活动。

4、健全工作机制。

(1)积极与驻金部队建立健全工作协商机制。通过沟通协调、认真完成双拥各项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不断提高我局双拥工作水平。

(2)建立健全双拥目标责任制。要将双拥工作纳入《年度司法局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使我局双拥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双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总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扎实开展“法律拥军”工作是我县新一轮双拥创建的重点,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作为推进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落实。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各职能科室,积极履责,形成合力,局办公室要当好桥梁,搞好协调,加强联系,确保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明确目标,积极行动。

根据职责及创建要求,各职能科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科学地把当前任务和长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律拥军”的各项工作,切实把我局双拥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六篇】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七篇】

月日、日,地区司法局检查组在副局长××同志的带领下,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检查。通过检查,地区检查组在对我局司法行政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许多的不足之处。为改进工作,提高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现结合地区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普法工作力求创新。结合地区*副局长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同志的指导意见,我们决定从观念创新入手,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大普法”的工作理念包含四层意思:一是一种全民普法的理念。即,普法的主体是全民,而不仅仅是我局普法职能部门和专职普法工作者的事情。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明白人和普法者的主要途径。各级组织、各机关和社会团伙、企事业单位能够严格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则是最好的普法。普法的对象也不仅仅是公众的某一部分人群,而是全体公众。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并努力适应的现实。二是一种互动的普法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不是传者主动,受者被动,而是传者和受者互动,以至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过程。三是一种全面的普法理念。即,普法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在普法内容和方式上,不仅要普及法律知识,也要弘扬法律精神,倡导法律方法;对待不同年龄段的普法对象上是终生进行的普法。四是一种多元化的普法理念。即,普法要满足不同普法对象人群的需要,特别需要体现人性化,体现普法内容和形式上的多元化、普法对象人群的多层次,最终达到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

要树立普法传播的理念。随着法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公众对普法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静态”的普法形式越来越难以赢得公众;而把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形式,则越来越受到公众欢迎。在这种情况下,既往群众运动式、灌输式、指令计划式、居高临下式的普法等,这种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普法模式,公众总是处在一个被动、压抑状态之中,很难体会到普法的乐趣,很难理解法治的真谛,所以也就很难达到普法的真正目的。因此,应该树立一种新的传播理念,即普法应是参与的、互动的、立体的、全民的普法,普法不应该是灌输,不是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应是受众面对主体和过程的一种体会和理解,是一种交流和感染;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善于开发新奇的形式和做法。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赢得广大公众的主动参与,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理解传授者、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治的对象、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逐渐地使法治精神融入到我们的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要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普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要承认和重视普法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为标准。实践证明,普法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始终坚持“三贴近”的要求,在内容上要符合公众的需求,在形式上要生动活泼,易于公众理解和参与。由于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所有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的特点,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

要树立法律文化的普法理念。这在我国这个缺乏法律文化传统的国度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法律文化具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树立法律文化和普法理念有着明确的、特定的目标,那就是要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思想和观念、传授法治方法、宣传法治实践中的精英人物、推介当前法学、尤其是前沿法治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成果等,引导人们理解和认识法治的目的和本质特征,指导人们怎样学好用好法律知识的方法和途径,培养人们对法律的兴趣,启迪法律思念,激发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探索的冲动,回答人们在探索、创新法治的道路上遇到的难题。树立法律文化的普法观念,首先是要突出普法作为文化形态的社会功能与作用,反映了法律的本质特征,促进公众认识法律、理解法律、增强法治意识。其次要突出普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用。当代法律文化的力量,已经成为改造世界、推动历史前进的重要力量,体现了先进文化发展的方向;用法律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文化素质,将法律文化带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既是中国未来的发展大计,同时也是迅速适应国际竞争环境的当务之急。其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社会文化工作范畴,把普法当作文化产业,寓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等,融入社会生活、娱乐、休闲、旅游等,不刻意为了普法而普法,把枯燥的普法办成快乐普法,将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都来参与法律文化的建设,都来关心普法工作的发展,以提高全社会的整体普法能力。

要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办普法的理念。当前的普法工作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和完善的大环境下进行的,普法工作的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经常性特点,决定了我们既要切实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的财政投入,解决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又要调动整个社会的普法资源来开展活动。在普法工作中,应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法事业,社会力量兴办普法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政府,特别是承担普法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在普法工作实践中必须树立整合社会资源办普法的理念,科学调动和优化配置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我县普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条件、待遇问题。在总结会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戴风强同志表示将亲自过问,给予解决,我局将积极与政府办公室协调,争取这一问题尽快解决。

三、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不扎实的问题,我局决定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领会文件精神做到“深”。组织公证员再次认真学习此次活动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讲话,深刻体会并高度重视此次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对于公证队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公证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决不敷衍对付。二是征求意见面做到“广”。除本处、公证员自身要客观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还充分发挥其他人员的监督作用,做到内有动力、外有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对公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供自我查摆的监督力量和改进的方向和视角。查摆范围广,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三是查摆突出问题做到“准”。紧紧围绕“三项教育”、“四个规范”、“五条禁令”,重点解决队伍素质、服务秩序、执业活动、管理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明确,加强了查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明确到位。四是联系实践,边学边改做到“实”。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措施到位,讲求实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制定多项改正措施,不摆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

关于剖析材料不深刻,我们决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公证员结合新认识进行修改。

四、基层档案不健全。我局将高度重视,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难题,与此同时将档案管理纳入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档案工作管理目标,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制,与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档案管理作为加强司法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强化档案法规教育,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意识,提高档案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利用效果,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行政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机关财务报表不及时、政令不畅通方面,我局将从加强制度落实入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在五个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在严格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在思路创新、科学决策、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方面有新的突破;三是在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机关作风,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在上级的决策的贯彻落实上有新的突破。

县司法局十一五工作计划【第八篇】

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努力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现将2022年我局工作计划、目标及具体举措总结如下:

(一)强化谋划力,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2022年,我局将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不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区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约束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2022年,我局将和其他部门联合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态势逐步形成。一是2022年要制定更加细致周全的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加强协调,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时间节点,迎接国家评估。×区示范创建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全市示范创建工作的成败,一定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紧扣指标的具体要求,落实销号管理,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网络检索、材料查证、实地核验、案卷评查、随机抽考等各种形式评估准备。三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高标准示范项目、示范点建设,推广经验做法。在深化六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推进“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着力,打造本地本部门特色亮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氛围营造,将示范点建设、特色亮点工作宣传出去、报道出去,扩大群众的认识度,以示范创建工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三)强化管控力,规范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工作。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大对区政府各类文件审查力度,确保应审尽审,全面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以达到规范行政权力、严格执法程序、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目的。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抓好行政执法证件考前培训,提高各部门持证率,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机制,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清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证、不规范等问题,倒逼行政执法单位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我区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2022年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使复议应诉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中的功能作用更加凸显,打造高效复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应诉职责,坚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出庭应诉,力争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的目标任务。一是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功能,确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3、全面发挥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

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审查工作痕迹化管理。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注重审查质量,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和政策进行严格审查。二是把好政府合同审查关,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三是把好重大决策审查关,要求凡是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健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四)强化宣传力,纵深推进普法宣传重点工作。

发挥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群众服务员的作用。

(五)强化推动力,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对法律援助案件装卷工作进行完善,并加强后续装卷审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案卷自查工作。。

(六)强化协调力,压实完善基层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完成一类、二类、三类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多元化解,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强化整治力,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以实战实效为引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监管为载体,全力打造×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配齐各项设施设备,实现场所建设规范化、智慧建设信息化的目标,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聚焦司法行政新职能新定位,

教育。

引导全局干职工担当实干,勇争一流,为司法行政。

工作。

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干出好成绩,实现“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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