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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及工作计划样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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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一篇】

20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市民政工作新时代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织密织牢底线民生保障网。完成低保、五保特困人员、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供养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开展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由政府“兜底”无劳动能力群体医疗费用,探索开展为重点救助对象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落实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困境儿童保障实施方案。

(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落实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启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全市统一使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困难群众市内“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提高医疗救助效率。继续通过购买服务规范低保管理,引导社工参与社会救助项目。

(三)深化防灾减灾体系机制改革。修订《江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列入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力度。完善公益创投机制,努力实现公益服务受益者普及到城乡困难群体。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大放管服力度。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开展养老机构评估和星级评定,推广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多形式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以上。深化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实现民办及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30%以上。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硬件配置标准,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推动三区开展养老服务评估,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深化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力争把政府出资投保对象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继续推进老年人公共服务均等化,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五)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福彩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好2020年全市慈善公益活动,开展第二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推广“江门慈善网”使用,实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对照落实我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六)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制定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乡贤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方互动等方面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指导江海区做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探索开展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升级“邑家园”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培训。

(七)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协助发改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强化“社工双百”计划,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定位,指导社工服务站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为基层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提升人才素质,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的评选及原有基地学习交流和提升工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提升社工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社工宣传,举办第七届“侨乡社工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推动我市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

(九)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迅速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争创工作。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双拥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打造五邑侨乡双拥品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出台完善5项优待机制政策文件。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组织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完成英烈网站建设工作,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出台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指导意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核算、发放工作。继续做好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社工开展信访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维稳工作。

(十)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推进我市以“大地恩情”为主题的地名文化宣传工作,擦亮江门特色地名文化名片。科学制定区域调整工作方案,有步骤地开展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落实边界联检工作任务,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

(十一)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探索引入社工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的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工作体系,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化管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殡葬考核、第十次免费海葬活动、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经营性公墓年检。优化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人员教育培训,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全省婚姻登记示范单位。

(十二)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用、学而行,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刻入骨子、融入血液、铸入灵魂,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立思想理论的“定盘星”,坚定理想信念的“主心骨”,筑就“四个自信”的“压舱石”。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全市民政部门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旗帜鲜明带头抓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直属单位的监管,提高管人管事管财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强化绩效评估,突出绩效运用。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营造民政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与此同时,要落实好岁末年初相关工作。一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节日慰问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一人。二是绷紧安全这根弦,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做好春节假期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大力实施民政兜底保障工程,提升社会救助力度。

各类救助标准普遍提高,从7月份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救助资金5200多万元;农村低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农村低保覆盖面达%,比年初提高%。救灾救济及时有效,发放冬春救助资金240万元;采购大米万斤,棉衣、被各1000件。同时继续做好农村农房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理赔146户,理赔资金万元。

(二)大力实施社会治理巩固工程,提升基层社会管理能力。

持续推进美丽社区创建工作,美丽社区全覆盖。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21个乡镇153个村依法依规顺利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462名,文化、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村主任、书记“一兼挑”比例达%。开展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阳光“四务”督查工作,推荐岭南社区、横江社区为第二批省级示范单位。

(三)大力实施养老服务工程,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出台《xx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20—2020年)行动计划》,下拨65万元资金用于三级养老中心建设,完成建设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16个。对8071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万元,对1220名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万元。加强福利机构安全监管,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探索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洪天养老院入选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四)大力实施社会事务管理工程,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一是拟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xx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全县4个乡镇完成6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是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并进入成果转化阶段。三是依法规范办理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办理婚姻登记2541对,收养登记3例。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强化年度检查,提高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2020年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5%以上;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目前我县拥有社会组织93个,组建党组织68个,组建率达到%。同时积极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活动。

(五)大力实施服务军民融合工程,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1.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发放2153名优抚对象2020年全年年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款万元,兑现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万元。二是及时做好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1个乡镇完成采集5531条个人信息,全县采集率达94%。三是做好2020年退出现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2020、2020年退役士兵182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万元;为生活困难转业志愿兵(士官)开发专项岗位150个,上岗84人。

2.持续推进“双拥”创建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xx县2020年双拥工作要点》和《xx县2020年军民融合深度发展“520计划”》等政策指导性文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二是组织做好节日期间部队慰问活动。八一、春节期间,为部队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16万余元。同时按照“普遍走访、重点慰问、物质精神并重”的原则,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式走访慰问活动。四是紧紧围绕板桥军地共建精准扶贫“六项援建行动”成果,力求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标准上推动军地共建,促进军地资源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度我县首次获“全省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县人武部、驻休96813部队被评为“全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三篇】

1.稳妥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先后开展6轮排摸调研并科学制订“1+5”政策体系,调整后我市共有行政村451个,社区94个,减少比例为%,涉及调整村占全市农村的%,从而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治理、打开发展空间。

2.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与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对接,于4月份下发文件,对全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进行调整,建立职务等级工资晋升机制、提高年终奖基数、提高职业资格津贴等,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充实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完成65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加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发动力度,今年我市报名参考人数为501人,通过人员达134人,报名人数、通过人数均为金华各县市最多。完成2家社工机构培育,成功承办“新时代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改革论坛暨xx省第三届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会”。

3.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会同组织部、农林等部门对我市部分村的村务公开、信息平台覆盖情况、信息维护审查机制、长效管理机制、投诉监督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情况和村财务公开规范的情况进行抽查。与东阳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互督查工作。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四篇】

2017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实力、秀美、幸福**做出了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提高标准,应保尽保。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3087户57374人,其中市本级23502户41878人,双矿集团低保对象6273户11381人,占市本级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25070户42469人,其中市本级3127户4539人;全市五保对象2719人,其中集中供养973人,分散供养1746人,本级五保对象161人,其中集中供养63人,分散供养98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30元;农村低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1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200元提高到67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4704元,资金全面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比例由医保报销后的65%提高到70%,一般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40000元,重特大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80000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突发性困难群众10326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四是重点对双矿集团开展救助。已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9574户15126人,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1122户3229人,发放低保资金万元;符合医疗救助1365户1849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7万元。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7087户1004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截止12月份,市本级支出2342万元为8165名患有疾病的救助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市本级筹资万元资助市本级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市本级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参合资金万元。五是有效应对洪涝、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917万元,全部发放到户,救助灾民万人。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向省厅申报了7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一是以创建幸福社区为牵引,全力打造幸福社区。目前,已有61%的社区达到了幸福社区标准。二是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三是清理规范社区工作内容。理清社区工作职责,梳理了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盖章事项等工作内容,保留社区盖章事项8项,取消82项,清理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台账、牌匾等。四是增强社区干部工作活力。市委派驻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到街道、社区任第一书记,为社区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激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五是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4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了7个千米示范社区和15个达标社区。建立了30个社区日间照料室和10个社区儿童之家,普遍建立了社区联心室。目前,正在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六是深化社区服务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就业、社区扶贫、社区环境和平安社区创建,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七是90%的城乡社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八是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在有序进行中,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服务业发展,向省厅争取1100万元,改建公办养老机构。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现改造完成,床位180张,已投入使用,第三期“医养结合”综合楼改建已完成,下一步将配备设施,招聘人员。利用闲置学校、办公楼等闲置资源,四个区分别建设一所老年人福利院。目前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改建的养老机构已投入运营。二是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全市已有7所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床位330张。福泽康年养老服务中心、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前主体建设完工。三是加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候鸟式、健康养老项目。推出7个候鸟式养老项目,已招商落地项目1个,民间资本在建项目1个,地方政府在建项目1个,有4个项目正在积极寻求合作。四是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实施“龙江爱心助残”“脑瘫患儿康复救助”等活动,对脑瘫儿童进行免费筛查,对符合治疗条件的13名儿童,安排到省社会康复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五是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出台了《**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六是积极向省厅争取民办公助资金110万元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1030万元,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和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军地共建开展互办十件实事活动,我市再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优抚对象补贴补助及时发放到位,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拨付优抚经费391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资金,每月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300元,发放优抚对象冬煤补助每户1000元、重大节日补助每人800-1000元。为市本级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保参保资金50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住院二次补助标准,统一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缴纳保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再次得到完善。三是协调政府部门垫付和匹配资金1197万元用于发放20**年和2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对接,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市烈士陵园被国务院首次列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五是完成了2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共培训120多人次。六是市本级为20**年退役的162名士兵发放309万元补助金。

(五)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方面。一是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地名信息8741条,测量地名经纬度、历史地名等各类信息25000多条。二是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完成了第三轮县(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三是启用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网上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在尖山区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选取3个条件好、服务功能齐全的社区,每个社区重点培育3-5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是推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政策研讨。六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0885对,离婚登记637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七是全面建设了一条龙殡葬服务体系,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全市死亡人口火化率在95%的全省最好水平。八是通过“三社联动”将社会工作纳入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尖山区、宝清县作为社会工作试点县区,优化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九是实施亲情式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32人次,接收准确率和护送安全率均达100%。向省厅争取273万元资金,改建市社会救助站,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六)班子队伍建设明显增强。着眼保证民政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为载体,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依托,全市民政系统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到位、窗口服务单位行风建设到位、民政舆论环境宣传营造到位,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树立。同时,安全、信息、信访等工作的责任落实力度大、效果好,形成了安全无事故和信访形势稳定的良好工作局面。

我市民政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所需、所盼还不到位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

在**五时期,我市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正由保障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迈进,健全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优化优抚安置,都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民政事业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速,我市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省内比较,属中游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还满足不了群众对养老的基本需求,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硬件建设欠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制约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如何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我市候鸟式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新常态的到来,“互联网+”在推进民政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但目前互联网如何与民政养老、社区等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从思想认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方面还有欠缺和不足,没有形成用信息化推动民政工作,用“互联网+”推动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的良好工作局面。并且受民政干部职工能力素质、资金投入、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民政工作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

由于民政工作的传统性很强,常常就民政抓民政,工作对象是“盲、聋、哑、痴、呆、傻”和困难群体,工作方式计划的、单一的、封闭的思想仍比较浓厚,各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还不多,研究推进民政工作发展的措施站位还不够高,没有将民政工作放入到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变化的大背景下来谋划改革发展,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力度和步伐还有不足。

(一)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效能。一是加大对矿业集团和森工林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一户不重、一户不漏。二是筹集资金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与省厅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三是按照精准化扶贫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对、认定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贫困群众定期进行排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推进“救急难”工作全面展开。按照省民政、财政出台《关于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所辖的四县四区全面开展救济难工作。并建立**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二)围绕幸福社区创建,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一是按照我市创建幸福社区目标和省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2018年底全市幸福社区达标率要达到90%,社区建设达标率要达到95%。社区网格化服务要实现全面覆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75%。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实现“一岗多能”、“一窗口”办结。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和社区岗位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市里以奖代补、县区投入资金、职能部门共驻共建等,购买、置换、新建、扩建等办法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及与社区公益用房相配套的办公设备、活动设施和活动场地,按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设置日间照料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实好《**市社区公益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四是突出抓好社区四项重点工作。即:做好帮扶解困工作、解决创业就业问题、抓好平安社区建设、抓好环境建设。

(三)围绕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转型,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大力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完成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三期“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推进福泽康年、宝山安康颐养、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医养类民办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实现医养结合床位数占机构总床位的30%。二是继续抓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规模较大、功能配套、医养结合、绿色生态的养老服务项目,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2张。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优惠补助政策,对2018年策划生成的5个千万元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实力度。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置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引导参加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在运营中的风险,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业的管理与服务。

(四)围绕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巩固和发展好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保持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进一步促进军民团结,军地互助。要以八一、十一、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强国防教育,集中重点的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以多种形式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拥军优属典型,弘扬爱国拥军的时代精神。要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双拥活动,使双拥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完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三是安排好2018年“两节”期间市领导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及时下拨冬季取暖煤补贴资金,确保优抚对象安享暖冬。四是做好2018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8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地方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围绕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工作,对各县区进行监理后申请省厅对我市的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编辑出版新的行政区划图,并建设**市地名网站。二是继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新登记证书换发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指导县区建立1-2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抓好各县、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以加强殡葬执法,清理殡葬市场为重点,推进殡葬环境整治和改革,转变殡葬系统行业风气,提升殡葬为民服务水平。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五篇】

1.优抚工作扎实推进。发放全年伤残金万元,60岁老兵补助182万元,老年烈士子女44万元。优抚对象门诊及住院补助205人次37万元。完成优抚系统数据入户核查,核查人数777人。上报涉核评残材料17人,补评残1人,新评残6人,带病回乡申请5人。组织重点优抚对象36人参加市光荣院3月、4月两期轮流休养。。

2.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稳步开展。2020年秋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131人,其中自主就业130人,自谋职业城镇兵1人,共发放退役安置补助金万元。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优待工作的补充通知》(铜民优[2020]11号),2020年铜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5124元,今年共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万元294人。

3.双拥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做好军休干部的工资发放,待遇提标、政治、医疗及生活待遇相关工作,2020年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部队38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0万元,慰问省荣军医院、荣康医院、市光荣院各万元。

4.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我区已采购便捷式采集器16台,台式采集器4台,采集工具已发放至全乡镇,截止目前,各乡镇共采集退役进人信息260条。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六篇】

(3)老年人综合责任险(浙商保险):参保床位数798张(实际床位数),每个床位补助26元,共计下拨资金20748元。

(4)养老机构绩效奖补资金:根据义民〔2020〕204号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服务绩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参照方案中敬老院的星级等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际院民数量以及民政局对敬老院的管理四大指标,核算应拨资金,共计下拨资金179000元。

(5)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计279人,共计下拨资金1091310元。

(6)高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6441人,发放资金万元,下半年6721人,发放资金万元,共计发放资金万元。

(7)银龄安康:每年统一参保一次,8月份下拨资金176040元,共计参保老人4401人。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七篇】

基层政权建设探索新途径。根据7月9日温州全市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试点工作会议上苗伟伦副市长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撤村建居试点工作。我们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智仁乡青坑村作为试点村,并入马家山村。在确定试点村后,我们成立了xx市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xx市村规模调整工作试点方案》,同时为确保撤并过程平稳有序,智仁乡成立了业务指导组、信访维稳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青坑村和马家山村10月8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了村民会议的表决方式。10月18日正式完成撤并,圆满完成撤村建居试点工作。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开展2020年度公益创投活动,共征集到31个公益项目,投入资金万元。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按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执法人员对42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xx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办法》。推进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共撤销了4家社会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6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20年共有20家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通过评估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工作,开展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11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全市行业协会脱钩率实现100%。社工人才队伍逐步壮大。通过召开社工人才考试动员会议、与教育局进行重点沟通发动教师报考、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出台考试通过奖励机制等措施,2020年共有1015人报名参加考试,创历年之最,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人数达259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27人,社会工作师32人,超额完成任务。

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八篇】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从制度保障和技术执行上巩固改革成果;依法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确定机制,加强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形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微型机构的建设,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加快推进磐石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及市福利院新址(7500平方,400张床位)的建设进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和社会化运行,实现xx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继续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社会组织违法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继续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能力。继续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为重点,统筹推进儿童福利与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转化普查成果,探索地名信息资源共享、协同运用,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继续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落实常态化督查机制,全面完成民政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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