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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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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现就2019年度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是认真落实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局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要强化“四个意识”,以勇于担当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工作任务,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任务完成到位、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建设局职责分工,协助党工委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根据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分工,制定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和“三张责任清单”,即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责任科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自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要加强情况报送,按要求每半年向党工委、纪工委监工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科室自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纪工委监工委调度、实地督导,认真抓好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落实,要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二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八)认真落实《中国******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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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研究xx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三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执政,基础是综合性,关键在于严谨,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坚决维护xxxx在党xx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x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了了情况。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了了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xx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了了。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xxxx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xx、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xx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xx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xx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xx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xx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xx党委巡视和xx市委、xx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xx党委、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xx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四篇】

综合是指:1、全方位、全方位2.完整、彻底、详细。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109届4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1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1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整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份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1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心,以“两个保护”引领全党团结统1,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当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2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坚决做到“两个保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1条均是“坚决保护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1领导,坚决贯彻履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保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唆使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1035”计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4个意识”,坚定“4个自信”,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打赢3大攻坚战、保障改良民生、全面做好“6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格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1脉相承。

1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1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规定》第6条第10款提出“构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协力”的要求。《规定》不但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9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3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最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一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规定》第106条对提示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4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应用‘4种形态’上下工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平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获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109届中央纪委4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1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1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1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时间坚持下去,1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增进3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调和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1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催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实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获得成功的根本和关键。第1文档网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供大家参考选择。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含班子成员)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109届4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1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1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整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份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1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心,以“两个保护”引领全党团结统1,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当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2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坚决做到“两个保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1条均是“坚决保护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1领导,坚决贯彻履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保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唆使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1035”计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4个意识”,坚定“4个自信”,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打赢3大攻坚战、保障改良民生、全面做好“6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风格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1脉相承。

1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1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规定》第6条第10款提出“构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协力”的要求。《规定》不但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9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3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最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一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规定》第106条对提示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4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应用‘4种形态’上下工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平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获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109届中央纪委4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1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1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1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时间坚持下去,1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增进3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调和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1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催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实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肯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最少专题研究分析1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很多于1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实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实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实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五篇】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六篇】

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是指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责任。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二、具体内容(一)统筹谋划部署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七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建设是党的全面建设的基础,关键在于严格,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防城港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东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编辑兴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东兴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xxxx在党xx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x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了了情况。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了了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xx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了了。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xxxx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综合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各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职工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党员信息的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某某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xx、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xx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xx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xx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xx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xx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xx党委巡视和xx市委、xx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xx党委、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xx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综合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各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职工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党员信息的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八篇】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帮助党组书记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常常讨论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状况,指导讨论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指导催促分管部门对党风廉政等方面发觉的问题,实行措施予以整改。

4.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准时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和党员干部廉政状况,提出具体要求。

5.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催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示、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准时向局党组报告。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査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7.主动参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比检查,深入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方法。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九篇】

为深入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县直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2020年度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例(精彩10篇)”,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和强化校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处处事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高等教育和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努力方向,要经常与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制定过硬措施,细化工作计划,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校事业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和部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及时、如实向部党组报告;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部党组请示报告。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校外兼职等重要情况,有关干部任免及时向部党组或有关司局报批或报备。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尊崇党章,从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牢记政治使命,严守政治纪律,防范和杜绝“七个有之”。加强对党章执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着力推进思想武装。

5.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学习计划,列出专题、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事业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华科大讲堂”、支部工作app、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

6.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重发挥课堂育人主渠道作用,着力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转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理想。有针对性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批评错误观点和思潮。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究和辨析引导,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报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坚决整顿、严肃问责。

9.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好诫勉、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发挥好监督、提醒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分析各处室和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措施。

10.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干部队伍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一切工作到支部落到实处。坚持以创新激发活力,积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学校工作新要求、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新需求,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喜闻乐见的组织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传播技术,把党建工作渗透、融合到各项工作中,切实增强党的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四)深化作风建设。

12.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制定校党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学校具体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学校“四风”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盯紧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1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查摆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支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线索的监督执纪工作,对各单位、各级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五)狠抓纪律监督。

14.有针对性的开展纪律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纪,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深入剖析高等学校、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5.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严管体现厚爱。

16.强化监督问责。主动接受上级巡视监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诬告、造谣等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7.从严惩治腐败。聚焦线索反映集中、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紧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科研经费等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腐败问题发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师生利益的腐败案件。

18.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学校党委工作要点,为全校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思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关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季度向部机关党委反馈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19.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学校纪委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

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与校纪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

(二)抓好督促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对党委常委会议决定落实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各处室、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处室、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四)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校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向校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听取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二)强化工作指导。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工作部署,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落实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情况汇报,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发现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四)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本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带头履行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9.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范文【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意见》,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不断提升市人防办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人防办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更好担负起时代重任,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防办一贯到底、高效落地。

3.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整体谋划、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统筹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人防建设发展各方面。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制约和短板弱项等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4.根据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组及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5.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前谋划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分层分类举办培训,创新培训载体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全覆盖。

6.开展党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7.健全完善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监督的若干举措,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检查人防党员干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加强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读和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辅导读本。

9.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10.围绕迎接和宣传党的二十大,开展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感受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用辉煌成就鼓舞人心、激发干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盛会,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2.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13.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

14.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及时发现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5.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健全人防办基层组织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干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在职党员“三报到三服务”活动。

16.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研究制定党组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年底组织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推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作风建设。

1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无锡市严禁违规吃喝的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规定,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18.精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突出加强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治理,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

19.强化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挂钩制度、联系点制度等。

(七)加强纪律建设。

20.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

21.与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常开展廉政履职谈心谈话。

(八)加强制度建设。

22.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源头治本,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

23.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九)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4.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25.坚持反腐败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坚决惩处,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十)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26.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对人防办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

27.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人防办群团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带群建“五强五提升”行动等为抓手,动员、组织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完成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对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任务亲抓落实。

2.坚定不移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严守纪律规矩情况的教育监督管理,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3.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出问题不足、分析研判原因、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落细落地。

4.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阶段性特征,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5.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发挥“领头雁”作用,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至少讲授专题党课一次。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主动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

8.监督指导综合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9.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0.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群众监督。

11.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视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工作责任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定期分析研判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提升工作质效。

2.统筹兼顾分管具体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3.加强对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正。对分管部门单位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告,并组织或支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4.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阶段性特征,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5.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至少讲授专题党课一次。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主动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8.自觉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群众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对“一把手”提出意见建议。

9.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视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二)个性责任清单。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法规和宣传教育处、人防执法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市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执法工作。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场所建设、物资采购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指挥和通信处、指挥所管理处、通信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指挥与通信工作,确保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法规和政策,严禁搞权钱交易。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和措施,对指挥通信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工程处、人防质监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市级自建人防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法规和政策,严禁在工程建设中搞权钱交易。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不挡担、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财务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工作。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落实财务制度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监督指导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梳理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防控制度、机制和措施,对党员教育管理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违反党风廉政规定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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