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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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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整治方案【第一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支路(桥)建设

1、完成岳西路、山湖路、霍山路人行天桥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具备通车和通行条件,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工程验收报验工作。

2、开工建设贵池路、洪桥路、高刘路、长岗路,目前,贵池路已完成雨污水管道和灰土层施工,洪桥路、长岗路完成雨污水管道和土路床回填施工。湖光东路、奇谷路、琼阳路施工招标已完成,近期组织进场。肥西路、煤场路、金牛路南段、玉镜路、梁岗路、袁店路、庐西路、光明路、新庄路等支路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二)“三无”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

1、2012年27个“三无”小区整治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预计7月完工,惠及14068户、43357人。2014年计划整治最后一批12个“三无”小区,将惠及2640户,7493人,目前已完成设计、监理、清单编制单位招标,立面施工图设计,道排施工图初稿设计,预计7月底开工。

2、2012年整治四方新村及岳西东村两个老旧小区,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7月完工,惠及居民2124户、5730人。2014年计划整治23个老旧小区,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预计7月开工。

(三)完善排水设施工作

2014年全区需完善整改的排水户482个,涉及整改点9403处,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排水户整改133户,其中已验收32户315个整改点,待验收101户。同时,区住建局组织实施了岳西新村、红旗厂宿舍、绩溪路电子所宿舍、小学内涝点治理项目,三联大厦、怀宁路箱涵雨水主排治理工程,叉西渠、南淝河雨水排口治污项目。

(四)市政建设管理工作

1、市政大提升工程进展顺利,其中16条道路、10条道路的路灯维修设计方案正在进行审图;桥梁常规性检测已完成,桥梁铺装层前期招标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市政设施数据采集规程及数据建库标准的编制工作正在按计划全面启动,计划7月初完成。全部大提升工作计划12月底前全部完成。

2、破旧建筑大整容工程顺利推进,稻香楼北门周边整治工程完成1号楼外墙及楼梯道粉刷及坡屋面结构焊接、2号楼外墙及楼梯道粉刷、雨棚安装、3号外墙粉刷及楼梯道粉刷、屋面防水、部分塑钢窗安装、雨棚安装;绩溪路周边整治工程已完成施工招标,近期将组织施工。

3、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上半年累计维修更换人行道板道板39325平米、沥青路面灌缝8370米、沥青路面维修4524平米,砼路面维修537平米,侧石4235米,树池石2356米,外缘石670米,升降井座349个;更换维修各类照明元器件226个,维修路灯601盏,清疏桥梁伸缩缝9580米,清理、维护桥梁标志标牌308块,有效提高了市政设施完好率。同时,在全市率先使用路灯单灯控制器200套,运用在长江西路、黄山路等道路,在潜山南路、史河路、青阳路等路段测试电子镇流器节电效率,推广运用绿色照明技术。

(五)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

1、物业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业委会建设,截至6月25日,共完成备案登记39家,6家正在审核中。多渠道受理物业投诉,截至6月25日,共受理各类物业投诉案件30起,现已办结27起,正在办理3起,在投诉时限内办结率为100%。按照分级受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制定《区物业企业联合监管表》,落实“四级网络”,截至6月25日,共进行了44次联合监管。积极参加市房产局组织的每季度流动红旗评比,并组织开展“区级优秀物业企业”评比,目前,第一季度已有6家物业企业获得流动红旗称号,6家物业企业获得“区级优秀物业企业”称号,第二季度市级“流动红旗”和“区级优秀物业企业”的评比工作已经开展。

2、小区管理服务工程

业委会组建工作:全区需完成组建业委会总数为416个,2014年按50%年度目标要求,应完成208个,截至2014年6月底,实际已完成97个,占总数比例为23%。

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工作:全区需完成的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总数52个,2014年按70%年度目标要求,应完成36个,截至2014年6月底,实际已完成18个,占总数比例35%。

3、廉租房准入审核和房屋租赁登记工作

自2014年2月1日《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5月1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我区全面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草拟了《区廉租住房准入审核工作实施办法》、《区房屋租赁工作实施办法》,报经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各镇街园廉租住房申请受理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已全面启动。

4、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4年新建廉租住房204套,为山湖苑四期廉租房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00套,为产业园三、四期公共租房项目2个;棚户区改造2049户,为叉车厂锻压厂旧城改造(643户)、元件五厂(78户)、梁岗城中村改造(123户)、下公岗城中村改造(253户)、方大郢城中村改造(952户)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目前,山湖苑四期廉租房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公示;产业园三期、四期公租房项目用地计划已得到批复,征地调查已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元件五厂已拆迁完毕,正在报规划方案设计,其余项目均已通过总体方案规划审批,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六)农村路桥建设

按照市交通局下达计划,井岗镇长胜路的大中修项目主体工程已结束。镇大中修及砂石路维修工程正在挂网设计招标。完成上半年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及春季养护任务,顺利通过市地方处组织的上半年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工作。

(七)建筑管理工作

1、截止目前,发放施工许可证16项,总面积约为万平方米,46个单体;其中补发施工许可证4项,总面积约万平方米;二次装修项目7项,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发放区级投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2项,总面积约为万平方米;受理质量安全报监1项,面积约为万平方米,2个单体;办理工程竣工备案30个单体,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并对在建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共下发质量安全隐患巡查意见通知单85份,排除一般安全隐患495处,下发停工意见10份,约谈了4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无质量投诉。

2、开展“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混凝土企业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共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意见通知单14份。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完成岳西路、山湖路、霍山路人行天桥的路灯、监控配套工程,同时进行移交和决算审计工作。完成洪桥路、长岗路、高刘路、贵池路的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湖光东路、琼阳路、齐谷路道路工程;根据金牛路、肥西南路、煤场路、玉镜路、庐西路、光明路、梁岗路、袁店路、新庄路等支路网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8月份完成2014年度“三无”小区整治工程外立面和道排工程的施工招标,力争2个标段能开工建设。同时,计划7月份开始进行2014年度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施工,12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完善排水设施工作,计划7月底完成区住建局整改项目,同时督促各镇街园、各单位10月底完成整改任务。

(四)按照既定的市政设施大提升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力争全部工程于12月底前完成,促进我区市政设施“提档升级”。

(五)计划8月中旬完成破旧建筑大整容项目施工招标,力争2个标段能开工建设,11月底完成破旧建筑大整容总体工程量的50%,12月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审计工作。

(六)按照小区管理工程任务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实现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50%的目标(共计208个);2014年12月底前实现老旧小区引入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的目标(共计36个)。

(七)认真抓好2014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开工及配套建设,对接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同时加大对2011年和2012年续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督查、检查、调度等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二篇】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_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三篇】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市城市人居环境局:

为提升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和效果,根据《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现就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凡纳入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均应将小区(或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报我厅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通知印发前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不纳入审核范围,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市州、县市区审定的实施方案,报我厅备案。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函(附件x)、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必要的规划设计图纸(设计深度应达到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深度)。其中,实施方案文本应包括以下内容:小区概况、现状分析与问题清单、改造内容与设计、组织实施、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及必备的佐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编制模版》(附件x)和《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审核要点》详见(附件x)。

1、申报受理。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资料齐全、程序到位、内容真实准确的,予以受理,否则退回重新上报。

2、专家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审核意见。

3、出具部门审核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评估后形成结论意见,及时函告送审单位。对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的小(片)区,出具审核编号,作为纳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唯一识别码。

1、集中审核阶段(xxxx年x月—x月中旬)。

对已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地集中成批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集中审核。对列入省xxxx年民生实事的项目、列入xxxx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但至今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应于x月xx日前完成申报(备案)。

2、动态审核阶段(xxxx年x月下旬起)。

对后续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地动态申报,我厅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评审。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申报组织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各地所提供的方案文本未依据《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编制模版》进行编制的,将不予受理。我厅审核通过并经市县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至“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

老旧小区整治方案【第四篇】

一、目标要求

抢抓市区旧城改造的历史机遇,以“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品位、完善功能”为目标,以环境整治和节能改造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小区环境明显改善、使用功能明显齐全、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小区整治工作。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投入”,房地产、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通讯等有关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结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整片区一次性规划设计,逐年连片整治改造,对区域内的建设内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筑风格一次性规划设计到位,体现古城风貌特色。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居民整治意愿强烈、积极配合的小区先行改造,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完善功能、标本兼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要解决小区内的水、暖、电、气等生活设施年久失修的问题,也要完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安防等基础设施功能不全的问题,更要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实施管理的体制,形成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整治范围

(一)旧城改造修建性详规明确属于保留并规划整治的;

(二)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经评估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并具有继续使用价值的;

(三)小区内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安防技防设施不完善,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规范,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的;

(四)80%以上业主自愿要求,并积极配合整治的。

四、整治计划

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利用三年多时间,完成老城区核心区61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小区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875户。其中:

2016年,重点整治博物馆周边片区。对银苑小区、电信小区、金城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623户。

2017年,重点整治古城墙遗址公园周边片区。对市医院家属院、和平小区、长丰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088户。

2018年,重点整治清水河及老城区周边片区。对东岳小区、银平家园、金羊小区等21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164户。

五、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老化严重的供暖、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网(线),确保安全通畅、收费到户;清掏、维修化粪池,更换破损井盖;修整小区内规划设计保留的破损道路、围墙和大门等;修复庭院路灯,完善安防技防设施;维修破损严重的自行车库(棚);在有条件的小区内规划改建广场、停车场等,维修或新(改)建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

(二)实施节能改造。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设施;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设施;改造以门窗、外墙和屋面为主要改造内容的建筑护结构节能设施。同时,清理屋顶积存物,清除小区小广告,粉饰建筑外立面。

(三)提升环境质量。制止侵占绿地、道路等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清理私搭乱建的各类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征收并拆除小煤房、简易房等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小区乱堆乱放现象,整治楼道乱堆杂物行为,完善小区环卫设施,安装垃圾箱(桶);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规范文化宣传行为,力求美观整洁;在有条件的小区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公共活动场地,改善老旧住宅小区环境。同时,对临街建筑外立面进行重点整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四)落实物业管理。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成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物业服务管理方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保安服务、绿化保洁、维修养护、停车管理等制度,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六、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每年1月至4月)。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征求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编制规划设计,办理项目立项、招标、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至10月)。组织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质量。

(三)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1月至12月)。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并积极做好自治区住建厅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七、职责分工

**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区政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宣传,动员业主配合整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负责门头牌匾整治和小广告清除,负责老旧小区违章建设的依法拆除和不符合规划合法建筑物的征收工作,责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落实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市住建局:负责调查摸底、公告整治内容及实施计划、申报项目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负责整治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临街区域的绿化、建筑物亮化,协调供热、供气管网的安装,加强老旧小区综合管理的指导。

市规划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及报批,提供老旧小区整治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效果图),指导监督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市公安局:加强老旧小区治安防范,争取安防技防设施相关项目资金,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保安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市审计局:加强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决算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相关企事业单位:市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六盘山水务公司等有关企业,负责各自管线的改造及安装工作。其它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目标任务。由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统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并联合市、区两级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程管理,保障整治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立项批复、项目设计、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整治过程中,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实施改造,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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