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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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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篇】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灾害天气造成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综合应急能力,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西安市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

分类分级

依据我区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冰雪灾害天气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街办、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科学研判天气形势演变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响应行动留出缓冲时间,及时有效应对冰雪灾害天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在区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高陵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街办,区应急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土高陵分局、环保高陵分局、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卫计局、区气象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高陵分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区电信局、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武警高陵中队、区消防大队。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住局等部门组成,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崔鑫兼任,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工作制度

建立冰雪灾害天气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分析汇总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冰雪灾害天气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区级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以及采取防御措施的建议。

建立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冰雪灾害天气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建立联络员制度。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会议,通报冰雪灾害天气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冰雪灾害天气应对的需求,分析研究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2)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

(3)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及时向成员单位发送冰雪灾害天气信息,根据冰雪灾害天气未来发展趋势,适时组织召开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冰雪灾害天气防御研讨工作,负责落实冰雪灾害天气应急联络员制度。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参照区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成立相应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组织机构。

区级有关部门职责

区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冰雪灾害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做好相关联动防御和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处置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管理及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间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冰雪灾害防御项目的规划工作。

区物价局:冰雪灾害发生后,根据情况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稳定,提出相关建议。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公安高陵分局:密切关注冰雪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组织安置、救助、慰问灾民,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分配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冰雪灾害处置所需的工作经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高陵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警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环保高陵分局:负责环境监测,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

区建住局:制定建筑施工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修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运力。

区水务局: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救灾抢险工作。

区农林局:监测冰雪灾害天气引发的农业灾害、林业灾害,上报相关信息,制定相应紧急处置措施,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

区工业和商务局: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旅游景点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各级播出机构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和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类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做好卫生知识宣传。

区安监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应对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粮食局:配合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成品粮油应急供应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药品监管,防止冰雪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区城市管理局:采取措施,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组织因灾损毁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力供应。

中国电信高陵分公司、中国移动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高陵分公司、中国联通泾渭分公司:在区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武警高陵中队:组织指挥武警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订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其所分管领域、行业造成的影响实施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各街办、成员单位要建立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机制,对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超出本辖区处置能力的灾害,要及时请求区政府或区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援。

3.监测预警

预警级别标准

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并参考暴雪预警信号(见附件)标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Ⅰ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重大(Ⅱ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较大(Ⅲ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明显影响。

一般(Ⅳ级)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区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监测预报

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各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系统、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服务系统及技术装备保障系统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优化气象加密观测站网,完善各级气象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灾害普查

建立以社区、镇村为基础的冰雪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建立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组织冰雪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灾害防御规划。

预警信息发布

发布制度

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分析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移动通信、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等多种手段相互补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按有关要求及时传播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公路、水路养护单位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冰雪灾害天气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危险路段,各街办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准备

区气象局制作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的联动和响应措施。

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对我区降雪天气气候概况分析,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本区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

(1)区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办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会商机制。在本区进入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冰雪灾害天气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区政府和各基层组织、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响应

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先期处置

当气象部门发布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做好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冰雪,开展抗灾救灾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修维护和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事态发展,出现超出受影响区域政府处置能力的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依据灾害情况和处置需要,发布相应指令。

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当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时,根据专家组研判,提请指挥部和区政府领导决定,可酌情降低标准启动应急。

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并指挥处置。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街办、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街办、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高架桥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必要时,对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

(4)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城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6)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7)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

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低温冰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2)应急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冰雪灾害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冰雪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应急指挥部形成应对冰雪灾害决策建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向区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区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区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4)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区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分部门响应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相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本单位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协助受影响的街办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物资,实施防、抗、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

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

农林和水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灾害防御工作。

民政部门应协调安置受灾群众,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城管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恢复市容环境,做好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工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公路、铁路、公共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旅客运输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住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卫计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电力、通信部门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部门负责冰雪消融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武警高陵中队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水、电、气、热供应单位及时掌握降雪冰冻预警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施安全运行。

信息发布

灾情发生前后,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组织新闻媒体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等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响应结束

当冰雪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宣布抗击冰雪灾害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灾情报告、评估

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救济救灾

民政及相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水务、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资金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合理安排防灾救灾经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击冰雪灾害工作顺利进行。

物资保障

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通信保障

通信部门要保证抗击冰雪灾害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要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击冰雪灾害组织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1)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在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8.预案管理

宣传和培训

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从事应急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应急演练

开展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演练,每三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形式为模拟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演练由区政府组织实施或由指挥部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预案修订

本预案是区人民政府组织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要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

预案备案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区应急办备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冰雪灾害天气应急保障方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应急办备案。

9.附则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雪灾的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提高杂多县防灾抗灾保畜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灾害性天气影响畜牧业生产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农牧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对灾害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推动杂多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防灾抗灾保畜体系建设

(一)成立杂多县防灾抗灾保畜应急指挥部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具体负责处理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一旦发生灾情要全力以赴做好防灾救灾保畜工作。

发改部门:配合民政等部门调运抗灾救济粮食、饲料等物资。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县政府的应急安排,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乡、村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确保防灾抗灾保畜工作顺利进行。

农牧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和灾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抗灾保畜。同时,要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统计草场产草量和载畜能力,为各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抗灾资金投入机制,安排好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物资贮备所需资金,保证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输送抗灾救灾人员及药品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民政部门: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

(二)加强抗灾救灾物资贮备。

以牧民为主体,建立县、乡、村三级防灾抗灾物资贮备体系。县级物资贮备体系由农牧、卫生、民政、粮食等部门组成,要贮备足够的防灾抗灾物资。乡级也要建立物资贮备体系,引导牧民按饲养牲畜数量,贮备好饲草料、面粉、煤炭、药品等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供应站,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向灾区供应救灾物资。

(三)抗灾救援体系建设。县、乡两级要成立由党员、青年、民兵、兽医、医护人员组成的抗灾救援突击队,抗灾救援的车辆、油料、清雪机械工具等必须及时到位,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进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四)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地区及邻县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增强预报的可靠性,做好长、中、短期天气预测预报,并对牧区天气变化实施重点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每月天气总体情况在月初报县抗灾救灾保畜指挥部办公室,天气变化异常期,要每天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通报一次。

三、牧区雪灾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0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牲畜达2万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牧民达到30户以上属特大灾。

(二)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500—10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1—2万头(只),或受围困牧民达20—30户的属大灾。

(三)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5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到1000—10000头(只),或受困牧民达10—20户的属于中灾。

(四)达不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四、抗灾保畜应急处置程序

(一)凡发生特大灾、大灾时,县、乡两级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报告灾情;发生中灾、轻灾时,受灾乡镇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及时将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二)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同级指挥部要在12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和抗灾救援队,及时进行救援。根据灾情工作需要,积极协调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医护和兽医人员等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级指挥部要按计划、分步骤调运储备物资,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救灾物资运到灾区。

(四)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灾情汇报制度,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上报灾情、受灾程度等情况。

(五)合理调剂农牧区牲畜。各乡镇要从大局出发,将区域内的牧区牲畜向农区转移,对受灾后无法转场的牲畜,可就近借用其他乡场或牧民的草场进行放牧,在借用放牧草场时,要协商具体的借用时间、补偿方法、草场基础设施保护等,努力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抗灾保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灾抗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灾抗灾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杂多县畜牧业安全。

(二)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宣传教育,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防灾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精心准备、沉稳应对”的防灾意识,鼓励他们克服侥幸心理,提前备好草料,灾情发生时不等不靠,主动抗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牧民做好接羔点的消毒、设施维修等工作,保证饲草料、防疫药品等物资的供应,积极预防倒春寒、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保证接羔育幼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物资贮备工作。各乡镇、农牧部门要督促牧民,按照标准贮备足够的牲畜越冬渡春草料和放牧人员生活医疗用品等物资;根据防灾抗灾需要,县、乡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防灾饲草料、燃料等群众生活用品的筹集和调运工作,增强抗灾应急能力。财政部门要建立10—50万元的县级抗灾救灾储备周转金。

(五)加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健全县、乡两级牲畜疫病防治机构,制订疫病防治工作预案,兽医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上门蹲点服务,做好防疫工作,及时治疗冬季牲畜疾病,保证畜群的安全。实行兽医跟群服务制度,定期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落实灾情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实行灾情报告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一周一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灾情发生后要一天一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同时,要做好牲畜安全越冬渡春统计工作,每十天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告一次畜牧业生产情况,为杂多县防灾抗灾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乡(镇)防灾抗灾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自查、互查、督促检查等形式,对各项防灾准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制定,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灾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雪灾的应急预案【第三篇】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青政办〔20xx〕116号)和《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农草〔20xx〕2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雪灾应急工作,提高防灾抗灾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命安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结合我州雪灾发生的自然规律和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农牧部门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科研单位和技术推广单位的预测、预防、预警工作,提高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全州农牧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防灾抗灾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有效的组织指挥体系、物资贮备体系、抗灾救援体系及预测预报四大防灾抗灾体系,是全面做好救灾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州、县、乡、牧委会四级防灾抗灾指挥机构。各级防灾救灾指挥机构对本地区防灾抗灾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并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州、县两级总指挥由同级政府主管农牧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农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农牧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开展抗灾保畜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

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抗灾资金的投入机制,负责安排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紧急抗灾物资贮备所需资金,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粮食部门:配合农牧、民政部门调运抗灾救济粮食等物资。

交通部门:负责及时运送抗灾救灾人员、物资、药品等,保证道路畅通无阻。

卫生部门:负责对受灾区干部群众的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搞好防灾救灾工作。牧区乡、村要成立相应的乡、村两级指挥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物资贮备体系:以牧户为主体,建立县、乡、户三级粮食、饲草、饲料、人畜用药及其他防灾物资贮备体系,充分发挥县、乡打贮草站、粮站、供销社、卫生所、兽医站在雪灾过程中的物资药品供应和贮备作用,保证防灾抗灾物资落到实处。

(三)抗灾救援体系:县、乡两级成立党(团)员、民兵、青年骨干、兽医、医护人员组成的抗灾救援突击队,发生雪灾时,及时投入雪灾第一线开展救人保畜工作。抗灾救援所需的车辆、驮畜、油料、推扫雪工具应在入冬前准备到位,保证救援工作需要。

(四)预测预报体系:各级气象服务台(站)建立雪灾预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第44号令),负责提供雪灾预报、降雪过程和雪情发展趋势;各级草原业务部门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提供草场产草量和冬春冷季载畜水平,为各级防灾抗灾指挥机构提供及时、可靠、准确的决策依据,掌握防灾的主动权。

三、牧区雪灾灾害等级的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 死亡牲畜为10万头(只)以上;

(2) 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 死亡牲畜5-10万头(只);

(2) 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亿元;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死亡牲畜1-5万头(只);

(2)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

4、未达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四、防灾准备

防灾准备工作是抗灾工作的基础,也是实施防灾预案的关键环节。按照“立足于防、突出于实”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管理措施,搞好防灾物资贮备,严格监督检查制度,把防灾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牧区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干部群众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盲目乐观情绪和惜售思想,充分认识防灾保畜工作在畜牧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从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物资贮备上形成防大灾、抗大灾的保障体系。

(二)加强草场管护,严格饲放管理。根据各级草原业务部门提供的当地草场产草量和冬春冷季载畜水平,夏秋季节及早将计划出栏的牲畜以户或联户为单位,选择较好的草场育肥后出售,增加收入。同时要求牧民群众充分利用边远高山草场,加强饲放管理,跟群放牧,严格控制牲畜进入冬春草场时间;加强草原防火工作,严防草原火灾;严格管护草场围栏、畜棚等畜牧业基础设施,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启用时间,充分发挥其在防灾中的作用。

(三)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灾抗灾能力。根据我州牧区实际,多灾易灾地区要加快防灾基地建设步伐,动员指导牧民群众大力开展以防灾“四配套”为主要内容的草原建设;半农半牧及靠近农区的地区充分发挥现有基础设施作用,充分利用农区饲草丰富的优势,重点抓好饲草饲料基地建设。都兰县、天峻县打贮草站及格尔木市草业综合服务站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大饲草料的种植、管护,发挥其“以丰补欠”作用。

(四)抓早、抓紧、抓实物资贮备工作。1、贮草备料。各地畜均贮草至少30公斤,贮料10公斤,易灾多灾区必须畜均贮备30天以上的饲草料,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拉运至牧户定居点。2、牧民口粮、燃料及其他物资。各地至少贮备四个月的口粮、燃料及足够的生活必需品,同时要贮备御寒衣被、墨镜、简易扫雪工具和常用医疗药品等物资。3、应急物资的贮备。根据防灾抗灾需要,各级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灾燃料、饲草料、口粮、医药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筹集、贮备、调运工作,增强其应急能力。4、建立州、县两级抗灾救灾储备周转金。州级储备金为50—100万元,县级储备金10—50万元。

(五)搞好畜疫防治。充分发挥各级兽医技术服务部门和民间兽医的作用,加强畜疫防治工作,提高防疫()密度和质量,增强牲畜体质,提高抗灾能力。

(六)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各级防灾指挥机构协同各有关部门,采取自查、互查、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项防灾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漏洞限期进行补救。通过检查,促进防灾准备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五、雪灾应急处置程序

雪灾发生后,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灾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程度启动相应的防灾抗灾预案,实施抗灾救灾工作。

(一)凡发生特大灾、大灾时,由省政府启动省级防灾抗灾预案,受灾地的州、县(市、行委)政府启动相应的防灾抗灾预案;发生中灾时,由州政府启动州级防灾抗灾预案,受灾地的县(市、行委)政府启动本级防灾抗灾预案;发生轻灾时,受灾地的县(市、行委)政府启动本级防灾抗灾预案,并将救灾情况随时上报。

(二)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同级指挥部成员要在12小时之内赶到雪灾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和抗灾救援突击队,立即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救灾工作需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协调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和医护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级指挥部按计划、分步骤地调动储备资金和物资,以保证第一时间救灾物资和药品及时供应。如果物资出现不足时,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四)各级党政机关要全力以赴,把抗灾救人,抗灾保畜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竭尽全力搞好救灾工作。

(五)抗灾期间实行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定灾区、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把抗灾保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地区、各个部门。要把抗灾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一项重要内容。

(六)建立州、县、乡、牧委会四级灾情汇报制度。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早、快、准地反映灾情发生时间、地区、面积、牲畜头数、受灾户数、人口、危害程度及救灾进展情况等。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乡两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雪灾应急预案,使牧区防灾抗灾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防灾抗灾工作水平,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

(二)每次抗灾工作结束后,各级防灾抗灾指挥机构对预案的实施要进行认真总结,使预案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建立各级防灾抗灾资金储备体系,想方设法增加乡村集体和牧民个人的防灾抗灾资金投入,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对防灾抗灾资金(包括上级抗灾拨款)要专款专用。

(四)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抗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和中长时期恢复发展规划,并教育和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对因灾出现的特困户、无畜户、少畜户给予必要的扶持,使其尽快恢复生产。

开展防雪灾事故应急预案方案【第四篇】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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