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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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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篇】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陈从进、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黄晓芳、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传播,加大货运、物流车辆的管控,全面落实“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省、宜春市市委市政府、高安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1级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总体思想,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类疫情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种可能通过交通运输行业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3、健全体系,加强合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形成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制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组织、动员本系统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

二、编制根据及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控工作预案》等条例、预案和指南编制。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交通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盛恒局长

副组长:张瑞昌、张细平、聂志强、谌奖平、黄建文、朱建斌、张松林、兰咏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立四个防控工作小组,城南车站防控组,长途汽车站防控组、乡镇客运站场组。主要职责:1。负责指挥、调度、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2。负责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并服从其指挥;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4。负责督导本行业管理的客货运经营者、客货场站、冷链运输车辆、一线执法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从业人员清楚相关症状及初步应对措施;5。督导全市交通行业落实重点场所和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措施。6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各督查专班职责

综合协调组

组长:聂志强

成员:周科富、梁锦辉

职责: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长途汽车站组

组长:朱建斌

成员:兰波

职责:1、协助卫健部门对乘坐长途客车的旅客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疑似患者立即向市防疫指挥部(防疫指挥部电话:5297629)报告,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

2、督促车站防控人员对进出旅客落实“四查一戴”(查验健康码、查体温、查看行程轨迹、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戴口罩)。

3、督促车站对运行车辆及站场进行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

4、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突击性任务。

城南车站组

组长:张瑞昌

成员:郑新春

职责:1、协助卫健部门对乘坐长途客车的旅客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疑似患者立即向市防疫指挥部(防疫指挥部电话:5297629)报告,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

2、督促车站防控人员对进出旅客落实“四查一戴”(查验健康码、查体温、查看行程轨迹、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戴口罩)。

3、督促车站对运行车辆及站场进行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

4、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突击性任务。

乡镇客运站场组

组长:谌奖平、张松林

成员:各执法中队中队长

职责:1、负责督促本辖区各客运站场防控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如发现疑似患者立即向所辖乡镇报告,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

2、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突击性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基层各单位为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及分工如下:

1、各执法大队。抽调执法人员,负责对客货运输企业、汽运公司、客货站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督促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车辆的消毒、驾驶员防护用具的佩戴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抽调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防控疫情检查点,对进入的车辆严格检查,并做好对车辆的查验、消毒等工作,一旦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利用单位职能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2、高安长途汽车站、城南汽车站。要严格按照市卫健部门的要求在客运站候车大厅设置隔离留观、检疫台,配备体温测温计、消毒药物、喷洒器具、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和用品,并全面实行“四查一戴”(查验健康码、查体温、查看行程轨迹、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觉疑似病人,要第一时间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置和报告。充分宣传栏、微信群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3、出租公司、便民公交公司、206公交公司和城市公交公司,要严格按照市卫健部门的要求对旅客实行“四查一戴”(查验健康码、查体温、查看行程轨迹、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觉疑似病人,要第一时间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置和报告。充分宣传栏、微信群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三、应急反应

全市各单位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防疫指挥部报告。依据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协助市卫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疫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首次初步调查结束后立即向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疫情应急的有关情况。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疫情的报告后立即向本交通运输部门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第一时间报告疫情应急情况。

四、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

1启动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机构及运输企业的应急机构;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3。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

(二)响应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风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本预案随即终止。

五、交通运输应急措施及保障

(一)应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二)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我局按市防疫指挥部要求立即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三)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

1、运力储备。我局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集结地点“五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建立应急保障车队。(见附件一:车辆人员清单)

2、调度程序。我局在接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依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挑选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3、应急运力支援。出现运力缺口时,我局要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运力支援。

(四)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在运输人员、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防疫处理。

2、有关运输人员事前应当接受健康体检和有关防护知识培训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

3、保证驾驶人员充分休息,不疲劳驾驶;

4、进入疫区前,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驶离疫区后,应当立即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疫处理措施

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对运输人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隔离留观。

六、工作机制及要求

1、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各工作小组掌握信息后及时与相关工作组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加快反应速度,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合作。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对防控工作的政治敏锐性,从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安全的角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建立台账工作机制。各工作小组对每日防控工作进行记录,各组数据每日12点前要收集好汇总后,报给协调组。

3、每日例会工作机制。各工作小组对工作进行梳理,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难点,通过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交换意见,重点解决。工作小组成员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反应迅速,每个工作小组都要有固定人员值守在岗,各组副组长在应急工作状态下必须到岗,在相对稳定工作状态下互为AB岗。

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根据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吉安市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在交通运输行业传播和扩散,保障行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1、2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动态清零”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工作要求,加强交通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获得最大的防控成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两个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疫情后,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坚决阻断病毒通过交通工具输入和传播扩散,加强应急运输保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3)分级分类、科学防控。认真做好分级响应,立足行业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地区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措施,既要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扩散,又要保障通行畅通有序、保障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物资供应,防止过度防控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2、组织体系

2、1局疫情防控机构组成及职责

局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通保畅组、路网保通保畅组、内部防控和宣传组、监督组5个工作组。

2、1。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春根

副组长:兰彪

主要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文稿和会议材料;负责组织会议和主要工作督办,负责工作信息管理、上报;负责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统计上报:负责疫情应急值守安排,通报、上报、发布疫情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1。2物资保通保畅组

组长:鄢宝富

副组长:胡春业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协调补偿调派应急运力相关事宜:应急物资采购及发放工作。

2、1。3路网保通保畅组

组长:彭巍

副组长:陈蓉

主要职责: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及时畅通运输通道;配合做好车辆筛查工作;配合做好交通管控有关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1。4内部防控和宣传组

组长:郭盛林

副组长:兰彪

主要职责:按照“五有”要求,做好局机关办公场所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消杀;严格干部职工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因公因私活动;负责及时宣传报道交通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规范信息发布,跟踪舆情,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2、1。5监督组

组长:刘春根

副组长:兰彪、陈泽坤

主要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涉及交通系统疫情防控相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有关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

3、应急准备

3、1通讯值班准备

局机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系统,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启用备用系统设备,召开视频会议,提前做好联调,确保一旦需要,能够立即启动。

3、2应急运力准备

建立完善应急运力储备保障,保障公路、水运等运输工具的征调和统筹调拨,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安全、及时运达。

3、3防疫物资准备

加大经费投入,全力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做到统一调配、统一调度,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局领导小组召集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应对措施。

会后综合协调组根据会议精神印发通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通保畅工作、内部防控,信息发布等工作。局机关视情况集中办公,各相关科室派人参加,24小时轮班值守。

4、2应急响应措施

4、2。1疫情防控响应措施

(1)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根据需要做好重点人群闭环管理,做好“人、物”同防。

(2)指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操作指南,密切跟踪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3)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的相应封闭管控命令,暂停进出封闭管控区域的公路和暂停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减少公共交通出行。

(4)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客运经营者在交通运输工具、场站等人员集中区域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和留观区,做好司乘人员健康监测、消毒、通风、隔离等防控措施,分区分级控制客座率,配合做好人员流调追溯工作。

(5)根据确定的疫区以及对出入疫区的交通工具及乘运人员、物资实施交通应急处理的决定,配合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在交通枢纽、匝道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处设立交通卫生检疫站或者留验站,依法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6)督促经营者加强从业人员防护,配备防疫物资,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并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风险环节作业人员实行专班封闭管理,按规定开展传染病检测,按规定开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

4、2。2紧急运输保障响应措施

(1)根据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需求,制定运输保障方案,统筹公路、水路等运输资源,协调省、市际协同应急运输。

(2)统一协调全县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做好医护人员、农民工、学生等重点群体运输服务保障。指导做好外地援助医务人员转运和服务保障工作。在公共交通暂停运营期间,为本地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通勤和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的必要出行提供应急运输服务保障。

(3)视情实行“一事一协调、一事一处理”,统筹调度医疗救助物资、疫情应急物资、民生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等运输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运输堵点、难点。

(4)根据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需求,调拨应急运力,协助紧急调用有关人员、车辆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5)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对短期内向管控区域运送应急物资的司机、装卸等从业人员,在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要采取相关隔离措施。

(6)保持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7)如有必要时,在管控地区周边选择合适地点,立即启用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接驳运输,降低货车驾驶员交叉感染疫情风险。

4、2。3保通保畅响应措施

(1)加强全县公路网特别是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公路网运行情况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做好公路出行信息发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配合公安部门坚决纠治未经批准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对非本地车辆人员一律劝返等行为,做好公路网保通工作。

(3)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协调收费站应急运输绿色通道运行管理,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4)协调落实水路运输“四优先”(即防疫物资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优先过闸、优先引航、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等运输保障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和港航企业,指导打通堵点,畅通通道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做好运输保障。

4、3响应终止或降级

4、3。1应急终止或降级条件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市交通运输局宣布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

4、3。2应急终止或降级的程序

综合协调组牵头认真分析评估,将防控进展情况和终止或降级响应建议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过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终止或降级响应,并通报有关部门。

5、信息公开与报告制度

5、1信息公开

通过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注。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确诊病例情况、已采取的措施、需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受疫情影响停班停运信息。

5、2报告制度

局里负责有关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送、跟踪进展、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有关情况和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涉密信息通过机要渠道报送。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及卫生健康部门应急处置情况;

(2)对交通运输系统的影响及采取的交通防控措施;

(3)防疫站点设置和一线人员投入情况;

(4)应急物资运输情况;

(5)交通保畅保通情况;

(6)其他有关情况。

5、3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工作组应对防控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评估总结报县疫情防控指挥指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汇总后报局领导。

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编制目的

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忠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小川、周波、杨茂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谌静,党委委员、公路局局长张绍明,农村办主任黄成瑜,交战办主任何林任副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韦宇、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斌、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负责人黄志贤、县质监局局长陈坤、县公路机械化养护与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徐晓喁、县编研中心主任张百海以及局机关各股室股长(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具体防控要求,配合卫健、公安、应急等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响应并督促交通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二)各疫情防控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舆情引导组、督查督办组5个工作组。

(一)疫情防控组(电话:XXXX-XXXXXXX)

组长:赵小川

副组长:冉志山

成员:局安运股相关人员,局所属单位相关人员,综合执法大队全体驻站人员以及各道作文吧路,水运客运企业经理、副经理、车站站长。

职责:检查督导客运企业、站场、水运码头等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人员流动密集场所以及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做好旅客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对乘坐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运输船舶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确认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和疑似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各车站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尽量控制交通工具驶往疫区,必要时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强制停运;各客运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应急机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对所有从业人员按要求严格核酸检测、动员并组织全员参与防控工作,严格履行防控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保障到位、响应到位。

(二)后勤保障组(电话:XXXX-XXXXXXX)

组长:周波

副组长:王才能文兴志

成员:局办公室、局计财股相关人员,局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交通运输系统内部职工疫情排查以及防治药品、消杀药品、防疫物资等的购置、储备工作;按照县委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其它防疫紧急物资、设备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快速将防疫物资、设备等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做好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办公、通讯、交通等装备和用品的保障工作,加强防控资金的调度、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信息联络组(电话:XXXX-XXXXXXX)

组长:何林

副组长:谯明、刘育良

成员:局安运股、办公室、养护股、农村办相关人员,局所属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领导小组和运输企业以及有关部门之间联络畅通,同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工作;各单位、运输企业、有关职能股室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要立即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指示精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四)舆情引导组(电话:XXXX-XXXXXXX)

组长:杨茂伟

副组长:熊娅男杨丽筠

成员:局群工股、法规股相关人员,局所属单位相关人员。

职责: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要对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生产一线的驾驶、乘务人员对疫情的预防、消毒、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展板、多媒体显示屏等手段对公共场所群众进行疫情预防知识宣传,积极配合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旅客的疫情防控宣传,指导职工和群众以科学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增强全系统人员和社会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及时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回应公众正确面对疫情突发事件,理性做好疫情防控。

(五)督查督办组(电话:XXXX-XXXXXXX)

组长:谌静

副组长:吴红玲

成员:局人教股相关人员。

职责:对交通运输各单位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疫情检查、应急响应、信息报送、舆情处置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同志严格按照《中共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五、疫情防范与应急措施

(一)国内出现病例,本县未+出现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充分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会同乡镇、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加强对货(客)运市场的管理和交通综合执法的路面巡查,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运输活禽的违法行为。

(二)本县出现输入性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1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各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

2、加强对客货运场站的巡查管理,制止野生动物及活禽的运输。

3、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防控宣传。在交通运输工具、场站等张贴疫情防范指南或注意事项,提醒广大旅客做好防范。

(三)本县出现输入病例可能引起续发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2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和疫情处置工作。

2、配合场站及卫健等部门根据上级和县应急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外防输入”的要求,加强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口等点位的管控;对从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进入本县的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等健康筛查;发现有发热病例时,经询问、留观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做好登记,并按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辖区乡镇卫生院或急救中心移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会诊。

3、各车站、公交首末站等重点场所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社区出现持续传播蔓延

在落实好情形3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根据疫情情况,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依法采取关闭客运场站,暂停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网约车的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2、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对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运输工具实施车厢“日消毒”和“每班(趟)次通风”,司乘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

3、停止发往疫情高发区的省、市、县际包车业务,严禁进入疫情高发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疫情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的其他客运班线要立即调整运行线路,绕行疫情高发区,坚决禁止在疫情高发区上下客。严禁途经疫情高发区客运车辆在疫情高发区境内违规配客。严禁从疫情高发区始发途经我县客运车辆在我县进站配客。

4、严格执行省、市、县际客运班线实名制购票、乘车等有关规定。各客运场站要设置专门到达区域,重点对外省、市、县入南客运班车乘客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并建立台账,了解掌握乘客在我县去向,确保疫病防控、人员隔离有痕迹可查。对与病例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信息通过实名购票或调查登记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5、落实一线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6、先保障应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的运输,确保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六、应急响应终止

(一)响应终止

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终止响应,对疫情发生经过、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

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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