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方案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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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方案1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实施计划
xxxxx厂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是典型的“三线企业”,建厂几十年来,工厂在xxxxx城郊10公里范围内沿老成渝公路分散建了9个住宅区,其水、电、气供应都由工厂自行负责供应解决,住宅区建成时间早、房屋密度大、配套设施缺,基本没有现代物业管理,这些历史上 “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一直困扰着xxxxx厂。通过清理和初步统计、测算,xxxxx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供水12975户、供电10328户、供气10276户、物业产权面积万平方米,估算费用共计万元,其中“三供”小计万元,“物业”小计万元。
为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xxxxx厂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以xxxxx公司规划与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能源分公司等相关业务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力推动项目。
结合工厂与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不产生遗留问题”的原则,采取“对内摸清家底、对外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总体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工厂“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第一步:“启动、调研、筹备”(20xx年);第二步:“方案、报批、签约”(20xx年~20xx年);第三步:“实施、验收、移交” (20xx年~20xx年初)。
(一)启动、调研、筹备
1、启动。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收集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
2、学习、调研。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形成调研材料。
3、政策对接。与集团对接,明确上级指导思想;与省、市地方政府对接,明确地方政策。按“先易后难”、“平稳有序”、“分块推进”的原则,策划移交路径,形成分离移交工作思路(主要涉及指导思想、地方政策落地的支持力度、对于移交的整体要求、对于承接方的要求、机车厂对于移交的诉求等),为下步具体工作明确方向。
4、现状摸底。以原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全面调查明确各住宅“三供一业”现状,包括资产现状、技术工艺现状、管理现状。划定分离移交范围,完成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和论证(内部方案),掌握难点、关键环节、改造费用估算等,为后续的沟通、谈判等提供支持。
5、寻找接收单位。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符合条件的接收方或者其他形式),与其沟通、谈判,形成移交预案,提请办公会议定。
6、提交申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
(二)方案、报批、签约
7.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移交申请获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备案后,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确定移交工作方式、时间计划等移交相关事项。
8、确定移交方案和改造方案。双方对移交事项充分讨论、协商,结合前期移交预案,形成移交方案;双方对需移交的项目进行现场勘测、设计,结合前期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内部方案),对维修改造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核算,确定维修改造费用,形成改造方案。
9、草拟协议。双方协商起草分离移交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维修改造项目及费用、改造及接管期限、过渡期管理方式、费用的支付以及资产移交等内容,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0、专家评审。移接交双方对分离移交事项存在分歧的,由交、接双方向所在地方政府国资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详尽说明分歧的情况,由国资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评审,移接交双方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在评审结果书上签字确认。
11、方案审核。将与接收单位协商确认后的移交方案及协议提请办公会议定后报xxxxx集团资产管理中心,由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方面就移交方案的可行性、维修改造费用及标准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2、上级报批。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完成方案及协议修改,并与接收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将修改后的移交方案、协议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拟改造费用依据、资金来源、移交资产清册、会议纪要、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第三方评审结果、审核意见书等)报xxxxx集团审批。
13、正式签约。取得xxxxx集团批复文件后,由所在地方政府组织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
(三)实施、验收、移交
14、履行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协调配合和督促接收单位及时启动维修改造工作,按照协议要求推进和完成维修改造任务;负责相应资金筹措和按计划支付;负责相应补助资金的申领;负责所涉住宅区的协调、宣传、维稳工作。
15、共同验收。由政府、接收单位、机车厂、职工代表等形成联合组,对改造进行共同验收;联系政府、督促接收单位,明确审计、决算方式方法,尽快完成项目审计,形成改造总价。
16、正式移交。完成全部移交程序、手续;完成资产核销;完成补助资金的回收。
17、整理归档。组织完成移交工作资料归档。
二、项目进展情况
1、已制定实施计划。
2、已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会后,通过收集各部门、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和固化。
3、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能源分公司专门派工作人员前往洛阳厂实地学习、交流分离移交情况,积累经验;规划与运营管理部扫描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工作会议学习资料并分发,认真学习相关经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接市国资委,研究并起草框架协议。
4、以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完成各住宅区“三供一业”现状调研,掌握涉及的资产、人员、费用等情况,对分离移交费用进行了预估。
5、认真学习研究集团公司指导性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流程;向省国资委汇报项目情况,恳请尽快出台政策指导,恳请政策支持;与市国资委对接,双方形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实施细则,达成先行签订框架协议,再逐项签订移交协议的工作办法。目前,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正上报市政府审批,近期将签订完成。
三、项目后续工作
1、继续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动。
2、近期,重点督促省国资委尽快出台省级指导政策,督促政府尽快完成框架协议审批,尽快完成框架协议签订;积极配合电力等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谈判、研究具体方案,在此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完成第一阶段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省市地方指导意见、实施办法、操作细则相对滞后。需要督促政府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2、本地除电力为国有企业以外,水、气均已改制为民营企业,物业也均为民营企业。需与政府协商,创造移交条件。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3篇移交方案,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移交方案的相关认知。
移交方案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时间安排,从20xx年开始,全面推进在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重点完成龙煤集团所属企业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移交以及有关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基本完成有意愿并能够实现移交的企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三、职责分工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移交方案3
根据州政府关于独立供电区改革的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独立供电区电力体制改革,实现电力“一张网”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移交范围
我县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移交范围为全县6个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一是县烹坝乡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烹坝乡8个村和泸桥镇咱里村一、二、四组区域内农村电网。二是县田坝乡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田坝乡9个村和杵坭乡松林村区域内农村电网。三是县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杵坭乡联合村和邓油房村区域内农村电网。四是县加郡乡明源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加郡乡12个村和德威乡下河坝村等(除沙坝村外)13个村区域内农村电网。五是县得妥乡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得妥乡17个村和德威乡沙坝村区域农村电网。六是县祥和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得妥乡发旺村区域内农村电网。
二、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移交情况
(一)移交电网资产清产核资及评估情况
我县6个独立供区总计有139台变压器、公里输电线路,评估价值为18,390,206元的输电线路资产将全部移交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管理。其中:
烹坝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23台,包含80kva、100kva、125kva、20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公里、线路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1,625,276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田坝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24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公里、线路66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4,524,208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4台,包含80kva、1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公里、线路9公里、线路10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989,082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明源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47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7公里、线路25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和xx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5,794,075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得妥湾东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33台,包含30kva—25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公里、线路40公里、线路70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至20xx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5,130,981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得妥祥和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8台,包含30kva、80kva、125kva、4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线路12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326,584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二)移交电网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我县移交电网资产权属情况如下:
我县6个独立供区总计变压器139台,输电线路公里,评估价值为18,390,206元的资产将全部移交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管理。其中:国有资产(农网改造部分)变压器62台,原值1,231,200元,净值643,922元;输电线路公里,原值25,496,350元,净值12,957,393元。集体资产变压器76台,原值1,172,600元,净值518,227元;输电线路公里,原值9,905,500元,净值4,269,160元。个人资产变压器1台,原值18,800元,净值1,504元。各供区具体情况是:
1、烹坝电站供区:变压器共23台,包含80kva、100kva、125kva、20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公里、线路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1,625,276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1,553,196元;集体资产72,080元。
2、田坝电站供区:变压器共24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公里、线路66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4,524,208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2,372,724元;集体资产2,151,484元。
3、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变压器共4台,包含80kva、1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公里、线路9公里、线路10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989,082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450,002元;集体资产539,080元。
4、加郡明源电站供区:变压器共47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7公里、线路25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和1990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差。评估资产净值为5,794,075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5,708,589元;集体资产83,982元;个人资产1,504元。
5、得妥湾东电站供区变压器共33台,包含30kva、25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公里、线路40公里、线路70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至20xx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5,130,981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3,516,804元;集体资产1,614,177元。
6、得妥祥和电站供区:变压器共8台,包含30kva、80kva、125kva、4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线路12公里,主要完工于20xx年,目前状况良好。评估资产净值为326,584元,全部为集体资产。
(三)移交电网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烹坝乡供区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县烹坝乡有2个电站,装机容量750千瓦时,属乡集体电站,资产属乡集体所有,有公里堰渠及厂房为全乡群众投工投劳形成的资产,电站目前没有债务。电站债权的处置,按照烹坝乡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由乡集体进行处置。
2、田坝乡电站供区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县田坝乡有2个电站,装机容量1570千瓦时,属乡集体电站,资产属乡集体所有。现有债务情况是:
1997年1月20日以合同形式借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1994年在财政借支农周转金35万元;共计45万元。以上债务由剥离电网后的电站自行承担。
3、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债权债务解决方案。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涉及2个电站,装机容量1,195千瓦时,其中:150千瓦装机属联合村和邓油房村集体所有。电站目前没有债务,电站债权的处置,按杵坭乡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改革,改革后由2个村集体协商进行处置。
4、原得妥乡湾东电站供区债权债务解决方案。得妥乡电站目前没有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截止2015年4月欠电力公司电费165万元。
(2)2009年农网改造缺口资金万元。其中:得妥乡人民政府借支2万元,湾东电站贷款万元。
(3)欠职工养老保险款万元(由职工垫支企业应缴部分)。
(4)该电站当时由全乡18个村组投工投劳及垫资建设,目前各村组以及人大代表已多次向乡人民政府反映,如果电站不复建,怎么分配补偿资金的问题,此问题涉及群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是此次电力体制改革中困难最大的问题。初步预计需万元资金才能解决全乡18个村7791人投劳折资的问题。
(5)t接电力公司电源,增加真空油开关3台及24台电压器总表垫支万元。
(6)因20xx年电站实行七个片区承包管理,共购买高压计量箱7台,计万元。当时由于电站长期处于亏损状况,无资金购买,由湾东电站贷款解决。
(7)因2010年发旺村实施泥石流灾后重建,t接祥和电站电源,增设35千伏变10千伏变压器一台,及电缆、开关、避雷器、电杆等材料共垫支万元。
以上债务共计万元,由得妥乡政府协调解决。
三、独立供电区用户情况
县独立供电区有用户8,562户、人口29,115人。其中:烹坝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1,818户、6,654人;田坝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1,828户、5,341人;杵坭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249户、834人;加郡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2,317户、8,241人;得妥乡电站供区农户2,107户、7,011人;得妥乡祥和电站供区涉及农户243户、1,034人。
四、意愿调查情况
1、独立供电区用电户自愿参与改革情况
我县独立供区电力体制改革意愿调查工作以各涉及乡镇为主体,组织各村通过“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的方式,就是否将本村纳入国家电网统一供电和统一电价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其中:各电站职工及电网所有权人的意愿调查通过各电站及电网负责人组织进行;供区群众的意愿调查由各乡镇和村组组织进行。全县意愿调查工作自2014年2月启动,现已全面完成,根据州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要求,要纳本次电力体制改革,必须达到供区群众100%的满意,为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电,高质量的电,也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组干部的大力宣传下,争取到了全县独立供区群众的大力支持,各供区群众现均同意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经意愿调查摸底,我县10个独立供区电站及105名电站职工均同意或愿意进行“发供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除石棉县涉及的8户50人未调查外,我县独立供区内的65个村8562户用电群众均同意进行改革
2、独立供电区用电户自愿执行全州统一电价情况
通过民意调查,电力体制改革后,该供区电价统一按照《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州电价改革和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3、独立供电区电站参与改革情况
我县存在6个独立供电网,涉及大小电站10座,电站职工105人。其中:烹坝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16人。田坝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27人。杵坭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10人。加郡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29人。得妥乡湾东电站供区涉及电站1座(已冲毁),电站职工18人。得妥乡祥和电站供区涉及电站1座,电站职工5人。经意愿调查,我县10个独立供区电站及105名电站职工均同意或愿意进行“发供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
五、改革后电站管理和报废电站的处理
一是烹坝乡电站管理由乡集体决定,按照烹坝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改制;改制后的电站管理由电站经营者自主决定。二是田坝乡电站仍然属于乡集体所有,管理由乡集体决定,实行自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三是杵坭乡联合电站管理由村集体决定,按照杵坭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对集体部分资产进行改革;改革后的电站管理由电站经营者自主决定。四是加郡乡2个电站仍然保留原有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电站管理由乡集体决定,电站经营者具体落实相关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五是得妥乡湾东电站已冲毁,电站不再恢复建设,不存在电站管理工作。六是祥和电站,电站管理经营者自主决定。
六、人员安置情况
一是烹坝乡电站供区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16人;其中:线路工6人。根据烹坝乡改革方案,拟对电站资产进行处置,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处置后的电站进行安置。
二是田坝乡电站供区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26人;其中:线路工6人。根据田坝乡改革方案,电站的所有制不变,管理由乡集休自主管理,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现有电站进行安置。
三是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有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16人;其中:线路工3人。根据杵坭乡改革方案,拟对属于村集体的电站资产进行处置,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处置后的电站进行安置。
四是加郡乡电站供区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23人;其中:线路工5人。根据加郡乡改革方案,电站仍然保留原有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电站进行安置并逐步消化。
五是得妥乡电站供区涉及原得妥湾东电站,该电站属大岗山电站淹没区。同时,由于大岗山电站修路等原因,目前电站已经被冲毁,且不再复建。电站现有在职职工共计14人,其中:线路工6人,另外有4人已达退休年龄,交由社会保管理,另有10人,由乡政府使用大岗山电站赔偿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安置。
六是得妥祥和电站供区有职工共计5人。电站资产属私营企业,电站不进行改制,现有职工全部由电站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