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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设计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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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设计方案【第一篇】

一、数字比例法

数字比例法是指将业务员的销售提成按规定的比例在个人、小团体、大团体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其中小团体与大团体的范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例如:小团体为办事处,大团体为销售大区;小团体为部门,大团体为分公司。数字比例法强调的是团队精神。

在确定个人、小团体、大团体之间比例时必须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的独立性和结构性,如果工作体现高独立性、低结构性,应多考虑个人价值,放大个人比例,如721比例。如果工作体现低独立性、高结构性,应多考虑团队合作所体现的价值,放大小团体与大团体的比例,如442比例、433比例。按计算方法不同,数字比例法分为:提成法、个人目标提成法、团队目标提成法。

提成法:以个人的实际销售额作为提成基数计算提成额,再按规定的比例对提成额进行分配。

提成法举例:某销售公司下设财务部:2人,办公室:2人,销售一部:甲、乙;销售二部:丙、丁,本月销售额:甲:20000元,乙30000元,丙:20000元,丁:10000元。提成比例10%,使用比例为5:3:2。甲(个人直接利益):20000*10%*5/(5+2+3)=1000元

甲(部门分配利益):20000*10%*3/(5+3+2)/2=300元

甲(公司分配利益):20000*10%*2/(5+3+2)/8=50元

甲的直接利益=1000+300+50=1350元

乙(个人直接利益):30000*10%*5/(5+3+2)=1500元

乙(部门分配利益):30000*10%*3/(5+3+2)/2=450元

乙(公司分配利益):30000*10%*2/(5+3+2)/8=75元

乙的直接利益=1500+450+75=20xx

丙(个人直接利益):20000*10%*5/(5+2+3)=1000元

丙(部门分配利益):20000*10%*3/(5+3+2)/2=300元

丙(公司分配利益):20000*10%*2/(5+3+2)/8=50元

丙的直接利益=1000+300+50=1350元

丁(个人直接利益):10000*10%*5/(5+3+2)=500元

丁(部门分配利益):10000*10%*3/(5+3+2)/2=150元

丁(公司分配利益):10000*10%*2/(5+3+2)/8=25元

丁的直接利益=500+150+25=675元

乙、丙、丁转移给甲的利益:450+75+50+25=600元

甲、丙、丁转移给乙的利益:300+50+50+25=425元

甲、乙、丁转移给丙的利益:50+75+150+25=300元

甲、乙、丙转移给丁的利益:50+75+300+50=475元

甲的总利益=1350+600=1950元

乙的总利益=20xx+425=2450元

丙的总利益=1350+300=1650元

丁的总利益=675+475=1150元

薪酬设计方案【第二篇】

现今很多国有企业中突出的现象是薪酬体系的变化跟不上企业发展速度的变化,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中存在着诸如总体薪酬偏低,薪酬结构不合理,考核指标设计的不合理,考评系统不够科学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的影响了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得很多国企中层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过度膨胀。基于此,如何对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现行的薪酬体系进行优化设计,摈弃传统薪酬体系的弊端,发挥薪酬激励在企业中的作用,激发广大中层管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是本文的写作宗旨。下面以S集团为案例来进行详细分析。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现状

S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29日。是沈阳市政府组建的由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集供水、排水、污水、地下水资源日常管理为一体、城乡区域统一运营管理,实现水资源的统一投资、建设、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0亿元人民币。目前,S集团共有从业人员10727人,在职员工7402人,其中中层管理人员11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左右。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直接听命于公司领导层,一般拥有下属,或者虽然没有下属但负责一个部门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的是公司各处处长、副处长,各科室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近年来,公司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但是其薪酬体系却一直变化不大,除了高层管理人员推行年薪制,采取领先型的薪酬策略外,公司薪酬问题的矛盾和焦点都集中在了中层管理人员上。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总体薪酬水平受沈阳市财政局总量控制,工资总额不高。近年来,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整体平均薪酬水平纵向比,逐年有所增加,但是增幅不大;横向与国内近百家同行比较,处于中游水平;与在本地区同级别单位相比,工资总额比较低。

目前,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薪酬结构如下:

中层管理人员主要采取月薪制度。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设置是参照国家制定的薪酬体系中相关的原则和政策来执行的,采取逐级逐年的递增方式,稳定性较强,但弹性不大。根据S集团当年整体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薪资标准,并报沈阳市财政局批准备案。

在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中,基本工资发放的依据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沈阳地区薪资标准的规定,公司将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定为2200元。中层管理人员的技能工资主要依据中层管理人员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现阶段公司的技能工资主要分为五级:900元、1400元、1900元、2400元、2900元。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根据其工作的系列(行政事务系列、技术操作系列、营销揽货系列、前勤工人系列、后勤服务系列)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比例,通常的参考依据是劳动强度、技术含量、工作复杂程度之差。年功工资是根据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指标完成程度,通过考核予以量化、确定金额和比例。S集团固定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在整个薪酬体系中固定薪酬占比较大(占总薪酬的75%),远远大于浮动薪酬在总薪酬中的占比(25%)。

福利如下:

社会保险:公司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公司缴纳部分为20%,个人缴纳部分为8%;医疗保险公司缴纳部分为10%,个人缴纳部分为2%。

住房基金:公司的住房基金分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两部分。其中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为12%,个人缴纳部分为12%;住房补贴(新职工) 公司缴纳部分为15%。

其他福利:S集团的其他福利包括通信补贴、交通补贴以及旅游及带薪假期。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

“平均主义”倾向明显

S集团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之间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贡献率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中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异却较小,明显无法体现根据劳动力的差异来实现差异收入的要求,可见平均主义思想严重削弱了中层管理人员的主题功能,降低了薪酬机制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而且集团内的整体薪酬水平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低于同业水平,这不仅造成了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的下降,而且还造成了部分员工离职的现象,从而导致企业岗位效率低下。

现有薪酬体系缺乏激励措施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金采取月薪制。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的设置是参照国家制定的薪酬体系中相关的原则和政策来执行的,采取逐级逐年的递增方式,稳定性较强,但弹性不大。虽然在递增,但是幅度较小,激励作用不明显。而奖金的设置幅度和弹性很大,激励作用显著。但是,由于奖金发放的依据是考核结果,而考核结果的主体是被考核人的工作效益。S集团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量化工作不足,对工作效益评价和核算体制僵化,依旧采用落后且保守的平均原则,至此,奖金的刺激和激励作用被完全抹杀。其结果是,最为公司中坚力量的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管能动性受到打击,甚至造成人才流失严重。

科学、动态的薪酬管理体系未建立

在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中,动态薪酬所占比例非常小,反而固定薪酬所占比例偏大,薪酬的动态激励效果微乎其微。S集团的动态薪酬的设立存在着“先天不足”。因为动态薪酬发放的主要依据是绩效考核结果,但是S集团的绩效考核结果却未能真实反映实际绩效。这里有绩效考核本身不完善、不健全的客观因素,而主要症结在于,薪酬管理者对动态薪酬作用的认识不到位,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忽略。这种主观的认为因素使得绩效考核演变成走形式,走过场的“鸡肋式考核”,使得绩效考核成为“利益均沾”的一种纯福利化管理行为。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优化设计

立足于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的现状,充分运用现代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划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其中基础工资又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津贴补贴包括驻外津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房屋提租补贴)。

基本薪酬

在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中,基本薪酬是整个薪酬管理体系中最为稳定的部分。为了避免因为薪酬体系调整增加中层管理人员心理负担,调整后的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将扩大岗位技能工资的涵盖面。即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增加两个薪酬项目——岗位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

岗位技能工资

岗位技能工资是在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评估的基础上确立的,其确定标准直接体现了各个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技能的高低。结合S集团薪酬体系发展状况,实行浮动评估制度,每六个月评估一次,根据前六个月的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到后六个月的岗位技能工资数额浮动额度。S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如下:

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工龄工资

S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工龄工资标准为:将其加入S集团的那年确定基数,若中层管理人员入职不足5年,则其工龄工资为每年20元,若工作5年但不足10年,则其工龄工资为每年26元,若工作10年以上,则其工龄工资为每年30元。

绩效工资

S集团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考核中层管理人员所在的部门,第二部分是考核中层管理人员个人。中层管理人员所在的部门的总体成绩和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的加权平均值即为中层管理人员个人考核成绩。其中对中层管理人员所在的部门的考核由公司组成专门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每个季度的考核成绩在总成绩的25%,每两个季度汇总一次。由专门的考核小组进行加权评定。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层次,不同的考核结果对应不同的部门考核系数见下表。

S集团对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的考核由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每三个月考核一次,S集团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对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调整考核小组成员或调整考核标准。考核等级分为5个等级(A、B、C、D、E)。每个等级代表了中层管理人员不同的评价标准。

绩效工资考核周期分为两类,季度绩效工资以季度奖金形式发放,一般为薪资的20%左右;年度绩效工资以年度奖金形式发放,奖金应与公司年度整体效益挂钩。季度绩效工资的作用在于能够全方位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在上一季度的工作总取得的成绩和为公司作出的贡献防止中层管理人员为了私利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中层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工资在下一个季度中按月发放,季度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季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基数×(部门考核系数*30%+个人考核系数*70%)。

津贴补贴

学位津贴。为提升公司中层管理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便于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按其学位发放三年津贴,学位津贴的标准为:学士学位每月200元,硕士学位每月300元,博士学位每月450元。

驻外津贴。参加企业驻外项目,任务完成前需驻外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可以享受驻外津贴。在驻外期间按出勤(不含因公出差时间)情况发给生活津贴,该津贴按月发放并纳入中层管理人员月度工资表。具体标准为35元/日。

午餐补贴。考虑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回公司吃中午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每日发给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10元/日的午餐补贴。

交通费补贴。因管理工作需要不断的在外奔波,加之公司无力为中层管理人员提供专用交通工具,因此,公司决定发给中层管理人员交通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房屋提租补贴。公司按中层管理人员应发工资额的13%发给房屋提租补贴,翌年1月份进行调整。另外对自己租房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适当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福利

对于S集团有限公司来说,管理层的战略决策主要由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来至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也主要由中层管理人员来化解,在他们风光的背后往往是常人无法因受的巨大工作压力。因此,在设计中层管理人员福利项目时,必须考虑到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专业技能、需要付出的脑力和体力等因素。

出国留学

根据S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这就意味着中层管理人员对于知识的渴求远远大于其他岗位上的职工。同时,中层管理人员往往处理关乎公司为了发展大计的事务,必须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素质,满足中层管理人员的学习愿望。S集团应当制定人才留学计划,并将选派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出国留学作为相对稳定福利项目。

拓宽职业生涯道路

S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打破传统的选、用、育、留人才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应当破额提拔,鼓励那些敢于担当的年轻中层管理人员勇挑重担。公司应当定期采用讲座和交谈等方式帮助中层管理人员确立正确的职业发展方向。

教育资助

某些低学历中层管理人员继续深造的愿望比较强烈,S集团便可以为这些中层管理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基金或是直接送这些员工去深造。对于继续学习的中层管理人员公司不仅可以为其报销相关学费,还应当适当调整其工作时间为其学习提供充足时间。

带薪假期

在S集团工作不足4年的中层管理人员,除法定假日外,每年可以带薪休假6天;工作超过4年但不足9年的,除法定假日外,每年可以带薪休假11天;工作超过9年不足19年的,除法定假日外,每年可以带薪休假20天;工作超过19年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除法定假日外,每年可以带薪休假25天。

薪酬设计方案【第三篇】

不同的人对“薪酬”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人将“薪酬”理解为员工所获得的一切有形的和无形的劳动报酬,它既包括工资、奖金等现金性收入,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励。我这里想重点谈一谈工资体系的设计问题,奖励、福利方面的问题将在后续文章中做更多介绍。

要设计出合理科学的薪酬体系和薪酬制度,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职位分析

正如在本刊上一期所提到的,职位分析是确定薪酬的基矗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要在业务分析和人员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能和职位关系,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主管合作编写职位说明书。

第二步:职位评价

职位评价重在解决薪酬的对内公平性问题。它有两个目的,一是比较企业内部各个职位的相对重要性,得出职位等级序列;二是为进行薪酬调查建立统一的职位评估标准,消除不同公司间由于职位名称不同、或即使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不同所导致的职位难度差异,使不同职位之间具有可比性,为确保工资的公平性奠定基矗它是职位分析的自然结果,同时又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

职位评价的方法有许多种。比较复杂和科学的,是计分比较法。它首先要确定与薪酬分配有关的评价要素,并给这些要素定义不同的权重和分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如Hay模式和CRG模式,都是采用对职位价值进行量化评估的办法,从三大要素、若干个子因素方面对职位进行全面评估。不同的咨询公司对评价要素有不同的定义和相应分值。

科学的职位评价体系是通过综合评价各方面因素得出工资级别,而不是简单地与职务挂钩,这有助于解决“当官”与“当专家”的等级差异问题。比如,高级研发工程师并不一定比技术研发部经理的等级低。前者注重于技术难度与创新能力,后者注重于管理难度与综合能力,二者各有所长。

大型企业的职位等级有的多达17级以上,中小企业多采用11~15级。国际上有一种趋势是减级增距,即企业内的职位等级正逐渐减少,而工资级差变得更大。

第三步:薪酬调查

薪酬调查重在解决薪酬的对外竞争力问题。企业在确定工资水平时,需要参考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公司可以委托比较专业的咨询公司进行这方面的调查。外企在选择薪酬调查咨询公司时,往往集中在美国商会、William Mercer、Watson Wyatt、Hewitt、德勤事务所等几家身上。一些民营的薪酬调查机构正在兴起,但调查数据的取样和职位定义都还不够完善。

薪酬调查的对象,最好是选择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同行业的类似公司,重点考虑员工的流失去向和招聘来源。薪酬调查的数据,要有上年度的薪资增长状况、不同薪酬结构对比、不同职位和不同级别的职位薪酬数据、奖金和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酬走势分析等。

只有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职位评估,并各自提供真实的薪酬数据,才能保证薪酬调查的准确性。在报纸和网站上,经常能看到“xx职位薪酬大解密”之类的文章,其数据多含有随机取样的`成分,准确性很值得怀疑。即使是国家劳动部门的统计数据,也不能取代薪酬调查用作定薪的依据。

第四步:薪酬定位

在分析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后,需要做的是根据企业状况选用不同的薪酬水平。

影响公司薪酬水平的因素有多种。从公司外部看,国家的宏观经济、通货膨胀、行业特点和行业竞争、人才供应状况甚至外币汇率的变化,都对薪酬定位和工资增长水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公司内部,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人员的素质要求是决定薪酬水平的关键因素。企业发展阶段、人才稀缺度、招聘难度、公司的市场品牌和综合实力,也是重要影响因素。

同产品定位相似的是,在薪酬定位上,企业可以选择领先策略或跟随策略。薪酬上的领头羊未必是品牌最响的公司,因为品牌响的公司可以依靠其综合优势,不必花费最高的工资也可能找到最好的人才。往往是那些财大气粗的后起之秀最易采用高薪策略。它们多处在创业初期或快速上升期,投资者愿意用金钱买时间,希望通过挖到一流人才来快速拉近与巨头公司的差距。

薪酬设计方案【第四篇】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xx年1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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