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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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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第一篇】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控股、参股公司下属企业、下属关联企业或公司参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及内容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

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四、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五、考核及调薪管理

1、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2、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3、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4、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5、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6、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7、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方案制定 考核方案实施细则【第二篇】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校在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过程(40%)

①教学常规月报(20%)——主要考查教师教学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②课堂教学(20%)——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教学效果(4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3、教学创新(2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八等,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乙等,65-69分为一级甲等,70-74分为二级乙等,75-79分为二级甲等,80-84分为三级乙等,85-89分为三级甲等,90-94分为四级乙等,95分以上为四级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碧辉

副组长:丰德义

成 员:刘桂书 何雪峰 方国平

刘桂书主任通知负责日常考核任务和档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负责归档。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三、四级的考核由镇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校将在每年7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各单位将镇中心学校初步审核的结果于8月1日前记载在教师证书上,以便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

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

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将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学校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学校将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调动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接受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查收此档案。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指标的控制比例原则上,一般中小学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20%、10%以内;对教学点等特殊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就将在三级指标的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

5、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6、学校研究决定:

(1)在县级及以上的检查、调考、抽测、调研等工作中,位于全县乡镇后三名的相关责任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

(2)镇级统调考中连续两学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学校将适当考虑教师中途换班接手的情况,上升达三个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不能一票否决);

凡是在原来基数上下降了五个位次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3)若学年教学工作综合结账位于全镇倒第一名,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4)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10分的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两项获奖);

(5)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20分的不能评为四级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三项获奖);

(6)不按时完成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9)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教师管理股等相关科室、镇中心学校的随机检查中发现各教学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将酌情扣除该环节得分。

学校平时视导、检查的数据直接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六、考核程序

1、建立学校、教师个人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档案;

2、平时过程考核资料的整理与积累。将教师平时考核的资料及时归放到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包括教学月查表、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四优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对教师“教学素质部分”考核记载、参与校本研训资料、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证明单等)。

秋季学期结束时,学校应整理一次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档案,算出相关考核得分。

3、学年考核。每年7月份各单位组成的考核专班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给每位教师评出得分、评定等级,教师在综合评价表上对考核结果确认签名;

4、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5、公示期满后,学校以书面形式申请镇中心学校对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查;

6、镇中心学校复查后各单位将三、四级教师的申请和考核资料送交镇中心学校复审;

7、镇中心学校对复审情况进行公示;

8、学校完善考核档案,并将本单位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汇总表以文本和软盘形式上交镇中心学校;

9、镇中心学校将全镇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情况汇总送交县教育局审核复查,最终确认得分和等级;

10、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记载证书。

20xx年2月4日

考核方案制定 考核方案实施细则【第三篇】

为科学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不断提高全校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组长:杨国斌

成 员:张建 吴新华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严秋明 姚爱萍金中郭 飞 李立松

唐宝泉 刘 胜吴莉莉 赵治清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借入一年以上人员在我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工资所在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统计上报。)

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说明填写要求;全校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认真写好个人总结。

1、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学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公布“师德优秀”“年度优秀”指标人数;(年度优秀指标数为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的15%,师德优秀指标数为30%。)

2、分组进行民主测评(填写《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本次考核全校分四个组进行:初一级部、初二级部、初三级部、行政后勤组,每组年度优、师德优的指标数按实际人数的20%和40%进行测评、统计,上报学校考核小组。

3、召开学校考核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综合被考核人的师德表现、平时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优秀指标数,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1、全体员工按教研组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给分管领导;(语文:杨建华;数学:王修明;英语:姚爱萍;理化生:张健;政史地体艺微:严秋明;行政后勤教辅:吴新华)

2、分管领导综合被考核人的履职、实绩、总结、测评等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核考核评语及考核意见。

1、被考核人签名,校长审阅、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公示“师德优秀”、“年度优秀”人员名单。

汇总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考核方案【第四篇】

一、结构比例

1、出勤占15%

2、教学业务常规占15%

3、工作量占40%

4、教学成绩占30%

二、各项考核指标赋分方法

(一)出勤:

出勤由各自然校根据本校的考勤制度,核算绩效。报绩效时同报自然校请销假制度。

(二)教学业务常规:

教学业务常规以中心校组织的(或请第三方)期末业务常规验收成绩计分(附鲁口镇期末业务常规验收方案)。

按期末验收方案,依据考核组核查打分结果,全镇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占三分之一,计15分;二等占三分之一,计12分;三等占三分之一,计10分。(评分结果低于60%不给计分,业务常规不提供检查的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理)。

县镇两级平时业务检查受到批评的不得评为一等。

(三)工作量:

1、教师的基础工作量每周满15节课(中层班子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可以根据各校实际折算工作量),计40分,超基础工作量部分,每周超一节计3分。各类人员达不到基础工作量的:在40分的基础上,每少一节扣3分,40分扣完为止。

2、各自然校也可以根据自己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量考核办法。

(四)教学成绩:

1、教学成绩的核算按每学期两次镇统考成绩,按监测方案核算平均分、及格率,平均分、及格率权重相同积分,期中、期末两次总积分除以2,每年级每科每班积分最高得分(即第一名),计30分,第二名得分(按公式30除以第一名折后分数再乘以第二名同年级同学科折后得分,即得第二名教学成绩得分),第三名依次类推;若一学期只统考一次,这一次得分不再除以2。若学期内没有镇统考的学科(指代语数英以外的学科),以教育部门举行的比赛获县级二等奖以上,辅导老师(含教师自身比赛)所带学科成绩计30分,镇举行比赛,获得镇集体第一名(或单科第一名)的科目,辅导老师计30分,获得校集体第二名(或单科第二名),辅导老师计28分。既没有统考又没有比赛科目的代课老师一般计24分。

(算分公式:30分除以第一名得分再乘以其他同学科同年级得分,就是其他老师教学成绩得分)。

2、代两个班以上的,按班核算然后除以班数,以一个班为基础,每增加一个同学科同年级班级加1分,每增加一个不同年级或不同学科加2分。

三、几点说明

1、每年绩效分上、下两期核算,上半年(春季)绩效操作4个月,返两个月绩效给本人;下半年(秋季)绩效操作5个月,返一个月绩效给本人。出勤、工作量由自然校操作,业务常规考核、教学成绩两项由中心校操作。班主任每班上半年按240元,下半年300元(各校班主任经费从全镇总绩效中扣除后根据各校实际设置班数返还各自然校,自然校按制度操作,不得平均分配)。

2、各自然校正副校长依据有关绩效文件规定,按全镇平均绩效的倍扣除单独考核。普工、因身体原因不能代课的老师和教辅人员,绩效由中心校与相关自然校考核认定。

3、本制度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解释。

4、本制度于20xx年4月16日开始执行,同时废止其他绩效考核制度。

员工考核方案【第五篇】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重塑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结合我校教代会通过的各项管理细则,特制订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

优秀:20%;良好:30%;合格:45%—50%;不合格:0至5%。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60%;

2、学生民意调查,占10%;(由年段组织考核)

3、教职工民意测评,占10%;(由工会组织考核)

4、样级领导考核,占20%(校务会组织考核)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五、师德考核结果三挂钩

1、直接与评先评优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的评选。

2、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时限规定

1、每学期期末进行初评,学年度进行总评并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果每半年一次登记,学校存档案。

七、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1、每学期结束后由办公室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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