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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汇聚【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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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安委会20xx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的《20xx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同文旅发〔20xx〕23号)要求,突出专项整治、突出风险防控、突出隐患整改,全力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坚持抓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消防安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主管单位指导旅游景区制定完善、科学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的责任分工,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定期维护、更换;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旅游景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旅游景区对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训练一支有知识、能自救的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道路交通安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旅游景区根据交管、运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完善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设施、设备的检查;对景区内道路、涵洞、交通标识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最大承载量: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在显著位置公布最大承载量和相关应急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安排专人进行疏导,增设景区临时停车场、售票口、卫生间、蛇形防护通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景区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高风险旅游项目: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协调配合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对索道、缆车、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项目一律关停。

食品安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广大游客餐饮安全。

防恐防暴: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健全防恐防暴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制定防恐防暴应急预案和值班巡逻制度,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增强安检和巡查力度,确保遇有暴恐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妥善应对、及时报告。

特种设备: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旅游景区采购、租赁、使用的特种设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森林防火: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部门指导旅游景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游客带火种进入景区,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织火灾隐患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等灭火救援力量,提高灭火处置能力。

硬隔离设施设置: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督促各旅游景区在开放式广场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设置硬隔离设施。各旅游景区要聘请专业人员对硬隔离设施设置情况进行设计论证,切实符合相关要求,起到防护作用,设置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安全标志: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景区合理设计景区内的游览线路,设置明确、清晰的景区游览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提示牌,增加重点路段、道口的警示标识,提高游客的流动率,避免误导游客,造成不必要的拥堵。

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保障培训时间和质量,严格培训考核并健全培训档案。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修订和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使每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救生器材使用,熟悉逃生路线和救援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二)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工作的目标任务。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紧盯重点环节、紧盯重点部位、紧盯重大风险,配合交管、运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工作。

旅行社:一是旅行社在编排旅游线路时科学安排旅游行程。二是旅行社租用车辆选择手续齐备、保险有效、信誉好、车况好的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并与其签订正规的《旅游团队承运合同》,划分安全责任。三是组织旅游团队出行前,对承运车辆情况进行检查(有无年检,gps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每个座位有无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锤配备是否到位,轮胎磨损情况),查看承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并了解个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查看承运资质牌是否符合承运要求。四是导游人员在出发前查询出行的线路有无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出行时段是否存在雨雪雾等影响安全的天气。五是旅游团队出行中,导游人员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的提示职责,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提醒司机不得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遇有恶劣天气、临崖、临水、盘山路、背阴路要提醒驾驶员谨慎行驶,绝不能冒险行驶。六是因特殊情况造成游客滞留的,要安抚游客情绪,合理安排住宿、就餐。

旅游景区:一是景区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交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机构实施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运行。二是景区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灭火器、应急锤、座位安全带等设备齐全。三是景区对自备旅游运营车辆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四是对景区内道路、涵洞、交通标识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路面的积水、落石等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障碍物。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xx年3-4月,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改阶段。

20xx年5-6月,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性、代表性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集中进行整改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和“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建立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7-8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和“体检”工作进行抽查。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深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真正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实际行动践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努力开创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目标、保障措施、治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实效。

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落实,市文旅局对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组织不得力、开展不深入、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从4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按附件1、2的要求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学生、儿童安全、畅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整治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查处一批校园周边道路突出交通违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完善优化一批校园周边交通组织,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点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治安等警种联勤联动,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交通问题突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落实保安人员足额配备,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要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

5.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违法乱象。要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采取“视频+巡逻”的模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违法。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开学后第一个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要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4、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31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民警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

5、各级公安机关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6、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查整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1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2、要积极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加大对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车安全顺畅。要严格校园周边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设施,降低对通行的影响。

3.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与学校及属地街乡镇村基层组织共同研究会商,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及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摸清需求,根据城乡不同状况,会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展公共交通、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遇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提前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维护。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选树一批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交通组织科学精细、共建共治机制健全、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交通安全示范校园,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各县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县(区)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选定市、县级重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制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报表及工作小结, 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和《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苍公发〔20xx〕68号),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1、全校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

4、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5、无安全事故发生。

1、9月7日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2、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

3、向学生分发上级赠送的漫画手册,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创作活动,发动学生创作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各班于9月15日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乡、县级的评选。

4、9月16日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

5、9月20日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6、9月16—20日进行小黄帽佩戴情况大检查并组织学生开展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活动。同时开展交通文明示范队活动。

7、9月中旬,学校宣传窗、班级板报刊出一期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板报,于9月20日检查。

8、9月中旬,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各班要利用班会课开展一次主题教育。

9、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金点子”短文评选活动,发动学生撰写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金点子”短文,各班于9月15日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乡、县级的评选。

10、9月28日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xx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xx年,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315人,受伤2346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政教、教务、总务、工会、少先队等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当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有效结合,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以“宣传月活动”的成果,促进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积极的作用。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六篇】

围绕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核心目标,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关键环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进一步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为重点,深入源头企业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全面治理安全隐患。

2、按照“政府主导、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查”的机制要求,以农村道路特别是通行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线路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务必在今年年内完成。

3、安监中心与联校对全县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审查校车营运资质,坚决取缔“黑园”、“黑车”。

4、督促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要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5、结合交通安全检查“回头看”,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客货运重点驾驶人群体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预防常识。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七篇】

近年来,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及机动车数量骤增,飙车、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等现象突出,校园交通事故频发。为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经与贵阳市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协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学校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园交通环境。

宣传教育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部门联动、强化考核。

成立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保卫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决议,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在保卫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联络员:

(四)推进贵州大学校园交通“零”事故、机动车辆“零”酒驾示范高校建设,实现校园交通管理、车管服务一体化。

(一)准备阶段。

1.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情况摸排。

对全校师生的摩托车、电动车、机动车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数量、证件(合格证、发票、执照等)、来源、使用年限、最高时速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1)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本科生的摸排工作;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完成对研究生的摸排工作;

(3)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完成对校内门面经营户(含合作企业)的摸排工作;

(4)后勤管理处负责完成对所属部门员工的摸排工作;

(5)科技园负责完成对入驻企业的摸排工作;

(6)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完成对留学生的摸排工作;

(7)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完成对本单位教职工(含外聘员工)的摸排工作。

2.调查研究。

(1)校内调研。为争取广大师生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避免引发网上负面舆情,由保卫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大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分类梳理,为下一步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2)校外调研。借鉴其他高校在校园交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由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完成。

(3)发出倡议。由教师工作处、团委、学生会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停止使用摩托车和无牌无证的电动车、机动车。

(4)路面排查。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及贵阳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阳光派出所开展校园交通治理宣传教育周活动,对在校园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进行实地盘查,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师生进行教育。

(二)实施阶段。

1.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改造。

(1)合理规划停车位,停车位设置要避免与行人的行走路线冲突,确保合理的道路宽度,全力保障道路通畅。

(2)维护保养好道路,处理好车行道路与人行道路之间的关系,实施道路统一规划,做好主、干、支路和人车混行道路的建设,使各级道路衔接顺畅。

(3)合理设置交通设施,健全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灯等,规范机动车行驶路线、行驶时速,明确禁止车辆停放位置,达到道路无盲区。

(4)利用现代交通路况智能监控设备,实施远程监控。

2.由保卫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3.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1)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社团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网络媒体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规及《贵州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别负责,进行动员宣传,并签订遵守交通法承诺书。

(2)各单位(部门)通过政治学习、网络、微信、qq等多种形式把学校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发挥教职员工的模范遵守作用。向教职员工倡议在校园内不再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车,鼓励通过骑自行车、搭乘摆渡车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园内通行。

4.重点整治。

交通法没有禁区、学校不是法外之地。在做好校园交通科学规划、广泛宣传教育的前提下,学校将联合贵阳市交管、公安部门开展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安全整顿月活动,对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通行,违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包庇不护短,要让制度长牙,规章带电,充分发挥处罚警示教育作用。

5.长效管理。

(1)规范管理。学校将长期在校园内设校园交通执勤卡点,对于证件齐全的车辆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纳入门禁管理系统,规范停放。禁止证件不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按照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依规处理,涉嫌违反交通法规的通知或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2)控制增量。自20xx级新生起,一律禁止在学校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各学院与相关单位在新生进校报到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有序清退。针对目前校园内学生拥有的证件齐全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机动车,随着学生的毕业自然清退出校园,毕业学生不得把车辆留在校园或转卖给在校学生。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摸索出一条适合贵州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校园安全质量评估指标,通过考核评估促进校园交通安全质量的提升。

(一)高度重视。校园交通治理是个“老大难”问题,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难上加难。学校主要领导多次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增强执行力,把校园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布署、同落实,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责任。

(二)精心组织。校园交通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较多、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校办要加强统一协调,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方发力,形成合力,逐一破解交通治理各个难题。

(三)狠抓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工作职责,闻令而动、一抓到底,把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的收获转化为检验工作落实的成效,实现校园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舆情管控。交通综合治理难免会影响部分师生的出行,容易成为师生议论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管控,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一)考核保障。

(1)机关党委(目标考核办公室)要将教职员工违反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纳入二级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要把学生违反交通法规及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纳入学生管理规定。

(二)经费保障。

校财务处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贵州大学“和谐交通、绿色出行”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第八篇】

为积极应对当前城区交通面临的严峻形势与挑战,进一步深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实行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改善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深入推进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我区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影响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从改造路网结构、完善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推进交通管理科技化运用水平、提高交通指挥疏导效能、严整交通违法、提升文明交通素质入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交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切实提升澄海交通形象。

(一)城区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建设联动执法机制,道路违法乱停车现象基本杜绝,主次道路停车秩序形成良好局面。

(二)城区主要交通堵点基本疏通,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业广场、进出城通道等主要交通堵点拥堵状况明显改观,及时解决交通拥堵状况。

(三)城区路网结构不断优化,优化城区路网级配,使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等级结构有效改善,中心城区对外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城区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交通智能控制信号覆盖率达到。

100%。

主要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实现全覆盖。中心城区以内与中心城区以外上下班高峰期与平峰期的交通流量处于平衡。交通违法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秩序逐步形成。

1.

规范路内停车行为。开展路内停车专项整治,进一步发掘路内停车资源,规划设置同益路、广益路等道路停车位,在部分次干道选择不影响车辆通行的路段划设路内停车泊位,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城区道路进行改造时,分级改造人行步道,便于设置停车泊位。对益民路国道至外环西路段、振兴路、中山北路等路的交叉路口断面进行优化,在道路两侧施划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参与单位:区规划局、区公安分局)。

加强停车泊位巡查管理,开展对逆向停车、违法占用公交车停车位的专项整治,全面整治城区违法停车和违法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对使用反光锥桶、石块、自行车等霸占路面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处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

2.

全面整顿占道经营。大力规划、清理、转移益民路、登峰路、振兴路、西门鼓、中山南路、环城路等路段的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行为。采取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进行有效清理整顿,彻底还路于交通,积极改善通行条件。严禁小商贩上路围市,全面清理临时摊点,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各街道牵头开展整治劝导工作,对每个沿街单位、商铺进行教育劝导,落实各生活小区、单位、沿街商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推进宝奥物流城建设,严格执行城区禁行大货车规定,解决城区货运站点、物流经营户占路经营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参与单位: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环卫局、各街道)。

3.

加强施工占道管理。严格破路、占道等施工审批监管,一般情况下不许可封闭道路施工。占道施工项目必须严格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严格交通影响评估,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城区道路占道施工作业的日常监管,协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审批要求依法施工、有序施工,严禁将渣废土、建筑材料堆放路面、占用人行道,并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安排交通引导员,加强施工路段监管疏导,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违规施工造成道路严重堵塞的要对业主予以问责。

城管部门要对城区正在破路、占道施工的地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厉查处随意破路、占道施工严重影响道路畅通以及工程久拖不完长期影响道路畅通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落实警力加强施工路段的巡查,及时疏导交通。(牵头单位:各街道;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

4.

开放单位停车场。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完善停车设施共享利用的协调机制,鼓励、倡导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学校等单位和居民区开放内部停车区域,特别是夜间单位内部停车场空闲时段,有偿向社会车辆开放,缓解周边区域停车难问题。周末及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的高峰期,澄海中学、实验高中、华侨中学、集贤学校等学生家长接送车辆比较集中的学校,要临时开放校内停车场地,并鼓励学生拼车同行,减少学校周边交通拥堵。(参与单位:各职能部门、各街道)。

5.

2

4

个大型公共停车场。将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停车泊位的配建比例确定为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规划、审批的硬性指标,确保从源头上解决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指导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地下停车场,条件成熟时设立多层机械停车场。制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单位、个人建设停车场,实行阶梯收费,推进停车设施民营化,形成促进城区停车设施发展的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区规划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

6.

ktv。

后面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可解决集装车辆等待办理报关手续停放国道。

324。

线路面造成交通拥堵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规划局、各街道)。

7.

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和改造。推进凤翔路的拓宽改造工程,加快莲河路、外砂河堤澄海侧的拓展及水泥硬化,连接金鸿公路,有效分流过境车辆,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有计划地打通登峰路水果市场路段、华兴路至莲阳河堤等断头路,拓宽环城路、澄江路龙田路段、登峰路龙坑路段等“瓶颈路”,消除道路通行能力限制,改善道路微循环,完善路网结构。拆除益民路、振兴路等路段双侧绿化带,拓宽道路。加大支路、街坊路改造力度,改善支路行车条件,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参与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各街道)。

8.

50。

个交通易堵点实行定点、定岗、定责、定人的“四定”常态勤务管理,确保治堵保畅全覆盖。强化摩托车、货车、泥头车、黄标车管理,深入推限货、限黄标车工作,加大摩托车、货车、泥头车、黄标车执法工作,努力减少城区交通流量,提升交通环境。深入推进拆除违章建筑行动,还路于民。(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环保局、各街道)。

9.

整治交通堵点。制定交通堵点、节点的排查工作和交通拥堵点段管理责任制度,一堵点一方案,明确交通拥堵点段的参与单位、责任人,加强日常交通监管,每年完成一批堵点、乱点的治理。针对登峰路华东路口、澄江路高速路口、莱美路鱼市、人民医院、汇璟小区、宁冠园市场等交通流量较大、交通违法现象相对突出的重点路段、区域,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切实改善重点路段、路口交通秩序,一方面大量消除致堵隐患,另一方面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各街道)。

10.

实施城区街巷改造。加快实施支路、街巷改造拓改,以提高道路通行率,条件允许的如大众埕万盛园片区,规划设置单侧停车泊位。针对街巷内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对人行道具备降坡条件的适当降坡。加强城区街巷治理,清理侵占道路现象,将创文强管拆违空出的土地优先用于道路建设,形成区域路网的微循环。(牵头单位:各街道;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

11.

实施社区(小区)提质改造。遵循“政府引导、规划引领、专业运作”的原则,通过优化功能布局,推进社区(小区)停车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充分挖掘小区停车空间潜力,因地制宜利用广场的地面、地下空间,以及闲置场地和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面、地上和地下空间来设置停车设施,改造非机动车库,新建地下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多层停车楼等,缓解社区(小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参与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各街道)。

12.

整治乱停乱放突出路段交通乱源。公安交警、交运、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擅自侵占道路、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从事其他活动等非法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合城区道路停车资源,增加停车供给。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对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有效减少违停“添堵”现象,尤其是对在道路交叉口、主干道、黄色网状线、人行横道、公交停靠站上停放的机动车要坚决予以处罚。加强中山路、西门鼓、环城路、文冠路、益民路、文祠路、莱美路城区路段、宁川路、广益路、玉亭路及区政府周边道路等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巡查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积极探索依托社会治安监控平台,建立车辆违停抓拍系统,高效整治乱停乱放行为,形成强大违停震慑声势。(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各街道)。

13.

整治汽车总站周边环境。加强澄海汽车总站及周边环境秩序管理,确保客运市场规范有序。交运局强化运输秩序日常管理,要求车站实行“门前三包”,加大站前广场管理设施投入,重新规划公交车、出租车候客区域,杜绝站外停车揽客现象。对“黑车”非法载客营运及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地点上、下客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行为要从严查纠。要积极加强警示教育,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公安交警部门设立固定交通执勤岗亭,加强站前交通秩序管理,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无牌证三轮车。城管、工商部门要对影响车站交通秩序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堆物、摆摊设点等行为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区交运局;参与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广益街道)。

14.

实施杂乱路段的综合治理。对人民医院、人民公园、卜蜂莲花、宁冠园市场、万盛园生活市场口、益民路环城北路口、莱美路蓬岭路口、花园酒店、中山南路、西门鼓、宁川路、广益路、登峰路等人流车流集中、交通环境复杂的路段、交叉路口实行交通综合治理,开展联合执法,严禁道路拉客、取缔违法经营,对非法营运车辆、摩的坚持严管重罚,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禁行为、闯红灯、乱停乱放、无营业执照经营和无道路运输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交警、城管、交运等各自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多项违章的,多项并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上述重点部位秩序管理,在车流量高峰期,安排警力执勤,疏导交通,严厉管制,维护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各街道)。

15.

整治学校周边及重要节点非法营运。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上放学时段,安排警力维护通行秩序、制止乱停乱放,为学生开辟安全出行通道。对在学校门前从事非法营运的摩的、后三轮加强稽查力度,鼓励学生家长拼车接送孩子,消除堵源及安全隐患。要积极组织学校工作人员在上、放学期间到学校门前和附近路段协助维护秩序,根据交通流情况实行不同年级错峰放学,减少车流人流量。合理利用学校停车场地和除大门外的其他通道,规范停车秩序,分流人流车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各中小学校的教学议程,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与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

16.

加强禁停路段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巡查,对城区所有禁停路段按规范全面设立禁停标志,广泛宣传加强禁停提示告知,对违法停车行为依法查处,对乱停乱放影响交通以及路面“僵尸车”要及时予以拖移。进一步完善、增设城区各类停车指示标志及其他交通设施。对于停车泊位标识、标线出现磨损、不清晰的及时进行更新和更换,方便群众规范停放车辆。参考汕头中心城区管理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采用电子停车收费装置(俗称咪表)实行收费管理的管理模式,提升道路静态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

17.

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通过增设右转专用道、导流安全岛、左转待转区域等方法,优化重要节点的交通组织,发挥“改造一点、盘活一片”的治堵效果。在国道文冠(三个方向)、国道中山路口(三个方向)设置左转待转区试点,配套设置提示标志,施划路面待转区标线,推进新型控制放行策略,缓解路口车辆排长龙等候绿灯通行的现状,并逐步根据试点效果在其他具备条件的交通信号灯路口设置待转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城区部分路口实施实施全屏(圆筒)式信号灯红灯亮时允许右转的通行模式,提高交通信号灯路口的通行效率。有效杜绝机动车随意转弯掉头和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的行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紧论证,重新规划宁川东、西路交通组织,宁川东路设为由北向南行驶单行道,宁川西路设为由南向北行驶单行道,连接玉亭路、登峰路后形成顺时针方向通行的单向循环交通,进一步提升新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

18.

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整合公安交警、交运、城管、教育等部门力量,每年开展。

2

3

吨以上大货车闯禁行的查处力度,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运、工商部门联合整治取缔无证无照货运站场,进一步减少货车占道装卸货物乱象。住建、交警、交运、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泥头车管理,联合整治,参照汕头中心城区管理规定,在城区推行实施泥头车车厢全密闭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各街道)。

19.

7

个灯控路口联网控制,实施“绿波带”。公路局应将国道。

324。

线城区改造路段。

7

个交通信号灯路口的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尽快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维护。各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公路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20.

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就近处警的原则,强化路面执勤执法,及时快速处置交通警情,加强与保险行业协会的协作,共同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制度,推行轻微事故“互碰自赔”和先清除现场后处理事故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和拥堵,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对交通的影响,为城市拥堵大量减负。同时加大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对“快撤理赔”工作的知晓率,将快撤理赔理念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澄海广播电视台)。

21.

建立网格管理体系。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网格,按一类警务区。

24。

小时有警巡逻和二类警务区重点时段有警巡逻的要求安排对应勤务。以国道为界,老城区为一类警务区,并以文祠路为轴划分为南、北两个警务区,新城区为二类警务区。公安部门以交警为主体,整合城区三个派出所,对三个警务区开展动态巡逻管控。依托交通管理智能指挥系统(在建)和各个交通岗亭,落实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责任管理制度,加强城区道路的有效监控,减少城区道路管理的“死角”,采取抓“点”、理“线”、查“面”、治“块”等方式,大力开展一系列管理整治措施,推进交通管理网格化,不断规范道路交通运行秩序,不断提升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城管部门参照创卫创文管理模式,实行路长制、街长制,推进市容市貌的网格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

22.

提高路面见警率。按照“勤务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动态管理要求,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拓展高峰时段的警力管控面,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路面,做到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任。按网格管理体系进行布置警力,全面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全员接处警,一旦路面发生事故和拥堵,指令就近交警迅速处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在重大活动或集中整治行动中,抽调警力充实到路面交通管理一线。细化高峰期、平峰期、低峰期等各个交通时段的勤务要求,确保见警率和管事率。推进勤务改革,加强警力保障,在城区增设一个交警中队,进一步提升城区交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23.

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积极借助各大媒体、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采取现场直播,违法曝光、“五进”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交通观念和习惯。澄海电视台要加大自主报道力度,制作文明交通出行公益广告进行长期播放。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纳入单位员工及家属的教育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和推动者,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形象。发挥自媒体在倡导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积极与本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站沟通交流,争取支持,制作高质量交通安全专题片和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媒介,加大文明交通教育。积极组织参与“微文明”、“文明出行”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自身做起,由己及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主动维护交通秩序,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各镇、街道)。

24.

发挥志愿者和群众的作用。文明办、团区委要建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完善文明交通劝导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加强文明交通引导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以城区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重要节点等区域为重点,协助交警维护日常交通秩序,劝导车辆、行人勿做闯红灯、攀爬护栏、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宣传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强化教育引导和氛围营造,以“小手拉大手”、“无车日”等主题活动为抓手,减少私家车日常出行次数,鼓励乘坐公共交通,不断培养绿色低碳、安全文明的出行意识。(牵头单位:团区委;参与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5.

区将组织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进行督促检查,将各部门落实整治长效机制的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评体系,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参与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进城区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切实解决为民服务

“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勇于担当,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是一项规范城区管理的系统工程,是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一协调,高效推进,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在主动做好本方案已明确的职责范围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任务重,难度大,一些交通顽疾是经过长期积累逐渐形成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文明依法,注重疏导教育,侧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影响全局。要妥善处理好执法查处与化解矛盾的关系,确保整治成效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主动作为,不能互相推诿、互相扯皮,推卸责任。要把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切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察局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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