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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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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做好“五一”假期罗浮山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工作,预防因出游的车流、人流量过大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根据市公安局党委,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县局决定抽调应急警力随时做好罗浮山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伟灵同志负责“五一”假期的应急处置上传下达及协调工作。

1、罗浮山高速路口至广汕路巡逻。

2、广汕路长宁红绿灯路口。

3、罗浮新城路口。

4、埔筏红绿灯。

5、游客服务中心红绿灯路口。

6、游客服务中心周边巡逻。

7、罗浮大道往黄龙观路口。

8、旧长澜路黄龙观路口。

9、罗浮大道名流路口。

10、罗浮大道麻姑峰路口。

11、景区大门停车场出口。

12、景区大门停车场入口。

13、景区大门。

14、嘉宝田酒店路口。

15、罗浮大道酥醪路口。

16、原那里花开路口。

17、罗浮大道巡逻。

18、黄龙大道巡逻。

19、澜石至酥醪路段巡逻。

20、巡逻及事故处理组。

21、应急组。

22、应急拖车组。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罗浮山景区分流疏导应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严密部署、逐级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绝不能因工作失误和麻痹大意造成路面交通陷于瘫痪等不良后果。

2、严格纪律。现场执勤民警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影响交通分流管制工作正常进行。

3、加强通讯保障和信息报送工作。“五一”期间,各岗点应配备对讲机、执法记录仪,保证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快速准确。各参战单位一旦发现辖区路面出现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等突发情况,应该立即报告大队值班领导。

4、参加应急分流交通管制工作的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准备足够的反光锥、警示灯、管制或分流提示牌备用。

5、全体参加交通分流管制工作的民警、协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人为本、全力以赴、尽最大努力保证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6、参加执勤民警必须准时上岗、统一着制服、戴大檐帽、白手套、反光衣、肩灯;在执勤中要保持警察风纪严谨、文明执勤、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各单位自备各种装备(车辆、对讲机、反光锥、警戒带等),持对讲机。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学生、儿童安全、畅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整治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查处一批校园周边道路突出交通违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完善优化一批校园周边交通组织,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点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治安等警种联勤联动,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交通问题突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落实保安人员足额配备,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要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

5.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违法乱象。要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采取“视频+巡逻”的模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违法。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开学后第一个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要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4、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31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民警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

5、各级公安机关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6、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查整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1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14)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2、要积极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加大对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车安全顺畅。要严格校园周边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设施,降低对通行的影响。

3.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与学校及属地街乡镇村基层组织共同研究会商,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及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摸清需求,根据城乡不同状况,会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展公共交通、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遇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提前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维护。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选树一批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交通组织科学精细、共建共治机制健全、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交通安全示范校园,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各县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县(区)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选定市、县级重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制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报表及工作小结, 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xx〕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磐雷张涛。

副组长:赵凯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厅党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盯执法领域各类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细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实现长效治理。

厅党组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常态化查纠整改作为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抓紧抓实,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持续发力。成立以厅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组长,厅法制处处长汤远华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具体由厅法制处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聚焦6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视频会议通报的共性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交办的个性问题、省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等3类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

(一)交通运输部通报的共性问题。即短板弱项问题4类,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协同联动不紧密、查纠整改不主动、工作实效不突出的问题。

(二)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个性问题。共涉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82个,分别是长沙市13个、衡阳市2个、株洲市4个、湘潭市11个、邵阳市2个、岳阳市6个、常德市4个、张家界市2个、益阳市6个、郴州市5个、永州市9个、怀化市7个、娄底市5个、湘西州6个。

(三)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11件,分别是衡阳市1件、湘潭市2件、邵阳2件、岳阳市1件、常德市1件、郴州市2件、永州市2件。

3类重点问题详细情况见附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

(一)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

1.制定印发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并动态更新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库,对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导;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在省级层面挂牌督办;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一轮深入摸排,重点排查随意拦车扣车、顶格处罚、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公权私用、权钱交易等问题,防范排查和化解矛盾风险。(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逐级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执法站所联系点制度。落实警示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警示通报。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逐级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建立问题预防预警机制。(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不懈深化执法为民。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28应用和服务水平,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制度。(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5.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聚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继续办好执法工作中的民生实事。组织制定年度执法为民实践活动计划,明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坚持开展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活动,每月确定一日作为接待日,接待到访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保通保畅等工作细化便民服务举措,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问题困难,强化帮扶支持力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

7.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列明重点学习书目,列出研讨专题,做到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集中研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8.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执法站所讲党课,定期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以执法站所为单位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思想交流,从思想上、作风上、服务上主动找差距、找不足、促提升。(省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继续深入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好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应知应会手册、执法操作指南。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为重点,加强执法全过程现场模拟训练,分岗位、分年龄制定针对性训练计划,组织业务骨干、执法标兵与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一对一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进一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充实配优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紧盯基层执法站所长等重点岗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组织实施执法标识标准和执法基础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装备使用管理。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部省系统联网工作,完成执法机构校核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摸清机构人员底数,建立完善基础台帐。深化在线培训系统运用,用足用好线上培训课程和考试题库,加强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11.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执法规范化工作调度会议,加强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问题、化解风险隐患。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点对点调度、跨层级调度、进驻式督导。(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12.建立基层执法站所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考核机制。根据投诉举报数据、走访辖区企业、从业人员和访谈过境驾驶员等方式,按季度评估站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评定、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更加注重协调联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络员工作体系,将联络员机制延伸至市县级,进一步增强工作时效性和有效性。(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更加注重典型示范。完善工作简报机制,及时将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简报转发到市县基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工作简报,进一步提高简报内容质量,搭建交流推广平台。(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一)不折不扣抓好线索清单问题整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焦点、痛点和难点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3类重点问题线索清单中的各方面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并立行立改,持续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逐项核查和明确清单中各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迅速组织整改并在全面核查整改结果的'基础上,于7月30日前将本地区整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厅。厅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和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清单中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于本清单中问题线索涉及的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整改的个人或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督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围绕交通运输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摆的5类重点问题、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研督察明确的7个方面问题,继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运用好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28服务监督热线等各方面的渠道和力量,注重倾听和收集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意见,继续深挖其他突出问题,动态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当前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成因,强化整改的针对性、系统性,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确保整改效果长期巩固不反弹,形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四)强化考核监督。对于整改工作不力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厅将按照2022年真抓实干考核激励指标相关内容用好考核考评、督查督办手段,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平安校园,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积极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不良文化环境得到彻底整治。

(二)建立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校内自防能力显著提高。

(三)加强排查整改,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清除、

(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分管安全工作)。

成员:校务会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

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对矛盾纠纷、高危人群、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

第二阶段:整体联动,集中整治。

(三)、整治重点。

1、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车”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3、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校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担点。

1、各部门建立相关制度。制定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有关人员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发挥大队部、少先队的作用,共同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要搞好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增强防范能力、二是要严格门卫询问和登记制度。非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理由方可进入。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整治校园100米范围内的和其他对教学有严重影响的娱乐场所、清理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商业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检查学校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好“整治"与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彻底杜绝隐患。要结合本学校、本班级的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专项治理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行动,加强对学生娱乐、消费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和对各种侵扰的抗御力。

(四)畅通渠道,严格信息报送、学校对安全信息要及时掌握、认真汇总、如实上报,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按工作进度上报综合治理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六篇】

20xx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把“三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打造宜学宜居,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城市市容市貌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xx年7月起到20xx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原则,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长期规范管理。县创建整治指挥部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人员到位情况、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和点评。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个人与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彰先进,揭露陋习,强化社会监督。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七篇】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xx〕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磐雷张涛。

副组长:赵凯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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