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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方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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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方案【第一篇】

根据《审计法》和《XX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省人大、省政府要求,为了组织实施好xxxx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xxxx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中心,继续坚持综合财政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深化审计内容,在强化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基础上,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在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财政经济秩序,推进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约束,促进省直部门依法理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审计,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服务财税改革,促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二是服务政府决策,揭露和反映财政财务收支中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加强财政管理,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服务人大监督,如实向人大报告我省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省人大强化省级财政监督,促进依法治省服务。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主要对xx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及财税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问题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

确定审计对象的原则:

一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二是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地税、国库部门;三是xxxx年实行部门预算的省直部门(单位)(其中: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10个省直部门为必审对象);四是xx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涉及的省直部门(单位);五是财政专项资金、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比较多、有执收执罚权的省直部门和单位;六是多年未审计或审计从未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七是省人大、省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

按照以上原则,确定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如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厅、外经贸厅、科技厅、农业厅、省残联(以上为xxxx年10个规范部门预算试点单位)、省地税局、国库湖北省分库、环保局、民宗委、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察院、广电厅、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政府驻深圳办……

xxxx年纳入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范围的行业审计项目是: 4个县(市)财政决算及县域财政管理状况审计(财政处)、全省扶贫资金行业审计(农业处)、全省收支两条线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行财处)……

三、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省财政厅

1、审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

(1)部门预算。重点审查财政部门对省政府29个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部门预算的编制、批复及执行情况。编制部门预算的内容是否完整,收支预算的项目是否明确和具体,是否符合部门(单位)的实际,有无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科学,脱离实际,导致部门无法有效执行的问题;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和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部门预算的项目和金额、违规追加等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2)政府采购。重点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规定编制采购预算,并列入省级预算下达到部门单位;有无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纳入的问题;采购的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是否健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管是否严格有效。

(3)国库集中收付。重点审查其运转是否符合规范程序,按规定应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的财政收支是否全额纳入;是否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有关制度规定支付资金,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同意部门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有无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有无混淆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资金范围的问题;分析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转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是否达到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增强预算约束力的目的。

2、审查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和预算平衡情况。主要是有无应做未做预算收入、违规退库冲减收入等问题;向人大报告的平衡结果是否真实。

3、审查支出预算批复和拨付支出预算资金情况。是否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批复支出指标和拨付资金,有无批复预算指标不及时、不足额,预留待分配支出指标,自行调整支出预算科目,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等问题;有无不按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滞留欠拨和越级拨付的问题。

4、审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调整预算,有无未经人大、政府批准,自行追加和调整支出预算的问题。

5、审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

(1)专款的分配情况。摸清中央和省专款的总额和项目,准确划分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专款本级拨付、下划和结转下年使用的数额,审查结转下年的具体项目内容,专款的拨付和下划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滞留欠拨、挤占挪用和违规结转等问题。

(2)专款的管理情况。审查财政厅各业务处室对省直部门(单位)及下级财政部门使用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对资金的使用是否跟踪问效,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是否建立,有无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

(3)省级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一是是否建立项目库制度;二是专项经费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零基预算的要求;三是是否符合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控制了专项拨款的增长;四是专项资金使用,是否作到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打破部门界限,统筹安排,财政建设资金安排是否体现重点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五是延伸部分用款单位,抽查省级专款(中央专款)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核其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合理,申请事项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有无挪作他用以及损失浪费问题。

6、审查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情况。主要对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进行审查。其中对上结算的审查重点弄清与财政部结算的实际收支、具体构成;办理对下财政结算情况,重点审查省财政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办理对下结算,有无办理结算透明度不高,搞“暗箱操作”,违规结算的问题,有无未经政府批准,脱离人大监督,自行办理对下补助,分配资金向本系统倾斜的部门行为。

7、审查厅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和各业务处室业务费收支情况。审查经费来源和运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分配向自身倾斜,违规提取业务费和手续费,开支大手大脚,乱开银行账户,隐瞒转移财政资金,设置账外账,滥发钱物,内部管理松弛等问题。

(二)省地税局

主要对省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

1、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审查省地税局税收政策制定与执行中,有无违反国家政令统一,擅开政策口子,随意减免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问题;对税收票证管理是否规范严格,有无税收票证管理不规范,乱收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税收稽查工作有无稽查力度不够,稽查程序不规范和稽查结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审查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经费来源是否正当,有无挤占下级经费以及应交未交预算收入问题,支出是否合规,其中机关及系统的大宗购置是否按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控制是否严格有效,执行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有无设置账外账,滥支滥用,开支严重超标等问题。

(三)国家金库XX省分库

主要对省国库办理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审查。重点是:

1、审查库款的收纳、划分和报解情况,有无入库和报解不及时、延解积压库款和收入级次划解不正确,挤占上下级财政收入的问题。

2、审查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情况,有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冲退国库库款的问题,有无违反国

家规定办理超范围、超越权限的退库。

3、审查办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情况,有无拨付资金不及时、不足额,超预算、无预算和越级拨付等问题。

4、审查国库与部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之间的资金清算,是否在财政部门审批的用款额度内及时清算资金。

5、审查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情况,有无会计核算不合规,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力,手续不完备,审核把关不严,影响国库资金安全的问题。

(四)省直其他部门(单位)

在对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

1、罚没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缴情况。审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扩大范围、自立项目、提高标准乱罚款和乱收费的问题;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和坐支应上交财政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问题;有无违反“收(罚)缴分离”规定,违规开设收入过渡户,滞留拖欠收入,未及时入库的问题。

2、部门(单位)预算外收入、单位经营和事业收入的管理情况。审查单位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有无隐瞒、转移收入,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问题;预算外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滞留、坐支预算外收入的问题是否突出;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营性收入和事业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税款,有无偷漏税和欠税的问题。

3、专项资金(事业费)的预算申报、分配和使用情况(包括省级专项经费和中央专款)。

一是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的申报。审查部门省级专项经费预算编报程序是否合规,项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有无沿袭惯例,导致所安排资金与实际情况脱节,预算项目无法执行的问题。

二是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审查主管部门是否将财政批复预算(或部门预算)及时全额批复所属单位,有无截留、克扣所属二、三级单位经费的问题;中央和省专款的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具有规范的分配方法,分配过程是否存在随意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有无违规提取管理费、欠拨、滞留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审查专款的具体使用单位,有无挤占挪用问题,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是否达到项目申报所预期的目标,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主管部门还要审查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做到跟踪问效,是否建立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和报告制度。

4、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管理及效益情况。重点审查部门(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搞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的科学性、项目建设的进度、资金的管理使用,有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国家财政资金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5、财务管理情况。审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报批手续是否齐全,执行财务制度是否严格,有无乱开银行账户,滥发钱物,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滥支滥用等问题;有无资产管理松弛,资产不入账或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5、实行规范部门预算试点的单位和部门,在对上述内容审计的基础上,还要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6、对xx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省直部门和单位,xxxx年继续纳入审计范围,并且在完成上述审计内容的基础上,还要开展对比审计,针对xxxx年审计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跟踪检查该单位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看是否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四、组织方式及要求

(一)统一组织,分头实施。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在厅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和部署,具体实施由各有关处室在分管厅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厅办公会确定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和分工,分头进行。

(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审深审透,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在搞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同时,强化对重点二、三级单位的审计,注意查处上级违纪违规问题向下级转移的问题;二是在开展财政财务审计收支中,注意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加大查处大要案力度;三是以重点专项资金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从专项资金的立项、分配、使用入手,重点揭示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及时上报,注重时效。各有关处室纳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和进入审计工作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应于五月底前结束,对省直部门(单位)的审计报告及报表、纳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范围的行业审计综合报告应于六月十日前交财政处汇总。财政处应于六月底前草拟出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在此基础上,形成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各处室应坚持从大局出发,及时、完整地提供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确保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结果报告的质量,共同完成好xxxx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省审计监督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结合市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审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贯彻“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主要目标

一是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事权范围,推动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促进预算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二是推动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科学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规范政府预算管理。三是推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改革,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四是推动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项目安排

围绕上述目标,着力做好12个项目的审计工作,汇集20xx年已经完成的22个审计项目成果。

(一)预算部门单位审计

根据上级总体部署,按照轮审计划、保持一定审计覆盖面的原则和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安排审计10个部门,其中预算组织部门3个: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库,预算执行部门7个: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同时,开展2个专项审计项目:

1、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省厅安排的项目);

2、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市审计局统一实施的项目)。

(二)拟汇入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项目成果

拟将20xx年已经完成的22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成果汇入审计结果报告。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5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财政决算审计项目3个。

三、审计重点内容

(一)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xx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促进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主要目标,重点反映预算编制不细化、部门预算与职能和工作计划不衔接、项目论证不充分、预算下达时间晚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率低、执行进度缓慢、影响预算绩效的问题。

1、预算编制和分配情况。一是审查政府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各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财政专户收入等是否按规定全部编入政府预算。二是部门人员和公用支出的定额标准以及项目支出审核依据是否合理。三是对超收收入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对市级预备费的使用是否真实、完整地向市政府报告。四追加预算项目的申报程序是否严格,有无做到专款专用。

2、预算批复和下达情况。审查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批复的部门预算是否全部明确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是否按照支出方向“打捆”批复项目支出预算;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是否及时足额下达到位。

3、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以市人大批准的市级支出预算科目为依据,审查市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是否合规,揭示财政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过程中自行调整预算科目和级次未在市级预算执行报告中如实反映的问题。审查各项收支是否据实列报,有无人为调节收支科目、进度,以及将应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对比分析非税收入规模、结构、比重变化趋势及原因。摸清当年追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规模、预算来源和下达时间,审查预算支出进度是否均衡,有无年底集中分配资金等问题。重点关注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在预算执行中擅自调整预算科目和支出项目,或者“以拨列支”将预算资金沉淀在所属单位或项目单位等问题。

4、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摸清基金规模、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结转等总体情况,审查基金收支是否真实完整,预算编制是否细化,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是否编入年初预算;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出方向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分析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结构、规模、原因及增减变化情况。

5、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以财政部门批复和追加的部门预算为基础,检查市级部门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反映是否存在定额标准不符合实际的问题;检查部门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反映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6、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审查应纳入国库管理的资金是否纳入,有无存放国库之外脱离监管问题;审查财政专户开设的合规性,是否存在开设数量过多、无依据开设、专户资金规模过大问题。审查有无“以拨列支”,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脱离国库监管,关注是否存在闲置、挪用等问题。重点关注国库资金收纳拨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评审及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地方债务管理等情况。

(二)市地税部门20xx年税收征管质量情况审计。根据上级授权,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对地税系统20xx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审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变相包税,越权办理减、免、缓税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重点反映当前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按规定征收期限足额征税,有无违规少征、缓征或多征、预征当期税款,以及通过办理退库、设立“税款过渡户”等方式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等问题。

3、税务稽查情况。摸清稽查工作开展现状和建立完善稽查机制情况,通过查阅稽查档案和抽查有关纳税单位,重点检查履行稽查职责是否到位,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处理处罚是否严格,有无执法不严、应处理处罚而未处理处罚或处理处罚标准不一致导致税款流失问题;查补入库税款是否及时,有无隐瞒截留等问题。

4、税收收入结构情况。一是从产业结构、收入级次、行业、区域等不同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分析造成税收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二是通过对比分析三年来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从计划、清欠上年入库和稽查收入等方面分析对税收收入质量的影响。三是重点调查部分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分别从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纳税单位(不少于12户)进行延伸审计,掌握企业纳税的总体情况,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规模、结构、原因。

(三)市国库办理20xx年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审计。以促进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保障财政收支的合规性与完整性,推动完善国库资金管理体制为主要目标,从检查国库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入手,揭露会计核算不真实、混淆入库级次、违规退库、内控流程管理等问题,充分发挥国库的执行、监督和促进作用。

(四)市级部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推动提高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为主要目标,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核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效益性,关注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五项费用”支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一要关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明细支出预算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多报支出,以及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审计中,要对少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及数据进行详细审查。二要关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对会议费等经常性支出年初预算编报为零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三要检查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在摸清追加预算总体规模、来源和下达时间的基础上,分析追加预算的时间、规模、结构和比重。审查追加预算项目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追加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

2、预算收支及管理方面

(1)收入方面。一要关注单位取得的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有无不及时入账、长期挂账等问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的单位,有无未严格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而截留、隐瞒、转移、坐支。二要关注是否存在利用办培训班、代收会费等方式获取收益,设立“小金库”行为。三要关注是否存在将应纳入单位账内核算的预算收入转入下属企事业单位问题。

(2)非税收入管理和上缴方面。关注部门是否按规定执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通过对票据的检查,看是否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收入及时上缴;当场处罚款和罚没物资变价款等不能实施“罚缴分离”的,罚款是否按规定及时上缴,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3)违规收费、罚款、摊派方面。重点关注部门收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问题,是否存在无标准或以协议收费名义乱收费的情况。

(4)违规支出方面。关注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有关津贴、补贴有无超标准或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比例发放的问题。是否存在支出向个人倾斜问题,如巧立名目乱发奖金、福利及招待费超支等问题。

(5)支出不规范方面。关注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拨列支的问题。

(6)结余不实。重点关注资金结转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隐瞒结余、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关注资金是否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在使用环节中是否存在通过虚列支出,将资金转至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问题,是否实行专项管理和明细核算。关注资金结余的规模、形成的原因,对上年结转后今年仍未使用完结的资金、当年未使用的资金进行详细审查,分析资金未使用和结转结余较大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对照部门立项资料,审查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分析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原因。

4、政府采购方面。通过审核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的支出,审查部门当年政府采购是否如实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关注部门政府采购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超预算安排或无预算安排问题。对部门当年购置固定资产及大宗物品的支出进行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核对,看是否有目录外自行采购的问题。

5、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审查其在经济业务管理、行业管理、所属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报销审批等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关规定,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资金管理分散,多头设账核算,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混乱造成资产流失等问题。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验证,审查制度执行各环节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6、五项费用方面(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出国费)

(1)预算编报方面。关注年初预算五项费用编制是否真实、完整,明细支出预算与实际工作是否相符,有无虚报、多报支出,以及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审计中,要对少报、漏报、虚报的内容及数据进行详细审查,对比五项费用支出预算与审计认定数,查清差额数的真实性及原因。

(2)决算编报方面。关注决算报表的五项费用数据编报是否完整,关注决算报表的数据编报是否真实、准确,分析审计认定的财务报表数与决算编报数是否存在差异,找出并分析产生差异原因。

(3)五项费用支出真实性审查。对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查五项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4)五项费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在对部门资金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五项费用支出资金来源进行专项审查,看是否存在五项费用超支情况,超支资金来源是否挤占部门专项资金。

(5)报销虚假的发票和不合规发票情况。对部门五项费用报销环节进行重点审查,核对五项费用发生的实际支出情况,落实发现的疑点问题。

(6)五项费用内控制度建立和健全情况。重点对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审查其费用控制、支出审批、会计报销等方面是否建立了相关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厉行节约要求。

(7)五项费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部门执行五项费用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情况进行验证,通过对五项费用支出情况的具体审计,审查制度执行各环节是否得以有效进行。

(五)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初步均等化,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开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筹集情况、拨付情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揭示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六)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以促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为目标,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开展对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对计划完成、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审计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安排

1、财政科。为牵头科室,负责制定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市国库及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定期调度审计情况,及时组织协查重要问题;负责审计成果的汇总,以及审计情况报告初稿的起草工作。

2、行事科。负责审计市地税局、市经信局。在对地税审计中重点调查部分企业税收变化情况,分别从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中选择不同行业的纳税单位(不少于12户)进行延伸审计。

3、经贸科。负责审计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和市科技局。

4、经责处。负责审计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和市商务局。

(二)时间安排

1、市财政局审计,于4月10日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将小组报告提交法规科审理,4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市地税局审计,于4月1日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将小组报告提交法规科审理,4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并上报市局。

3、其他部门单位审计,于4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书,并及时将有关文书资料送财政科汇总。

4、两个结合开展的专项审计: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分别于4月底和10月底前上报市局投资审计科。

5、财政科根据各科室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以及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于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成果汇总工作,向局领导提交审计情况报告初稿。

6、向市财政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报的审计情况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的审计工作报告分别在有关资料正式形成后5日内上报市局财政科。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全局意识,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坚持整合审计计划,实现审计计划的科学管理;坚持整合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审计实施。各科室必须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紧紧围绕“两个报告”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宏观性、建设性和整体性的要求,按照我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为撰写好“两个报告”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突出审计重点,确保审计质量。一是各参审科室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审计内容,结合各自的分工,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研究制定审计目标更加明确,审计重点内容具体细化,更加符合本部门实际,操作性比较强的审计实施方案。二是要紧紧围绕预算执行,搞好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有机结合,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职责、资金管理模式、财政改革运行现状、财政收支规模等,将统一确定的审计重点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审计环节和有关审计人员,确保审深审透。三是在加强部门单位审计的同时,有重点地选择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多、有收费职能的二级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各科室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相互支持,及时沟通,配合联动,确保整个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凡被审计单位有电子账的,审计组必须进行会计信息数据采集,运用A0系统进行分析审计,同时要使用OA进行项目交互,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三是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要搞好衔接。实施审计前如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参照往年的做法,作为两个项目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保证预算执行审计成果汇总及落实整改的需要。

(四)认真做好审计结果落实和督促整改工作。各有关科室要强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访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两个报告”涉及的问题逐项得到落实。各科室要及时提报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等资料。

(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审计期间,各审计组要按照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和我局有关审计组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自觉做好廉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维护审计队伍的良好形象。如有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任务,统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和各项要求,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在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摸清单位家底,重点揭露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存在的违规违纪、重大损失浪费和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等问题,做出正确评价并分清经济责任。通过审计,增强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党管干部和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二、审计范围

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由其兼任法定代表人和由其分管的所属二级单位为必审单位,其他单位可根据与本单位经济往来情况和重要程度抽审。垂直管理的可适当延伸下一级单位。

审计时限应为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间,已进行过任中审计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审计。所需审计时限较长的,可重点审计后三年或最后一届任期,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情况。部门单位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财经法规情况,有无做假帐、私设“帐外帐”,或偷漏税金、私分乱发等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单位内部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执行中央及省市出台的经济政策情况。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一是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各类资金、基金和收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拖欠、坐支、截留各项收入问题;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是否到位,票据和帐户是否合规等;有无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三是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况,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其它专项资金问题。

(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核任期内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各项应收款、库存材料、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等),各项资产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账外资产。通过任期内国有资产(一般按净资产数)的增减变化,确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国有资产有无流失、损失、浪费等问题。

(四)负债情况。主要审核任期内单位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审查往来款项催要及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挂账和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等问题;有无账外债务,并及时查明原因,并分析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

(五)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基本建设、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正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其效益性如何。有无违规担保、抵押和购买股票、债券等现象。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现象。

(六)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有无长期借用公款或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资产问题;有无从单位注入资金进行工商登记、自兼法定代表人办企业问题;有无从下属单位领取报酬和补助问题;有无公款装修、购买私房及超标准购车等问题;有无通过亲属子女从事与管理的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活动牟取私利问题;有无转移、挪用、侵占企业资金或下属单位资金为个人和小团体牟取私利等问题。

四、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应按照审计内容全面评价,重点包括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大经济决策及其程序的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单位内控制度和遵纪守法情况,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背景,在取得相关批件、签字、会议记录、调查笔录等审计证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正确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具体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在审计报告中简要说明理由。在没有或无法取得相关证据,责任确实难以区分的情况下,采取写实手法,描述其经济活动或决策活动的具体过程。

领导干部对直接决定、认可、签署意见、签字、授意、指使或经办的经济事项形成的问题,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具有最终决定权的经济事项形成的问题,应承担直接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投资、收费、出借资金等重大经济事项存在的问题,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存在的违纪违规或分管的下属单位存在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承担主管责任;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或受上级领导指示、授意的经济事项形成的问题,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存在的一般性管理问题和分管的下属单位存在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应承担领导责任。

五、审计实施步骤

(一)搞好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职责或经营范围,被审计人员的职责及工作分工,经济目标或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往接受审计及检查情况,所属单位及其基本情况。搜集被审计单位所适用的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注意广泛听取意见,以便确定审计重点。

(二)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和审前调查情况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所审内容,确定审计重点和延伸审计单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各项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过程中遇有重大事项或人员调整,应变更审计方案,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审计组于实施审计3日前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并要求单位搞好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领导干部本人要写出任职期间的经济工作总结,并界定对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四)审计组进点要开好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进点座谈会,讲明审计目的和内容,听取自查情况及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财务收支等情况介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宣读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张贴审计公告书,设立举报箱。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分别签定双向承诺书。

(五)审计组长根据方案进行审计分工,各成员应明确责任,认真实施审计,记录好工作底稿和审计日记,整理好取证材料,做到真实、全面、规范、准确,并交审计组长审核把关。

(六)审计组汇总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做到重点问题未查清的不离点,未摸清资产真实情况的不离点,审计范围和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离点,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的不离点。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七)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审计方案等档案所需材料送局法制科复核后,将审计情况和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提出的意见一并通过定案会向局领导汇报,经局领导审核通过后出具审计结果报告,下达审计决定。需要移交的,向有关部门送交移送处理书。

六、审计组织与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经责办统一组织管理和安排,经责办两个科室与局业务科共同承担完成。经责办负责向市纪委、组织部等委托部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人员情况,并告知承担审计项目的科室。审计结果报告由经责办负责统一向有关部门报送。经责办负责对内对外的沟通与协调,以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审计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审前准备工作

1、收集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编制标底等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是工程决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详细地了解。

2、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

3、了解决算包括的范围。根据决算编制说明,了解决算包括的工程内容。例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以及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4、弄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任何单位估价表或预算定额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性质,收集熟悉相应的单价、定额资料。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程序及相关要求

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点时间可安排在即将正式开工前。

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3、对中标合同价进行控制,不允许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设计、增项、减项、扩大工程造价;对工程用料,隐蔽工程进行质量和数量监控,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所有隐蔽工程除应有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签字外,还必须有跟踪审计人员签字。

4、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对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核定,开具核定单。

5、审计组应根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组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及时确定审计结果:

(1)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形象进度,及时报送"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予以审计。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基本结束";

(2)采用"中标价包干,设计变更、额外工作量签证按实调整"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每月将已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工作量编制"变更部分结算",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3)采用"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对已完成的形象进度上报"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4)对于在建工程其他费用的审计,亦应本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审计,并按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

6、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审计质量高低的问题,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

四、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

建筑项目决算审计过程中,工程量计算耗用的工作量,约占全部建筑项目决算审计过程的70%以上,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这项繁重的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资料齐全。包括施工合同,各原始预算,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取费标准,施工现场地形及工程地质等。

2、重点看图。在拿到工程施工图后,首先要按图纸会审纪要的内容,对图纸做全面的修正,这样可避免因图纸变化,而进行大量重复的劳动。之后开始对图纸全面浏览,先了解工程的基本概貌,如建筑物层数、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等,再了解工程的材料和做法,如:基础是砼的还是砖、石的,是条形的还是独立的;墙体是砌砖还是砌块;楼面是水泥砂浆还是地砖;有无吊顶;外墙面是墙砖还是干粘石;门窗是木制还是铝合金、塑料等。最后详细阅读建筑“三大图”,重点弄清以下几个问题:房屋内外高差,以便在计算基础、挖填方、外墙抹灰工程量时利用该数据;建筑物层高墙体、楼地面面层、顶棚等相应的工程内容是否因楼层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便在计算工程量时分别对待;建筑物构配件,如阳台、雨棚、台阶等的设置情况,以防止二次翻阅和重漏计算。

3、口径必须一致。审核施工图列出的工程细目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口径相一致。例如,某医院综合大楼工程,根据设计要求,整个场地是按竖项布置进行大型挖填土方,并用压路机分层碾压夯实。预算编制人员在计算了铲运机铲运土方13600m3的工程量后,还计算了平整场地34000m3的工程量。审核人员依据“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计算,若已按竖项布置进行挖填找平土方,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这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核减了平整场地工程量。

4、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根据多年的审核经验,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可以事半功倍。例如,基础工程量计算完成后,若紧接着计算墙体工程量,而墙体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嵌入墙体的砼构配件所占体积都没有数据。这些数据常常要临时补充进来。这种方法很被动,容易出错,到计算门窗和砼构配件时,又要重复计算,如果发现前边的扣除有差错,还需进行调整,因此若在基础工程量计算完成后,紧接着计算门窗洞口和砼分部工程量,那么就可一次成功,既省事又准确。安排分部工程量计算顺序的原则是方便计算。

5、计量单位必须一致。应注意施工图列出的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如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有些用“台”,有些用“组”;管道安装工程有些工程细目用“10m”,有些工程细目用“100m”。这都应分清楚,不能搞错。

6、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工程预算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征相一致。同类工程量套用的基价高或低的定额子目的现象时有发生。要审代换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对套用定额子目的审核应注意所包涵的工作内容,要注意看各章节定额的编制说明,熟悉定额子目套用的界限,要求做到公正合理。

7、材料价格和价差的审核。在工程预决算工作中,材料费用是工程造价最活跃的动态因素,它占工程造价的76%以上。因此加强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实施材料价格动态决算十分重要。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必须与当时当地的行情相一致,应注意当地的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是否已包括安装费、管理费等费用,基建材料的数量、规格和型号是否按图列出的取定。但是材料价格将随着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频繁波动,当地的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应该具有“弹性”,争取半月发布一次市场价格信息;同时发布市场价格材料品种信息,力求齐全,以满足多方面的需要。

工程预决算由于受施工工期、施工条件的影响,多采用事后结算调价的办法,如果结算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变化的市场,必然会进一步拉大“固定单价”和“活市场”的差距,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对一般建筑工程可采取“平均定价、按实结算”的原则来确定材料决算价格。即开工时按当月指导价格编制预算,竣工后按合同工期之内的指导价格平均决算。对工程结构规模较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预决算可采取分阶段确定材料、决算价格,即按工程的基础、主体、装修分阶段签订工程量竣工决算。对工程结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短的工程预决算可一次定死,竣工决算除设计变更外均不得调整。

8、现场施工签证的审核。由于有的施工单位驻工地的代表对工程预算和有关的管理规定不熟悉,有的施工单位有意扭曲预算定额和有关的管理规定,造成盲目签证。因此应认真审核工程签证的有关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规定的现场施工签证。现场施工签证项目、内容和数量要完整清楚,必须具有甲方驻工地的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双方签字,手续齐全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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