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详情)
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县委巡察办: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6月13日至8月18日对共青团云梦县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1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3个方面9个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需求。为全面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盘认领反馈意见,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努力实现我县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2月3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3日至11月1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二阶段(11月19日至12月19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第三阶段(12月19日至2月3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接受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回访和监督检查,2月3日前,将整改情况经县委第二巡察组审查后报送县委巡察办。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团县委书记陆宁同志为组长,团县委副书记李笑、少先队总辅导员肖振宇为副组长,黄忆恒、岳康怡、杨惜若、陈华平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整改内容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文件精神不到位。
存在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A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不深入,未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学用结合不紧密,2021年度未集中学习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学深悟透细照笃行聚焦发展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2023年度漏学《A法治思想-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调整》《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未组织开展讨论。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制定团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对于漏学的进行及时补学,按要求补充制定学习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方案,开展A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督促党员撰写心得体会,指定专人完善学习资料、学习照片、会议记录等留痕资料。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杨惜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存在问题: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2023年与2022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雷同。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周信息、月报告”职责不到位,2023年上半年共有7次周信息未报送,2023年上半年1-3月、5月、6月均未报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报告。“青年大学习”参学率普遍低下,综合参学率不足40%。
整改措施:系统梳理2023年与2022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对于雷同的文件进行整改和修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周信息、月报告”工作职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坚持每周、每月报送信息,补报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报告。利用各种信息渠道,督促指导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确保综合参学率达80%以上。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黄忆恒
整改时限:2013年12月19日
3.统筹推进改革不到位
存在问题1:改革创新缓慢,兼挂职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扎实,发挥作用不强,只停留在“任职文件”上,未建立培养、考评制度,除了参加会议外,没有参与其他具体工作。
整改措施:科学制定团县委班子成员、乡镇、机关团干部任期目标,分类制定基层团委书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运用党政考核、团内考核、青年评议等综合评价模式,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考核,增强乡镇团组织书记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各级团组织吸纳返乡大学生、优秀青年、社会组织骨干、优秀志愿者等担任团的挂职、兼职干部,多渠道充实各级团的工作骨干。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肖振宇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存在问题2:“两新”团组织覆盖没有达到团省委应建尽建必建要求。开特股份有限公司、安耐吉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个社会团体未建立团组织。
整改措施:全面摸排已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领域且符合建团条件的组织,做到100%建立团组织,做到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对于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领域,通过联建、共建等形式及时建立团组织,扩大在“两新”领域的团的组织覆盖。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黄忆恒
整改时限:2013年12月19日
4.对基层团建指导不够
存在问题:对乡镇团委安排工作,没有下沉到基层,未建立工作台账;乡镇团委对本辖区团组织底数不清,团员档案资料不全;“青年之家”建设不实,倒店乡、吴铺镇均未设置活动阵地,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门户网站更新维护不及时,“智慧团建”网站上,县直部门团总支、团支部负责人均未及时更新;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团委工作由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年轻同志代管。
整改措施:制定乡镇基层团组织年度考核清单,组建督导组下沉基层督查团组织建设有关台账。开展一次全县团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对发展团员、学社衔接、档案管理进行系统化培训。按照“五有”(有阵地、有项目、有队伍、有机制、有标识)标准,下沉基层督导每个乡镇(开发区)团(工)委依托企业、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青年之家”,作为区域内流动、分散团员团组织关系的归属地、活动开展的聚集地。进一步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信息,更新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信息。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杨惜若黄忆恒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5.联系服务青年不够
存在问题1:改革不深入,团干部联系青年“1+100”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未将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中,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整改措施:将团建纳入党建总体规划中,将共青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将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县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深入落实联系青年“1+100”制度,使每名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县级领导机关兼职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杨惜若黄忆恒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存在问题2:推进青年就业指导服务不够扎实。如,在全面推进“青创贷”创业扶持项目中,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不多,对创业就业青年宣传力度不大。
整改措施:主动摸排全县创业青年群体,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青春云梦”公众号扩大宣传“青创贷”创业扶持项目,鼓励和支持年轻人自主创业,成长成才。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肖振宇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存在问题3:对部分青年群体关心不够。如,对“两新”领域青年群体接触不多,针对性开展工作效果不佳。对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摸排不足,对于特殊困难青少年筛选标准未进行系统梳理,未与各职能部门制定系统的帮扶措施。
整改措施:针对新兴青年群体,支持引导建立社会组织团组织,通过团组织管理主动联系、提供服务。依托已建立的青年之家持续联系各领域青年群体,服务青年发展,引领青年成才。联合教育局、民政局、县残联、卫健局、公安局、重点学校,使各职能部门对特殊困难青少年筛选标准进行系统梳理、衔接整合,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推进机制。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肖振宇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财务管理不严
存在问题:报账手续不规范。如,2019年11月1日及2022年9月1日分别采购1438.4元和8400元的文体用品用于慰问关爱留守儿童,报账资料无发放清单;2022年9月21日,采购会议用品3403元,用于中国少年先锋队云梦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资料,报销资料无会议签到表,无发放明细。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强化会计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单位全体职工干部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学习。组织专人对问题账目进行规范性整理。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李笑岳康怡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7.团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存在问题:团费底数不明。2019年至2022年,团费累计结余5.73万元,至巡察,未建立专项台账,对团费收支底数不清。团费收缴不到位,2019年、2021年,团县委分别拟定收缴团费任务28200元和29200元,收缴任务未完成,对欠缴部分均未进行督办落实。团费收缴不规范,多数乡镇团委对下属团组织是以派单的形式收缴团费。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查近5年来的团费账目,对收缴情况作专项情况说明,对团费收缴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李笑岳康怡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8.组织生活开展不实
存在问题:2022年党组民主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未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如,2021年3月,未按照活动要求开展信教党员排查;2021年4月未按要求开展国家安全专题教育学习;2021年5月,未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1月支部主题党日,未对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整改措施:对以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开展全面清理整理工作,完善资料和信息。每月按时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确保把组织生活开展好、坚持好。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肖振宇杨惜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9.党风廉政建设不深不实
存在问题:2022年,未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方案;2021年,宣教月活动开展不实,未制定廉政承诺书,未观看警示教育片;2022年,“三学三立”未开展问题自查。
整改措施: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支部建设和中心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资料规整,补全缺失材料,对于漏学的内容进行补学,开展问题自查。
责任领导:团县委书记陆宁
责任人:肖振宇杨惜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19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团县委全体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尽早改到位、改彻底。
(二)强化制度督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接受群众监督。在单位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