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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案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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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泉港、“”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5.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6.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7.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8.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9.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10.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第二篇】

一、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5至12月10 日。活动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百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大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国省道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二)开展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

12月2日,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组织文明交通宣讲队伍深入党政机关、运输企业、学校、驾校开展宣讲,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推动文明交通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协调新闻单位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传播力。

(三)集中展示陇原最美驾驶人活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正在开展的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按照《关于印发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除积极推荐当地优秀驾驶人参评全省最美驾驶人的评选外,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地方性评选活动,并在12月2日前后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联系当地媒体,以陇原最美驾驶人评选为契机,采取典型人物访谈、各媒体典型宣传等方式进行集中展示,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深入传播,形成人人争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文明出行意识。

(四)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活动。

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相关领导和专家走进直播间,与群众互动交流;利用媒体通过多种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邀请记者随警作战,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新型媒体营造宣传氛围,各地要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为平台,组织开展交通文明献言等活动,展开网友互动,选择话题性强的交通安全常识发起讨论。并动员网友上传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就法治交通展开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法规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六)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文明交通我践行为主题开展四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看一本交通知识读本、写1篇命题周记、办一次征文、绘画、演讲比赛、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切实将交通法规、安全知识送进校园,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司法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整体素质。

(七)做好违规企业大曝光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集中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追责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八)鼓励社会企业、发动群众组织积极参与

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销售商、保险公司等,利用优势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品制作、发送,交通安全公益行动等。开展资助事故受害者资助活动,鼓励摩托车企业开展带牌销售摩托,赠送安全帽等活动,鼓励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通力协作,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定制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把遵纪守法的出行准则渗透到日常生活,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守法、安全、文明价值导向。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公安、文明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勇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信息报送,巩固宣传成果。各县(区)当日活动后,公安交管部门请认真分析、总结活动成果,12月3日将活动总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

全国交通安全日国旗下讲话【第三篇】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假如有人问什么是幸福,可能会得到一百种、一千种甚至更多的答案:有人认为吃穿不愁是幸福;有人认为端着铁饭碗是幸福;有人认为金榜题名时就是幸福;有人认花前月下是幸福……当然对于幸福的理解不同、经历不同、地位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观。在这里我不想一一剖析,但是我要阐明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安全,安全是最大的幸福!

安全是一件在工作中时刻围绕我们工作的主题,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他关联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连着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因此,安全就成了当前企业、职工的首要任务。今天当我们又一次提起它时,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天天讲安全,天天岗前进行安全宣誓,但截止今日,在我们的身边仍有不安全隐患,时常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事故发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班前会的再三提醒,使我们每一位职工都对安全肃然起敬,安全对我们的重大意义从我们身边发生的一起起安全事故中得到了充分的认识和体会,谁都知道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快乐,关系着国家财产的安危,但是在现在的工作中仍大量存在着思想麻痹,掉以轻心,习惯性违章操作的不良习惯。例如:厂房里到处悬挂着安全标志,禁止和警告标志被认为是一种摆设,上面的灰尘让人无法认清它是什么,上岗及换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清理现场卫生时不出示停机牌,女工在岗位上头发过长影响操作等等细小的举动,稍一不留神,都会对我们安全生产酿成无法估计的损失和教训。

当我们一家人在享受天伦之乐之时,当我们在孝敬父母的时候,当我们在看见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喜悦和宽慰之时,有多少残缺的家庭无法再拥有这一切,人生的悲哀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安全,我们工作必须在安全下操作,我们必须保证自身的安全,安全教育我们每一位职工,要想保证安全,就必须努力学习设备、工艺知识、熟知其性能,如何正确操作,操作时需注意的各种事项,遇到危险时该如何对待,只有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才能使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和幸福。

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为了家庭的温暖,我们必须牢记安全,让安全铭刻在心,让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朋友们,前车辙后车鉴,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使我们警惕吗,难道不让我们痛心吗,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把珍惜生命,杜绝违章铭刻在心吗。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朋友们,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她们为戒,重视安全,珍惜生命,那么我们就能拒事故于千里之外。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朋友们,为了我们能潇洒的走完人生,为了我们家庭幸福,为了我们企业兴旺,为了我们国家昌盛,更为了整个世界少一点悲哀,多一份欢笑。来吧!让在坐的每一个朋友,都要时刻记住着珍惜生命,杜绝违章。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第四篇】

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11月23日,我局交警大队深入三江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讲座,受到在校1200多名师生的一致好评。

民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提醒小学生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通过讲述交通事故实例,警示学生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出行,不要骑自行车相互追逐,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经过”,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开展此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莘莘学子们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正面的交通安全宣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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