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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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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市20XX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辕门口街道实际,现制定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环节着手,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长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辕门口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扫黑除恶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追责机制四个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按照“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则,持续开展打击整顿工作,具体任务为“五个一批”:

1、侦破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行动期间对呈现出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露头就打”,构成犯罪的刑事立案,违法行为治安处罚。(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2、移送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对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是否遗留“保护伞”、“关系网”线索进行再起底“回头看”,对新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实行案件侦办与“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同步发现、同步移送。(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3、发现、移送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各村(社区)、部门通过走访摸底、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摸排,摸排出来的线索向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一周一报。各村(社区)、部门上报的线索排查表,一律由党组织书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凡上报线索为零,但经群众举报或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有涉黑涉恶案件的,一律对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

4、查封、扣押、冻结、拍卖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财物。按照中央扫黑办“打财断血”的要求,对已判决案件的涉黑涉恶案件财物,处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对新立案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一律查封、扣押、冻结,在每一个办案环节随案移送。(责任单位:辕门口派出所。)

5、宣传发动教育一批群众。辕门口辖区内悬挂横幅不少于100条,其中永久性标语不少于10条。辖区电子屏100%开放,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龙会平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庾少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辉、街道武装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唐剑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左巍、李开连、周华为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一线索一专班。辕门口派出所抽调专门力量成立线索核查专班,由左巍为责任领导,对交办的线索应查尽查、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应、起起有答复”。每起线索的核查结论均由核查人员、单位领导、分管领导签字背书。

(二)一周一调度。街道党工委每周对案件的办理进度、线索摸排上报情况和线索的核查情况进行调度,一周一通报。对进度严重落后的单位和责任人由街道纪工委约谈,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纪律规定严厉追责,同时取消该单位和责任人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三)一事一会商。大力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把关的长效机制,力争多部门协同一致,达到最佳打击效果。

(四)一案一建档。严格按照办理涉黑恶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既不人为拔高,也不放过真正的黑恶势力。要求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每案建立一个档案备查,确保经得起检验。

五、考核评比

(一)在本次攻坚行动结束后表彰奖励3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

(二)对工作不重视,导致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由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连续3次排名倒数第一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022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貫彻落实省林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全面做好“行业清源”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局(中心)开展扫黑除恶“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10月底前要建立一批堵漏洞、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行业乱象整治。聚焦保护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景区景点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挖细排,严厉打击,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生态保护科、生态恢复科、天保和林政稽查科、资源管理、林业产业科、局扫黑办。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斗争以来建立的行业监管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逐一健全完善,形成制度汇编,确保专项斗争期间创建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科、生态恢复科、天保和林政稽查科、资源管理、林业产业科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把“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压茬推进,各督导小组做好督导检查落实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向局(中心)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单位单位要加强宣传攻势,及时广泛宣传局(中心)“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的战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及與论引导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我局(中心)行业治理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3、严肃追责问责。6月末,局(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落实“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做好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及相关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百日攻坚战开展的,将严肃问责。

2022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一年,为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决心,打赢收官之战,奋力夺取全面胜利,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六清行动”为重点,紧盯当前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线索及长效常治机制建立,迎难而上、集中攻坚,奋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①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六清”阶段性任务,此后日清月结;②确保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全部建立;③确保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打赢收官之战,夺取全面胜利,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县进位争先。

二、行动步骤

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清理欠账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动员部署,基本完成“六清”欠账。

2、攻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逐月明确任务,逐月完成任务。

3、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当月新增任务,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

三、行动任务及措施

(一)线索清仓

1、工作目标:自9月起,中央、省、市、县交办线索在规定时限内核查清仓,确保核查率100%。

2、工作措施:

①目前尚未查结的1条线索,由镇扫黑办逐一督办,一是召集核查村委进行专门督办;二是由镇纪委督促线索督办,于10月14日前必须查结,并将核查报告上报镇扫黑办;三是核查村委加强对线索办理阶段性进展的回复。

②镇扫黑办进行统筹、调度,在核查村委每周一报核查进展情况的基础上,镇扫黑办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一是核查村委对未办结线索定期上报阶段性核查报告,对在核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镇扫黑办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二是核查村委在核查线索工作中发现超出管辖范围的内容及时上报,由镇扫黑办研判分析,将“新问题”上报至上级,三是加强各单位联合办案,对一事涉及多单位的线索,加强协调联动。

③强化核查报告审核,重点审核是否有明确核查结论、是否有主要负责人签字、是否向举报人反馈核査结论,确保线索核查质效。一是核查村委加强核查结论自核自纠,对核查结论不明确的核查报告重新梳理,重新上报;二是积极走访实名举报人,当面反馈核查结论,对联名举报的线索开展线索反馈座谈,推选举报人代表对核查结论告知书进行签字;三是镇扫黑办对没有明确线索核查结论的核查报告进行督办,开展深入核查。

④加强重点线索核查督办,对同一对象持续举报、多层举报多头举报和已经查否但仍举报不断的线索,及时组织开展核査“回头看”复核。核查村委加强对线索实名举报人的走访解释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对未办结线索,尤其是举报人提出建议的线索,进行深挖细查。

⑤及时、规范上报。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各村委]

(二)伞网清除

1、工作目标:确保案件办结率100%

2、工作措施

①逐案成立工作组,配强工作力量。深入落实纪委督促、机关领导包案制度,镇纪委成员分别对我镇涉黑涉恶组织案进行包案,清查“保护伞”惩处情况,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

②加大上级督办案件办理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县纪委汇报情况。强化与派出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相互通报情况。

③强化包案、阅卷评查等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挖彻查一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严格时间节点完成“伞网清除”工作任务。

④落实纪委与镇扫黑办办案会商机制,强化政策指引,进一步提升“打伞”精准度,防止漏人漏案漏罪。

[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相关村委、单位]

(三)行业清源

1、工作目标:九月底前,全镇“四书一函”现有存量办结率、整改率达到100%;新收到的“四书一函”,在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办结、整改,月办结率确保100%。

2、工作措施:

①镇扫黑办每日调度、每周通报,确保已收到的“四书一函”在9月底前全部办结。

②镇扫黑办对在既定期限内未办结“四书一函”的村委,及时予以通报,必要时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③加大对收到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法院建议书等村委、单位跟踪问效力度,杜绝一发了之,切实推动单位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扫黑办,各“四书一函”接收村委]

(四)提升知晓率和满意率

1、工作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满意度保持上半年良好成绩,高于全省、全市、全县平均值。

2、工作措施:

①各村委、各单位从9月21日起至12月底,每月发放不少于100份扫黑除恶宣传公益宣传单。

②各村委利用大喇叭播放不少于2篇扫黑除恶新闻宣传报道。

③政府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每个行政村确保有3-5条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反非法集资等内容的固定宣传标语;镇区通过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加强宣传。宣传标语要贴近群众、通俗易懂。

④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扫黑办胜利案例,充分展示我镇专项斗争成效。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五)长效常治机制建设

1、工作目标:10月底,各村委、镇直各单位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全部建立完成,并抓好贯彻落实。

2、工作措施:

①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文件任务分工,跟进落实配套具体文件,做好后续跟踪问效。

②督促各村委、镇直各单位在把各项工作做实的同时,要注重探索、总结、提炼,力争打造更多行得通、有力度、有实效的经验品牌。

③加强向镇扫黑办汇报,把本村委本单位工作力度、有效做法、亮点成效及时汇报上去,积极赢得肯定和支持,努力为全镇专项斗争“加分”。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四、行动要求

1、落实行动责任。“百日攻坚”行动是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重要抓手,各村委、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聚集目标任务,调集精干力量,尽锐出战、集成作战,确保“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即时调度。镇扫黑办要牵头抓总,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真正形成可核查、可量化的行动成果。

3、把握时间节点。镇扫黑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行动方案,并及时报送县扫黑办。各项任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一事一报,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4、严格考评问责。要将“百日攻坚”行动成效作为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的重要依据。镇扫黑办要加强督办,传导压力、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全镇进位争先的,要追责问责。

5、营造行动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百日攻坚”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激发行动中的主动担当作为,鼓舞斗志,提振精气神,全力以赴投入到行动当中。

2022年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如期完成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任务,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根据市扫黑办工作要求,聚焦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发挥“三书一函”作用,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乱象,确保完成“六清”目标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深挖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8个方面问题,全面落实“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工作机制,找准难点、重点、乱点问题,严查重处各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乱象行为,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非法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暴力强征、抢占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其他有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三)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特别是在耕地上非法采砂、取土、破坏农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开发利用二科

(四)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等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二科

(五)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土地整理中心

(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一科、收储中心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八)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职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责任主体:办公室、党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梳理排查(20XX年5月13日至5月31日)。

围绕“六清”百日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梳理近3年在自然资源领域发生和发现的纠纷、信访、举报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切实掌握突出问题底数和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收集研判线索,并深入分析线索中出现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监管问题。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20XX年6月1日至7月31日)

各责任主体对容易出现反复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顶格执法、上限查处、坚决杜绝乱生恶、恶生黑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六清”行动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经常性的巡查检查,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和情节较为严重的非法占地、违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责任主体要对自然资源领域“六清”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找准工作中的监管短板,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明确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环节和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行动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大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重大部署、重大战果,扩大社会影响面,以赢得各界对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广泛拥护和支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攻势,持续扩大专项斗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百日攻坚战,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推动机制建设落地见效,为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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