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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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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案【第一篇】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统计信息。

二、调查任务

按月调查和收集相关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并计算价格指数。

三、调查城市及范围

(一)调查城市。

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唐山、秦皇岛、包头、丹东、锦州、吉林、牡丹江、无锡、扬州、徐州、温州、金华、蚌埠、安庆、泉州、九江、赣州、烟台、济宁、洛阳、平顶山、宜昌、襄樊、岳阳、常德、惠州、湛江、韶关、桂林、北海、三亚、泸州、南充、遵义、大理等城市(以下简称“其他35个城市”)。

(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四、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

(一)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与内容。

1、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再另作调查。

新建住宅交易的网签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建筑面积、成交总价(合同金额)、签约时间等。

2、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项目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不再另作调查。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与内容。

1、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

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为保证二手住宅价格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宅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

⑴选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注重代表性。为保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要统筹考虑各种因素,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营业额占当地总营业额比重较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尽量兼顾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不同注册登记类型。选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总营业额一般应占当地二手住宅总营业额的75%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调查表。

⑵选取住宅样本要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综合考虑住宅类型、区域、地段、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上月、本月价格同质可比。由于存在级差地租,不同地理位置的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差异较大。在选取住宅样本时,要分区域(辖区)、分类型从上月及本月销售的住宅中分别选取销售量(套数)所占比重最(较)大、同质可比性和代表性强且交易时间最接近每月15日的一套住宅。如每月15日前、后两日均有同质可比住宅时,选取后者作为样本住宅。

2、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内容。

成交住宅所在小区或社区名称、位置、住宅类型、住宅所在区域、住宅所在地段、本月销售面积、本月销售金额、样本住宅上月销售单价、样本住宅本月销售单价等。

五、指标设置

(一)新建住宅。

设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保障性住房,是指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出售给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新建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商品住宅类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二)二手住宅。

设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

六、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一)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1、各城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计算步骤与方法:第一,计算某一新建住宅项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第二,采用双加权计算全市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第三,计算保障性住房环比价格指数,计算方法与商品住宅基本分类计算方法一致。

具体计算过程为:

⑴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

本月及上月平均价格计算公式为:

⑵计算各项目各基本分类(含保障性住房)月环比价格指数。

①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连续性销售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和上月对应分类都有成交记录;新开项目是指,该项目本月第一次进入市场销售(本方案中连续四个月没有成交记录的在售项目也视为新开项目)。

对于新开项目,需对上月该项目各分类平均价格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如下:如果新开项目附近区域存在可比在售项目,则按照该可比项目对应分类成交价格评估新开项目上月价格;如果没有,则根据区域、地段、价格同质可比原则,选取与该项目位置属同一级别区域的相似项目,按照其对应分类成交价格评估新开项目上月价格;如果上述项目都不存在,则根据该项目附近区域内本月二手住宅交易价格变动幅度或有关价格数据变动幅度进行评估。

连续性销售项目和新开项目基本分类环比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 为第i个项目第j基本分类t-1期(上月)平均价格(对于新开项目则为评估的平均价格), 为t期(本月)平均价格。

② 间断性销售项目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

间断性销售项目是指,由于市场供求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当月有交易,对应分类上月没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两个月内曾经有交易的项目。

对于该类项目,依据项目上月之前两个月内离本月最近的各分类成交数据计算各分类平均价格,再利用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

⑶计算全市基本分类(含保障性住房)月环比价格指数。

2、各城市基本分类以上类别价格指数。

⑴定基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注:以20xx年为基期,即以20xx年平均价格为基期价格、20xx年销售面积为基期销售面积)。

⑵月环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⑶月同比价格指数的计算公式。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1、各城市基本分类月环比价格指数。

⑴ 计算各基本分类中选中的二手住宅的环比指数。

计算公式为:

(2)计算全市基本分类环比价格指数。

采用双加权计算全市各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为:

2、各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同各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七、数据资料的报送规定

(一)网签数据。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房地产价格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字〔xx〕93号)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相关调查总队、调查队将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上个自然月新建住宅交易网签数据用专用存储设备拷贝,并按照统一规则进行标识。

(二)二手住宅报表数据。

各有关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要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内容与时间向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或调查队提供自然月度基础数据。

(三)资料上报时间和上报方式。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在对相关城市的原始数据和汇总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后,于每月8日前按照规定的数据传输方式与要求上报国家统计局。

八、数据发布时间与内容

(一)发布时间。

每月18日,节假日顺延。

(二)发布内容。

主要包括分城市的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以及各基本分类)和二手住宅环比、同比、定基价格指数。

调查方案【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我市主要行业职业病危害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分布、职业病发病人数及主要职业病发病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我市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全市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

1、调查范围:本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企业。

2、调查内容:

⑴ 辖区内从业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其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⑵ 辖区内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⑶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⑷ 辖区内职业病发病情况;

⑸ 劳动合同签订、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病人保障情况。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

1、成立以市政府办、卫生、安监、文广、人社、财政、总工会、发改委、经信委为成员的 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领导、协调、组织和实施,对调查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督导、评估等工作。

技术指导组设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调查人员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撰写我市调查报告等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安监站、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复核工作,按时上报各有关调查表。

3、市卫生、安监部门为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指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调查人员,专人负责技术督导、复核、资料录入和有关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市安监局负责督促用人单位配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协助调查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调查的相关工作。

5、市财政局要积极协调,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经费保障工作。

6、市直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参与配合本次调查工作。

(二)实施原则。

1、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与用人单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相结合。

2、按照全国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统一进度的原则。

3、市调查领导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对调查工作的进展、质量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

四、工作进度要求

2、20xx年7月5日前,召开全市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动员与培训会,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以及安监站站长、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3、20xx年7月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制定职业健康状况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调查动员和培训工作。

4、20xx年7月10日前,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按照调查要求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完成本单位调查表的初步填报工作。

5、20xx年7月11日-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若干审核组,逐一进厂对企业自填调查表进行档案资料、作业现场审核,并将调查资料上报至技术指导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间,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应安排工作小组开展巡回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抽样比例不少于3%。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摸清当前职业病危害情况,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对策,落实“十二五”规划和《 省职业病防治规划( -20xx 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劳动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将调查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要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确保完成调查任务。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

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敏感性都很强的工作,需各方面的积极支持,以及劳动者的理解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实施本次调查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其它单位和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多协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各环节的有机衔接,确保调查工作流程顺畅。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技术指导组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及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宣城市技术指导组报告工作进度,并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守纪律,统一口径。

当前我国已进入职业病的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涉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的待遇保障等社会问题,各级关注,十分敏感。各级各部门要严守调查工作纪律,原则上不单独发布信息。要研究制定应对敏感问题的预案和口径,必要时及时加强舆论引导,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参与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擅自对外发布相关调查数据,不擅自使用调查工作信息、数据发表论文。

调查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全县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办园区规范整合,现就全办开展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园区规范整合是今年全县四级干部会议确定的“六大重点工作”之一。集中力量对我办工业园区和企业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排查摸底,切实把家底摸清,对于加快启动全办园区规范整合、协调推进面上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摸底的对象为:全办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业、服务业企业。园区内和园区外的企业都纳入调查摸底范围。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摸底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指标情况、规划手续办理情况、投入产出及能耗情况、环保排放情况、财税贡献情况、其他手续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详见《企业摸底调查表》。

(一)企业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项目名称、产业分类、坐落位置(园区名称、村庄名称)等。

(二)土地使用情况。包括占地总面积,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规划的占地面积、不符合规划的占地面积),土地性质(使用国有土地面积、使用集体土地面积),建设用地手续情况(有手续的占地面积、无手续的占地面积),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情况(有手续的闲置面积、无手续的闲置面积)。

(三)建设指标情况。包括企业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基本建设手续是否完备等。

(四)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包括有无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情况。

(五)投入产出及能耗情况。包括企业项目总投资、20xx年度产值和总能耗等情况。

(六)环保排污情况。包括是否有环评手续、批建是否一致,“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及污水(COD和氨氮)排放指标分配情况。

(七)其他手续办理情况。包括立项、安评、用水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八)财税贡献情况。包括20xx-20xx年企业的国税、地税缴纳情况及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情况等。

四、时间步骤

本次调查摸底集中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3月8日至3月11日)。办事处成立园区规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组建专门调查摸底队伍,编印相关表格资料,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做好排查摸底准备。

(二)实地调查(3月12日至3月22日)。办事处派出专门调查摸底工作组,对辖区内企业项目基本信息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并填制完善《企业摸底调查表》。

(三)汇总分析(3月23日至3月25日)。办事处园区规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摸底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办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情况报告》,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园区规范整合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摸底由办事处规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配合推进。

(二)力求全面准确真实。这次调查摸底面广、量大、时间紧、涉及部门多,为了做到及时、准确,防止漏报、缺报、错报现象发生,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抽调精兵强将,每个企业必到,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不走过场、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摸底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力争通过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全办工业园区和企业项目基本情况。如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行动不配合,出现漏报错报、数据不实,影响全办园区规范整合调查摸底工作进展的,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调查方案【第四篇】

申请住宿员工到前台领表→人力资源部意见→总经理意见→ 入住安排表→项目案场负责人→对应房间入住

新员工入住宿舍须

1、员工出示人事部发放的《入住安排表》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如无入住安排表,须有人事部的事先通知,经宿舍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2、 应根据《入住安排表》上的信息(级别、性别、部门)合理安排宿舍。 3、 宿舍管理员应将员工引领入房间,为其整理好床位和储物柜。 4、 应根据《住宿申请表》上所列明的物品及配置标准给员工配齐所有物品,如特殊情况无法配齐,需向员工解释并做好记录。

5、 应检查室内所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如有必要,需向员工介绍相关设施的使用方法。

6、 配完物品后,需填好《住宿申请表》并让员工签字确认。7、 应向员工介绍宿舍的相关情况(如同室成员所属部门、室内有哪些设备和物品属于共用、宿舍的公用设施所处位置和使用时间、宿舍区的购物店、宿舍的一些相关纪律等等)。

8、 安排完毕后,宿舍管理员应在《住宿申请单》签名后原件返回人事部,复印件留存备档。

9、 最后宿舍管理员应在>上更新相关信息,并将《住宿申请表》复印后与入住安排表整理好放入资料夹。

员工宿舍入住申请表

入 住 安 排 表

致:

现有 先生/女士,职务为,请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为其安排宿舍 房 床位,所发放的物品名称及数量,请进行详细登记并要求该员工予以签名确认。

多谢合作!

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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