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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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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

关键词:清水混凝土;施工管理;技术

清水混凝土是混凝土材料中的比较高级的表达方式,外观朴实而沉稳,能够最真实的展现建筑物的本质美。清水混凝土工程属于绿色建筑的一种,得天独厚的建筑风格深受建筑行业专业人士的青睐,因而在现代社会中的建筑施工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本文对清水混凝土施工管理技术进行研究和分析,对于全面提升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清水混凝土的施工管理技术

清水混凝土工程施工具有特殊性,主要是应用系统工程的理念对建筑工程施工方案进行策划和研究,以确保建筑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就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的总体情况来看,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以及良好的施工过程管理,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在清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进行高效的管理,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清水混凝土施工管理技术体制和模式,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建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2 清水混凝土施工进行系统的组织管理

对组织机构进行管理。清水混凝土工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那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单位应当积极做好对组织机构的管理工作,建立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对施工过程中各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合理的明确,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为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对组织方式进行管理。在清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人员应当积极以清水混凝土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以及模式的改革为宗旨,实现对组织方式的科学化管理,加大对清水混凝土项目的整体控制力度,做好相关项目的授权管理,从而对清水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成本、施工工期以及施工安全性进行合理的控制,以确保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满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就当前建筑行业的总体形势来看,清水混凝土项目管理模式应当对施工的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通过管理一体化来实现清水混凝土施工的质量控制。

施工方案的管理。清水混凝土施工需要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为基础来实现施工的质量控制。那么相关施工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对清水混凝土的技术方案进行明确,确保请会随混凝土模板的制作满足施工的标准,对模板的安装以及拆除操作进行规范的控制,并确保清水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效果满足施工的整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清水混凝土施工进行测量控制并对复核的时间及技术进行明确,从而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

3 清水混凝土集团总承包的项目模式进行有效的管理

集团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是清水混凝土总体质量控制的重要方面,尤其是相关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做好经营决策权以及资金控制权等各项工作,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的科学化和合理性。

经营决策权方面,清水混凝土工程是一种现代化的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因而其实际施工过程中的经营活动以及决策安排应当有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领导人员统筹分析决定,促进清水混凝土工程内部决策层、领导层的形成,以切实提高清水混凝土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资金控制权方面,清水混凝土工程项目的领导层应当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合理的统筹和控制,确保清水混凝土工程的总体造价在合理范围内,坚决不允许资金呆滞和体外循环的情况出现,从而将清水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资金收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的顺利进行。

在清水混凝土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权方面,工程项目的领导层应当以建筑工程总部制定的相关明文规定为原则,在此基础上即西宁科学化的成本管理,确保实现对工程项目资金的合理利用,确保各项资金的实际应用情况与清水混凝土施工的实际需求相符合,促进项目成本控制的高效化。

清水混凝上技术方案的编制权。清水混凝上技术方案应遵循谁组织施工、谁负责编制原则,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吸收项目各部门人参加,报公司总工批准,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管理权。项目经理部实施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聘任,项目经理部人员按次性原则组合,所以根据清水混凝上的管理特征,聘任专业人才,如钢筋方面专家、清水混凝上模板专家等,在分项或局部工程完工后立即流动到其他项目经理部或专业公司,充分体现人才的动态管理和人才资源共享并提高了人才的使用效率。

生产要素配置权。施工生产中所需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由项目按照公司总工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投入。

实现清水混凝土项目效益最大化,提高集团总包公司竟争力

确立集团总部的资源和效益中心。集团总部通过权力集中,拥有公司的全部财、物、和组织资源,根据项目和企业整体的需要,如进行工具式早拆模体系的统协调与控制分配,并享有对资源使用效益,包括工程项目收益的分配权。

确立项目的生产和成本中心。明确清水混凝土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与公司作为效益中心,在“寻利行为”上有本质区别。清水混凝土项目管理者要眼睛向内挖掘潜力。项目经理不仅要懂成本管理,而且要向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要效益,项目经理部以制造成本为刚性目标,不得突破制造成本的额度。强化项目经理部对清水混凝土的次性成本核算,避免项目成本的窜项和成本数据失真。

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强化项目经理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部实行日标责任管理,以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责任目标,消费基金和管理费包干使用为主要内容强化项目经理的管理责任,责任应包括对业主和监理力的协调,提倡质量预控技术,贯彻“一案三序”工艺控制,以及对分承包力的控制。

结束语

从宏观层面来看,清水混凝土施工管理技术的有效应用,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经济条件的实际需求,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中世纪运作方式的法制化和科学化,从而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管理的顺利进行,以促进清水混凝土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宋海涛。浅谈土建施工中的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J].经营管理者,2010.

土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2

关键词地下室基坑;方案论证;施工要点;检测

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高,地下室也越来越普遍(其中包括人防地下室)。为了满足土地的合理使用以及小区总体规划对地下室布置的要求,地下室往往布置在拟建建筑物之间,且与邻近建筑物距离很近。根据地下室布置的特点及要求,为了更好地保证地下室及其邻近建筑物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在这里,从地下室基坑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等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一)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做好地下室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工作,认真熟悉,把握设计意图。对于设计交底及设计图纸中明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认真分析、把握,以此为依据,结合施工现场的环境情况,切实编制好地下室施工专项方案,并严格按方案 对施工进行指导。

(二)地下室基坑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地下室施工方案编制应该着重包括地下室支护结构及土方开挖专项方案两个内容。但地下室支护结构设计方案一般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来说主要是地下室施工方案的组织设计。在地下室施工方案组织设计过程中应着重于挖土方案的设计,其重点为:施工平面布置、土方开完顺序、对地下室周边的检测措施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应详细编制并具有可操作性,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报审。

(三)地下室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土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一般地下室具有基坑深度深、面积较大的特点。在地下室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止因支护结构设计及施工方案不当而导致基坑坍塌情况的发生,《宁波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了深基坑的含义,并明确规定:①基坑 开挖 深度h≥4M的工程;②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土方开挖方案进行评审,同时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土方开挖进行论证。这是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工作,同时也是地下室施工专项方案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很多发生坍塌事故的地下室中有部分是由于未进行支护设计专家评审及施工方案论证的原因,也有部分是由于不按施工专项方案要求及专家论证意见实施的原因。

(四)做好材料、构配件的准备和施工机械的合理配置。在地下室施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中讲究的就是一个“速度”,对地下室各道工序的控制要求又很严格,受各种制约的因素又很多。材料、构配件的充分准备和及时供应以及施工机械的合理配置能够确保地下室各道工序的流水施工、合理搭接,尽可能不出现停工待料的局面。如基础块石、水泥、砂、石等材料或商品砼供应准备不充分、供应不及、或者施工机械不按施工平面图要去合理布置等,土方开挖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延长施工进度,使基坑土体长期暴露,一般基坑暴露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这些都有可能构成对地下室支护结构不利因素。

(五)做好施工班组的技术、安全交底。做好对施工班组的交底工作是地下室土方开挖施工的前提工作之一。通过交底,使班组操作人员对各道工序施工特点、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安全事宜等做到心中有数,打一场有准备之仗。

二、 施工阶段

(一)土方施工。土方开挖对周边建筑的质量安全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土方开挖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在编制土方开挖专项方案中,土方开挖的起点及流向尤为重要,合理的开挖起点及流向是施工进度、支护结构安全及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保障。常见挖土顺序:①设有水平内支撑的基坑应按各层支撑标高分层开挖,先挖至第一层支撑底部标高,做好支撑,待支撑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向下挖下层土:②若现场环境许可,有多余土方运输路线的,可采用由中间向两边流向,这样,不仅利于土方应力的均匀释放,同时也对支护结构起到保护。对于分层开挖土方,应机械为主,人工为辅。机械挖土严禁超挖,当挖到地下室底板底面标高时,及时铺筑垫层,然后局部加深。对桩基工程的保护,一般是在开挖前先确认桩位,做好标识,同时对开挖人员作好全面交底,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对支护结构支撑和支撑立柱,采取铺设塘渣及路基等保护措施。

(二)其它措施。地下室施工时对周边的建筑结构产生较多不良影响(如土移、周边建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基坑断裂等),对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防范。

1. 一般在离地下室较近的建筑物处施工,应对桩基施工前(如管桩)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①在管桩施工前,将最上一节管桩由普通的PTC桩改为厚壁的PC管桩;②在基础施工前,在管桩内采取加灌砼和加钢筋笼等方法,有利于增强管桩的抗剪能力和刚性,开挖过程中不致由于土移原因造成管桩剪切断裂,为了改善的土质和止水,一般为采用一些水泥搅拌桩或者高压旋喷桩。

2.应合理布置土方运输道路,临时道路的布置应尽量远离周边建筑物,与周边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由于支护桩是支护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故应严格按支护结构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控制支护桩的质量。支护桩大多采用沉管灌注桩或钻孔灌注桩形式。由于支护桩布置处于一字型排列,并且间距很小,因此,在支护桩施工时采用“跳打法”保证桩身质量,同时还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控制桩身质量及桩身完整性。

土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3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个主要环节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后续设计管理。项目法人在委托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并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

(2)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提交的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工程量、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3)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的内容之中。

(4)验收。验收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运行管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移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拆除、毁坏。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看作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审批,自始至终基本上没有实施。

如某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该省水利厅办理了审批手续,但未落实后续设计,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没有建设,据了解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计划,取料场、施工道路等土地没有恢复整治,输水管线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随意倾倒,施工支洞的弃渣没有采取任何拦挡防护措施,明管段的弃渣虽在下部设置了挡墙,但远远达不到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和标准。

(2)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作重大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不作修正变更,从而无法实施。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以后,主体工程变更设计,未考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后果。由于该路段是路堑与桥梁交错连接带所增加的开挖土石方都不能利用,因而废弃土石方量也大大增加,开挖土石基本上随挖随弃,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多达50余处,除水土保持方案中进行防护设计的以外,全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虽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但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脱节。某电站上游隧道口施工场地、备用石料和废弃土石均堆置在河道范围内,既不利于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也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从而导致下游河道淤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大都没有起用,取料场的位置也没有遵从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变更。

(4)后续设计没有相应跟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般都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或初步设计深度,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设计,但大部分都未做该项工作。在工程初步设计中没有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的专门章节,仅有少量的文字图表,有关内容及设计深度甚至不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取土场地和废弃土石存放场地的防护措施设计往往都是缺项。

(5)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虽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但普遍存在滞后的问题。如废弃土石存放场地应当先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再堆置废弃土石,在实施过程中正好相反,往往先堆置废弃土石,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甚至一直拖到主体工程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即便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中也常常存在类似问题。

(6)一些项目临时用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实施。临时用地往往都是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乡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时,将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和其他政策处理费用一起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而土地所有者则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无法实施。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验收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其提交给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并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初步设计,作为初步设计报告的一个专门章节,并将所需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应与项目初步设计一并办理审批手续,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时应有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其他技术文件应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分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3)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对于大型项目,也可单独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的监测成果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开始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宜分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3个阶段进行

(1)开工建设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②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③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④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⑥是否按规定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内容。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作调整后,是否重新进行设计并备案;②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实行有效控制;④是否有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实施计划、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⑥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需要;⑦水土保持监测情况;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

(3)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③资料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④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时如有遗留问题,是否制定了有关计划并予以落实。

监督检查宜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该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国家和省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检查,也可以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存在问题的,要将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

土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4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结构;专项方案;施工监理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当前高层建筑的数量与日俱增,基坑开挖的规模越来越大,深度也越来越深,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深基坑支护结构一般情况下均为临时性构筑物,虽然它的施工不在建筑主体施工范围内,其具有专业性强、动态性明显、危险性大的特点,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因此,监理单位要重视开展好深基坑工程的支护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争取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 工程概况

某工程为4层商业用房(地下室A区)与8层公寓房(地下室B区)组合的建筑群。其地下室连成整体,基坑南北长210m,东西宽50m,面积约 10600m2。基坑开挖深度A区,B区 m,深度落差1500mm。B区东侧留有两个与既有相邻地下车库的连通口。基坑周边小区道路及管线最近仅 6m。

2 地质条件

表 1 基坑影响深度范围内土层主要设计参数表

3 基坑围护设计方案

A、B两区基础埋置深度虽然不同,但因属同一个地下室,故专项方案以基坑开挖 计,支护结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均送专家论证。考虑经济原因,经设计方案比选,在A、B 区分别采用不同的支护形式。

A区基坑开挖深度,φ700@900钻孔灌注桩挡墙,有效桩长13m;φ609钢管混凝土围檩支撑一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各项参数如表2所示),外侧加两排2700@1000水泥土双轴搅拌桩止水围幕,桩长13m。

表 2 围檩支撑截面参数表

B区基坑开挖深度,2φ700@1000重力式水泥土搅拌桩坝体围护,宽度,内侧桩长,其余桩长,水泥掺量13%(暗浜区域水泥掺量15%)。前后排桩内插 长 φ48×3焊接钢管,其余桩内插入长φ14锚固钢筋。坝顶为20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4 方案审核

监理对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的审核,是诸多法规一致要求的法定责任。监理应该参加“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会,并从两个方面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一是专项方案对专家论证意见的落实;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规定,以及工程的实际环境条件,审核方案的程序性、符合性、合理性、安全性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性。此外,还应通过图纸交底环节,就基坑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予以审核。审核情况如下。

(1)专项方案对“基坑施工的应急预案要作认真疏理,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家论证意见未予落实。为此,审核意见强调了风险管理的必要性,要求方案补充完善深基坑施工的应急预案。并就预案的技术措施、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诸方面,特别是 B 区东侧与既有相邻地下车库的连通口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2)设计文件未明确基坑位移的报警值,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中也没有对基坑变形进行验算。通过交涉,设计单位提供了 B 区支护结构的日位移报警值(20 mm)和允许累计位移值(250 mm)。并就 A 区基坑支护结构的有利条件作了说明(设计认为:虽然 A 区开挖较 B 区深,但由于采用钻孔灌注桩加墙顶围檩支撑,因此,A 区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反而比B 区要小)。

(3)为了进一步证实其数据的可靠性,也为了避免监理工作走入误区,我们通过公司专家组利用 PKPM 和启明星基坑设计软件,对 A、B 区支护结构进行验算。验算结果:重力式搅拌桩墙顶最大允许水平位移 101 mm(如图1所示),与设计提供数据有较大差距。我们又对照基坑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参考报警值,日位移报警值大于 5 mm,累计报警值大于 50 mm,与设计差距更大。经查证监测单位提供的报警值源于DG/TJ 08-2001-2006《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是在没有设计提供数据情况下的参考值。因此,在实际施工中,我们要求专项方案对监测报警制度作了适当修正。即当日位移大于报警参考值 5 mm 时,应将监测频度每周两次增加为每两天一次,并向监理和施工单位报警;当日位移大于设计提供的20mm 时,应向设计单位报警,并将监测改为每天一次;当累计位移大于报警参考值时,应向监理和施工单位报警;当累计位移值大于监理验算值时,应向设计单位报警;大于设计提供的250mm时,应通知设计到场处理。A区报警控制亦同。以期达到防微杜渐、降低安全风险的作用。

图 1 A、B区支护结构验算

(4)专项方案设计的坑内轻型井点降水,只适用于挖土前疏干坑内水分,一旦挖土,井点管与集水总管就成了累赘只能拆除。专项方案在拆除井点管后,只安排了明沟排除地表水。因而,地下水将重新恢复水头压力,给基础施工和地下室抗浮造成不利影响。考虑到支护结构外侧止水帷幕的作用,坑内降水不至于影响周边道路、管线的沉降。因此,要求专项方案在挖土后浇筑垫层时,增设14个φ300长5m的钢管泄压孔。钢管的下端做成滤管,上端焊有连接法兰,法兰口标高低于基础底板250mm。基础施工阶段,把潜水泵放入泄压孔抽取地下水,待基坑覆土后上部结构施工时,用法兰盲板封住泄压孔,把基础底板的上部钢筋焊接后,浇捣混凝土连成整体。

5 支护结构施工过程控制

(1)基坑开挖后,情况果然如我们所料,一些井点管很快就因为失去土的依托而漏气,不久集水总管的出水口就基本没水了。因此,当挖土从北向南逐层推进时,监理组即督促施工单位按修正的专项方案实施,流水作业埋设泄压钢管,及时降低地下水位。由于这一泄压降水措施和明沟排水的结合,有力保障了基坑施工的良好环境,也不用担心地下室上浮。

土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5

关键词:论证;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边坡

我国随着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地下工程越来越多。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地铁车站、地下仓库、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和地下人防工程等,施工时都需要开挖较深的基坑,给施工增加了难度。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屡见不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的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建设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规范了专家论证的程序,确保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的实施。

1.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的范围及要求

论证的范围:根据《安全管理办法》的说明,无论什么类型的工程深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 (构) 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论证的基本要求:要求认真了解明确专家论证的深基坑专项方案的内容;确定专项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专项方案的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实地勘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现场环境与该工程项目的内在联系,专项方案及措施的选择与该工程项目的符合性。专家针对专项方案详细论证以求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在施工中真正达到适宜有效的最终目的。

2.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前的情况调查

为了正确论证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首先察看工程勘察设计资料。从勘察资料中了解场地土层的成因类型、结构特点、土层性质及夹沙情况。基坑及维护墙边界附近,场地填土,暗渠,古河道及地下障碍物等不良现象的分布范围与深度,并明确对基坑的影响。场地浅层潜水和坑底深部承压水的埋藏情况,土层的渗流特性及产生管涌、流砂的可能性。支护结构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土、水参数。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地下管线等与基坑有关的状况。

深基坑开挖带来的水平位移和地层沉降会影响周围临近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该影响如果超过一定范围则会妨碍正常使用和带来较严重的后果。所以在论证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之前要对周围环境进行调察。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正确论证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

①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状况调查。周围建(构)筑物的分布,及其与基坑边线的距离,周围建(构)筑物上部的结构形成,基础结构及埋深,有无桩基和对沉降差异的敏感程度。周围建筑物是否属于历史文物或优秀建筑。必要时要收集和参阅有关设计图纸。

②在大城市进行深基坑工程施工,基坑周围的主要管线为煤气、上水、下水和电缆等。应调查掌握管线与基坑的相对位置、埋深、管径、管内的压力、埋设年代。电缆有普通电缆与光缆之分,光缆的要求更高。要掌握与基坑的相对位置、埋深、规格型号、使用要求、保护装置等。

③在城市繁华地区进行深基坑施工,临近常有道路,这些道路的重要性并不同。所以在进行深基坑施工之前应调查周围道路的性质、类型、与基坑的相对位置,交通状况与安全程度,道路的路基与路面结构。

进行深基坑施工专项方案论证前,应对地下结构设计资料进行了解。主体工程地下室的平面布置和形状,以及与建筑红线的相对位置。这是选择深基坑支护形式,进行支撑布置等必须参考的资料。如果平面尺寸大,形状复杂,则在布置支撑时进行特殊处理。

了解主体结构地下室的层数,各层楼板和底板的布置与标准,以及地面标高。根据自然地面标高和地下室底板底标高,便可确定基坑开挖深度。这是对选择专项方案支护结构形成,确定降水和挖土方案的重要依据。

调查和了解以上的各种资料及状况,给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的论证提供了可靠及准确的重要条件。

3.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的论证

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的选择

基坑开挖的施工工艺一般有两种:放坡开挖(无支护开挖)和在支撑体系保护下开挖(有支护开挖)。放坡开挖是有条件的。在空旷地区或周围环境允许时能保证边坡稳定的条件下采用。但在城市中心地带,建筑物密集地区,往往不具备放坡开挖条件。因为放坡开挖需要基坑平面以外有足够的空间供放坡之用,如在项目空间内存在临近建(构)筑物基础,地下连续墙、地下管线、运输道路等,都不允许放坡。该项的基坑就只能采用在支护结构保护下进行垂直开挖的施工方法,所以在论证深基坑专项方案时,要经过各方面的考察、了解。首先确定该项工程的深基坑专项方案所选择的工艺方法要与实际相符。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选择与工期、造价、支护结构的安全、变形值、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关联。所以深基坑专项方案的选择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的计算及验算

在确定了该项深基坑专项方案基础上,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计算和验算,确保专项方案的安全使用符合要求。论证基坑支护结构计算和验算时要明确计算和验算的内容、哪些满足条件。对支护结构进行计算和验算强制性条文明确规定。支护结构的强度计算、立杆、面板挡墙、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及局部抗压承载力以及锚杆杆体的抗拉承载力等均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锚杆所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立柱与挡墙基础的地基承载力、支护结构整体或局部稳定性的计算等也应满足要求。

对基坑支护结构进行计算和验算满足的条件:

一是满足荷载计算要求,对支护结构水平荷载标准值要求。

对于碎石土及沙土:

五是满足支撑体系计算要求:

支撑体系(含冠梁)与锚杆混合的支撑体系应按支撑体系与排桩,地下连续墙的空间作用协同分析方法,计算支撑体系及排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内力与变形。支撑构件的受压计算程度按支撑相交的相邻横向水平支撑或联系构件中心距的 倍计算。

六是满足立柱内力计算要求

地下水控制

降低地下水位是保证深基坑支护结构和土方开挖的重要条件。并且不因地下水位的变化,对深基坑周围的环境和设施带来危害。所以论证深基坑专项方案中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及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一是根据地勘及周围环境的观察状况,所选择的降水方法是否正确

二是根据涌水量的计算,所选择降水设施能否满足其降水的效果。

三是选择的降水方法,能否满足经济合理适用的原则。

一般在软土地区深基坑挖深度超过5m,一般就要采用井点降水。为此井点的数量要经过计算确定,降水深度要根据基坑的结构深度及地质资料来确定。当基坑底为涌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注意要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涌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否则一旦发生突涌,将给施工带来极大的困难。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论证一项好的深基坑专项方案不仅是达到实用性,更重要的是操作者更能容易理解和掌握专项方案中的各种方法,所以专项方案也应有以下的内容:

一是在编制深基坑专项方案时要画土方开挖平面、剖面图,并注明(绝对标高)距离尺寸;地下降水平面控制图,并注明井距及边坡距井的距离尺寸;深基坑边坡支护结构的剖面图,并注明标高及平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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