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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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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方案1

根据"20xx年xx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我校是全国中学生田径协会成员,可提供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中学生田径比赛和辽宁省中学生田径比赛的机会),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1、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小组成员:xxx、xx、xx、xxx

2、监督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2人)

3、测试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

4、录像负责人:xxx

5、医务组负责人:xx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符合xx是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身体素质方面,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3、健美操:须获得20xx年xx市第十三届十一中杯健美操比赛单项前3名,或者获得20xx—20xx全国健美操联赛或冠军赛(单项或集体项目)前3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xx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略),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考生携带填写好的"20xx年xx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一式两份,持本人体育特长方面的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厘米彩色照片,于20xx年5月23日(8:00—xx:00)—5月24日(8:00—11:30)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3、咨询电话:xxxx—xxxxxxxx

四、我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以及录取标准

(一)、体育特长生项目和人数分配

1、田径(6人)

男子:200m、400m、800m

女子:400m、100 m

2、健美操(4人)

(二)、拟录取标准

1、田径项目要求:

(1)田径项目专项技术测试成绩须达到下列成绩标准(手动计时):

男子200m:24秒5以内(包括24秒5)

男子400m:55秒以内(包括55秒)

男子800m:2分12秒以内(包括2分12秒)

女子400m:1分06秒以内(包括1分06秒)

女子100m:13秒8以内(包括13秒8)

(2)根据考生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健美操要求

(1)健美操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70分)。

(2)根据考生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相加的累计结果,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测试时间、地点

1、身体素质测试:5月28日(周六)8:00—11:00在学校操场。

2、专项技术测试:5月29日(周日)14:00—17:00在学校操场、体操馆。

3、复试时间:x月4日(身体素质)8:00—12:00。

x月5日(专项技术)8:00—17:00。

复试地点:xx育明高中。

六、测试的程序(见附件1)

七、特长生认定

1、我校按考生身体素质测试(占30%)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占70%)相加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本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我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x月4日、5日组织复试(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

2、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公正、公平。

2、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测试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保障考场体育设施齐全、安全,同时,要安排医务人员到测试场地。

3、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xx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进入考场和准考证入场,检录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4、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5、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6、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测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九、安全预案见附件2

十、本方案为我校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xx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

未尽事宜,根据"20xx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规定"、教育局即时信息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权归xx市第十二中学。

附件1

1、测试项目

(1)身体素质测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2kg)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

(2)专项技术测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依据国家田协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组织测试。

2、测试规则

身体素质测试顺序:按报考的招生学校代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每组10人,先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项目的测试,再进行50米跑项目的测试;每项测试之间休息5分钟;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身体素质测试,不补测。

(1)立定跳远:受试者两脚自然平行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起跳线为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单位采用厘米,取整数,小数点后1位数字采取四舍五入。丈量成绩时,工作人员要当众唱出成绩(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生应穿着平底胶鞋或赤脚起跳,最多可循环试跳3次,选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动作犯规的考生,该次成绩按"0"处理。

(2)掷实心球:考生要站在起掷线后(起掷线使用白灰或橡皮泥),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面向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投出瞬间,双脚可有腾空动作,但落地时不得踩线(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支撑脚不动,另一只脚可向前缓冲一步或空中双脚交叉换步,但不得踩线;如两脚左右开立,可双脚腾空,腾空时将球投出,落地时不得踩线)。考生要将球投进沙坑或规定范围的平地有效,投掷犯规成绩无效,3次均犯规,则该项成绩为"0"。测试时分2组同时进行,每组测试10人。考生在小组内按序号循环投掷3次,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若有1次投掷达到满分及以上成绩,则不再进行下一次投掷;测量成绩按从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可按评分标准划线,不进行丈量;工作人员报成绩时声音大小以考生和考务人员都能听到为准。考场为考生准备体积大、小不一的2种相同重量的实心球各5—8个,供考生自由选择。

(3)50米跑:每位考生测试机会只有1次,采用蹲踞式起跑,不允许穿跑鞋。

每次测试2名考生,3名人员计时,当3名计时成绩不同时,若有2人数字相同,则采用该数字;若3人数字均不相同,则采用中间数字。成绩精确到十分之一秒。若有两次抢跑,该项测试成绩为0分。

3、评分标准(见附件)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大学生的评分标准。成绩达到满分以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三个项目的成绩均上不封顶。每测试完一项,由考务人员将原始成绩记录在登记表上,并签字或盖章,合分人员根据成绩转换成对应的分数,同时,监督人员签字或盖章,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若有疑义,必须在听到考务人员唱出成绩后当场立即提出,过后、异地均不予受理。对提出疑义的考生,经答复仍不满意,根据考生自愿,可在考试结束前,三个项目重新补测一次,并以重新补测的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无故不签字的,测试成绩有效。

附件2:

xx市第二十三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安全预案

为了全体师生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职责: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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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大学招生方案3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 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中专学校招生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招生方案5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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