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方案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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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做好天全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中心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努力维护天全生态气候城市形象,为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天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禁燃范围:天全县中心城区域和有关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1.县城中心城区:东至龙尾大桥,南至318国道,西至九龙路,北至禁门关桥;
2.文物保护单位、物质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3.车站、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4.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6.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7.各住宅小区、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规规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在春节期间(2月4日-2月10日)确保天全县中心城区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实现“文明过节、治污减霾、安全有序”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良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章学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放总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对禁燃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定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制止、查处等各项禁燃工作;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治理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组和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代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要深入小区做好禁燃工作;负责完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禁燃责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扫工具、灭火器等;做好工作资料收集和工作成果汇报。
县公安局:负责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落实公安内部警种、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扰、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围观群众进行劝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整治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禁止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公共场所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做好火灾防范工作,配备人员、车辆,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消防突发情况进行处置;交警大队负责对占用道路进行经营烟花爆竹的流动摊贩进行劝离,对未上牌的电瓶车和非法拼装三轮车进行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暂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县电视台、指尖天全等各类媒体开展文明过节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发布文明过节相关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方式;协调城区大型LED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滚动播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规定;通过发送短信、网络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实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展示工作成果。
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公共区域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和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落实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宣传载体作用,利用灯箱广告、车身广告、车载电视等媒介做好禁放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区域新增经营企业和零售点,指导禁放区域内关闭或转营烟花爆竹零售点;对售卖烟花爆竹店铺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引导、教育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纠正和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婚姻、殡葬等机构严格执行禁放规定;负责向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扫。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县环保局:做好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协助开展巡查工作,纠正燃放行为;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并向县政府提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行为。
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实施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在市场经营主体开业登记时,通过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等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都,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过节宣传引导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落实禁放规定;收集并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突发情况进行医护和救治。
县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场所落实禁放规定,禁止在宗教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经费保障工作。
其它单位:天全县中心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做好本单位(含院落)、本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禁燃工作责任的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广大市民群众对文明过节的需求,大力推广宣传低碳文明的过节方式,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胡乱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2.县政府和城厢镇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严格落实燃放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城厢镇为工作责任主体。
3.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发挥天网巡查作用,确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1)以中心城区重要公共场所(音乐广场、滨河公园、水城、茶马广场等场所)为重点进行巡查,安排专人值守,责任到人。(2)加强对交通干道、公路、小区通道、人行道、商业街区、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平台周边环境的清理和检查,形成综合管控网络。
2.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1)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离、劝导,做好解释工作,对私自燃放的进行纠正,并劝离现场。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车巡、步巡相结合,注重沟通、协调、支援、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执法强力、执法威慑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联动,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确保实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灵活掌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做好群众工作,以劝导、解释为主,注重严格执法,公开、公正执法,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集中整治期间,采取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等方式,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5)对存在暴力抗法、阻挠执法、言语威胁等情况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6)加强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吸取教训,总结积累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工作报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过主流媒体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改变群众思想观念,扭转群众思想习惯,让文明过节观念深入人心,让群众形成良好的过节习惯。打赢环保攻坚战,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还青山绿水于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开展中心城区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是切实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思想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全体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整治行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为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青山绿水于民。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为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纪律,依法行政
各单位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胡乱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落实到实处。一是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缺席,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语言举止文明,确保整治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必须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履职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也要注重解释、劝导、宣传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迹,每个执法整治小组要建立工作台帐、拍摄工作照片、记录工作数据,形成简要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诿扯皮、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等现象严肃问责和通报批评,切实保障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安全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若干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综合建设工程建筑市场行业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我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有效,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排查方案,公司全面深入到各项目监理部组织排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有效。
2、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到位,组织以公司法人为总负责,各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组织体系,公司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安全监理联络员组成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步骤:
第一阶段:在四月至五月份,宣传部署阶段。针对我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实际情况,为加强专业监理人员安全意识,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各项目监理部掌握安全知识、同时组织各部门、各项目管理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排查计划,做好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排查方案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收阶段。进入六月份后为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且为安全隐患、事故高发期,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突出以“隐患治理、防范事故”为主题,开展各项目监理部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对公司在安全监理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整改力度。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安监等部门做好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尤其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安 全监理工作要更扎实、到位。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为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阶段:进入十月份各施工单位进入赶工作、抢交工阶段,施工中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燃气闪爆、触电等伤亡事故。因此,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检查组积极配合各项目监理部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定人、定岗、定时间,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突出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安全机构,并按文件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进入冬季施工,要冬施的项目必须报冬季施工方案,报伊宁市安监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冬季施工,而且对冬季施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中之重控制,严防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排查重点内容:
1、公司总工办认真审查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内容为各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有针对性,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措施是否健全,安全监理工作是否执行有效。
2、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督促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办理到位,是否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员资格证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督促各项目监理部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编制是否符合设计、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督促项目监理部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编制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制度是否执行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预案、措施、制度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并监督实施有效。
5、审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投标时的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要求,不符合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检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生产区、工作区、生活区及工人食堂卫生管理措施、制度是否建立,发现隐患及时要求限期整改。
6、审查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和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许可证是否办理到位、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进行报验备案。对大型吊装设备必须有安、拆专项方案,经主管安检部门检测合格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尤其是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尤为重要,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必须及时要求整改。
8、对危验性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巡查制度,安全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
9、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巡视、平行检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使用不合格安全设备、产品、防护用品必须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回复,并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向建设单位汇报。在安全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时间内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由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汇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安全监理工作到位情况,发现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及时督促纠正确保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有效。
四、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措施:
1、每项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由公司总工办会同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确定建立工程项目安全责任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完善各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各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并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并根据工程变更及时调整修改安全监理规划、细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各项目监理机构保证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建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自治区建设厅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培训取得安全监理培训岗位证书的人员,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检查落实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树立“以人为本,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监理工作制度。
4、在施工监理工作中各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检查施工阶段的安全前提检查,阶段性安全达标的安全监理工作控制,对不具备安全达标条件及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中的内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项目监理部不同意签字报审、回执,总工办公室不盖章并向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及时汇报。
5、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不严格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支撑体系组织施工,现场监理必须及时下达监理通知限期整改并上报公司总工办公室,在限期不整改野蛮施工的项目必须上报伊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并下达工程暂停令杜绝安全隐患整改的发生。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7、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隐患排查中临时用电为薄弱环节,隐患较多,施工单位不能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针对此问题安全监理在工作中要加强电气专项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在安全监理人员中增加电气专业人员,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杜绝电气隐患所造成的漏电伤亡事故。
8、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中隐患排查应注意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尤其是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后,施工单位对安全放松、管理麻痹等现象严重,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亡事故。因此隐患排查加大巡视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若施工单位不限期整改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9、公司必须从主管安全领导做起,重视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理责任意识,把安全监理纳入工作重点控制范围,从源头抓起做到人人抓安全各部门负责人随时注意安全信息积极协助各项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工作到位。
五、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要求:
1、加强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从公司法人、各部门负责人到各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都必须高度重视,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实处,不留死角,发现隐患一查到底。
2、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公司总工办公室及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必须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指导、督查,发现各项目监理部工作不到位必须及时督促把责任落实到位。
3、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项目监理部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负责的安全监理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监理隐患排查制度,项目总监定期不定期的记录总监巡视记录,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各项目对每天安全工作情况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发现隐患下达监理通知做到编号有序。安全监理工作必须有始有终,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做到安全管理资料立卷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健全安全监理工作长效机制。
4、公司总工办公室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工作督促、检查、评估,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隐患排查情况,工作到位情况以使安全监理工作在预控状态下进行。
5、公司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对各类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培训,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做到持证上岗。
关于安全管理方案【第三篇】
春运安全有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2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根据《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防超大发〔20xx〕3号)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股东大会暨第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绿色春运”的总目标,切实强化春运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目标
1.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0起。
2.同等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或群伤事故0起。
3.参加春运的公交车辆、驾驶员合格率达到100%。
4.公交车发班前卫星定位装置和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有效率100%。
5.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100%。
6.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三、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切实强化春运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20xx年的春运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广西防城港超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运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春运安全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全面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2.加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逐级落实春运安全责任,把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每个科室、每条公交线路车队、每个岗位、每一天、每个环节。公司与产值责任人、驾驶员签订的春运安全责任书要求在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未签订责任书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春运期间,严格按春运责任书的要求对产值责任人、驾驶员进行管理,督促驾驶员遵纪守法。
五、强化违法法规行为的动态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在20xx年春运前完成公交车辆4G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有效运行排查工作,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有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2.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清零力度。每日要对所属公交车受到行业通报、母公司信息监控中心下达和自查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核实,及时上报处理情况。
3.从严从重处理母公司公司信息监控中心通报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春运期间营运公交车 发生超员、遮挡摄像头、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严重超速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采取停运停驾措施。驾驶员、产值责任人未接受处理的,一律不准派班参加营运,达到清退条件的,立即清退。违法违规处罚措施如下:
春运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安全操作行为的驾驶员,第一次一律按制度执行处罚,并进行警示教育;出现第二次的,加倍处罚;出现第三次的,按规定三倍处罚,并及时予以清退处理。
六、做好春运的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产值责任人、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1.通过召开春运动员大会的方式,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全体员工、产值责任人、驾驶员进行春运专题安全教育。重申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的“零容忍”,督促驾驶员落实“五不两确保”,自觉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春运动员大会要求在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
2.在春运期间,要坚持开好驾驶员、产值责任人安全学习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违规行为视频等方式开展道路防追尾防碰撞、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碰撞等专题安全教育,以此加强对产值责任人、驾驶员的'春运安全警示教育。
3.落实出车前安全告诫和发班前安全告知制度。及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告诫。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针对春运期间风雨、雾霾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的特点,通过集中安全教育、发短讯、出车前谈话、安全版报等形式,提醒驾驶员注意,做好防雨、防雾、防滑等工作,保证安全行车。
七、严格驾驶员春运资格管理。
1.结合年度准驾资格审核,在20xx年1月5日前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进行一次春运资格审核排查,3类不符合春运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严禁参加春运;6类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必须坚决解聘。
(1)3类不符合春运安全要求的驾驶员:一是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二是20xx年内有严重超速超员记录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
(2)6类必须坚决解聘的驾驶员:一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二是交通违法违规记满12分的;三是有酒后驾驶的;四是超员20%以上的;五是超速50%以上的;六是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违法违规记录的驾驶员。
以上审核情况形成排查台帐,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安全技术中介部核查。
2.严格执行营运公交车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例检,特别检查车辆安全带配备、轮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的安全状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八、严格把好参加春运营运公交车辆的安全技术关。
1.要加强参运公交车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要在春运前对所属营运公交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春运前2个月内未做二级维护的公交车辆,必须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作业。
(2)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等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3)严禁不按期进行二级维护、不按期参加年度审验的公交车辆参加春运。
2.组织开展一次春运前的公交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排查,发现有不符合春运安全要求的营运公交车,立即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出现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营运公交车,立即进行停运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参加春运。
九、落实反恐防爆措施。
1.要严格落实反恐防暴措施。一是要制订完善反恐防爆工作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反恐意识;三是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视频动态监管;四是加强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检查密度,坚持“逢包必查”、“逢液必检”、“逢疑必问”;五是定期对车上消防、逃生等相关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3.要督促司乘人员落实首末站、停靠站点的危险品检查制度,对上车的行包和货物要进行开包检查,严防危险品中途上车,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
十、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2.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道路拥堵、恶劣天气等应急处置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进行安全告诫。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春运期间的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通过集中安全教育、发短讯、出车前谈话、安全版报等形式,提醒驾驶员注意,做好防雨、防雾、防滑等工作,保证安全行车。
3.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极端恶劣天气,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十一、落实春运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
1.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站场安全巡检员落实岗位安全职责,认真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本公司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内是否有易燃物品堆放、电路电线有无老化及乱搭乱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标识等。财务室是否落实“铁门、铁窗、铁柜”。及时查处办公场所、公交站场内私接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遮挡消防栓、堵塞消防通道、电路电线老化或超负荷运行、安装使用非标电路电线等安全隐患。要在春节放假前对所有办公和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消防、防盗措施的检查。
2.要高度重视新能源公交车辆和充电站的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电工对新能源车辆和充电站进行日常的安全例检;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纯电动车充电操作规程,确保充电站的安全运营。
十二、落实春运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春运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点时段、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信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请假报告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安排好春节7天假期的值班安排,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20xx年1月20日前,将春节的值班安排表报安全技术中介部。
十三、春运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找出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
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总体要求,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社会环境,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进企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群众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继续深入实施名牌产品战略,促进我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企业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并积极组织名牌产品的申报。
(二)加强对我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对市级重点监控产品扩大监督检查和抽查覆盖面。
(三)组织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我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的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区域性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惩治违法行为,有力震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全面巡查,对重点获证企业持续保证能力进行专项检查,做到问题企业限期整改,违法企业依法处罚,坚决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五)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化食品企业日常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抓住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食品安全重点区域整治,防止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提高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六)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通过对起重机械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自查、检查和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摸底排查,建立相关台帐等措施,排除特种设备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为企业开展标准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准确、及时地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八)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九)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提高认证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对“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展开。我局成立以郝官廷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管理科。
(二)注重宣传,扩大声势。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大对“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质量和安全年”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交流,畅通渠道。
注意对“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每季度(季度末月份的25日前)向市局书面报告当季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典型经验和有关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