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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方案(案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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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第一篇】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顺利进行,我局成立消防宣传月领导小组,对活动统一协调、指挥调度检查督导等工作。

组长:段乐局长

副组长:李小怀副局长

成员:建管股全体成员

物业股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建管股,负责协调局系统消防宣传活动相关工作。

四、主要任务

开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建管股和物业股要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活动。

建管股针对建筑工地常见安全隐患,对建筑工地负责人、安全员、各施工单元班组长以座谈会形式开展消防主题培训,增强防火防灾意识,在建筑工地宣传栏中张贴消防自救知识及防范安全风险标语。

物业股针对住宅小区常见安全隐患,对各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增强防火防灾意识,针对防火通道杂物堆积、飞线充电等共性问题开展进楼入户消防宣传。利用小区公开栏、楼宇视频LED显示屏等设施,设置消防宣传窗口,通过张贴资料、播放短片和滚动提示字幕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有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消防宣传月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宣传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稳定全县消防安全形势。

(二)强化沟通合作。

局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将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加强宣传月活动的各类影像、图文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在时限前报送相关工作总结。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第二篇】

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要求,我们以“”消防宣传日为契机,努力推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全校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 提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参加人员

熊梦辉副校长、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等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学校校卫队队员、云景花园消防中队官兵及校本部学生。

三、时间安排

11月9日(星期天)上午10:00—12:00

四、活动地点

学生高层1号公寓

五、活动内容

1、悬挂横幅:

①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行政楼前西侧)。

②家庭防火多注意,煤气电源勤检查(军人服务社十字路口)。

③消防安全进校园,共筑平安防火墙(学生公寓1号楼前)。

④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图书馆前)。

2、摆放展牌:在校本部各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校园网络发布新闻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

3、在学生公寓1号、2号楼、研究生学院、家属区1号门、行政楼(因周末,行政楼提前发放)地点同时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5000份。

4、组织一次消防器材展示,邀请云景花园中队来校展示消防器材,介绍现代高科技消防器材装备性能和作用,并进行现场实操演练,让大家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讲座,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逃生自救的能力,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任务分工

1、请宣传部负责照相、摄像及宣传报道工作。

2、请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3、请总务处负责组织安排本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及出租商铺人员到场参加。

4、保卫处负责消防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协调组织工作。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消防宣传工作,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消防宣传活动要严密组织,确保实操演练中的安全。

3、全体参加人员要服从活动现场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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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第三篇】

在第27个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到之际,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根据学校实际,制定20xx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二、活动主题

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0日

四、具体活动安排及要求

1.组织一次动员会(11月6日)。开展以消防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并对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动员。

2.开展119安全专题教育活动(11月9日——11月0日)。各班通过安全教育平台等认真组织教学,让学生通过消防专题教育,懂得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对所有授率、作业完成率均为100%,并且在11月20日前完成的班级给予表彰,并在明班级评比中加2分。

3.开展一次消防绘画和手抄报比赛活动(11月9日-20日)。以消防安全教育为主题,一二年级绘画比赛;三、四年级手抄报比赛。每班先初评,择优上交2——幅作品,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在学校橱窗和校园网展览。

4.开展一次消防知识竞赛(11月27日)。学校从五、六年级每班随机选择2名同学参加消防知识竞赛,比赛设一二三等奖。竞赛主要内容提前发至各班,也可以从xx实验学校微信群下载学习。

5.开展一次消防教育讲座(11月下旬)。学校将邀请xx消防支队的消防专家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11月6-12日)。学校将对教室、实验室、机房、食堂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7.开展一次疏散演练(11月9日)。全校师生参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xx实验学校

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全力做好我县20xx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落实各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安消防监管责任,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切实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法治消防进程。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点,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平顶山“”特别重大火灾、郑州“”重大火灾和商城“6。2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以落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xx〕191号)为抓手,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一)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利用全省统一制作的火灾警示片,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二)新闻媒体警示宣传。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推出“”“”火灾专题,广播电视台要在本级新闻媒体开设火灾警示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全面刊(播)发“”“”火灾以及国内外典型火灾案例,刊载、解读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教训。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火灾警示短信。

(三)火灾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各乡镇(办事处)要指导督促辖区村(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墙、宣传栏和警示漫画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各乡镇、村庄依托“大喇叭”设立消防广播站,结合农忙和季节变化,开展消防安全和火灾风险提示。各办事处督促设有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和场所,常态化播发火灾警示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

(四)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县教体局要联合消防大队,面向在校中小学生,根据不同年龄、年级层次,分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部署并督促完成消防安全家庭作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带动孩子家长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志愿者讲消防常识活动。团县委、教体局、消防大队要联合在校师生、退休职工、文艺骨干等人士,在县域范围内招募80名消防志愿者,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划片包干,深入村(社区)、居民楼院、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讲和演练活动。

(六)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县消防大队要统一组织,对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消防民警,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提升开展消防工作、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全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一)重点场所和领域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逐个检查。

2、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住建局、商务局、人防办等部门配合,6月底前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的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以及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检查。

3、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由县政府统一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安监局、工商质监局、房管所、消防大队、国网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整治方案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另行下发。

4、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5月至6月,各乡镇(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5、在建工程。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在建工程的合法性,占用消防通道、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搭建临时彩钢瓦建筑,用电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6、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管理和检查;县工信局负责对产业集聚区之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将各自负责。

7、物业服务公司。6月至8月,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辖区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配合,集中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8、医疗机构。由县卫计委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培训、教育等工作。

9、社会福利机构。7月至8月,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消防大队配合,集中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单位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加强防火、用电管理等安全防范措施。

县政府成立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进展情况信息,加强工作调度,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每月23号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文资料)上报活动办公室。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排查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检查队伍,对乡镇(办事处)逐个开展检查,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同步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指导单位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开展集中约谈。县政府牵头组织,于6月和8月开展2轮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乡镇(办事处)、职能部门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由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面对面约谈主要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3、开展集中执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视情节和危险程度分别采取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通过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督促责任单位积极整改、消除隐患,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4、开展集中曝光。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倒逼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必须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因消防违法被大额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行政拘留案件,必须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立即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安排本地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县教体局、卫计委、民政局、住建局、文广新局、交通局、商务局、民族宗教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牵头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按照时间节点,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夏季消防检查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群众知晓率,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6月20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23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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