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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风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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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活动目标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

业。

二、服务对象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2日—3月20日。

四、工作内容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xx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xx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xx年3月2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行动安排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咨询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修订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发票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发票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x'x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行动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优惠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

春风行动方案【第三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实好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工作,以此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农民增收,从本月起,至20xx年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股室、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地点:各乡镇宣传点、政府广场、就业服务大厅

活动时间:20xx年2月20日-20xx年2月26日

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免费发放“春风卡”,春风卡内容以介绍城镇务工人员基本常识和生活安全须知、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春风行动的时间安排,由职介所、就业培训股、劳动监察仲裁股与县工会、县妇联共同设计,办公室负责印制。按照市局在20xx年2月27日各县同时设立“春风行动20xx”招聘会启动仪式分会场的总体要求,在开展主题宣传的同时进行用工岗位摸查工作,由县职业介绍所具体负责,劳动监察仲裁股和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密切配合,摸查全县范围内的企业用工情况,了解企业用工规范情况,收集空岗信息,汇集省内外合作企业、放心企业、劳务基地的用人信息,为春风行动招聘会全力做好准备工作。

(二)春风行动20xx招聘洽谈会

举办地点:招聘会主场设在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二楼

举办时间:20xx年2月27日

工作安排:招聘会以职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其它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来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场所设置、用工信息的汇总与印制,就业培训股负责企业招聘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做好求职人员进场应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县职业介绍所负责在现场提供就业政策、维权指导、务工常识等咨询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各责任股室切实做到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做好现场招聘会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三)就业需求调查

开展方式:送岗位入户、到户调查岗位需求

活动时间: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8日

工作安排:深入农村开展转移就业需求情况调查,了解农村劳动力返乡情况和外出务工需求,同时组织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将空缺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未能参加招聘会的农民工手中,切实做到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每周将调查情况报县职业介绍所,职介所根据调查情况迅速调整岗位开发方向,并将新岗信息及时传递到乡镇,为送岗到户工作提供便利。

(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活动

活动方式:开展各类培训,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活动时间:20xx年3月29日-20xx年4月30日

工作安排: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从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为主旨,由就业培训股牵头,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合,广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并积极落实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免费职介、税费减免、社保补帖,小额贷款,创业指导、信息咨询、技术扶持等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创业扶持政策在广大农民工当中的知晓率。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责任股室、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加强对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举办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xx年度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中的各项工作。

(二)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得到落实,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宣传动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要深入村组抽查信息宣传落实情况,抽查率不低于50%。

一组:

二组:

三组:

(三)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用工需求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县劳动力市场以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宣传专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各乡镇要针对各项政策、法规,务工信息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对前来咨询、报名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影像资料,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务工信息发到每一位有务工需求人员的手中,要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制,防止走过场,确保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3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精准做实宣传辅导,精简办理手续,从快解决问题,过硬成效检验,全力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红利账单100%有推送,有效做到政策明、流程清、手续简、成果显,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实简快硬”,全力确保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宣传辅导要“实”,辅导对象实打实再扩围、辅导内容实打实再深化、辅导方式实打实再扩展、辅导质效实打实可验证;手续办理要“简”,政策内容简明解读、优惠办理简便操作、政策红利简洁推送、办税流程简化环节;问题解决要“快”,问题快速收集、投诉快速处理、需求快速响应、结果快速反馈;成效检验要“硬”,服务标准要硬、工作作风要硬、风险防控要硬、改进完善要硬。

坚持把握关键,扎实做好针对性纳税服务工作。把握关键时期,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公布后立即开展宣传辅导;把握关键环节,针对每个申报期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纳税服务;把握关键目标,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围绕纳税人获得感推送红利账单,展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成果;把握关键征期,4月份征期是多重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要提前预判并提出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关键征期平稳运行。

坚持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联动效应。税务总局统一组织部署,负责制定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及时获取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建立税务总局直联办税服务厅等工作机制,开展纳税人需求、满意度调查,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各省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统筹组织开展本省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设计本省宣传辅导产品,开展本省宣传咨询和培训辅导工作,建立健全直联等工作机制,确保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平稳运行,指导省以下税务机关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市县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创新方式实现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可验证,聚焦获得感实现红利账单100%有推送,全面开展一线干部培训,保障征期平稳有序,配合做好“3个100”直联工作,切实响应纳税人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地方面的诉求。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辅导要“实”,增强政策知晓度

1、统一宣传辅导口径。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及时获取政策宣传辅导口径,24小时内更新12366税收知识库,并加工形成简明平实、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为咨询解答提供实际支撑。各省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统一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口径,细化本省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口径。

2、扩展宣传辅导渠道。税务总局在12366纳税服务平台开设的减税降费专栏和涉税专业服务专栏中增设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内容,在网上纳税人学堂突出降低增值税税率、配套增加抵扣等改革措施的宣传辅导,在两会前后连续开展3期深化增值税改革主题在线访谈或网络直播。各地税务机关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主题,既要通过办税服务厅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服务体验区和纳税人学堂等突出开展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咨询辅导,又要用好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等多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3、拓宽宣传辅导范围。各地税务机关要摸清辖区内纳税人底数、压实责任,做到纳税人宣传辅导面100%全覆盖。同时,将宣传辅导对象由办税人员扩大到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等人员。对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税务代理人员侧重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对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人员侧重推送政策信息。采取分管局长包干督导等方式,实现科室负责人实时指导、辅导专员按时完成;通过减税降费辅导工作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由业务骨干实时辅导,将宣传辅导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4、切实开展精准辅导。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辅导。既要采取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一对一”精细化政策辅导,又要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策“点对点”推送和关键人群的程序性操作辅导,还要对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分期分批组织开展涉税专题讲座,手把手讲操作,账对账算红利,让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应享尽享、有知有感。

5、充实宣传辅导产品。税务总局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制作并下发动漫、视频、政策图解等宣传辅导产品,及时推介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各地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求,创新制作生动形象、亮眼鲜活的宣传辅导产品,确保纳税人听得懂、看得明、记得牢。

6、做实内部人员培训。税务总局在新政策出台后,组织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一竿子贯到底”视频培训会,指导各地及时培训一线人员。各地税务机关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立即组织开展12366和办税服务厅全员业务培训,确保12366坐席人员学得懂、答得准,确保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懂政策、会操作。

7、发挥涉税中介正向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涉税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12366专家坐席、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专家咨询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协同组织开展公益大讲堂、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代理记账“协税者”服务团、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助力宣传辅导全覆盖。

(二)手续办理要“简”,提高办税便捷性

8、简化流程资料。税务总局、省税务机关在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后,及时更新《纳税人办税指南》,重点关注申报表栏次和填写规则变化等内容,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税务总局制发《纳税服务规范(3、0版)》,重点修改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的报送资料、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等内容。

9、减少办税次数。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实施,确保增值税纳税人4月1日顺利开票,5月1日顺利申报。

10、降低申报失误。各地税务机关要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在征管方面带来的变化和提出的要求,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纳税人申报环节提供在线申报辅导、数据校验、提示提醒和纳税人自查自检功能,确保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窗口人员应将信息系统提示的校验信息及时告知纳税人。

11、缩减等待时间。各地税务机关要在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错峰申报措施,对享受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纳税人应按企业类型、办理业务等不同类别主动预约办税;要在办税服务厅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症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导税人员做好相应引导,疑难杂症应尽量在导税环节处理,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12、推进线上办税。各地税务机关要加速推行“网上办”,增加网上办理比例,凡与深化增值税改革密切相关的办税事项实现“应上尽上”;积极推行“自助办”,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功能。

13、加强办税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为纳税人办理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事项提供专门服务;要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合理确定窗口数量,窗口人员与窗口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2:1,配强配足导税人员,辅导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确保纳税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

(三)问题解决要“快”,提升政策执行力

14、及时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方面的需求。税务总局4月初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范围涉及全国100万户纳税人,从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便利性和获得感等方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按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开展好本地范围内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动员和辅导政策相关纳税人广泛参与调查、客观反映涉税需求,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15、加快深化增值税改革信息直报。建立咨询紧急情况直报机制,实时监控各地涉及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大规模、集中性咨询情况,并于当日上报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加快建立“3个100”直联点,即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00个办税服务厅直联点、100个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直联点和100个纳税人直联点,税务总局按日汇总整理各地纳税人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咨询情况,按周“点对点”收集纳税人在增值税政策、办理流程、系统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16、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意见。严格落实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实、执法规范、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法律救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个工作日内整理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快速处理并反馈,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形成闭环处理机制。

17、提速处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投诉。畅通税务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接收纳税人投诉。重点围绕涉及增值税方面的投诉,压缩受理时限50%,压缩处理时限70%以上,其中服务态度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70%、服务质效类和侵害权益类投诉处理时限压缩85%,并于处理当日向投诉人反馈,确保此类投诉受理及时、处置得当、反馈迅速。

(四)成效检验要“硬”,确保实在获得感

18、强化纳税服务成效评议。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议机制,采取随机采访、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要以纳税人知晓度验证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传的精准性,以纳税人满意度评估纳税服务举措的有效性。

19、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税务总局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这一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对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措施的评价,以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策落实成效的重要指标,检验服务标准高不高、推进措施实不实、工作作风硬不硬,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调查结束后,各地税务机关应迅速根据调查结果认真查找短板、整改问题。

20、防控税务代理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过程中,既要有针对性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宣传辅导,又要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防范“中介黑”抵消政策红利。发挥涉税中介机构正向作用,扩大联网批量申报范围,为纳税人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提供便利服务。

三、保障机制

各地税务机关要把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加强协作、总结提升、注重实效、改进完善,确保20xx年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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