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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策划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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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一篇】

要培养栏目的文化品牌,做“文化商人”,将一个品牌延伸为一个文化产业,这应该是现代电视传播的终极目标。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变革的时代,这个变革的时代给了我们一种可能,就是能把一个日常的工作,培育成一个品牌。一个栏目如果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做支撑,具有一定的文化品位,这个节目就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它也会避免干巴巴地解释法律条文、自然主义的展示犯罪过程等节目硬伤。

策划是一种发现力、一种策动力、一种引导力。策划为法制电视节目造势,增强节目的竞争力,能够为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创作提供新观念、新思路和新方法。

要使策划科学化,应首先知道策划究竟是指哪些内容。《哈佛企业管理》一书中对“策划”是这样描述的:“策划是一种程序,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活动,同时带有一种倾向性。因为所有的策划都是关于未来的事物,是针对未来将可能要发生的事情做当前的决策。即策划是指策划者通过思考找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权衡将来可能采取的措施或途径,并作为当前决策的依据。策划是预先决定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策划是连接着我们目前之地与未来我们要经过之处”。

综合分析这段描述,我们不难发现,其核心是脑力的理运动过程,它强调的是现在对未来的理性思考、分析、判断和把握。

电视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是人们获得资讯的主要渠道,同时时代飞速发展,信息瞬息变化,使得电视资讯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强,具体体现在电视媒体呈现方式的频道专业化、栏目专业化,电视资讯产品化倾向也显现出来。另一方面,随着众多专业频道、专业栏目的出现,受众对电视认识也逐渐成熟起来,使得货比三家不吃亏再次成为颠覆不破的真理,这就要求电视媒体的制造者要研究观众的心理,思索既满足观众需求又具有模块式的生产形态之间的契合点。而这个契合点就是电视媒体的策划。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任何一种电视产品要从它的选题来源、资源加工方式,从它不可替代的唯一性确立它的核心竞争力”。

法制节目作为一种节目形态,从它新鲜出炉就备受关注,老百姓将它理解为中国的第二法庭,他们认为在法院解决不好的问题,都想通过电视媒体得到解决。

长期以来在法制节目制作过程中,特别是策划环节常常被忽视,存在这样一些误区。首先法制类节目大多取材于法院、公安、检察院和老百姓投诉,而且大部分的选题来之于老百姓的投诉,选题的来源比较丰富,每个编导都不太会为选题而东奔西走,从选题的角度来讲这就给各位编导一个惰性,认为没有必要策划。其次,由于法制类题材大部分故事性非常强,编导往往会拘泥于小的矛盾纠纷,这已经够吸引观众的眼球了,无需再进行策划了,策划被认为是多此一举,忽视了对选题的主题的整体策划把握。第三法制类节目的收视率一向比较高,这也蒙蔽了一些编导的眼睛,他们认为我们有这样的业绩还需要策划吗,认为法制类节目没有策划的空间。所以长期以来法治类节目制作粗糟,鲜见媒体观点,媒体的品质一直上不去。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现在有很多的法制题目,做糟蹋了,我们依赖的是一个编导的个人智慧。往严重了说,今天我们利用的都是国家媒体的频道资源,我们传递的公民的普法意识,面对公众负责,面对法律负责。我们每个人的智慧含量在这样的要求上面都是如履薄冰,毕竟没有赋予我们这个权利上让我们自己的想法成一个节目就可以播出。我想法制节目最重要的问题还不仅仅在选题的来源,而在选题的加工。今天的竞争是加工方式的竞争,也就是说同样的一个材料,大家怎么做吧,今天这个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多菜系的食品结构,你说同样的白菜,粤菜没有吗,川菜没有吗,鲁菜没有吗,各地都有白菜的做法,你之所以选择一个菜系选择的是它精妙的厨艺。”

什么是法制节目的策划空间,中央二套有一个很好的导语:“你的眼界决定你的世界”。我们在策划法制节目时的眼界决定了对选题的深度挖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法制节目关注策划关注的焦点应该是:“我们法制节目不要重视关注小纠纷,我们是不是可以深入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命权力。因为法制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人的生存权利,生存以后才有发展。我们现在探讨了很多的东西,很多是关于个人维权问题的。其实在中国的文明进程中,还有更急迫的东西被遮蔽了,被我们这么多年的繁荣富庶遮盖了。可以说从新闻节目到法制节目,所有大众传媒最根本的职能就是监测社会,监测环境,为社会的民众拉响预警的灾难”。应该说法制节目在这方面做得是不够的,历年来法制节目往往把焦点全部倾注在对个体小纠纷上而忽视了法制节目的社会学功能。

这些节目体现了中国的新闻大幅度的变革和进步。它不仅拓展题材新闻本身的宽容度,拓展了政策的底线,同时也在为法制节目开创这些互惠的优势。他们是以新闻品质在做这个调查,但是这里没有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说教,也没有以真正法制的眼光做这个案子,然而节目法治含量却充分的体现了出来,形象化的说明了法制化进程中的实际问题。笔者认为这是法制栏目值得借鉴的成功之处,也是法制节目的策划空间。

法制节目到底要策划一些什么,策划的准绳是什么。笔者认为策划的准绳应该是法治事件的真相。

对于法制节目策划,探询法律事件真相显得尤为的重要,因为法制事件双方当事人都在朝自己有利的方向接受采访,如何寻找到法律事件的真相应该成为策划的重点。

针对一些具体的选题,该如何进行策划?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制片人钱蔚曾说过这样一段话:“选题的策划,并不是一个很神秘的东西,它就是对一个选题的各种卖点,各种元素进行一个准确把握的过程,法制选题是千差万别的。虽然法制节目大都是一些高度模式化的栏目,每天都是一个法制故事,每天都是权威说法,但是这个法制故事却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不同的选题的内在的逻辑是不一样的,不是说每个选题都要卖一样东西。我们常常问记者你想卖什么东西,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才能开拍。有的法制选题它卖的是深刻,有的是情感和理性高度的矛盾。有的选题卖的是情感的气势,论深刻没有太多的深刻性,但是它处理故事能处理得荡气回肠,能把这个故事的悬念处理得高潮迭起。有的选题能处理得非常新锐,它涉及到国家最新最前沿的问题,如果能处理的很新锐是一个很大的卖点。有的选题可以卖新闻重大,故事性不强,也谈不到深刻性,但是一个重大的新闻,是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

仔细分析一下钱蔚的这番话,我们不难发现,在策划的环节中,准确的把握选题的脉搏是非常重要的,也就说号脉要准,编导要准确的把握选题个体特征和社会共性之间的联系点。一个法制节目编导都必须掌握开掘法制节目的深度和广度,这里可以是背景的开掘、独家视点的开掘、信息组合的开掘、多元化的开掘。

借用《今日说法》中一句话来问:“十几亿中国百姓中,究竟有多少人接受过系统的法制教育?他们对法律在一生中维护自己的同时又规范自己的社会准则到底知道多少、运用过多少?”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进行法制国家的建设与别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

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二篇】

(1)新时期电视节目策划重要性。一个良好的策划会使本来错综复杂的电视流程变得简介和明朗,让电视观众可以轻而易举的了解自己观看的节目。

(2)新时期电视节目创新性的重要性。我们首先要了解创新的含义,所谓创新是以新思维为特征,包含三层含义,更新;创造新的东西;改变,他也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创新性对电视节目是很重要的。首先,创新性可以不断增加电视节目知识的总量;其次,创新性可以不断提高电视节目制作人的认识能力;再次,创新性可以为实践活动开辟新的局面。此外,创新性的成功,又可以反馈激励人们去进一步进行创新性。求新鲜求变化是观众永远的要求,求创新求突破是创作者永恒的追求。艺术贵在创新,贵在制造一种熟悉的陌生感。电视节目创新是一项工程,我们都要用战略的眼光看待创新。创新性好比电视节目的根,让电视节目健康茁长的生长下去,同时在激烈的电视节目竞争中,保持强劲的竞争力。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对电视节目的创新性,提高我们的创新思维。

二、如何提高电视节目策划

(1)明确电视节目策划的目标。目标是我们来检验策划是否成功的标准。目标确立的过程也是电视节目策划的过程。当我们制定电视节目方案时必须要知道电视节目策划的目标。比如,在我们制定策划方案时,我们要确定我们的总目标,并且通过几个分目标来实现总目标,从而达到预期宣传效果。目标越明确,我们越容易操作和执行,越容易保证电视节目走向正切方向。在制定电视节目策划方案时作为电视节目制作者要统一认识。当我们做电视节目的策划时,我们要考虑我们创作什么样的节目,节目的风格,以及节目的效果。确定目标的前提条件是找准观众定位,比如,一些节目想做到适合所有观众的口味儿,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做不到的,因为当今社会讯息发达,传播的手段多种多样,特别是跨入分众时代,特定观众群的形成是必然趋势,例如,定位为儿童,则动画节目是必要的;定位为企业家,则财经节目是很重要的;厨艺节目,定位为体育爱好者,则体育节目是不可或缺的。节目的定位,还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观众收视习惯、年龄性别、文化层次,还要顾及地区性差异。

(2)明确规定电视节目策划的方案。当我们确定了电视节目策划的目标目,接下来我们就要制定相应的计划,也就是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的核心部分需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内容要求。策划方案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什么样的节目风格?什么样的节目体裁?什么样的节目时长?什么样的节目结构?什么样的节目制作?什么样的节目包装手法以及什么样的完成时限规定?策划方案对保障措施包括落实人员、经费、采访设备及交通工具等;策划方案的组织落实,我们可以通过创建节目小组、临时委员会等。

(3)切实做好电视节目策划实施工作。当确定策划方案后,我们要认真组织实施。首先,我们要把高质量电视节目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把电视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次,我们要遵照电视节目创作规律,搞好现场的采访与拍摄,节目的后期包装制作,工作做好了安排播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实施:其一,实施过程要循序渐进。其二,周到细致的准备,越细的准备工作,往往越容易实施,效果也更好。其三,注意宣传效果。通过以上措施,来达到观众过目不忘的效果。其四,在实施过程中要学会变通,不死板的按照方案执行。

三、如何提高电视节目创新性

(1)通过进步的传播技术与开放的制度环境。若要让观众对节目印象深刻,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对电视节目形态的改变。而进步的传播技术往往可以给电视节目的创新提供技术条件,从而是不可能成为现实。每一次传播技术的进步往往可以激发节目制作者新的灵感,从而提高电视节目质量。电视节目的指南针就是政府的政策,开放的政策可以开阔节目制作者的思维。

(2)通过拓展眼界激发创造性。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开阔我们的眼界。首先,通过各种媒体,我们可以把他人的成功选题的策划经验与我们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现结合,来开阔我们的眼界。其次,我们可以到文化市场去补充营养,平时多到图书馆看书,涉猎百科全书,来增加我们的文化知识。第三,多参加社会活动,在活动中往往会激发我们的灵感,还可以了解到人民大众需要的是什么,想要的是什么,来让我们有了创新的方向。

(3)通过改善经济环境。经济的高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不断改善的经济环境给电视业提供了前大的经济基础,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素养的提高,从而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文化产品的花费上。经济的改善提高了电视节目的广告收入,从而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创新。同时我们的电视节目面临各种挑战,我们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幸存下来。不断优化的经济环境会给我们产生大批的电视及观众。优化的经济环境会给电视节目提供资本。所以,我们要坚持不懈的改善经济环境。

(4)包容的社会文化。电视节目是一个视听文化的集合,电视节目就是一个社会文化的一个大包容。不断提高社会文化的包容性,给电视节目的创新性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前景。我国软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受到威胁,对国家和社会的自我认同也会出现危机,鉴于此,电视节目创新是必要的。

(5)促进媒体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电视媒体本身就是靠创新来生存和发展繁荣的,人才的创造力会最大限度的激发创新的原动力,是电视事业的必然要求。传媒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创造出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只有拥有高质量的电视产品,才能有效地占领市场。电视台可以对优秀人才激励除了高薪、重奖等保健因素外,精神激励因素对优秀的传媒人也是必不可少的。人的潜能是无限的,我们要好好激发优秀传媒人的潜能。

四、结语

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三篇】

[关键词]国学 电视 传播

国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通称,是中华文化精华所在,它既代表了东方文化的一个高度,又是影响几千年中国社会治理的内在机理。在走向现代化的今天,中国社会一方面面临着社会和谐的文化生态再造,同时传统文化又面临着多元文化竞争条件下如何承续的挑战。基于这座武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当下社会文化寻根的现实渴求,武汉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顺势而为,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大型电视栏目《问津国学》,结合传播技术的新发展和人们文化消费习惯的新变化进行相关探索。

一、坚持创新推动国学传播

(一)策划:浓情满怀倡国学。

国学节目制作,专业性强,要求较高,要让节目吸引受众,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策划团队。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省市领导组成的顾问团队,武汉市政协、武大国学院、华师大国学院、武汉广电等单位领导、专家组成策划团队,武汉广电则组建了包括博士、硕士在内10多人的创作队伍。这个组合深具国学文化情怀,是目前武汉地区实力最强的文化传播团队。

为了增强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问津国学》把选题策划分为三个层次:年度策划、季度策划、月份策划。年度策划注重一条主线贯穿全年。2013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策划推出家国情怀系列,包括《岳飞文化》《贤人文化》《怀古思今》《勤政为民》《文化创新》《良德贤行》《儒道兼济:构筑中国人格两岸》等节目;2014年,把培养良好的家风贯穿全年,策划推出了“家训家教家风”系列,包括《皇家家训》《颜氏家训》《袁氏世范》;2015年年度策划为《乡风乡贤乡愁》等。季度策划则结合宣传思想战线的阶段性任务,月份策划重点围绕思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来展开。

(二)行动:走出书斋办国学。

“电视文化的第一种基本特征――直接悟性思维特征”[1],要求电视节目尽量提供客观世界的丰富镜像,“人们在心里深处、在本能意识上是多么指望能够直接面对丰富多彩的客观世界,展开自己的体悟思维。”[2]国学典籍是传播的重点,可视性是一块国学传播的短板。为增强国学传播的鲜活性,栏目组在运用传统讲座方式的同时,率先提出“寻访国学源点”的理念并付诸行动。

“寻访国学原点”,就是在传播国学过程中,走到国学发生地,探寻国学落地生根的变迁,用生动的画面阐释身边的国学。《问津国学》先后寻访了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木兰文化圣地木兰山、孝文化发源地孝感、禅宗祖庭五祖寺、七仙女传说之乡天紫湖、老子故里亳州等。通过对国学发生地的拍摄,《问津国学》找到了与书本典籍对话的现实空间,也找到了现代人与国学之间的心灵契合点。观众觉得新鲜、有趣,增长见识,把这类节目视为体验国学的教科书。

走出去办国学,栏目组还发现了一批有影响的乡贤,如黎世炎、郑伯成、李森林、刘明西等,他们身居乡间里弄,醉心本土文化,用生动、朴实的语言讲述中华文化,也建构了文化传播的“民间话语”。

走出去办国学,栏目组找到了一些合作的机遇:全程协办全国国学院院长高层论坛、作为除中央电视台外唯一的地方电视媒体应邀参加全球华人国学盛典、参与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等,这些走出去的活动丰富了我们对当今国学的认识,也增强了传播的针对性。

(三)挖掘:资源整合兴国学。

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是《问津国学》长期坚持的发展策略。由于经费限制,栏目组把讲座嘉宾主要放在以武汉为基地的省域范围,尽可能把武汉的国学资源用好,延请了一批专家学者参与讲座,他们中既有成就显赫的大家,如熊召政、郭齐勇、冯天瑜、严昌洪、刘玉堂、王玉德等,也有一批正值学术盛年的中青年学者,如杨华、吴根友、张三夕、董恩林、孙君恒、陈文新等。

挖掘荆楚文化资源,发挥省域内国学专家在地方文化研究方面的优势,是《问津国学》拓展国学传播内容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邀请杨立志教授讲道廉文化、木兰文化专家黎世炎主讲花木兰的忠孝勇节、肖波教授讲解孝的深刻涵义、郭齐勇教授讲解湖北国学传承等,拉近了国学与观众的距离,也拉近了国学与生活的距离。

为提升节目的社会影响力,《问津国学》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邀请到一批全国文化名家参与节目制作:龚鹏程讲解孔子思想与当代社会、于丹解读武汉地域文化、王蒙畅谈大同理想与大国境界、唐翼明主讲颜氏家训等。

海外汉学家是国学研究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问津国学》充分利用武大、华师大等高校学术交流平台,先后邀请海外汉学家何燕生(日本)、李绍(美国)、丁原基(中国台湾)等参与讲座,陈金辉(马来西亚)、谢维娜(保加利亚)、高田时雄(日本)等接受专访,介绍海外汉学。

(四)延伸:台校合作强根基。

为了进一步把国学普及引向深入,《问津国学》不仅在国学节目创作上着力甚大,而且还积极进行国学传播的理论探索。武汉广播电视台与武汉大学合作设立了国学传播与人才培养基地,这是国内第一家重点大学与电视传媒联合设立的专门针对国学传播的研究机构。通过这个基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探索国学传播的新领域。与此同时,栏目与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中心、美国威涞大学等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就中美传统节俗影像创作项目进行深度合作,已为国内10多所高校培养了一批影视民俗学人才。

栏目还得到了文化界知名专家学者的鼎力支持和大力推广。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教授、北京大学国学院邓小南教授、清华大学国学院刘东教授、光明日报国学版主编梁枢等专家学者专门表扬《问津国学》。美国爱丁堡大学教授李绍在癌症晚期,到《问津国学》开办讲座,还在临终前两个月带着节目视频到美国各大学演讲;日本郡山女子大学教授何燕生题词:“《问津国学》是国学武昌起义”。唐翼明教授题词:“发潜德之幽光,开光明之未来。”

二、坚持个性打造国学传播新模式

“文化本质上就是人化,即以文化人,以人化物”[3],传播中华文化,适应于当今社会发展所需,节目必须关注生活,融入生活,锻造出适应于当今社会的国学传播新模式,形成了独有的传播个性。

(一)应时势:让国学跟上发展的步伐。

与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关注大众话题不同,《问津国学》的独特性在于致力于国学经典的大众化,让国学成为生活中的话题进而影响生活。《问津国学》解读经典,决不是做书斋里的学问,发千古之幽思,而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智慧和思想道德资源。栏目把传统文化传播融入时政宣传,特别注重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修养,加强理想信念、修身、清廉等方面的教育,扣好人生的扣子。《传统文化与治国理政》《国学与用人之道》《国学智慧与人生修养》等专题,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政绩观;《俭以养德》倡导俭德;《鉴古观今话武当》挖掘、揭示道教中的廉政文化;《楚文化的正能量》则提取楚文化的精华,启示当今。这些节目帮助观众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以实际行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二)强根基:夯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基础。

传播国学的目的在于弘扬传统文化,并进而服务于社会。在现代社会里,“大众传播提供的并不仅仅是‘服务’,它还作为一种改造的力量,对现代人的意识和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4],为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市民,提升素养,《问津国学》策划、推出了系列活动。

近期,栏目特别制作中华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专题,贴近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努力把《问津国学》打造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三)接地气:在传播国学中彰显地方文化特色。

武汉历史文脉深厚,《问津国学》注意从书斋走进现实,在市民熟知的文化景点、历史传说、文化名人中寻找创作的选题,让节目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围绕武汉展开的话题,先后推出了《岳飞文化》、《贤人文化》、《楚剧百年》、《花木兰传奇》等系列节目。先后走进卓刀泉寺和汉阳龟山,讲解三国故事;走进琴台,讲解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走进黄鹤楼,讲解李白;走进晴川阁,讲解大禹治水;走进沙湖公园,讲解园林景观。

民俗是传统文化在民间植根最深,而且至今焕发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传统节庆与武汉风俗,《问津国学》制作了《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以及春节民俗系列等,这些节目很好地将中华传统文化与当今社会有机结合,实现了国学的当今表达。

(四)入人心:让国学走进生活。

国学穿越漫长的时间邃道,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它辉煌的文化成就,更重要的在于它对社会生活持久的影响力。传播讲求互动性,“即传受两者不仅共享信息,而且互传信息和一起创造信息,以便相互作用、相互影响。”[5]要让市民亲近国学,除了提高节目质量之外,《问津国学》注意开门办节目,主动走下去,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工厂,实现文化传播与市民生活的有机结合。

《问津国学》走进武大、华师大、湖北工程学院、武汉城市职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开讲座、作报告、办推广,在送国学中让大学生亲近国学;还专门制作了《珞珈国学班》《国学小雅士》《汉字之旅》等专题,展示当今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学国学的状况,促进社会各界对当代国学教育的认知。

《问津国学》还走进湖北消防总队等部队营房,为武警官兵讲授国学与人生修养,让官兵在国学的熏陶中成长。不少专家认为,《问津国学》是流动的读书屋,是国学的大篷车。

《问津国学》只有两岁多,应该来说她还是一棵幼苗,还带有某种尝试的味道,但是,“中华民族的复兴,需要文化的引领,因此它首先是文化的复兴”[6],在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和关注传统文化研究与传播的形势下,继续办好《问津国学》正当其时。

注释:

[1][2]郑征宇:《电视文化传播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杨叔子:《总序》,引自罗家祥主编《华中国学》(第一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电视节目策划范文【第四篇】

张绍刚,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电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担任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和“大家看法”节目主持人。曾参与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电视台多个节目的策划。

电视节目策划作为电视节目生产和制作的重要环节,对于一个节目的成败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一直备受学界和业界的关注。目前,各省卫视竞争激烈,策划出新的品牌栏目成为了各个电视台的“拳头产品”。一个成功电视节目的策划有哪些特点和规律?在电视节目策划的实践中是否存在一些问题或误区?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既从事电视节目策划的教学和理论研究,又在电视台担任主持和策划等工作的张绍刚。

“今日说法”:媒介环境大不同

记者:您是作为“今日说法”的主持人被大家所熟知的,这个节目从创办到今天已经有12年了。现在各省电视台涌现出大量的法制类节目,“今日说法”是否还具有优势,是否想过改版呢?

张绍刚:“今日说法”现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近几年收视率出现了下滑的趋势。早期和现在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媒介环境, 1998年“今日说法”是中国唯一的一档严格意义上的法制节目,当时讨论和实验了包括谈话、辩论、真人扮演等各种形态,最后选择了现在大家看到的个案分析的形态。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中国的社会结构和人们的生存状态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个人意识、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开始有了大幅度的跨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就开始彰显意义。我曾说过“今日说法”就是法律版的“生活空间”,其落脚点是讲老百姓自己的与法律有关的故事,因为这些事儿大家都懂,这些困难和矛盾大家都可能遇到,于是就有了不是物理意义上,而是心理意义上的贴近性。

另外,“今日说法”契合了当时中国电视的一个还比较空白的东西即故事化。由于当时中国电视还没有特别强大的故事化叙事方式,所以“今日说法”一出来就很受欢迎。而今天的媒体环境发生了变化,第一,谁都知道法制天生有故事;第二,今天中国电视新闻节目和专题节目的故事化叙事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滥用,多小点儿事都要故事化,都要荡气回肠;第三,法律节目越来越多,人们对法律的诉求渠道也越来越多。所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节目是不是最早的,当大家都一样的时候,个性化是不是能够凸显出来就尤为重要,而现在的“今日说法”在个性化上偏弱了,可识别上不突出了,自然就出现了目前的收视率跳水的这种情况。

改版早就提出来过,但这也是一把双刃剑。一个老节目为什么会有问题,因为它有包袱。早就想过改版,但是每次在具体行动时就会遇到很多实际问题。比如,记者们已经习惯了一种节目的表述方式,让他们改很困难。大家会担心观众都已经习惯了现在的这种模式,我们改了以后会不会出现新观众没进来,而老观众还流失了的情况,这就是压力。

观众逻辑与电视人逻辑

记者:您主持的另一个节目“大家看法”的周日版“我建议”是一个谈话类节目,谈话类节目策划时的难点在哪?怎样才能够让它有更大的生存空间?

张绍刚:谈话节目要做好非常难,它有两个问题。第一,媒体是否能给“犀利”的观点提供空间。某些嘉宾的观点可能对相关管理部门有挑战性,可能听着很刺耳,但它是真观点。这是一个媒体环境赋予谈话节目的天生压力,先不说形态,这样的节目能不能出现就是一个问题。

第二,我们能不能让自己的节目做得精致。精致在哪?在于我们能不能有个好的形态。好的形态在哪?在于有没有观众可以理解接受的逻辑。现在我们过多地注重内容,甚至被内容所挟制。开策划会时大家绝大多数时候都在讲内容的逻辑关系,但是很少有人去讨论节目以什么样的形态呈现给观众,观众是否会爱看。所谓形态就是内部的逻辑,这个逻辑不是电视人自己认为的特别复杂的逻辑,比如递进、升华、各层面之间的咬合等,关键在于是否能找到一个观众喜欢的并且一看就懂的逻辑,使得观众很容易理解和消化。而我们现在的逻辑叫内容逻辑,即讲求的是内容自身的起承转合,创作者自己感觉很快乐很有意思,但对于观众来说是无效的。

形态与内容:“先搭框架后装泥”

记者:大家对于电视节目策划有个逐渐的认识过程,您认为这些年来国内新闻策划理念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张绍刚:中国电视节目策划大致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在1998年前后,中国电视节目第一次开始有策划意识;随后在2002年左右开始有了一些新的节目形态,以娱乐节目为主,策划逐渐开始走向成熟;2006年至2007年很多卫视节目进行了改版,在改版中能够看到非常清楚的策划先行,以及比较完整的节目策划。这种策划既包括节目形态样式,更重要的也包括了可运作的方式方法、市场前景和潜力等等。总体来讲,这种变化是很明显的。

记者:国内的电视节目策划是否还存在不足之处?

张绍刚:在节目形态方面,目前新闻节目的策划基本上是空白。我们的新闻类节目策划非常弱,节目形态做得很粗糙。现在的强策划大多体现在综艺和娱乐节目,而我们的新闻类节目无论央视还是地方台都在吃内容为王的老本,过分地强调内容主体,而忽视了形态主体。我认为这不叫策划,策划是我们首先了解老百姓需要的内容是什么;其次我们一定要能找到能够彰显媒体价值、媒体定位,同时老百姓能够理解、接受的形态。

理论上当大家对一个新节目进行策划时,不应是先讨论内容,而应先讨论的是结构和形态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人性,老百姓能否接受。结构和形态是一个单独的需要拿出来的元素。举个例子,内容是什么?是你要和的一滩泥,它堆在这儿是稀的。而形态结构是你给他做的框架,是个模子。你应把泥往模子里装,而不能有什么泥搭什么框,泥是四散流动的,所以如果根据泥来搭框,最后搭出来的框肯定是参差不齐的。

产业链:发挥好节目的影响力

记者:那么目前电视节目策划在电视节目生产和运作后期的介入程度是怎么样的?

张绍刚:一般我们把电视节目策划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节目的形态是前段,内容是中段,产业链在后段。现在的策划基本上偏中段,前段节目形态的策划方面有不足,后段产业链的策划也没有很充实。产业化是电视台必须要正视的问题。我们做的电视是一个产业,这个产业链不仅仅包括节目,还有前后的衍生品。衍生品不只是简单的玩具等。衍生品是一个节目所具有的影响力,因为有影响力所以它能够带动其他东西的出现,能够带动大型电视活动的出现,能够带动特定主题的出现等等,而我认为目前我们在产业链的研究方面还是欠缺的。

记者:您反复提到的节目形态具体是指什么?主要包括哪些要素?

张绍刚:节目形态包括一是形式;二是手段元素。例如,CNN在过去一年进行了改版,改版的一个标志性动作就是在演播室里设计了很多的景区,设置了多个不同位置的LED,每一个LED屏都可以是一个不同的讲述视角。比如中国新闻就出自一个专门播放亚洲新闻的LED屏,只要从那一块屏出来你就知道新闻来自于亚洲,而如果从另外一块出来就知道来自于欧洲。这对内容并没有改变,但是它在形态上开始具备了识别力。这些LED屏就是一种手段元素,它使得整个演播室空间不再是一个平面,而是开始分层次了,立体了。

节目成功的共同点是符合人性

记者:那些被大众所喜爱的成功的节目有哪些共同的特点?有些比较成功的节目常因为模仿抄袭被人诟病,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绍刚:所有节目成功都有特别简单的共同特点,那就是符合人性。人性中的好奇心,人性中的窥私欲,人性中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假恶丑的痛斥。当然痛斥也要了解才能痛斥,所以我们看到有很多节目就是以卖丑作为自己的卖点,当然我不认为卖丑是特别聪明的一种的办法,但是节目只要符合人性就会有收视点。

我觉得现在大家在综艺娱乐节目上做的尝试都挺棒的,虽然有些是在抄国外的节目。先学会抄,能抄得像样,照猫画虎的能画出来,先这样然后再自己去设计。抄不仅仅是抄一个样儿,你要知道怎么做才能使这个东西到我这里变得更好,什么东西在我这一钱不值。在抄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明白我们的价值核心在哪,才能知道应该把什么放大把什么缩小。

记者:主持人作为节目成功的重要元素,在电视策划中是否会考虑主持人的风格对节目的影响?

张绍刚:不同的主持人一定会对节目的风格有影响,好的节目一定是跟着主持人的性格来设计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策划一个节目时不谈主持人,主持人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元素,不是你想要什么样的主持人就能有一个什么样的主持人,但我们会有一个理想的状态,我们希望什么样类型的主持人并且我们据此来找什么样的主持人,主持人影响到策划的最后实现程度,但他往往在策划的可控范围之外。

记者:您曾经提到未来最想做“好玩的新闻节目”,什么是好玩的新闻节目?在策划时如何使得新闻节目好玩、有趣呢?

张绍刚:我说的“好玩”不是要把新闻做成娱乐,而是我反复提到的人性。大家到底想要在节目中看到什么。很多做节目的人被问到大家为什么想要看他们的节目,会说我希望大家通过我们节目看到如此这般,你希望什么不重要,你希望大家看到的,大家可能看不到。就像收视率,有时我们编导觉得很好的节目,收视率不好,觉得很普通的一期节目,收视率很高。我们就研究这是为什么,因为它符合逻辑,它符合观众的人性。实际上观众的习惯并不会被电视改变,观众只会选择适合他们习惯的电视节目。每个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但人性一定是一样的,人性是什么,咱俩在这儿聊天没人看,但咱俩在这吵架有人看,为什么,因为咱俩在这儿聊天没有戏剧性,咱俩在这吵架有矛盾冲突。但是现在我们过分强调于内容问题,这是一种习惯,认为内容大于形式,但为什么在今天的策划上我这么强调形态,因为我们需要矫枉过正。

策划人要知道自己不能干什么

记者:作为主持人和策划人的同时,您也在学校教授相关的课程,目前的电视节目策划教学能适应实践的需要吗?平时您教学的时候侧重于哪些方面?

张绍刚:教学和实践是有比较严重的脱节。我不教给大家方法,我教给大家的是一种思路,是你拿到一个东西应该怎么思考问题,而不是每一步怎么样,每一步如何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工作习惯去设定的,但是你怎么想问题很重要,我更愿意将它作为一个思路课,而不是把它当成一种方法课。在教学时,我们一般采用最简单的元素分析的方法,分析各种元素包括内容元素、手段元素、形态元素、形式元素等。

电视节目策划书【第五篇】

我国综艺电视节目形态版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国外的综艺电视节目成品,国内已有成型的引进规范,大部分频道在播放引进节目时,都会向海外制作机构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但是,中国在保护创新性综艺电视节目版权的立法与管理方面、在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方面,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有一定距离,也是导致中国综艺电视节目形态创新止步不前和容易受到抄袭的根本原因。

综艺电视节目版权认定模糊。我国的版权法奉行的是“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即不保护思想,但保护思想的表达。①也就是说从中国目前的版权法上讲抄袭思想并不属于版权侵害行为,对综艺电视节目的构思、策划等无形智力成果就无法进行有效保护;版权侵害行为只有在节目形态中的所有或大部分元素均以一种很明显的方式被抄袭才成立。但到底有多少元素,比如节目的场景设计、演出流程、制作手法被抄袭才构成侵权又很难界定,只能视具体情况来分析。这样就导致国内创新性综艺电视节目形态不断地被克隆,原创性的权利人无法及时而有效地得到法律上的帮助,不能得到行政执法保护,甚至没有诉讼的权利。原创性的综艺电视节目市场份额也被逐渐挤占、侵蚀,致使原创的积极性受到挫伤。

综艺电视节目形态“作品”要素的界定不清晰。版权保护包含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综艺电视节目的版权其实是指广义的著作权。中国版权法保护的是作品,而构成作品必须具有三个条件:第一,具有某种实质性的内容;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第三,该作品具有独创性。就综艺电视节目而言,虽然具备后面两个条件,但并不具有实质性内容,就不可能构成版权保护所需要的作品。②正因为综艺电视节目形态不构成现有法律环境下完整意义上的作品,不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制作方才可以在不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对节目形态进行复制、修改和改编。这样的竞争环境导致电视台不愿下大力气、花大价钱潜心研究原创类节目。面对激烈的媒介竞争,电视节目制作者往往畏于开办新节目的风险而宁愿相互复制、克隆一些已经在观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口碑的电视节目。

由于国内版权法的不完善,中国综艺电视节目形态在申请专利和版权保护方面受到明显制约。2001年,中国内地电视娱乐节目《梦想成真》制作方曾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申请电视节目形态专利和版权保护,这是中国内地电视节目制作方首次试图申请节目形态专利和版权。《梦想成真》独特的节目形态并非来源于自身的创造,而是日本东京放送的王牌家庭电视节目《幸福家庭计划》的中国版本,是中国内地第一个完全购买国外版权并经过精心策划和成功进行本土化改造的品牌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号称“国际流行王牌栏目,完全时尚游戏经典”,节目推出之后收视率持续上升。然而,令制作方苦恼不已的是,一些电视台开始复制《梦想成真》节目形态的背景布置、主持风格、游戏种类和游戏规则等核心元素,有的电视台连《梦想成真》的节目名称都不变,有的采用日本原有节目名称,有的在其大型节目的一个板块上复制。虽然经过《梦想成真》制作方一再交涉,但大多数电视台或节目制作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制作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电视节目形态专利保护,但被拒绝受理,理由是以电视节目形态申请专利尚无先例。制作方转而寻求版权保护,国家版权局有关部门认为,“除了对《梦想成真》和其母版《幸福家庭计划》的图案可以申请保护之外,其他如游戏方法、规则、节目形式等创意性内容不能进行保护。因为创意属于思想的范畴,著作权只保护表达方式,不保护思想。”③

在欧美发达国家,对于模仿、剽窃、抄袭、假冒等侵权行为在法律上量刑是以绑架罪等罪论处的,一旦侵权罪名成立,侵权人不仅身败名裂,而且还要招致巨额赔偿的处罚。他们的电视人在这种法制环境下搞创作,绝对不敢越雷池半步,而是专注于自我创新。于是在这些国家,创意新颖的节目层出不穷,名节目一个接一个登场,而且以节目形态这种具有版权的电视形式向其它国家和其它电视台输出。其中比较出名的有荷兰的《大哥大》(Big Brother),英国的《谁想成为百万富翁》(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和《最弱的一环》(The Weakest Link),等等。其中英国《谁想成为百万富翁》在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以56个版本播出,香港“亚视”则斥资3000万港元向英国原创公司买入52集的制作经营权。④

中国版权保护不力最终导致的是整个综艺电视节目市场的无序和整个行业的不思进取。综艺电视节目要不断创新发展,版权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是必须要的。

综艺电视节目形态版权认定的基本标准是对创意版权与表达版权的认定

综艺电视节目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受版权法保护,但不是说所有的综艺电视节目形态都享有版权的保护。综艺电视节目从其形态看有其特殊的创作过程,是创意与表达的统一,是创意与表达的结合。《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是作品,这样看来,综艺电视节目形态是否属于作品便是关键。

综艺电视节目形态创意的版权确认。从艺术的角度看,综艺电视节目形态制作属创意产业,是基于创作者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的一种智力成果。栏目创意书一般会完整表述蕴含创意的节目形式,包括节目名称、内容及板块策划、节目制作与发行、节目广告及市场预测等内容。如果栏目创意书能展现电视节目形式创意的艺术性与新颖性、可操作性和市场可行性,全面说明和体现创意价值,那么其书面形式符合版权法对作品的要求,就可以认定其创意具有版权,应受版权法保护。因为“栏目创意书与被改编为影视剧的小说有着相同的地位与作用,如同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影视剧是版权的改编权,与改作为电影等视听作品权一样。栏目创意书的版权人享有版权的改编权与改作为电视等视听作品权。若要将栏目创意书改编为栏目流程表,拍成电视作品,必须经版权人同意,否则为侵权行为。”⑤

综艺电视节目形态表达的版权确认。综艺电视节目形态虽然基于创意,但它并非只是停留在思想层面的不可捉摸的东西,而是创意的具体化。如果将一个综艺电视节目的形态进行拆解就会发现,其特征是由单独的版权作品组成的,比如说具有原创性的节目的构架、设置、情节的串联、内容编排、音乐、主旋律和配乐等等,并可以为人所感知、复制,这就具备了版权保护所要求的可复制性。例如湖南卫视《超级女声》中PK环节的设置与呈现,就可看作一个单独的版权作品,可以确认拥有版权并申请版权保护。据了解,电视产业发达国家的法律一般通过对节目的模式进行分解,将电视节目模式的表达形式分为不同的要素,让其成为版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对单独版权作品予以法律认定,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从而有效地保护节目形式。

综艺电视节目形态版权保护的几种途径

法律保护。我国应尽快完善版权保护,将综艺电视节目形态纳入版权保护范围。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现有的版权保护法规,针对综艺电视节目创意、节目形态的特点,研究制定保护节目版权的专门法规,并积极促进节目创意技术标准的制定。

即便是现在综艺电视节目形态没有版权,不能获得版权保护,也未必就没有法律对电视节目形态的抄袭进行监管。如,在目前版权保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进行补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者类似的名称、包装等;可以将非常知名的电视节目形态视作为一种知名的服务,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就电视节目市场这一特定的环境去考虑对电视节目形态的保护。

实行版权登记与版权分级制度。由于综艺电视节目形态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在发生侵权纠纷时存在举证难的问题,从节目自身的保护角度出发,节目制作方应主动对节目中的创新点进行登记注册,因为在没有登记注册的情况下,法律很难有“谁抄谁”的判断标准。基于电视节目形态载体的特殊性,在进行登记时,权利人需提交节目创意策划书、节目录影带等固定材料,并对节目形态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予以详细说明。2006年1月,江西电视台创作的《传奇故事》栏目,经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批准进行版权保护登记,这是江西省首个依法进行版权保护登记的电视栏目。

版权分级制度是指电视节目版权的可利用程度,中央电视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先例。2005年12月1日起,《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规定》将节目版权分为三级:三级版权节目无播放限制,可以作素材,可以开发,一般指有开发价值的重点栏目;二级版权节目无播放限制,可以作素材,不可以开发,一般指主要用于播出的自制栏目;一级版权节目有播放限制,不可以作素材,不可以开发,一般指外购节目。栏目版权等级确定的是基本等级,不排除同一栏目内各期节目或同一栏目内各板块之间的版权等级出现不同的情况。⑥2007年10月1日起,《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面试行。该细则对中央电视台各节目形态及全流程管理中涉及的版权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标志着中央电视台的版权管理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着手打造全国电视节目市场监控平台。构建统一高效、覆盖全国的电视内容监测网络平台,可以促进电视播出机构、电视制作公司和节目销售公司对综艺电视节目形态版权的认可和保护。目前西方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同类的行业监管组织,如美国的电影家协会、英国的演出权利协会、日本的文艺著作权保护同盟。2004年1月,在法国戛纳成立了欧洲第一个电视节目版式版权协会。这些行业自发的监管组织在版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基本权益。

建立版权交易中心。要建立电视节目版权交易中心,成立电视节目权威评估机构,构建完善的电视节目价值评估体系。专业权威评估机构和版权交易中心可以提供信息与服务,促进电视节目形态版权交易的健康发展,也是对电视节目形态版权进行有效保护的一条重要途径。

加强版权保护以鼓励创新、促进创新,这样才能使中国的综艺电视节目走出困局,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本文责编:曾 鸣

参考文献:

①黄 晖:《版权:保护思想的独创性表达――郑成思〈版权法〉(修订本)的三个判例》,《中华读书报》,1998-04-01。

②赵颖彦,丁孙莹:《电视节目“谁抄谁” 现行知识产权法律难定夺》,《上海法治报》,2010-04-14。

③程德安:《媒介知识产权》,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6页。

④郑 琼,吴汉民:《试论电视节目形式创意的法律保护》,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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