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方案15篇2023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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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方案2023【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__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__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杜林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才文(教育局副局长)
朱廷权(教育局副局长)
陆晋玄(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郑杰、李明富、熊兴国、张国君、胡道政及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__28号)
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各学校要在食药监局、教育教育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的基础上,主动与食药监局联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学
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四)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各校园(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要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食药监局、教育行政部门将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和培训,对本地区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要进
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学校食堂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第二篇】
为不断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我校根据《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1、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坚持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正常开展工作。
2、学校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并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持证经营,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健康体检,积极参加培训,办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4、学校各种记录齐全,按要求进行消毒,留样。
5、学校不采购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6、不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制品,不采购不合格的肉类,不采购一切不合格食品,采购食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验收记录制度。
7、食品清洗工具实行动物性,植物性食品分开,标明标记,避免混用,食品切配工具生熟,肉类,蔬菜类分开,餐具洗涤盆、消毒盆、清洗盆分开。餐具有防尘、防虫设施,食品储存、加工操作场所有防虫、防鼠设备,餐具有防投毒设备。
8、食堂加工操作按储存—清洗—切配—制作—废弃物的流程布置,各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各设备按时清洗消毒。
9、学校水源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0、食堂垃圾臊水分类存放,垃圾桶、臊臊水桶外观清洁,学校与用户签订协议,做到日产日清,流向清楚,并有记录。
11、食品储存做到干燥、避光、防潮、隔热、防鼠、防虫,实行分类存放,盛放工具清洁,并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
12、每天两餐厨房人员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留样,所有留样存放不低于48小时,并做好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
1、学校条件限制,用房紧张,食品储存间与操作间无法分开,致使物品摆放难以规范。
2、食堂天花板、墙壁脏,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更换和粉刷好。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要求管理人员认真清扫厨房卫生,保持卫生清洁,吧物品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2、学校召开班子会商定,把天花板的更换,墙壁的粉刷工程向外承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此项工程。
学校食品安全方案2023【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发〔20__〕36号)要求,推动我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管理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进一步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具体目标。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自20__年起,每年达到100%;优秀等级比例20__年、20__年、20__年分别达到80%以上、83%以上、85%以上。
2.“阳光食堂”实施率。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实施率每年达到100%。
3.“明厨亮灶”实施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每年达到100%。
4.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自查报告率每年达到100%。
5.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20__年分别达到95%以上、90%以上,20--年分别达到100%、95%以上,20__年分别达到100%、98%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二)严格落实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风险控制。
(四)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
(五)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按相关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职责、加强培训。
(六)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等行为。
(七)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食堂”等智慧管理模式。
(八)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改机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制定自查计划并定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教育部门及学校可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学校食品安全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教育部门负责)
2.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原则上应在教育部门公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鼓励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场、生产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教育部门公开招标,直接为学校配送食品,减少中间环节。(教育部门负责)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以《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重点,强化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教育部门负责)
4.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升级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优化内部空间布局,配齐生熟食品分开的冷藏、冷冻设备,配置与用餐学生人数相适应的热力消毒设备设施,使用适合于热力消毒的不锈钢材质类餐具,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教育部门负责)
5.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阳光食堂”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教育部门负责)
6.全面推行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力推进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该平台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予以纠正。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借助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教育部门负责)
7.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教育部门负责)
8.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教育部门负责)
(二)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9.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加大相关投入,提升硬件设施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逐步通过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0.严把原料采购关。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原则上选择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作为固定供货商,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倡导自建原料供应基地。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并做好记录和票据保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1.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餐具用具彻底清洗消毒、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2.全面推行“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供餐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3.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14.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每年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监督抽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5.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四)不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8.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不断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改善学生营养,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分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强化政策保障。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学校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政府经费预算,对食品安全等级提升、“明厨亮灶”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落实推进举措。围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研究解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举措,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总结。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区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守护行动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并及时报送区级对口部门。
每年6月29日、12月13日前,各部门要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至区级相关部门。20__年12月13日前,各部门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
学校食品安全方案2023【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学校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略)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分工
①现场指挥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②通讯联络组:(略)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③疏散领导组:(略)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④处理行动组:(略)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教育局、卫生局、食监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五、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校园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县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配合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稳定。
2、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