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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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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推动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注重协同推进,突出联合惩戒,强化标本兼治,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推动降费减负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省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整治助企行动期间,重点检查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领域、公用企业的收费情况,并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检查时限为20__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一)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__〕__号)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依法依规查处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等行为。

(二)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按照银保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__〕__号)等要求,规范金融服务收费,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依法查处商业银行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等行为。延伸检查担保、评估、增信等金融中介机构,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搭售、转嫁费用以及以银团贷款名义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聚焦公用企业价格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__〕__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水电气暖价格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价格违法行为,查办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工程安装等价格违法案件。

(四)对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对往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督查评估。紧盯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防止查而不纠、落实不力、久拖不决。对违规收费主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杜绝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上旬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举措,认真抓好实施。依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政策的提醒告诫函》(__发改价费函〔20__〕__号),对涉企收费主体全面开展行政指导、提醒告诫,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前瞻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督促本辖区内涉企收费主体围绕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整治到位、举一反三。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底前)。结合本地区投诉举报线索排查、自查自纠、市场经营主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在监测联系点分享的“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精编5篇”,锚定工作目标,统筹执法力量,开展执法检查。

(四)交叉检查阶段(9月底前)。市局按照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公用企业三个领域分别组织部分县市区开展县际交叉检查,重点选择投诉举报较多的地方和行业领域,提升检查成效。在启动环节,检查地与被查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方案制定、政策梳理等准备工作。在具体检查环节,检查地与被查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后向被查单位反馈初步意见,听取陈述申辩,填写《交叉检查情况表》(见附件),提出定性处理建议。

(五)督导总结阶段(10月底前)。市局将对部分地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等开展督导,切实提升涉企收费整治成效。对重点检查、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依法依规处理,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市局会同检查地、被查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交流案情,形成定性处理意见。被查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及时处理的需要向市局作出说明。做到把加强行风建设与破解涉企收费整治难题相结合,规范日常监管、公正文明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对助企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专门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步骤安排、目标成效,精心组织实施。市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和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监管服务。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深化涉企收费监测联系工作,充分发挥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作用,积极联系企业,对接企业诉求,主动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搜集12315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深入企业调研、组织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整治针对性。对政策性问题,及时反馈市局及政策制定部门,实现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的良性互动。对价格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规范一个领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推进社会共治。厘清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中部门职责边界、监管边界、法律边界,加强部门协同协作,积极推动收费主体以及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的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四)加强宣传总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及成效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要把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行动与调研结合起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工作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市局将对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请于6月10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月23日前报送整治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__年10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涉及交叉检查的,检查组报送交叉检查报告(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被查地市场监管部门补充最终处理情况后报送《交叉检查情况表》。

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2

为深入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__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__发改价费[20__]__号),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结合__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里文件要求,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__银保监分局、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在开展此五个领域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时,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具体分领域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运、公路、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加大河运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舶公司、港口、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__银保监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作 文 吧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评、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7月底前)。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单位、本行业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12381、12315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意见箱、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及时梳理汇总问题清单。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前)。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在国家和省相关工作方案下发后,及时启动我市分领域自查自纠工作。9月10日前,县区各牵头单位要完成各领域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9月20日前,市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完成各领域自查自纠,按要求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为省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三)联合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底)。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抽查检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份)。各县区发展改革、经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分别上报市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同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报省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本着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相关领域的收费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剖析原因,认真分析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强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确保国家省部署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下设综合业务、行业监管、财经纪律、监督检查等专项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交流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建立相应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三)加强督促交流,加大宣传力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剖析原因,认真分析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影响力,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传解读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社会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3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__〕__号)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__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专项整治要强化协同治理,加强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联合惩戒,加大查处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自律守法氛围;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加大口岸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港口、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环节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区县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__银保监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20__年7月)。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本领域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12381、12315和__________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渠道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20__年8月一9月)。由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__银保监局、市民政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有关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20__年9月下旬—10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要及时总结有关部门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总结评估(20__年11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__银保监局等组成的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下设四个专项小组,综合业务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筹划、部署、组织和协调等;行业监管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财经纪律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地方财经领域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涉企违规收费查处工作。各区县要建立相应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统一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抓好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促交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通过简报、会议等形式建立动态工作交流制度,每旬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及时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4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x改价格〔20xx〕x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专项整治要强化协同治理,加强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联合惩戒,加大查处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自律守法氛围;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二、重点任务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

(二)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

(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20xx年xx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州、市)全面梳理本领域、本地区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xxxxx、xxxxx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渠道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20xx年xx月—xx月)。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xx银保监局、民政厅分别牵头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各地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有关牵头部门和各地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xx月xx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20xx年xx月)。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总结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总结评估(20xx年xx月)。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汇总形成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专项工作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组长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为副组长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xx银保监局、民政厅为组员单位,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统一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抓好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促交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动态工作交流制度,每旬通报工作情况,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及时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案5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__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__发改价费字〔20__〕__号)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专项整治要强化协同治理,加强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强化联合惩戒;加大查处力度,发挥警示作用,营造自律守法氛围;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二、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

(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1、重点整治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门企业利用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2、加大公路口岸收费监管力度,督促口岸监管区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二)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农水局、供电局)

(三)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人社局、医保局)

(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银行机构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市银保监办,配合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金融办)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1、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

2、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

三、组织实施及阶段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9月)。由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要求,进行具体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领域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12345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

(二)自查自纠(9月—10月上旬)。各行业主管牵头部门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其中,民航、铁路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分别由发改委、铁路车站牵头负责,口岸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同时,要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市工信局、发改委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有关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送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联合检查(10月中旬)。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一般违规收费行为严肃督促整改、坚决取消;对重大违规收费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对违法主体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总结(20__年11月)。由发改委、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民政局、交通局、银保监办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原因,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汇总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改委、工信局为召集部门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例会机制。

(二)加强督促交流。每工作阶段结束后定期召开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例会,通报各行业部门有关工作情况,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及时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研判重大问题和线索,确切无误后报告市政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统一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抓好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政策宣传。有关部门要总结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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