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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案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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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实施《大兴安岭地区“百万家庭赋能”工程实施细则》,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目的

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推动法律落地落实,把法律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构建家校协同“双减”的教育生态圈;提升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素养,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二、活动主题

家校共育,依法育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护佑儿童全面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9日-5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宣讲培训活动。各地以网络为平台、各学校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开展家庭教育宣传讲座、培训研讨、咨询答疑等活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推广普及家庭教育法律、政策和知识,推进家校合作。丰富宣传方式,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刊播动漫短视频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具体的案例、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到家,送家教知识到家长身边,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德为先的育儿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给家长讲清楚、说明白。

2、召开家校共育恳谈会。各学校发挥家委会功能,选取不同层面的家长代表进行家校交流活动,征求家长对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的合理化建议,了解家长的疑难困惑,积极引导家长科学教子,理性确立孩子成长目标,合理安排孩子时间,减轻孩子的校外学习负担,把素质教育根本理念、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3、开好家庭教育主题班会。各学校可就“我爱我家”“承担家庭责任”“好家风代代传”“家庭故事会”等主题开一次班会,引导学生孝亲爱家,主动承担家庭责任,传承优良家风。

4、举办“和→←谐家庭”展示活动。各学校围绕亲子阅读、亲子运动、家庭摄影、家务劳动、社会实践、居家环境建设等主题进行策划,展示丰富多彩的家庭亲子活动,助力建设和谐家庭,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5、组织“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家庭教育专题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关注特困儿童、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家庭教育,以“陪伴是最好的教育”为主题策划家庭教育沙龙或咨询活动,为家长答疑解惑,减少特殊群体儿童因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困扰。

6、遴选优秀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经验。各地、各学校要遴选一批不同职业、学历、城乡、不同学段孩子的优秀家长,现身说法分享家庭教育亲身经验。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动员学校、教师和家庭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的具体体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活动。各地要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到“百万家庭赋能”工程实施工作中,充分利用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有效联系机制,加强与家长日常沟通,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

2、加强媒体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家校合作活动、家庭教育科普知识和家庭教育典型经验。各地要协调相关媒体,对“家庭教育宣传周”内容进行宣传,形成舆论宣传声势。

3、加强总结推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并结合本地近年来的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亮点形成家庭教育工作报道,同时,请各地遴选1节优秀家庭教育宣讲视频(30-60分钟)和1节优秀家庭教育主题班会课,于5月20日前报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2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在国际家庭日及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东营区开展“以爱润家向美而行”七个一系列主题活动,树立良好家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一、活动主题

以爱润家向美而行

二、活动内容

“一段回忆”亲子诵读活动

以“‘油’你真好爱润万家”为主题,联合胜利油田女职委、胜利石油工程公司女工委共同举办亲子诵读活动,深化油地融合,引导广大家庭增强绿色生态意识,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训,建设好家庭。

“一份美好”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以“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为主题,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国际家庭日期间择优评选一批最美家庭,并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广大家庭和谐美满、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风貌。

“一次成长”家庭教育大讲堂

邀请专业讲师,围绕家庭教育课题,传播科学教育理念,树立正确家教观,引导广大家庭做智慧父母、建幸福家庭,形成人人知晓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参与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一场解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讲座

联合东营职业学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讲座,提高家庭教育讲师指导能力,引导家庭教育讲师将法律知识与实践指导相结合,提升法律素养。

“一种期待”亲子绘画活动

从儿童的视角出发,发挥想象力,通过绘画、粘贴画等多种形式,与家长一起画出幸福家庭的模样,体验自由表达和亲子创作的快乐。

“一趟旅行”

疫情防控人员心理疏导活动

为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心理疏导活动,帮助他们缓解身心压力,助力一线人员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

“一抹温暖”困境母亲救助活动

联合区慈善总会开展困境母亲救助活动,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广大困境妇女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家庭教育工作和学校、家庭社区的有机结合地深入发展,让爱的内涵更丰富,让爱成为一种教育的智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XXX区教育和体育局家教中心《关于举办首次“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有关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我校第一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周活动目的

帮助广大家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第一粒扣子”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要求,宣传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的紧迫性,宣传了解家庭教育“五大内容”“九种方法”的必要性,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二、宣传周活动主题

履家庭责任做合格家长

三、宣传周活动时间

5月9日-5月15日

四、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五、宣传周活动内容

(一)举行启动仪式。

1、5月9日(周一),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XXX区XXX小学举行“全国第一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2、举行家庭教育咨询活动。

活动期间,进一步宣传推广区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咨询热线XXX。

(二)宣传周系列活动

1、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班级QQ群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

2、举行知识竞赛。宣传周活动期间,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分解成若干知识点,通过微信公众号下发《家庭教育知识竞赛试题》,利用问卷星举办家教促进法知识竞赛。

3、亲子活动:开展家庭亲子手抄报比赛。以家庭为单位完成一张《家庭教育》手抄报,拍照发班级群,班主任择优上报作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并颁发奖状。

4、举行“家庭教育”征文活动。班主任择优上报作品,每班至少1篇,上交截止到5月12日,返校后颁发纸质奖状。

自愿参加,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内容可以是家教故事、家教心得、想对父母说的话等。征文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家庭教育实际,倡导写自己的事、身边的事,做到言之有物,事理相融。字数不限。

2022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第四篇】

01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法律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02《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不仅告诉了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3家庭教育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明确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04家庭教育应该教哪些内容?

家庭教育内容涉及多方面,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主要包括: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05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06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做哪些事?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07“双减”政策背景下,家长应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共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08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家长可以寻求哪些帮助?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9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能获得哪些支持?

家庭教育促进法特别关注到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面临的困难,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方面,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10五大内容提升

当做父母也变成一门“必修课”后,哪些方面是父母们亟待提升与需要注意的内容呢?

(一)学习提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二)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依法履职: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四)科学减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五)拒绝暴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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