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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规划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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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规划1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同志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针,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于“十一五”计划,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奇台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继续深化以各级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普法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民族分裂势力做斗争的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水,依法治水工作,使水利行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奇台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五五”期间法制教育的重点是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体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能力要有明显的提高。本单位要基本建立起依法管水的监督体系,建立起依法用水的服务体系,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正确用法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我县的经济繁荣,建设文明、开放、社会稳定的新奇台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工作任务与基本要求

(一)工作任务

1、进一步深化普法教育,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体水利人员的法律素质。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我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严打”整治斗争,以打击民族分裂势力骨干分子、暴力、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和严打整治斗争中的三类犯罪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法制舆论氛围,提高各族公民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犯罪活动做斗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2、推进依法治县和依法治水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基层水利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3、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的结合起来,把依法治水与以德治水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快速协调发展。

(二)基本要求

(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县、依法治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因此,碧流河水管站单位干部职工都要参加第五个五年普法活动,都要学习宣传,并系统掌握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同时学习宣传与规范市场经济手段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在学好上述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大张旗鼓地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颁布的与上述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办法、细则、条例等。

(二)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把依法治县和依法治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执行与自身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水利局的要求制定依法治理的决定、决议、规划等,努力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部门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贯彻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国家赔偿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权限法制化、执法程序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要抓好专项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根据水利局的统一部署,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版权所有

要大力提高基层水利管理执法人员的素质。到2010年12月以前,我站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法制培训,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法责任制和对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制度的落实必须达到100%,合格率必须在95%以上。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根据县普法办的规划,“五五”普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06年年底前。根据本规划精神,认真制定普法工作五年规划,订购普法教材,培训骨干,建立和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至2009年,根据本规划,制定依法治理的年度计划,作出具体实施安排,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这三年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教育活动,使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知识和依法治理的水平逐年提高,基本达到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化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第三阶段:2010年按照水利局的要求和本《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和检查、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迎接上级领导部门对我站的检查验收。

(二)工作方法

按水利局的规划要求,“五五”普法学习要以集中面授为主,自学为辅。全体工作人员的集中轮训全年不少与30学时;并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其他形式并用的学习方法,全年不少于20学时。在认真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进行考试考核,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见实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学法与执法、守法,依法办事相结合,开展法律落实情况的大检查,用依法管理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法、用法的成果。抓好依法治理工作,注重提高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水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结合单位的实际,突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致力于取得工作实效。

要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要认真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既要加强法制教育,发挥法律对人的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有要加强道德建设,发挥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将法制和德治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和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为了将本次普法工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奇台县实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一票否决制”,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作为单位党政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我站职工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要积极参加五年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凡在每年度的普法考试中,不及格的工作人员,取消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普法规划2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普法网络,打牢普法工作基础

3、构架检查监督机制,强化人大、政协的督导作用。*年8月25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相应审议通过了本地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年4月、*年10月、*年10月,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县人大、政协委员先后分别到机关、乡镇、企业、厂矿、学校视察,检查各部门对“五五”普法规划启动情况、中期实施情况;检点对象学法考试实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深入了解了全县各部门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把年度学法考核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考核结果已经形成各部门干部提拔、工资晋级、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县人大、政协的督导,更加有效地促进和推动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5、狠抓普法工作网络骨干作用,为“五五”普法提供优良团队保障。

自*年以来,县依治办与相关部门协调,调整和充实了各乡镇普法干部和工作人员,为农村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活动,为老百姓释疑解难,被群众称之为“法律的保护神”。同时,县依治办着重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分管法制教育的领导和普法联络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各乡镇着重加强各站、所负责人、村支书、村主任、民调主任的法律知识培训。五年来,全县各部门进行普法骨干培训678次,相当一部分普法骨干成了法律方面的行家里手。

二、突出普法重点,实行分类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实效

1、突出普法重点内容,明确普法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通过学习和宣传宪法,提高全县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经济法律学习,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衡持续快速发展;通过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四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加强依法维权、依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全体公民的行为规范,提高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培养和促进公民自觉遵纪守法。

2、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实施分类指导。

⑴狠抓领导干部、公务员为龙头的学法用法。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办公会议制度等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创新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等各项制度。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到乡镇,机关班子成员实行“双休日课堂”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制。5年来,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不少于20场次,参加人员达685人次。通过双休日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大大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法律素质水平。

“五五”普法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务员学法形成了制度化。*年,县委政法委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全体政法干警进一步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对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有了更深层次认识。同时,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专业法律法规。“五五”普法以来,各部门通过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在行政执法中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案率100%。

⑵注重青少年学法多样化。按照望教[*]57号《*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我县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全县各中小学聘请了1位法制副校长、1名法制辅导员,合理安排了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法律知识竞赛、专题班会、社会实践等活动中,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宣传法律知识。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宣讲《道路交通法》、《消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年5月、*年9月,县依治办请来坪塘监狱、长桥劳教所、白马垅劳教所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先后在*职业中专、县六中、乡镇中小学等学校进行“现身说法”巡回报告会40余场次。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用“珍爱生命,远离”、“做人,还是遵纪守法”等为主题内容,以血和泪的亲身经历,使66000余名师生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去年3月份由县委宣传部、县关协、县综治委、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活动”、“法进校园”活动。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一人学法、全家懂法、社会受益”的良好效果。

⑷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理念。紧密结合“两帮两促”工作,增强县域企业法律意识,“五五”普法期间,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能力;坚持法进企业,提高企业员工依法维权、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县工业经济局设立了*县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工作站,负责具体法律服务业务工作向企业承诺的事项,积极为企业服务,出动宣传车辆50余台次,深入全县各中小企业进行宣传,强调清理整顿、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五年来,先后向企业印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

三、创新普法载体,开展主题活动,掀起普法工作热潮

(一)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自*年开始,按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的部署,我县开展了“法律知识进农村,优化环境促和谐”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年开展了“法律知识进项目,优化环境促和谐”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年根据县委“项目服务年”,我们开展了“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和谐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去年开展了“服务项目建设”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五年来,开展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赢得了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的高度评价。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目标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的职能优势,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2、重点突出。一是围绕重点区域如“两型社会”试验区、全县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二是围绕重点对象如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三是围绕重点问题如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资、重大疑难经济纠纷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创新方式。每个乡镇(包括辖区内的重点项目和村、社区)明确由1名局领导带头,选派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律师、1名公证员和1名法律工作者开展联点工作。联点工作人员每季度到联系点工作不少于3天,负责平时与联系点的工作联系,适时跟进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县司法员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要需求,统筹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别到乡镇和重点项目开展法制宣传、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4、依法决策。我们在各乡镇选派专业素质较高、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设,为政府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重点建设当好参谋和助手。

5、提供便民服务。我局统一印制了《专项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将联点工作人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并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重点项目以及广大群众手中,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6、担任法律顾问。在县局的牵线搭桥下,星城律师事务所、宏大法律服务所先后与星城、铜官、乌山等乡镇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

7、开展依法公证。县公证处对铜官拆迁户重建地安置、高新区雷锋镇拆迁补偿和高塘岭镇拆违工作等进行了公证。

8、普法教育先行。我局以法制宣传为工作重心,积极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增强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拆迁意识。在乌山、丁字、铜官等乡镇,我们设立了法律咨询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现场接受法律援助、向群众发放了《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和《*县教育读本》,举办了法制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对“征拆新政”、《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内容进行了宣传,特别是为配合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长沙航电枢纽工程等项目的拆迁工作,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在项目范围内各村、组进行法制宣传,效果很好,受到项目单位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9、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活动,围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就业等项目建设中的热点问题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法维权维稳。如我局指派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星城事务所律师为胡冠球、刘智等6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提供法律援助,促成*印刷厂将所欠工资347521元全部支付给胡冠球等69名员工。

10、化解矛盾纠纷。*年以来,深入高塘岭、东城、雷锋、黄金、星城、丁字、乌山等乡镇走村串户进行法制宣传,解决了一系列重大疑难纠纷。五年来,我们开展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县域10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180余起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调解,成功调处175起。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促进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大力开展纪念日、宣传月等法律宣传

(四)拓宽普法渠道

一是在*电视台开辟了《政法在线》电视法制宣传专题节目,每月两期,以《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援助》、《法律解读》几大板块的形式向全县公民进行法制宣传。二是开辟了《*司法》法制宣传专刊,每月一期。三是开通了*县司法行政网站,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全县普法工作动态和依法治理情况。五是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中小学设立了法制宣传专栏。*年,高塘岭镇、雷锋西路居委会耗资70余万元在体工路设立了200米法制宣传长廊。四是*年*县法学会汇编《*县“行政程序与执法公正”理论研讨论文集》入选186篇,展现了全县各单位的工作实情和特色。

(五)突出普法教材指导作用,为全县公民提供丰富的法律知识保障

一是积极征订《湖南省年度普法读本》、《城镇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普法简易读本》共21万余册,并在第一时间发放到了普法对象手中。普法教材的征订量在长沙地区居第一位。二是认真编印发放普法教材。*年,根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针对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现状,通过市场运作,县依治办组织力量,编印《*普法读本》10万余册,读本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人生旅途法律相伴”、“维权保护”、“三农”四个部分,摘选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案释法,通俗易懂,受到普法对象的一致欢迎。

四、夯实普法基础,严格依法办事,努力推动依法治县进程

我们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2、围绕专项整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农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对全县14个乡镇村(社区)开展了以种子、肥料、农药为主的农资打假保农护农专项整治工作及农业环境巡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856人次,出动执法车438台次,查取案件85起,结案85起,挽回经济损失356万元。取缔不合格种子店10家,严把进货、销售和使用关,让村民买到“放心种”。县公安局以创建“平安*”为目标,连续几年开展了“百日会战”、“治爆缉枪”、“查禁“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县安监局对全县非煤露天矿山进行调查整治。*县兴发石场和长沙市石材公司责令停工停产。通过对全县6家采石场进行整治验收后达到预期的目的,消除了隐患。县教育、工商、公安、司法、文化、城管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商、食品药品、烟草等部门加大打假力度,维护了市场秩序,提高了群众对部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部门联动普法格局基本形成。

3、各项制度健全,效果进一步彰显。各单位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了各项制度。如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首查不罚制度、维稳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特别是国土局、林业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交通局、规划局、房产局等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为科学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围绕行政监督,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县各行政职能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重点责任制。县财政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达到内监和外监的有机结合;县商务局执法队认真按照食品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及时处理等制度,对各类举报及时办理,办结率达100%;县教育局为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县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县教育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制定,全县各中学依法治校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县一中成为长沙地区4所“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之一,县六中、友仁中学被评为“长沙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国税、地税把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主在首位,深入开展了税收业务教育、文明执法教育和廉洁办税教育;对文明执法的标准要求,组织了自查自纠,引导干部时刻紧绷依法治税这根弦,提高化解执法风险的能力。

5、围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治乡(镇)工作高度重视,将依法治乡(镇)工作进行目标管理。每年将依法治乡(镇)工作目标加以明细化。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县各乡(镇)深入开展依法治乡镇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村,提高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县村(社区)认真实行“四民主、两公开”;严肃认真清理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雷锋真人桥村、铜官华城村、乌山镇茶园村等28个村(社区)获国家、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集中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公用事业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认真组织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坚持把依法治县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和解决社会热点结合起来,提高依法治理的实际效果和群众关注度和满意度。先后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禁赌禁毒、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等各种专项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妥善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上级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积极配合的结果,“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重视程度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

个别乡镇、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指导思想不明确,认识不够高,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软任务,只有抓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才是工作业绩,没有认识到搞好普法依法治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前提,是经济建设的必要保障。因而在实际工作中,思想上不够重视,主动普法意识不强,没有采取实际措施加大普法力度,而是应付了事,致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于形式,整体推进水平不高。

(二)工作运行机制方面缺乏有力保障。

1、机构职能弱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规格都相当高,但依治办挂靠司法行政机关,属临时挂靠机构,无专门编制、专职人员,虽然规定了具体的职责和任务,但对部门和乡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刚性的约束机制,很难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形成了“小马拉大车”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普法规划3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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