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务犯罪预防讲课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课稿实用【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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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讲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稿【第一篇】
各位同志们:
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谈一些我自己的感受。
开始之前咱们先谈谈近几年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2008年11月,为了应对金融海啸给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央提出了4万亿投资计划,各级地方政府紧接着提出了18万亿的配套投资计划。这22万亿投资大多流向了基础设施领域,中国经济并没有好转,反而进入了滞涨,就是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这是以前在我们的政治课本中的只有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才有的病症。我们失去了依靠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绝好时机,反而助长了资金低效率使用、粗放式增长、产能过剩等问题,加大了经济改革的难度。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现阶段改革任务提出了全面但不失细致的要求。
就已经没有力量从开水中跳出来了。道理很简单,当人存在于潜在的危机中,身处腐败诱惑的环境中,危险是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这种时候人们很少去设想严重的后果。但真正面临危机,深陷囵圄,想要挣脱时就已经晚了。所以说,廉政教育十分必要,经常性的开展各种形势的警示教育活动,也希望大家理解其中良苦用心的同时一定要绷紧拒腐防变的弦。
从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同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本身而言,往大的说,害国害民害形象。往小的说,害人害已害家庭。职务犯罪是任何人都试不起的,同时也是不能试的游戏。
建设局组织大家到沧南监狱参观过,在那儿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囚犯的眼神。那种眼神里有渴望,对于自由的渴望,有羞愧、有对狱内生活的不满;但更多的,我想是对我们这些参观者的忌妒。忌妒什么?忌妒大家有自由而他们没有。我禁不住想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将自己的人生推翻重来,会将所有的名利、所有的诱惑、所有的罪恶都抛在脑后,守法的做一个平凡快乐人,但是当他跪在地上,子弹从他的头颅穿过的那一刻,宣告了他再也没有机会重来,他的世界就此终结,但他的亲人还要承受失去他的痛苦,他的子女还将活在他的阴影下。
一、国企涉及职务犯罪的罪名及解析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四种人员:(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国有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上述四种人员的工作机构、单位或者工作方式有很大的差别,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我们可以说‚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个基本特征。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我们国有企业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下面我介绍几类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中易发、多发职务犯罪案件的类型:
(一)贪污罪
贪污罪是国有企业比较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主要是通过隐瞒应收款、收入不进账、虚构或虚增成本、设备机器提前报废等方式,使企业在资产大幅度贬值的同时,富了某些个人的腰包。简而言之将国家的财产装进个人的口袋。
(二)挪用公款罪
3、从案犯身份来看,以高层领导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居多;在下属企业兼职的企业领导和派驻机构中的负责人员犯罪也很突出,与过去呈现不同特点的是,前几年,国企职务犯罪大都集中在财务,保管人员身上,而近几年来,这些人员犯罪却相对减少。
4、犯罪动机上看,表现出极大的贪婪性。有‚59岁‛现象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侥幸心理。也有‚35岁‛现象的‚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的功利心理,在这些心态的支配下,手中掌权、管钱人员各显其能,大肆进行职务犯罪活动。
5、从犯罪形态看,企业负责人相互勾结,‚窝案‛、‚窜案‛多。一些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为谋取私利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合伙作案,有的虽不合伙作案,但案与案之间,此案与彼案之间犬牙交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采取相同或相似的手段,利用各自掌握的权力,分别获取贪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办理的案件,往往一挖一窝,一带一串,所办案件中70%以上都是窝串案。
6、犯罪动机从享乐型、满足生活资料型向投资营利型转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案犯罪分子看到企业经营能长期获取大量的利润,因此作案的目的不只限于满足一时的消费和占有,作案对象也不仅限于钱和物,而出现了由财物的积累向资本的积累转化,通过资本运营使钱再生钱,以满足未来更高的需求。
三、影响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因素
(一)价值观念因素
1、金钱万能观。由于国企工作人员经常会接触一些搞销售的一些老板,经常的接触中,对自己的生活开始不满足,也想过上有钱人的日子,于是从接受吃喝宴请开始,一步步被拉拢腐蚀,最后发展到收受金钱、债券、干股等等不一列举,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要正确对待利益的得失。‚人生最难处臵的是钱财,人生最难放下的是名利。‛钱财、名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大家把这个想通了,想透了,将钱财、名利放在一边,心境自然就宽阔了。很多人对利益得失看得太重,不惜铤而走险,大肆收受贿赂,总是认为反腐败都是‚隔墙砸石头‛,不会查到自己头上的,等到大彻大悟的时候,又为时已晚了。世间也没有后悔药,很多为钱财、名利付出代价、深陷囵圄的人,才知道人生的意义。
当成他们牟利的工具。他们用钱换取我手中的权,再去谋取更多的钱‛。我们务必坚持择善而交,势利小人不交,口是心非者不交,无信无德者不交,不断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
第二,要谨防‚逃避监督‛。孟德斯鸠曾说过‚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这是亘古不易的经验。我们很多的同志不欢迎监督,甚至是组织上发现腐败苗头了,找其谈话,他还认为是组织上同自己过不去、找麻烦,思想上回避,工作中抵制,甚至打击报复监督者。接受监督还是逃避监督,其人生结果必然两样。希望大家能够正确对待监督,把它看作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切实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
(三)牢固树立正确的责任观,解决好‚履责管什么‛的问题
我们很多国企的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作为企业,把经济搞上去了,就万事大吉了。事实告诉我们,企业的效益好的、经济搞上去了,固然是好事,但如果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的问题上不重视,会导致企业风气的败坏,最终也会导致企业衰败。因此,我们的企业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既抓好企业经济建设和发展,又要切实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做到两项工作一起抓、两项成果一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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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讲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稿【第二篇】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保证金融安全对于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发生率高、破坏性强、涉案范围广等特点,对金融资产和金融秩序构成了直接危险,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方面具有重要的监督权力,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监督义务。本文将结合侯马市人民检察院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思路和具体做法展开对这一问题的分析。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形式包括诉讼程序监督和非诉讼程序监督两种。其中非诉讼程序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以及其他方面可能导致犯罪的问题,所发出的检察意见。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即是检察机关实施非诉讼程序监督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推动行业预防”。检察机关在金融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是要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对金融系统的侵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保障金融资产的安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这就是检察机关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法律依据。
从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实施主体来看,检察机关具备明显优势,对于各种职务犯罪的途径以及新时期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手段有着深刻的洞悉能力。2006年,农业银行侯马市支行新田办事处发生挪用公款案。该处主任郭某以高额好处费为诱饵,吸收大额存款,指使下属柜员在储户不在场的前提下无折将储户帐户上的巨额存款支取挪用。案发之后,该市检察院李红卫处长迅即组织力量,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这一案件进行了查处,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这一个案凸现检察机关携手银行打击职务犯罪的必要性。此外,检察机关在金融系统开展工作,可以探索积累不少经验,为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检察机关做好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工作,必须对这些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进行系统总结与分析。从近几年侯马市检察院查办的十二起银行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来看,这些案件的发生大都与各银行内部管理薄弱、监督机制不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够存在很大关系,打击金融系统职务犯罪依旧存在打而不防,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金融职务犯罪的问题。其特点表现为犯罪手段更加专业化、职业化,涉案金额大,涉案面广,涉案人员多,善后处理难度大。这一严峻的现实状况要求检察机关在银行系统开展预防工作中,一定要摆正位臵,协调关系,找准切合点,结合检察职能与办案实践,在坚持已往积累的一系列预防职务犯罪的办法经验基础上,摸索一套针对性强、易操作可实施的方法,帮助金融系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注重监督与防范,从源头上消除大量引发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条件和机会。正是基于以上认识,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金融部门提出了加强监督力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实施有效监督与防范的具体要求,希望以此来强化“合规”操作,切实扭转“制度如林、执行无人”的局面。六个“偏方”,即增强“学法、知法、懂法、护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偏方一,加强法律学习,学习刑法,通过学习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高压线不能触及;偏方二,加强道德建设,第一条防线,职业道德,银行的职业道德就是搞好服务,不要贪钱;偏方三,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来规范行为,杜塞漏洞;偏方四,牢记使命,审慎经营,深刻认识银行这一高风险行业的特点,慎之又慎地处理好项工作;偏方五,加强监督教育,警示教育要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及时处理上报,化解问题;偏方六,以辩证法眼光审视预防银行职务犯罪,适度打击。这些偏方从预防银行系统职务犯罪的操作机制、思想教育、制度保障等方面均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是对症预防银行职务犯罪的“好方”。同时,要求银行各单位要抽出时间进行专门的警示教育,以务实的态度,警钟常鸣,学习法律业务,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如走过场,检察院将启动侦查程序,对个别人进行警示教育。
总结侯马法院的这些做法,笔者以为,检察机关应不断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彻底消除和瓦解金融从业人员可能产生的犯罪意识和犯罪意志。同时,要结合金融系统的行业特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整体预防工作体系,从而将银行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金融系统做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金融犯罪特别是金融职务犯罪往往给金融机构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会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金融**,其危害性更甚于其它犯罪。本文就金融职务犯罪形态特点、危害,成因及预防措施作粗浅的探讨,希望有益于金融职务犯罪的预防。
一、金融职务犯罪的形态
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指在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利用从事融资活动的职务之便,侵犯公共财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其它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金融犯罪形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明确规定以职务便利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等。二是法律尽管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构成要件,但犯罪的构成与行为人的身份和职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银行人员购买伪币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规)法发放贷款罪、用帐外客户资金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据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等。三是金融机构人员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其手段又触犯了其它罪名,如伪造、变造金融罪证罪。银行(信用社)业务包括会计结算、出纳、储蓄、信贷、信用卡等方面,金融犯罪主要体现在这些业务中,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金融从业人员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是多种手段并用、各种行为交叉,在一种业务中使用的手段,也可能在另一种业务中使用。以下所列的犯罪形式主要是根据金融业务性质,以岗位特征划分形态的。
1、结算业务中的犯罪形式
结算是指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拔等经济活动需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分为货币结算和转帐结算,银行的结算主要为转帐结算,转帐结算中银行(信用社)从业人员的犯罪主要针对结算凭证和会计帐本,其具体形式主要有:伪造:涂改结算凭证,隐匿、销毁记帐单据侵吞银行资金,利用空头结算凭证或者重复利用结算凭证骗取银行资金;虚构收付关系贪污银行资金;虚构伪造存款帐户或付款凭证挪用银行资金;收帐、重复出帐挪占银行资金、非法多次转帐、改变资金正常流向占用银行资金;非法拆借客户资金;利用结算时间差套取银行资金等。一些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规,伪造变造金融票据、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信用卡等。一旦这些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进入金融活动领域或被犯罪分子用作金融诈骗的工具,同样会给金融机构造成经济损失。如某银行会计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空白牡丹卡一套,趁打卡员不在之际,私自打卡,然后持卡取现10000元。
2、出纳业务中的犯罪形式
出纳即现金收付活动。常见的犯罪形式主要有:监守自盗,现金抽头(从管理的现金中抽出一部分资金);收不入帐或推迟入帐截留现金,伪造缴款单,涂改出纳簿、变造日报表侵吞库款等。另外,新《刑法》将银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以及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类犯罪常见于出纳业务中。个别金融系统的从业人员利用经手、管理资金的便利挪用炒股票者有之,非法经营者有之,买房挥霍者有之等等。
3、储蓄业务中的犯罪形式 储蓄是城乡居民与银行之间的信用行为。银行在保管使用储蓄存款的同时,对储户负有还本付息的义务,常见的犯罪形式有:伪造储户存折,私自截留;涂改利息单,虚增利息支出,侵吞差额利息等。
4、信贷业务中的犯罪形式
信用卡是银行开出的供其客户消费使用的信用工具。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客户在使用信用卡时可以进行一定金额的透支,但必须尽快补齐款项交收取一定利息,信用卡业务中的犯罪形式有:信用卡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恶意巨额透支供自己使用;授权他工恶意透支从中谋利,虚增透支利息、侵吞利息款等。
上述所谈到的犯罪形式相对来说较为简单和原始,随着银行业务电子化,利用电脑犯罪成为最主要、最常见的犯罪手段。自1986年7月我国发现第一起利用电脑作案冒领储户存款以来,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递增,利用电脑实施犯罪渗透到结算、储蓄、信贷、出纳、信用卡等各项业务之中,其作案手段五花八门,有利用电脑伪造金融结算凭证的,有利用电脑系统偷支储户存款的、有修改电脑程序盗取库款的等等。随着网上银行的开办,将来网络犯罪也不容忽视。电脑犯罪作案时间短、隐蔽性强、犯罪数额大,取证和固定证据难度大,社会危害严重,应引起高度重视。另外,金融机构各部位和环节都可能引发行贿受贿犯罪,受贿犯罪是银行从业人员犯罪的又一种重要形式,有因贷款管理而发生贿赂交易的,有因结算业务发生贿赂交易的,有因帐户管理而发生贿赂交易的。其它如章证管理密押管理、金库管理,计算机管理均有可能引发受贿现象。
二、金融职务犯罪的特点
1、大案要案频发,作案金额不断增大。金融系统是经营管理货币和融通资金的职能部门,金融工作人员接触钱、帐、有价单证、印章等重要物品范围广、机会多,具有行业特殊性,使少数违法犯罪人员在客观上具有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趁机作案的便利条件,作案一旦得逞,造成的资金风险和危害也特别严重,造成了国家资金的巨大损失。
2、发案范围广,发案部位多。从已发生案件的单位看,近年来,各行、社都有案件发生。其中:农行、农村信用社发案相对频繁,是案件多发单位。近几年,某地级市农行发案23件,农村信用社发案16件,分别占案件总额的%和29%;从发案部位上看,储蓄、会计、出纳、信贷、行政、理赔、基建等各个重要岗位和要害部位都有大案发生,而储蓄岗位发案最多案件38件,占案件总数的%,近年来,具有领导职务的机构负责人作案逐渐增多,其中涉及干部7人,中层干部18人。
3、贪污挪用案件占相当比重。近年来,某地级市共发生贪污案件11件,挪用案件36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0%和%,涉案人员既挪用又贪污作案的现象比较突出,此类案件在会计、储蓄岗位发案频繁,且作案金融呈不断增大的趋势。
4、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诱发或酿成大量案件。突出表现在违章拆借、违规放款,违规揽储、帐外经营过程,形成了大量案件。有的单位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不正当利益,截留收入,设立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或虚报冒领或滥发钱物,侵占国家财产,诱发和直接酿成大量案件。
5、作案手段隐蔽诡秘,案件性质严重。作案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熟悉业务工作流程的便利,采取窃取,截留重要空白凭证,盗盖印章,伪造单据或编造谎言等欺诈伎俩,手段诡秘,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犯罪分子往往多种手段并用更使案件错综杂。
三、金融职务犯罪的防范
1、建立金融机构内部岗位轮换制度
一个职员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上工作,容易形成关系网,出了问题也难以发现,尽管上级机关经常检查监督,也难以知道全面情况。这样既不利于监督,又不利于遏制违规经营和犯罪。因此,在保证从业人员整体上稳定的前提下,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所属人员实行定期交流和岗位轮换,以达到互相监督制约,及时发现和防止出现违规违法经营和犯罪现象的目的。
2、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在金融业不断增加,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的领导重视业务开拓,大力组织资金等无可厚非,但切不可因此而忽视了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实践证明,不少金融从业人员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放松对自己的思想所造所致,这个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各金融单位要从机构、领导、计划、内容、时间等方面对员工进行职业思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实行综合治理,使犯罪分子无隙可乘,员工不能违规违法,也不敢违规违法。
3、加强防范技术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金融业务的操作早已由手工转为电脑操作,并实现了同一银行业间的地区内联网,部分金融机构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金融犯罪也由传统的作案方法向“智能型”转变。一些金融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在计算机中输入几个命令或执行事先准备好的作案程序,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作案目的,针对这些情况要加强对防范技术的研究,为打击金融系统的犯罪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4、依法惩治金融犯罪
除了加大监管力度,用经济和行政手段遏制金融犯罪外,还离不开用刑事法律手段打击金融犯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法对涉及金融犯罪的规定中有20多条30多个罪名,如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的条件优于其他贷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管理机构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贷款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样构成犯罪并被处以刑(法)罚。第187条规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年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罚)非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样的规定为打击金融职务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司法机关要为金融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依法抓紧对金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儆效尢,遏制金融犯罪,为金融事业的发展侯选一个良好的治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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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预防讲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稿【第三篇】
改革开放以来,由腐败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于是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
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视教育预防上来。俗话说:“防患于未然”,《世说新语》释义:“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可见,加强预防职业犯罪,对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且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危害极大。
职务犯罪的猖獗与严重,突出暴露了我们国家的部分党员干部党性不纯洁、不坚定,政治思想和政治觉悟低下,拜金主义思想严重,他们见利忘义,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忘记了自己的职务道义,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于脑后,把个人的享乐和索取看得很重。所以,他们在金钱和享乐的诱惑下导致了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最终把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谋求私利的筹码和工具,并滥用职权违法犯罪。
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行为。职务犯罪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了正常的管理秩序,破坏了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了政府的威信,损害了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治、经济、司法、军事、文化和教育等管理职能都是通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来实现的,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国家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同时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自由主义和官僚主义侵蚀了他们的灵魂,他们摆脱了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放弃了党性原则,放松了自我约束,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私欲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金钱、地位和享乐面前,鬼迷心窍,臵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和教育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利用手中职权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明目张胆的以权谋私,他们不务正业,不思奉献,追求享乐,腐化堕落,做出了许多有悖于原则的事,严重的损害了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信誉。也正是他们这种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的做法,才使得他们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从而踏上了不归路,走上了断头台。
早在建国初期,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和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就因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罪被判死刑。他们的犯罪行为恶劣,数目惊人,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莫伸手,伸手便被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终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从前国家足委会主席谢亚龙和足委会官员,球员、裁判的职务犯罪到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由其牵扯出来的一系列铁道项目豆腐渣工程以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行贿受贿案例等等,无一不表现出我们国家内部职务犯罪的严重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和约束,才使得一些手握重权的国家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利欲熏心,目无法纪,走向犯罪。
一、加强学习、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党的工作者,不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就不会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个人素质,就不能增强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的认识,这样就会丧失自己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就会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头脑发昏,利欲熏心,就会丧失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和抵御能力,就会做出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错误行为,最终走向犯罪而追悔莫及。
二、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任其腐败现象滋长和蔓延,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丢失。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的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自我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加强自身修养,锻炼火眼金睛,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在鱼龙混杂的场所中保持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格,做事慎权、慎钱、慎情,能够正确使用权力,正确分配财务,正确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人和事,防止功利面前贪得无厌乱伸手,亲情面前碍于面子乱用权,享乐面前居功自傲乱常规,结果落个为情所累,被钱所困,直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我是采煤工区的一名区长助理,主要负责井下工程衔接和辅助生产等工程。我认为做好本职工作,把全部精力投注到安全生产中,才不愧于党和国家赋予我的权力和使命。所以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修养,最最重要的是做人要干干净净,清清白白,做事要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物面前要公私分明,不该得的不去乱伸手,不该做的不去胡作非为,杜绝吃拿克扣,杜绝截留挪用。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中要有底线,任何时刻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要常怀律己之心,长存感激之情,不以个人得失而烦恼,不以个人心情去对待工作。要团结同志,友善下属,时刻以群众利益为主导,事事以群众基础做后盾,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主动听取和接受同事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整改,最终达到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效果。
职务犯罪预防讲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稿【第四篇】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今天本站网友整理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三)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1、净化社会风气
这涉及到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的直接参与,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等措施从宏观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更需要每个公民、各个单位、部门的直接参与,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小事做起。就后者具体来讲,依法照章办事,消除单位、个人为谋非法、违章之利益而走后门、拉关系的非分之想;守法照章行事,消除非法、非分之想,不给有关单位、个人开后门,得好处提供条件。如上述所说去做,那么,上述不良社会风气定能在不远的将来得到遏制,减少,消失。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其特殊性和不完备性,我们不可能制定出绝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更不可能人人都依法照章办事、守法照章行事,所以,净化社会风气只能是相对的,它是一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它又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需要你我去实践,身体力行。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管理
这是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部门,也包括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实际生活中,很多职务犯罪与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关。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使职务行为人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所以,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加强对各行各业,包括本单位工作特点、规律的调查研究,并注意加强对各种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规律的调查研究,为制定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提供有效依据。再科学、完备的规章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就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而使之成为一纸空文,所以,我们还应狠抓监督管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执行,落到实处,发挥规章制度的效用,预防和减少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务犯罪。
3、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需要职能部门主力军作用的发挥,需要各个部门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为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4月15日上午,我参加了集团纪委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受益匪浅、感受颇深。现就学习情况谈几点认识。一、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扎扎实实管好项目
(一)加强自我约束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我作为工程管理人员要算好“七笔帐”、把好“三道关”、做到“十谨慎”,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自觉接受监督
脱离监督的管理者,往往会犯错误。工程施工管理者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管好项目
(一)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坚持把工程管理的水平放在首位,客观分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建设优质工程的压力感、紧迫感。如今,绿化养护处积极参与集团项目绿化建设,在绿化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绿化符合市民的审美,符合市民的要求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二)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
(三)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不但要不出事还要干成事。作为施工管理人员,我的工作在工程第一线,抢时争效,节约成本,以创造更大的效益,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四大要求。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增强自控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的利益诱惑,努力做到政治上把握住方向,感情上把握住原则,行动上把握住分寸,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彻底远离职务犯罪,坚守信念“底线”、道德“底线”、职业“底线”、做人“底线”,决不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对照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经常反思感悟,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
一、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好个案预防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把案列剖析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紧密结合执法办案,从办理每起职务犯罪案件入手,扎扎实实地做好个案预防工作。重在分析一个单位或系统在管理制度等当面存在的漏洞,发案的原因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并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今年我局共开展个案分析3次,发出检察建议3次,均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与落实。
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预防调查工作
今年,我局共开展预防调查三次。一是按照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20xx年至20xx年四年来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了解掌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选取个别乡镇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了预防
调查报告
《关于省检察院部署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预防调查开展情况的报告》,李杰区长对此报告作出了细致批示。二是根据省院有关文件安排,和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联合调查的针对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验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集中开展了预防调查。三是对中小学基础建设领域进行了专项调查,并通过预防调查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三、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
针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加工程招标监督,预防招投标中违法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39次,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预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我局一直将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力求在实效和创新方式上下功夫,一是结合辖区内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现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对镇村干部分层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乡镇干部和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五进”活动。我局开展了走进银行、武警支队、鹤煤热电厂、高铁等系统和辖区各乡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22场次,受教育者众多,社会反映良好。三是坚持以预防网络为依托,制作完成了微电影《村镇干部职务犯罪警示录》,凭此积极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微电影展播活动,制作了h5新媒体《预防职务犯罪纪实》并参加了鹤壁市检察机关新作品大赛,传播了检察正能量,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肯定,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商场电视墙等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开通了“淇滨预防”微信公众号,现有关注人员300余人,经常更新信息,让人民群众随时可以关注法制宣传信息,进一步加大了预防宣传力度,在微信公众号中设立了“查询须知”、“预防咨询”、“我要举报”三个专栏,方便市民查询、咨询的同时,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取得预防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五、宣传调研工作
关于宣传调查方面,我局以或图或文的形式在检察日报上发表稿件7篇(其中两篇头版),河南法制报2篇,鹤壁日报1篇,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发表信息1篇,更好的宣传了我局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六、品牌工作
今年,我局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以对镇村干部分层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申报了“品牌工作”。出台了《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镇村干部分层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区委书记李民生对此活动意见作出了批示。根据活动要求,辖区内各乡镇开展了法制宣传,并建设廉政文化墙,张军检察长、张连超副检察长等检察干警到各乡镇开展警示教育讲课。
职务犯罪预防讲稿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稿【第五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今天下午,长沙市建委系统召开大会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石时态同志给我们讲课,石时态检察长长期从事检察工作,是我省预防职务犯罪的专家,负责查办了原郴州市委书记李至伦等我省一系列大案要案,工作非常繁忙,在百忙之中挤时间来给我们讲课,请大家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要吸烟,不要交头接耳,要专心听讲,认真作好笔记,会后每人上交1篇心得体会,现在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石检察长给我们讲课。
二、 结束语
一要慎独,牢记"伸手必被捉"。一个干部,如果时刻处于严格的组织管理中和群众监督下,容易遵纪守法,不做坏事或者不敢做坏事。但是在缺少外力约束的情况下,靠自己管好自己就比较难。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同志要能"慎独",就是在一个人独处时也能够洁身自爱。现在一些搞权钱交易的人,为了逃避监督,往往采取单独的、秘密的活动方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露形迹,不留把柄,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成交。陈毅同志说过一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日前,建委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被一一查处,充分说明任何腐败分子,不管他职位有多高,隐藏有多深,两面派手法有多高明,只要敢伸手,就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大量事实证明,不管多么狡猾的腐败分子只能隐藏于一时,而不可能隐藏一世,那些心存侥幸而做了坏事的人,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纪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话在现实生活中正是屡屡被应验。"慎独",要有很强的自制力,而自制力又来源于自重、自省的境界,来源于自警、自励的觉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干部,就要崇尚理想,力戒贪欲,淡泊名利,脱离低级趣味。在物质引诱面前,切莫伸手,不要存在半点侥幸心理。
二要防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洁自律要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人违法犯罪,都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泥坑不能自拔。这样的事例在我们建委系统不胜枚举。近两年来一些钱权交易、商业贿赂案件陆续被发现查处。这些案件是令我们既痛心又尴尬,不但影响了建委形象,而且又毁了个人的大好前程,给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我们要认真汲取这些深刻的教训,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腐蚀。金钱美女得一时之欢,手铐脚镣葬一生幸福。做人当老实,治家需勤俭;为民应无私,当官应清廉。我们要学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学梅花傲霜雪斗严寒,学翠竹虚心高节向上,学石灰留清白在人间。
三要检点,牢记"吾日三省吾身"。重视修养的古代先贤以"吾日三省吾身"的方法检点自己每天的言行。我们现在不一定要立一个"每日三省"的制度,但经常检点还是很有必要。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处境是极为复杂的。某些搞权钱交易的人,在你的面前碰了钉子,他还会另找门路,盯住你日常生活的喜好想方设法来打动你、侵蚀你。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常常在"灯红酒绿"的侵蚀面前经不住诱惑而最终沦为罪犯,其教训是极为沉痛的。它告诉我们:共产党人应当时刻警惕"灯红酒绿"的侵蚀,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重检点自己的一言一行,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四要慎交,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有了些权甚至走上领导岗位之后,交际面会越来越宽。这时候,和谁交朋友,如何交朋友,就显得非常重要。
交上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多了一个伙伴。成功的时候,可以和朋友共享;疑惑的时候,可以向朋友求教;困难的时候,可以得到朋友帮助。真正的朋友,同声相应,志趣相投,真诚相待。
交上一个坏朋友,就如同羊入虎口,身不由己。近年来,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有的同志本来是一个"好苗子",一个"好干部",但自从交上了那些狐朋狗友,意志就开始消沉,生活就开始堕落,最后到了非"朋友"的话不听,非"朋友"的事不办的程度。许多人正是葬送在这些"朋友"之手。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一个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襟怀坦白,光明磊落,那么心术不正的小人、违法乱纪的坏人,就会远离你。自古以来,因交友而得益或因交友而招祸的事例举不胜举。换句话说,交不善不廉之友,会断送一个好干部;一个变坏的干部,又会坑害一方百姓。所以,择善而交,择廉而交,对我们党员、国家机关干部来说,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则。
同志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创业富民、艰苦奋斗、干净办事是党和国家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我们在座的每个同志都要不为官位而争,不为财色而诱,不为得失而虑,不为生死而忧,不为权势而惧,不为非分而求。要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认认真真学习,干干净净为民造富。散会后,各单位要充分结合石检察长的讲课,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讨论,要求个人写1篇心得体会上交建纪委监察室。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为全面完成建委的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